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四十 【宋紀一百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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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強圉大淵獻正月,盡著雍困敦十二月,凡二年。
○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乾道三年(金大定七年) 春,正月,甲辰,诏:“廷尉大理官,毋以獄情白宰執,探刺旨意為重輕。
” 庚戌,置三省戶房國用司。
初以國用匮乏,罷江州屯駐軍馬,至是複留之。
壬子,金主服衮冕,禦大安殿,受尊号冊寶禮,大赦。
癸醜,何逢原除金部郎官。
帝曰:“儒者不肯留意金穀,可谕何逢原令留意職事。
” 庚申,金以元帥左監軍圖克坦喀齊喀為樞密副使。
度支郎唐彖言:“自紹興三十一年印造會子,止乾道二年七月,共印造二千八百馀萬道;至乾道三年正月六日以前措置收換外,尚有八百馀萬貫在民間未收。
緣諸路綱運,依近降指揮并要十分見錢,州縣不許民戶輸納會子,緻在外會子壅滞不行,商賈低價收買,輻湊四集,所以六務支取,擁并喧哄。
今請給降度牒及諸州助教帖各五千道付榷貨務,召人依見立價例,全以會子進納,庶幾少息擁并之弊,而會子在民間,亦不過數月便可收盡。
”诏先次給降度牒并助教帖各五百道,候出賣将盡,接續給降。
癸亥,中書、門下省言:“昨來支降交子付兩淮行吏,緣所降數目過多及銅錢并會子不許過江,因緻民旅未便。
今措置銅錢、會子,依舊任便行使,應官司見在未支交子,令差人管押赴左藏庫交納。
” 二月,壬申,谕曰:“自後宮禁内人并百官、将校、軍兵、諸司人,每月初五日,國用房開具前月支過以上五項請給,數目,并非泛支用,造冊進呈。
外路軍馬,可降式樣付諸路總領,逐月開具。
著為令。
” 帝謂輔臣曰:“蔣芾理會财用,已見根源。
”初,蔣芾因謝新除,留身奏雲:“方今費财最甚者,無如養兵。
近見陳敏揀汰二千人,戚方揀汰四千人。
夫汰兵固良法,然今日之兵,多是有官人,與之外任,依舊請券錢,又添供給,雖減之于内,添之于外,亦未見其益。
既減六千人,必又招六千人填格,則是添六千人耗蠹财用矣。
契勘在内諸軍,每月逃亡事故,常不下四百人。
若權住招,一年半内,可省三百八十萬貫。
俟财用稍足,可逐旋招收強壯,訓練而用之,不惟省費,又可兵一精一。
”因奏紹興以來初分五軍并内外諸軍分合添減之數。
帝以為然,故有此谕。
知閤門事龍大淵,權知閤門曾觌,竊弄事權,屢緻人言,帝不省。
一日,起居舍人洪邁過陳俊卿曰:“聞鄭聞将除右史,邁當遷西掖,信乎?”俊卿曰:“何自得之?”邁以大淵、觌告。
俊卿即以語葉容、魏杞,而己獨奏之,且以邁語質于帝前曰:“臣不知此等除目,兩人實預聞乎?抑密揣聖意而播之于外,以竊弄威福也?”帝曰:“朕何嘗謀及此輩!必竊一聽而得之。
卿言甚忠,當為卿斥逐。
”癸酉,出大淵為江東總管,觌為淮西副總管,中外快之。
甲戌,大淵改浙東,觌改福建。
乙亥,架閣衛博,論用人宜錄所長,棄所短,帝曰:“用人不當求備,知禮者不必知樂,知樂者不必知刑。
若得其人,不當數易,宜久任以責成功。
” 罷成都、潼川路轉運司輪年铨試,以其事付制置司。
辛巳,以端明端學士虞允文知樞密院事。
