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三十九 【宋紀一百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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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于望雲之南山。

     丙戌,林安宅罷。

     初,安宅為禦史,請兩淮行鐵錢,葉容力言不可,安宅忿然。

    既入樞府,乃劾容子受宣州富人錢百萬,禦史王伯庠亦論之,容乞辨明。

    及容罷參、樞,帝下其事于臨安府尹王炎親鞫,置對無迹。

    帝以安宅、伯庠風聞失實,并免官,仍貶安宅筠州安置。

    召容赴阙,帝勞之曰:“卿之清德,自今愈光矣。

    ” 戊子,以魏杞兼同知樞密院事,蔣芾權參知政事。

     甲午,诏:“諸軍将士,與金人戰禦立功之人,其功效顯著者,無以示别。

    今将顯著戰功十三處,立定格目。

    張俊明州,韓世忠大儀鎮,吳玠殺金坪、和尚原,劉锜順昌,五處依紹興十年指揮。

    李寶密州膠西唐島,劉锜揚州皁角林,王琪、張振等建康采石渡,邵宏淵真州胥浦橋,吳珙、李道光化軍茨湖,張子蓋解圍泗州,趙撙蔡州,王宣确山,八處依紹興三十二年指揮。

    ” 乙未,诏吳璘複判興州。

     丙申,升宣州為甯國府。

     九月,辛醜朔,金主還都。

     甲辰,上元知縣李允升,坐贓決配惠州。

    建康守臣王佐,坐縱容出境,追兩官,勒停,建昌軍居住。

    知鄂州汪澈,以濫舉降兩官。

    提刑袁孚,以失按降一官。

     辛亥,赈溫州水災。

     金澤州刺史劉德裕等,以盜用官錢伏誅。

     癸醜,金右丞相宗憲薨,年五十九。

    金主悼惜久之,赙賜甚厚。

     司農少卿莫濟言于帝曰:“為治在于任人,任人在于責實。

    任人而不能久,則賢而能者無以見其長,惡而不肖者得以逃其罪,雖有責實之政,将安所施?今輔相大臣,或數月而已罷,寺、監丞、簿、郎曹、卿、監,不逾歲而辄遷,恐進退人材似乎稍驟也。

    ”帝稱善。

     辛酉,追封皇子恪為郡王,谥悼肅。

     己巳,魏杞等上神宗、哲宗、徽宗三朝《帝紀》、《上皇聖政》。

     秘書少監汪大猷,請“諸帥不拘部曲,各一精一擇三兩人,必實言其或智、或勇,或知其有某材可用,或舉其任某事可取,悉以名聞。

    分命文武禁近之臣,更疊接見,與之談論兵家之務;然後賜對便殿,略其言語儀矩之失,取其材力謀略,審其可用,試之以事。

    立功則舉者同賞,敗事則罰亦如之。

    ”诏從之。

     是月,太白屢晝見。

     冬,十月,乙亥,以陳俊卿為吏部尚書。

    俊卿言:“臣典選事,但當謹守三尺,檢柅吏一奸一。

    至于愚暗,見或未到,亦望聖慈宣谕,時時訓敕。

    君臣之分雖嚴,而上下之情不可不通。

    ”帝曰:“卿言是也。

    朕或有過,卿亦宜盡言。

    ”俊卿曰:“古惟唐太宗能導人使谏,所以緻貞觀之治。

    ”帝曰:“每讀太宗事,未嘗不慕之。

    若德宗之忌克不樂人言,未嘗不鄙之。

    ”時帝未能屏鞠戲,又将遊獵白石。

    俊卿旋上疏力谏,至引漢桓、靈、唐穆、敬及司馬相如之言為誡,帝喜曰:“備見忠谠,朕決意用卿矣。

    ” 甲申,金朝享太廟。

    诏免雄、莫等州租。

     知溫州李孝韪,言本州大水之後乞修築塘堤事,帝因言:“朕近覽《神宗實錄》,是時災異甚多,何也?”魏杞對曰:“天出災異譴告人君,正如父訓饬;為人子者,不必問自己有過無過,但常恐懼修省而已。

