卷第一百四十 【宋紀一百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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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執今是舊非,能者熟複讨論,更造密度,使與天合,庶幾善後之策也。

    ”诏送太史局,仍诏求訪一精一通曆書之人。

     九月,辛酉,金主谕右丞石琚、參知政事孟浩曰:“聞蔚州采地蕈,役夫數百千人。

    朕所用幾何,而擾動如此?自今差役,凡稱禦前者,皆須禀奏。

    ” 壬申,禮部員外郎李焘論科舉等事,帝曰:“科舉之文,不可用老、莊及佛語。

    若自修于山林何害!倘入科場,必壞政事。

    ” 癸酉,金主谕宰臣曰:“卿等舉用人才,凡己所知識,必使他人舉奏,朕甚不喜。

    如其果賢,何必以親疏為避忌也!” 以魏子平參知政事。

     甲戌,戶部郎官曾逮言:“任賢使能,周室中興。

    于賢曰任,于能曰使,則賢能之任使固不同。

    今以刀筆之小才,奔走之俗吏,謂之使能,此不可不辨。

    ”帝然之。

     辛巳,金主謂禦史大夫李石曰:“台憲固在分别邪正;然内外百司,豈謂無人!惟見卿等劾人之罪,不聞舉善。

    自今宜令監察禦史分路刺舉善惡以聞。

    ” 将軍大磐訪求良弓,而磐多自取護衛,洛索以告,金主命點檢司鞫磐。

    磐妹為宮中寶林,磐屬内侍言之寶林,寶林以聞。

    金主杖内侍百,出磐為隴州防禦使。

     癸未,權發遣衢州劉風入對,論朝廷不當颛以才取人,帝曰:“才有君子之才,有小人之才;小人而有才,虎而冀者也。

    人主之要,在于辨邪正。

    ” 冬,十月,己醜朔,金以戒谕百官貪墨诏中外。

     辛卯,前四川制置使汪應辰面對,讀劄子至畏天一愛一民,帝曰:“人心易怠,鮮克有終,當以為戒。

    ”又曰:“朕日讀《尚書》,于畏天之心尤切。

    ”應辰曰:“堯、舜、禹、湯、文、武皆聖人,然《尚書》中君臣更相警戒。

    言語雖多,皆不出此。

    ” 乙未,金命涿州刺史兼提點山陵,每以朔望緻祭,朔則用素,望則用肉,仍以明年正月為始。

    又命圖畫功臣于太祖殿,其未立碑者立之。

     金主謂宰臣曰:“海陵時修起居注,不任直臣,故所書多不實,可訪求得實,詳而書之。

    ”孟浩曰:“良史直筆,君舉必書,古帝王不自觀史,意正在此。

    ” 庚子,将芾起複左仆射,陳俊卿右仆射。

    芾旋辭,乞終喪,诏許之。

     先是殿前指揮使王琪按視兩淮城壁還,薦知州教授劉甄夫,帝命召之。

    俊卿與同列請其所自,帝曰:“王琪稱其有才。

    ”俊卿曰:“琪薦兵将官乃其職。

    教官有才,何預琪事?”帝曰:“卿等可召問之。

    ”俊卿召琪責之,琪皇恐不知所對。

    會揚州奏:“昨琪傳旨增築州城,今已訖事。

    ”俊卿請于帝,則初未嘗有是命也。

    俊卿曰:“若爾,即琪為詐傳聖旨,非小利害也。

    ”退,至殿廬,召琪诘之。

    琪叩頭汗下。

    俊卿亟奏曰:“王琪妄傳聖旨,移檄邊臣,增修城壁。

    此事系國家大利害,朝廷大紀綱,而陛下之大号令也。

    人主所恃者,紀綱、号令、賞罰耳。

    今琪所犯如此,此而不誅,則亦何所不為也!按律文‘詐為制書者絞。

    ’惟陛下奮發英斷,早賜處分。

    ”于是削琪官而罷之。

     先是禁中密旨直下諸軍者,宰相多不與聞,有張方者,因事發覺,俊卿及與同列奏請:“自今百司承受禦筆處分事宜,并須奏審,方得施行。

    ”至是因琪事複以為言,帝悅而從之。

    事下兩日,又收還前命,俊卿語同列曰:“反汗如此,必關牒至内諸司,有不樂者為之耳。

    ”即奏曰:“三省、密院,所以行陛下诏命也,百官庶府,所以行朝廷号令也。

    诏命一出于陛下,号令必由于朝廷,所以謹出納而杜一奸一欺也。

    祖宗成憲,著在令甲,比年以來,漸至隳紊。