壬午,起居舍人洪邁言:“兩省每日行遣錄黃文書,盈于幾閣,多有常程細故,不足以煩朝廷專出命者。
使中書之務不澄,無甚于此。
”帝曰:“朕嘗見《通鑒》載唐太宗謂宰相聽受辭訟,萦于簿書,日不暇給,因敕尚書細務屬左右丞。
朕見欲理會。
” 又谕葉容曰:“可進武臣薦舉兵将官冊,朕欲用知其人。
”容曰:“宜于無事時詢訪,以備緩急。
”陳俊卿曰:“陛下曾記王存否?其人似尚可用。
”帝曰:“朕識之,粗一暴之人,老矣,智力皆無所用也。
” 乙酉,以《武經龜鑒》、《孫子》賜鎮江都統戚方,建康都統劉源,仍令選擇兵官,各賜一本。
金尚書右丞蘇保衡以疾求退,金主不許,遣敬嗣晖傳诏曰:“卿以忠直,擢居執政,齒發未衰,遽以小疾求退!善加攝養,俟病間視事。
”庚寅,保衡卒。
金主将放鷹近郊,聞之,乃還,辍朝,赙贈,命有司緻祭。
時已起複參知政事石琚,丙申,以琚為尚書右丞。
戊戌,谏議陳天麟言:“近探北人聚糧增戍,宜擇将帥,預講禦備之策。
”帝曰:“此今日急務。
昨王琪請築揚州城,卿等見文字否?”魏杞言:“淮東之備,宜先措置清河、楚州、高郵,庶可遏敵糧道。
”帝曰:“若守定高郵,不放過糧船,則敵不能留淮上,自當引去。
” 三月,庚子,宰臣葉容請一抽一回江州兵馬,帝曰:“此豈得已!近來招兵練兵皆易,惟養兵最難。
它時财賦有馀,自可增招。
”容又言:“陳敏知地理,且有志立功。
”帝曰:“陳敏守高郵甚善,别選步帥,亦難得人。
” 丁巳,诏:“四川宣撫司創招千人,置司所在屯駐。
” 壬戌,秀王夫人張氏薨,帝所生母也。
夏,四月,戊辰朔,日有食之。
癸酉,為秀王夫人成服于後苑。
丙子,宣殿前司選鋒等軍五百八十二人,車二十四兩。
入内教場。
右軍統制張平入對,帝曰:“兵謀務要決勝,不得輕發。
有功者雖仇與賞,有罪者雖親與罰。
” 丁醜,并利州東、西為一路,以吳璘為安一撫使兼四川宣撫使,兼知興元府,璘尋薨。
初,璘病,呼幕客草遺表,命直書其事曰:“願陛下無充四川,無輕出兵。
”不及家事。
人稱其忠。
璘為人,剛毅靖深,喜大節,略苛細,讀史傳,曉大義。
其禦軍,恩威兼濟,士卒樂為之用;每出師,指麾諸将,風采凜然,無敢犯令者,故所向多捷。
自吳玠死,璘為大将,守蜀捍敵,馀二十年,隐然為方面之重,威名亞于玠。
其選諸将多以功;有告以薦材者,璘曰:“兵官非嘗試,難知其才。
今以小善進之,則僥幸者獲志,而邊人宿将之心怠矣。
”故所用後多知名。
壬辰,金禦史大夫李石,拜司徒兼太子太師,禦史大夫如故,賜第一區。
五月,丙午,金大興獄空,诏賜錢三百貫為宴樂之用以勞之。
戊申,葉容言近日州官被論,有一陰一遣家屬,納短卷于台谏以相挾制者,陳俊卿曰:“近來此風頗盛,是使監司不敢按郡守,郡守不敢按縣官。
”帝曰:“此風誠不可長。
” 庚申,命四川制置使汪應辰主管宣撫司事,移利州。
修揚州城。
辛酉,王炎言:“近來士大夫議論太拘畏。
且如近诏王琪至淮上相度城壁,朝士皆紛然以為不宜。
”帝曰:“儒生不論,真不達時變。
昔徐庶言通世務者在乎俊傑,朕與卿等當守此議論,它不足恤。
” 壬戌,大減三衙官屬。
是月,赈泉州水災。
安奉太宗、真宗《玉牒》及《三祖下仙源積慶圖》、《哲宗寶訓》。
六月,己巳,命汪應辰權節制利州路屯駐禦前軍馬。
辛未,複分利州東、西路為二。
癸酉,帝曰:“朕欲依祖宗故事,先令有司具囚情款,前數日進入,朕親閱之,可釋者釋之,可罪者罪之,庶不為虛文。
今後并依祖宗典故。
” 金主命地衣有龍文者罷之。
