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三十九 【宋紀一百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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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論及州郡軍民利害事實,令初考、複考、詳定所,各節錄緊要處,俟唱名日,各類聚以聞。

    ”從之。

     是日,金中都地震。

     秋,七月,戊申朔,金中都地複震。

     金罷陝西都統府,徙陝西元帥府于河中。

     庚戌,知池州魯譽申稱本州管下竹生穗,實如米,饑民采食之,仍圖竹實之狀,緘裹其物以獻。

    臣僚論:“歉歲饑民食其不當食之物,誠出于饑餓迫切而已。

    今池之民采竹實而食,其亦迫切甚矣。

    譽任在牧民,顧以為美事,不謂之一奸一谀不可也。

    較其罪與姚嶽同科,望予罷斥。

    ”诏從之。

     辛亥,王大寶言:“理财宜務本抑末。

    農者,天下之本也;而邊賈逐末,競利日繁,宜抑之以助農。

    如前日免行之令,偶因曹泳建言廢罷,請講明損益以複前制。

    ”帝曰:“曹泳所行,唯免行一事,至今人以為是。

    民不可憂,難以施行。

    ” 臣僚言:“守臣之弊,重内輕外;宜更出疊入。

    若未曆州縣,不得居清要;未任監司,不得居郎曹。

    外有治效,擢之内職;内有實績,擢之外任。

    庶幾官宿其業,人效其職,無因循苟簡之意矣。

    ”诏令中書省置籍。

     癸醜晚,禦選德殿。

    禦坐後有金漆大屏,分畫諸道,各列監司、郡守為兩行,以黃簽标居官者職位姓名,常指示洪适等曰:“朕新作此屏甚便,卿等于都堂亦可依此。

    ” 乙醜,臨安府奏結斷鋪翠、銷金事,帝曰:“聞外間翠羽甚多,若由嚴指揮,未必禁得。

    治一足以警衆。

    ”錢端禮曰:“今宮禁既不用,自然外間可革。

    ” 是月,诏:“諸路監司、帥臣,将見任老疾守臣,限一月公共铨量聞奏。

    知縣,守臣體訪,申取朝廷指揮。

    如監司、守臣互為容隐,禦史台覺察以聞。

    ” 鑄當二錢。

     八月,己卯,帝曰:“永豐圩見隸建康行宮,藏收米三萬馀石,其撥付建康軍中以助軍食。

    ” 金殺前宿州防禦史烏陵呵喇薩,謂其與李顯忠交通也。

     錢端禮等奏:“前日面得指揮,減省權攝使臣及額外人吏。

    有承旨司謝褒,再三須要存留王興祖等四人,蓋有謝梓是其子。

    ”帝曰:“吏何得如此!可重作行遣。

    ”乃诏:“謝褒送處州編管。

    ” 乙酉,立鄧王愭為皇太子。

    大赦。

     丁亥,參知政事虞允文罷。

     金使完顔仲來,有所議,偃蹇不敬,允文請斬之,廷有異議,不果。

    全錢端禮受李宏玉帶,事連允文,為禦史所論,奉祠而歸。

     己醜,以洪适為參知政事,并權知樞密院事;吏部侍郎葉容簽書樞密院事,并權參知政事。

     庚寅,诏:“應今後文武知州軍、諸路厘務、總管、副總管、钤轄、都監見辭,并令上殿,批入料錢文曆。

    如托避免對,并不得差除赴任。

    委台谏、監司常切按察,以違制論。

    ” 癸巳,臣僚言:“去歲江西湖口和籴,其弊非一:不問家之有無,例以稅銀均敷,此一弊也。

    州縣各以水腳耗折為名,收耗米什之二三,此二弊也。

    公吏鬥腳,百方乞覓,量米則有使用,請錢則有糜費,此三弊也。

    以關、會償價,許之還以輸官,然所在往往折價,至輸官則不肯受,此四弊也。

    ”诏:“逐路委漕臣并提舉,往來巡按,務盡和籴之意以革四弊。

    ” 參知政事錢端禮罷。

    時久不置相,端禮以首參,窺之甚亟。

    鄧王愭夫人,端禮女也。

    侍禦史唐堯封論端禮帝姻,不可任執政,坐遷太常少卿,館閣士相與上疏排端禮者皆被斥。

    端禮遣人密告陳俊卿,言己即相,當引共政,俊卿叱之;會進讀寶訓,因言本朝家法,戚屬不預政,最有深意,陛下所宜謹守,帝納其言。

    端禮憾之,出俊卿知建甯府。

    至是王立為太子,端禮不得已,乃引嫌以資政殿大學士提舉萬壽宮。

     乙巳,洪适等言:“近來士風奔競,争圖換易舊制,已有差遣人,不許入國門,新授差遣人,限半月出門。

    今請令宰執不許接見已有差遣之人。

    ”帝曰:“如此則失之隘,但在卿等力行。