    臣等昨以張方之事,辄有奏聞,及此逾月,又因王琪一奸一妄之故,陛下赫然震怒,然後降出,聖慮亦已審矣,聖斷亦已明矣,中外傳聞,莫不歎服。

    而昨日陛下谕臣等曰:‘禁中欲取一飲一食,必得申審,豈不留滞!”而又有此指揮。

    夫臣等所慮者,命令之大。

    如令三衙發兵,則密院不可不知;令戶部取财,則三省不可不知耳,豈為此宮禁細微之事哉!況朝廷乃陛下之朝廷,臣等偶得備數其間,出内陛下之命令耳。

    凡事奏審,乃欲取決于陛下,臣等非敢欲專之也。

    況此特申嚴舊制,亦非創立新條,而已複收複,中外惶惑。

    且将因循觀望,并舊法而廢之,為後日無窮之害,則臣等之罪大矣。

    或恐小人因此疑似,一陰一以微言上激雷霆之怒,更望聖明體察。

    ”翌日面奏,帝色甚溫,顧謂俊卿曰:“朕豈以小人之言而疑卿等耶!” 先是劉珙進對語切,忤帝意,既退,禦筆除珙端明殿學士、在外宮觀。

    俊卿即藏去,密奏言:“前日奏劄,臣實草定,珙與王炎略更一兩字。

    以為有罪,則臣當先罷;若幸寬之,則珙之除命,臣未敢奉诏。

    ”明日,複前申請,且曰:“陛下即位以來,容納谏诤,體貌大臣,皆盛德事。

    今珙乃以小事忤旨,而獲罪如此,臣恐自此大臣皆以阿谀順指為持祿固位之計,非國之福也。

    ”帝色悔。

    久之,又言:“珙正直有才略,肯任怨,臣所不及,願且留之。

    ”帝曰:“業已行之,不欲改也。

    ”俊卿曰:“珙無罪而去,當與大籓以全進退之禮。

    ”乃以珙為江西安一撫使。

    俊卿退,又自劾草奏抵突,被命稽留之罪,帝手劄留之。

    俊卿請益堅,帝不許。

    且曰:“卿雖百請,朕必不從。

    ”帝于是有意相俊卿矣,不數日而有是命。

     甲辰,大閱于茅灘,帝親禦甲胄,指授方略。

     十二月,戊子朔,金遣武定軍節度使伊喇按招谕準布。

     先是諸司薦建甯布衣魏掞之,召赴行在,甲辰,入對,帝曰:“治道以何者為要?”掞之言治道以分臣下邪正為要。

    诏:“掞之議論可采,賜同進士出身,除太學錄。

    ”将釋奠孔子祠,職當分獻先賢之從祀者,掞之先事白宰相曰:“王安石父子,以邪說惑主聽,溺人心,馴緻禍亂,不應祀典。

    而河南程氏兄弟,倡明絕學以幸來今,其功為大。

    請言于帝,廢安石父子勿祀,而追爵程氏兄弟使從食。

    ”不聽。

    又言太學之教,宜以德行為先;其次尤當使之通習世務以備效用。

     掞之敢直言,每抗疏,盡言以谏,至三四,帝皆不見省,遂移書杜門,以書咨責宰相,語尤切,因以迎親告歸。

    行數日,罷為台州教授。

    掞之少有志于當世,晚而遇主,謂可以行其學。

    然其仕不能半歲而不合以歸,尋以病卒。

     先是福建諸司薦興化軍仙遊林彖行義,召不至。

    諸司又薦彖行義,授迪功郎,添差本軍教授。

     甲戌,蠲廣德軍月樁錢。

     湖廣總司申江、鄂、荊、襄諸處軍馬歲約用凡百八萬四千馀貫。

     四川宣撫使虞允文奏:“興、洋之間,紹興初義士系籍者以七萬計。

    今所籍興元、洋州、大安軍共二萬三千人有奇,其金、房等州雖未申到,約亦可得三萬人,則西師之勢壯矣。

    歲可免六七百萬之費,而獲四五萬人之用,其為利便甚明。

    ” 有以四明銀礦獻者,帝命守臣詢究,且将召冶工,即禁中鍛之,陳俊卿曰:“陛下留神庶務,克勤小物,然不務帝王之大而屑屑乎有司之細,臣恐有識之士有以窺陛下也。

    況彼懼其言之不副,則其鑿山愈深,役民愈衆,而百姓将有受其害者。

    夫天地之産,其出無窮,若一愛一惜撙節,常如今日,則數年之後,自當沛然。

    但願民安歲稔,國家所少者,豈财之謂哉!請直以其事付之明州,使收其赢馀以佐國用,則亦不至于擾民矣。

    ” 西遼承天太後布沙堪,與都爾本弟博果濟薩裡通,出都爾本為東平王而殺之。

    都爾本之父額哩喇以兵問罪,殺布沙堪及博果濟薩裡,迎仁宗次子珠勒呼立之,改元天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