判度支趙不敵言:“将帥未必知兵,徒務聲勢,今日添使臣,明日招效用,但資冗堕,未見一精一雄。
”帝曰:“此正中今日将帥膏肓。
” 甲戌,以虞允文為資政殿大學士、四川宣撫使,代吳璘也。
帝謂允文曰:“璘既卒,汪應辰恐不習事,
○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乾道三年(金大定七年) 春,正月,甲辰,诏:“廷尉大理官,毋以獄情白宰執,探刺旨意為重輕。
” 庚戌,置三省戶房國用司。
初以國用匮乏,罷江州屯駐軍馬,至是複留之。
壬子,金主服衮冕,禦大安殿,受尊号冊寶禮,大赦。
癸醜,何逢原除金部郎官。
帝曰:“儒者不肯留意金穀,可谕何逢原令留意職事。
” 庚申,金以元帥左監軍圖克坦喀齊喀為樞密副使。
度支郎唐彖言:“自紹興三十一年印造會子,止乾道二年七月,共印造二千八百馀萬道;至乾道三年正月六日以前措置收換外,尚有八百馀萬貫在民間未收。
緣諸路綱運,依近降指揮并要十分見錢,州縣不許民戶輸納會子,緻在外會子壅滞不行,商賈低價收買,輻湊四集,所以六務支取,擁并喧哄。
今請給降度牒及諸州助教帖各五千道付榷貨務,召人依見立價例,全以會子進納,庶幾少息擁并之弊,而會子在民間,亦不過數月便可收盡。
”诏先次給降度牒并助教帖各五百道,候出賣将盡,接續給降。
癸亥,中書、門下省言:“昨來支降交子付兩淮行吏,緣所降數目過多及銅錢并會子不許過江,因緻民旅未便。
今措置銅錢、會子,依舊任便行使,應官司見在未支交子,令差人管押赴左藏庫交納。
” 二月,壬申,谕曰:“自後宮禁内人并百官、将校、軍兵、諸司人,每月初五日,國用房開具前月支過以上五項請給,數目,并非泛支用,造冊進呈。
外路軍馬,可降式樣付諸路總領,逐月開具。
著為令。
” 帝謂輔臣曰:“蔣芾理會财用,已見根源。
”初,蔣芾因謝新除,留身奏雲:“方今費财最甚者,無如養兵。
近見陳敏揀汰二千人,戚方揀汰四千人。
夫汰兵固良法,然今日之兵,多是有官人,與之外任,依舊請券錢,又添供給,雖減之于内,添之于外,亦未見其益。
既減六千人,必又招六千人填格,則是添六千人耗蠹财用矣。
契勘在内諸軍,每月逃亡事故,常不下四百人。
若權住招,一年半内,可省三百八十萬貫。
俟财用稍足,可逐旋招收強壯,訓練而用之,不惟省費,又可兵一精一。
”因奏紹興以來初分五軍并内外諸軍分合添減之數。
帝以為然,故有此谕。
知閤門事龍大淵,權知閤門曾觌,竊弄事權,屢緻人言,帝不省。
一日,起居舍人洪邁過陳俊卿曰:“聞鄭聞将除右史,邁當遷西掖,信乎?”俊卿曰:“何自得之?”邁以大淵、觌告。
俊卿即以語葉容、魏杞,而己獨奏之,且以邁語質于帝前曰:“臣不知此等除目,兩人實預聞乎?抑密揣聖意而播之于外,以竊弄威福也?”帝曰:“朕何嘗謀及此輩!必竊一聽而得之。
卿言甚忠,當為卿斥逐。
”癸酉,出大淵為江東總管,觌為淮西副總管,中外快之。
甲戌,大淵改浙東,觌改福建。
乙亥,架閣衛博,論用人宜錄所長,棄所短,帝曰:“用人不當求備,知禮者不必知樂,知樂者不必知刑。
若得其人,不當數易,宜久任以責成功。
” 罷成都、潼川路轉運司輪年铨試,以其事付制置司。
辛巳,以端明端學士虞允文知樞密院事。
壬午,起居舍人洪邁言:“兩省每日行遣錄黃文書,盈于幾閣,多有常程細故,不足以煩朝廷專出命者。
使中書之務不澄,無甚于此。
”帝曰:“朕嘗見《通鑒》載唐太宗謂宰相聽受辭訟,萦于簿書,日不暇給,因敕
朕見欲理會。
” 又谕葉容曰:“可進武臣薦舉兵将官冊,朕欲用知其人。