    ”帝曰:“卿之言甚善,若不恐懼修省,自取滅亡之道也。

    ” 己醜,臣僚言:“役法科擾,有透漏禁物之責,有捕獲出限之罰,有将迎擔擎之差,有催科換代之責,有應付按檢之用,有承判追呼之勞。

    凡此之類,皆法之所深懼,若蒙朝廷約束,無複如前科擾,天下幸甚。

    ”诏令監司覺察。

     壬辰,太白經天。

     丁酉,金主如安肅州冬獵。

     十一月,丙午,金主還都。

     太師、緻仕、和義郡王楊存中卒。

     存中祖宗闵、父震及母張,皆死難。

    存中既顯,請于朝,宗闵谥忠介,震谥忠毅,賜廟曰顯忠。

    祖母劉流落蜀、隴,存中日夜禱祠訪問,間關數千裡,卒奉以歸。

    存中又以家祭器為請,許祭五世。

    禦軍寬而有紀,須髯如戟而善逢迎。

    宿衛出入四十年,最寡過。

    帝以為上皇舊臣,尤禮異之,常呼郡王而不名,追封和王,谥武恭。

     癸醜,金主謂宰臣曰:“朝官當慎選其人,庶可激勵其馀者。

    若不當,則生觊觎之心。

    卿等知其優劣,當舉實才用之。

    ” 丁巳,殿中侍禦史單時言:“伏睹制旨,監司于所部保明郡守,郡守于所屬保明知縣,縣令治狀顯著,令中書、門下省籍記,取旨甄擢。

    然人之才術,各有分量,吏之治迹,未易稽考。

    願訓敕監司、郡守,列其所舉之人治狀之目,詳著于薦書。

    然後大明賞罰,舉得其實則受上賞,舉失其實則置重憲,庶幾選舉之法複矣。

    ”從之。

     庚申,太白經天。

     甲子,幸候潮門外大教場,次幸白石教場。

     丁卯,金參知政事石琚以母憂罷。

     戊辰,築郢州城。

     是月,诏汰冗兵,從步軍帥陳敏言也。

     起居舍人洪邁言:“臣幸得以文字薄伎,待罪屬車間,每侍清閑之燕,獲聞玉音,凡所擿谕,莫非中的,徽言善道,可為世法。

    退而執筆,欲行編次,而考諸起居注,皆據諸處關報,始加修纂,雖有日曆、時政記,亦莫得書,使洋洋聖谟,無所傳信。

    伏睹今月五日給事中王嚴進講《春秋》莒人伐杞,言周室中微,諸侯以強淩弱,擅相攻讨,殊失先王征伐之意,上曰:‘《春秋》無義戰。

    ’周執羔進讀《三朝寶訓》,論文章之弊,上又曰:“文章以理為主。

    ”陳岩叟等奏刑部事,上曰:‘寬則容一奸一,急則人無所措手足。

    ’此數端,皆承學之臣,日夜探讨,累數百語所不能盡,而陛下蔽以一言,至明至當。

    然記言動之臣,弗能宣究。

    恐非所以命侍立本意。

    望令講讀官,自今各以日得聖語關送修注官,仍請因今所禦殿,名曰《祥曦記注》。

    庶幾百世之下,鹹仰聖學,以迹聰明文思之懿。

    ”從之。

     十二月,甲戌,金诏:“有司每月朔望及上七日毋奏刑名。

    ” 己卯,以資政殿學士葉容知樞密院事。

     辛巳,诏:“免進《欽宗日曆》,送國史院修纂《實錄》。

     甲申,以葉容為尚書左仆射,魏杞為右仆射,并平章事;蔣芾參知政事,陳俊卿同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

     容首薦汪應辰、王十朋、林光朝等可備執政、侍從、台谏,帝嘉納之。

    又言自古明君用人,使賢,使愚,使一奸一,使貪,惟去太甚,帝曰:“固然。

    虞有禹、臯,亦有共、歡,周有旦、奭,亦有管、蔡,在用不用。

    ”容曰:“誠如聖谕。

    但今日在朝雖未見共、歡,然亦有竊弄威福者,臣不敢隐。

    ”帝問為誰,以龍大淵對。

    時大淵與曾觌怙恩竊一柄一,俊卿奉命與大淵同館伴北使,公見外不交一語,大淵等納谒亦不接。

     庚寅,左司谏陳良祐言:“今言利者多要生财,乃所以病民,國用愈見不足。

    願取見一歲賦入之數,其取于民者已過,則從而蠲免之,以寬民力;取見所養官吏與兵之數,其可省者從而省之;常令财用十分,以七分養兵與官吏,三分以備非常,如此則上下兼足。

    帝曰:“朕常有志放免和買及折帛等錢以寬民力,但于今未暇。

    ”良祐曰:“舊來本無此錢,皆是軍興時科取,講和之後,依舊不除。

    今取于民者竭矣,若制節國用,令出入有度,稍有蓄儲,即可行陛下之志矣。

    ”帝曰:“因卿之言,當定經制。

    ” 辛卯,诏曰:“朕惟理國之要,裕财為重。

    夫百姓既足,君孰與不足!量入為出,可不念哉!自今宰相可帶兼制國用使,參政可同知國用事,庶幾上下同德,永底阜康。

    ” 丙申,以江東兵馬钤轄王忭為帶禦器械。

     金以平章政事赫舍哩良弼為尚書右丞相,赫舍哩志甯為樞密使。

     丁酉,起居舍人洪邁言:“天下萬務,出命于中書,審于門下,行于尚書,所以敬重政令,期于至當而已,初無文武二一柄一、東西二府之别也。

    今三省所行,事無巨細,必先經中書畫黃,宰執書押,當制舍人書行,然後過門下,而給事中書讀;如給舍有所建明,則封黃具奏,以聽上旨。

    惟樞密院既得旨,既畫黃過門下,而中書不預,則封繳之職,微有所偏。

    況今日宰相、樞臣,兩下兼領,因而厘正,不為有嫌。

    請诏樞密院,自今以往,凡已被旨文書,門下依三省式畫黃、書讀,以示欽重出命之意。

    ”诏從之。

    然樞院機速事,則不由中書,直關門下省,謂之“密白”,時不能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