    ” 洪适奏浙東鹽司久阙官,請用宋藻,帝曰:“卿等曾谕宋藻支還亭戶錢否?聞鹽司所至,又要掊斂錢物送胥吏,至有六七百升,首須丁甯钤束。

    ” 九月,戊申,金主秋獵。

     時有獻書者,洪适等言系編類之書,舉子所用,欲與免一解,葉容言獻言者大率圖僥幸,帝曰:“亦無如之何。

    若不采納,便塞獻言之路。

    ” 癸酉,洪适等言:“近有湖南漕臣任诏,均州守臣戴之邪,皆自請讨賊。

    臣等不識之邵,陛下尚省記其人否?”帝曰:“其人亦誕妄,今不須留在極邊,可召赴行在,别與差遣。

    ” 甲戌,金主還都。

     金,十月,丁卯朔,金地震。

     甲申,臣僚言:“私鹽之不可禁者,其弊三:亭戶煎鹽入官,官不以時給直,往往寄居,為之幹請而後予之,至有分其大半者,一也。

    煎煉之初,必須假貸于人,而監司類多乘時放債,以要其倍償之息,及就場傍直,往往先已克除其半,而錢入于亭戶之手者無幾,二也。

    鹽司及諸場人吏,類多積私鹽以規厚利,亭戶非不畏法,以有猾胥為之表裡,互相蒙庇,三也。

    請申嚴禁戢。

    ”從之。

     戊子,劉蘊古伏誅。

     蘊古之始降也,辨舌泉一湧,廷臣多奇之。

    吳山有伍員祠,蘊古妄謂祈禱有驗,新易扁額,刻其官位姓名于旁。

    市人莫測其意,有右武大夫魏仲昌者,獨曰:“是不難曉。

    他人之歸正者,僥幸富貴而已,蘊古則真細作也。

    夫諜來不止一人,榜其名,欲使後至者知其已至耳。

    ”至是遣仆北歸,有告者,搜其書,皆刺朝廷一陰一事也。

    乃誅之。

     乙未,金主冬獵,旋還都。

     丁酉,金遣王衎等來賀會慶節,以後每歲如之。

     乙巳,淮北紅巾賊逾淮劫掠,立賞格讨捕之。

    已而知楚州胡則,遣巡尉擊殺其首盧榮。

     十一月,丙午朔,金主謂宰臣曰:“朕在位日淺,未能遍識臣下賢否。

    今六品以下,殊乏人材,卿等何以副朕求賢之意?” 己未,诏:“後省一抽一上書可采者,撮其樞要,斷章取義,立為篇目,繕寫進呈,以牙牌一面,镌吏、戶、禮、兵、刑、工、贓吏字,疏事目于下方。

    ”帝曰:“朕已令制造數副,記朝廷事。

    省部亦當依此以備遺忘。

    ” 癸亥,金立諸路通檢地土等第稅法。

     金主之初立也,事多權制,至是诏有司删定,謂宰臣曰:“凡已奏之事,朕嘗再閱,卿等勿懷疑懼。

    朕于大臣,豈有不相信者!但軍國事不敢輕易,恐或有誤也。

    ”布薩忠義對曰:“臣等豈敢竊意陛下,但智力不及耳。

    陛下留神萬幾,天下之福也。

    ” 辛未,遣龍大淵撫谕兩淮,措置屯田,督捕盜賊。

     十二月,戊寅,以洪适為尚書右仆射、同平章事兼樞密使,汪澈為樞密使。

     庚寅,以葉容為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

     近習梁俊彥,請稅江、淮沙田、蘆場,可助軍饷,帝以問容。

    容對曰:“蘆場臣未之詳。

    沙田者,乃江濱出沒之地,水激于東則沙漲于西,水激于西則沙複漲于東,其田未可以為常也。

    辛巳兵興,兩淮之田租并複,至今未征,況沙田乎!”帝大悟,即罷之。

    容退至中書,召俊彥,切責之曰:“汝言利求進,萬一淮民怨咨,為國生事,雖斬汝萬段,豈足塞責!”俊彥惶恐,免冠謝,始釋之。

     起居郎、權中書舍人蔣芾奏曰:“中書政本之地,舍人之職,不特掌行詞命而已,故事,亦許繳駁。

    臣雖暫時兼攝,亦不敢以承乏而怠于職事。

    倘政令之有過舉,除授之有失當,不免時犯天聽,尚賴陛下容納。

    ”帝曰:“正欲卿如此,不特政事與除授之間,雖人主有過失,亦何論奏。

    ” 是歲,遣方滋等賀金主正旦。

    金亦遣烏庫哩忠弼來賀正旦。

    以後,歲如之。

     ○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乾道二年(金大定六年) 春,正月,丙辰,宰執進呈升差人數,帝曰:“須立定年限,方可杜其私意。

    ” 辛酉,省六一合戍兵,以所墾田給還複業之民。

     壬戌,建康都統劉源,繳納到逃亡事故橫行拱衛大夫至副尉、軍兵、将校、都虞候等付身二萬有馀,帝以問宰執,洪适等言:“果有此數,見今委都司毀抹。

    ”帝曰:“此事甚不可得。

    ”于是诏武略大夫、忠州一團一練使劉源,特轉武顯大夫、高州防禦使。

     甲子,汪應辰請優恤利州路運糧百姓,漕臣亦具奏,請運糧二石,人支錢引三道,計合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