”容曰:“宜于無事時詢訪,以備緩急。
”陳俊卿曰:“陛下曾記王存否?其人似尚可用。
”帝曰:“朕識之,粗一暴之人,老矣,智力皆無所用也。
” 乙酉,以《武經龜鑒》、《孫子》賜鎮江都統戚方,建康都統劉源,仍令選擇兵官,各賜一本。
金尚書右丞蘇保衡以疾求退,金主不許,遣敬嗣晖傳诏曰:“卿以忠直,擢居執政,齒發未衰,遽以小疾求退!善加攝養,俟病間視事。
”庚寅,保衡卒。
金主将放鷹近郊,聞之,乃還,辍朝,赙贈,命有司緻祭。
時已起複參知政事石琚,丙申,以琚為尚書右丞。
戊戌,谏議陳天麟言:“近探北人聚糧增戍,宜擇将帥,預講禦備之策。
”帝曰:“此今日急務。
昨王琪請築揚州城,卿等見文字否?”魏杞言:“淮東之備,宜先措置清河、楚州、高郵,庶可遏敵糧道。
”帝曰:“若守定高郵,不放過糧船,則敵不能留淮上,自當引去。
” 三月,庚子,宰臣葉容請一抽一回江州兵馬,帝曰:“此豈得已!近來招兵練兵皆易,惟養兵最難。
它時财賦有馀,自可增招。
”容又言:“陳敏知地理,且有志立功。
”帝曰:“陳敏守高郵甚善,别選步帥,亦難得人。
” 丁巳,诏:“四川宣撫司創招千人,置司所在屯駐。
” 壬戌,秀王夫人張氏薨,帝所生母也。
夏,四月,戊辰朔,日有食之。
癸酉,為秀王夫人成服于後苑。
丙子,宣殿前司選鋒等軍五百八十二人,車二十四兩。
入内教場。
右軍統制張平入對,帝曰:“兵謀務要決勝,不得輕發。
有功者雖仇與賞,有罪者雖親與罰。
” 丁醜,并利州東、西為一路,以吳璘為安一撫使兼四川宣撫使,兼知興元府,璘尋薨。
初,璘病,呼幕客草遺表,命直書其事曰:“願陛下無充四川,無輕出兵。
”不及家事。
人稱其忠。
璘為人,剛毅靖深,喜大節,略苛細,讀史傳,曉大義。
其禦軍,恩威兼濟,士卒樂為之用;每出師,指麾諸将,風采凜然,無敢犯令者,故所向多捷。
自吳玠死,璘為大将,守蜀捍敵,馀二十年,隐然為方面之重,威名亞于玠。
其選諸将多以功;有告以薦材者,璘曰:“兵官非嘗試,難知其才。
今以小善進之,則僥幸者獲志,而邊人宿将之心怠矣。
”故所用後多知名。
壬辰,金禦史大夫李石,拜司徒兼太子太師,禦史大夫如故,賜第一區。
五月,丙午,金大興獄空,诏賜錢三百貫為宴樂之用以勞之。
戊申,葉容言近日州官被論,有一陰一遣家屬,納短卷于台谏以相挾制者,陳俊卿曰:“近來此風頗盛,是使監司不敢按郡守,郡守不敢按縣官。
”帝曰:“此風誠不可長。
” 庚申,命四川制置使汪應辰主管宣撫司事,移利州。
修揚州城。
辛酉,王炎言:“近來士大夫議論太拘畏。
且如近诏王琪至淮上相度城壁,朝士皆紛然以為不宜。
”帝曰:“儒生不論,真不達時變。
昔徐庶言通世務者在乎俊傑,朕與卿等當守此議論,它不足恤。
” 壬戌,大減三衙官屬。
是月,赈泉州水災。
安奉太宗、真宗《玉牒》及《三祖下仙源積慶圖》、《哲宗寶訓》。
六月,己巳,命汪應辰權節制利州路屯駐禦前軍馬。
辛未,複分利州東、西路為二。
癸酉,帝曰:“朕欲依祖宗故事,先令有司具囚情款,前數日進入,朕親閱之,可釋者釋之,可罪者罪之,庶不為虛文。
今後并依祖宗典故。
” 金主命地衣有龍文者罷之。
判度支趙不敵言:“将帥未必知兵,徒務聲勢,今日添使臣,明日招效用,但資冗堕,未見一精一雄。
”帝曰:“此正中今日将帥膏肓。
” 甲戌,以虞允文為資政殿大學士、四川宣撫使,代吳璘也。
帝謂允文曰:“璘既卒,汪應辰恐不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