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三十九 【宋紀一百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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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尹穑尤可罪。
朕切以腹心待之,乃一奸一邪至于如此!”稽中又曰:“如王逨雖未甚有施設,然多與尹穑屏人切切細語,士大夫皆謂之邪一奸一,賴陛下先知其一奸一,乃并逐之,士大夫尤服聖聰。
” 以王抃使金有勞,加五官,抃由是見知于帝。
後與曾觌、甘昪相結,時論惡之。
庚午,诏曰:“館職所以招延天下之英俊,以待顯擢,苟不親吏事,知民情,則将來何以備公卿之任!今後更疊補外,曆試而出,以稱朕樂育真才之意。
” 辛未,立兩淮守令勸民種桑賞格。
金以和議成诏中外;複命有司,旱、蝗、水溢之處,與免租賦。
壬申,诏兩浙振流民;以紹興流民多死,罷守臣徐喆及兩縣令。
癸酉,蠲沿邊殘破州軍賦一年。
金命元帥府諸新舊軍,以六萬人留戍,馀并放還。
以宋國歲币賞諸軍。
甲戌,貶劉寶瓊州安置。
乙亥,罷兩淮招撫司及陝西、河亦宣撫招讨司。
召提舉太平興國宮陳俊卿入對,帝勞撫之。
因極論朋一黨一之弊,且論人材當以氣節為主,氣節者少有過差,當容之,邪佞者甚有才,當察之,帝善其言。
除吏部侍郎,同修國史。
二月,庚辰朔,朝德壽宮,從太上皇、太上皇後如四聖觀。
帝親扶上皇上馬,都人歡呼,以為所未嘗見。
癸巳,移濠州戍兵于藕塘。
庚子,以楊存中為甯遠、昭慶軍節度使。
壬寅,金罷納粟補官令。
甲辰,以久雨,避殿,減膳,蠲兩淮災傷州縣身丁錢絹,決系囚。
命鎮江、建康、鄂州、荊南都統并兼提舉措置屯田,兩淮、湖廣總領、淮南、湖北、京西帥漕兼提舉措置屯田,守臣兼管内屯田事。
丁未,尚書左仆射陳康伯薨。
紹興末,有與子之意,康伯密贊大議;及行内禅禮,以康伯奉冊。
帝即位,禮遇優渥,但呼丞相而不名。
嘗謂輔臣曰:“陳康伯有氣量,朕扈從太上在金陵,其從容不迫,可比晉謝安。
”至是奏事出,至殿廬而疾作,輿至第,薨。
贈太師,谥文恭,禦書“旌忠顯德之碑”表其墓。
三月,庚申,以虞允文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王剛中同知樞密院事。
癸亥,同知樞密院事黃祖舜卒,谥莊定。
壬申,金群臣上尊号曰應天興祚仁德聖孝皇帝。
乙亥,太白經天。
诏舉制科。
是春,湖南盜起,入廣東,焚掠州縣,官平讨平之。
夏,四月,丙申,诏廬州兵馬都監郭璘,特令再任,以金人渡淮,保守焦湖舟船無虞也。
庚子,金報問使完顔仲等入見。
癸卯,金西京留守壽王京,以謀反安置岚州。
京妻公壽,嘗召日者孫邦榮推京祿命,邦榮言:“留守官至太師,爵封王。
”京問:“此上更無有否?”邦榮曰:“止于此。
”京曰:“然則所官何為?”邦榮察其意,詐為圖谶,作詩以獻于京。
京曰:“後誠如此乎?”遂受其詩,再使蔔之,邦榮詭稱得卦有吉兆,京複使邦榮推金主當生年月。
家人孫霄格,妄作謠語诳惑京,如邦榮指,京信之。
公壽具知其事。
至是邦榮上變,诏刑部侍郎高德基等往鞫之,京等皆款伏。
金主曰:“海陵無道,使光英在,朕亦保全之,況京等哉!”于是京夫婦特免死,杖一百,除名,岚州樓煩縣安置,以婢百口自随,官給土田。
诏谕京曰:“朕與汝皆太祖之孫,海陵失道,翦滅宗支。
朕念兄弟無幾,于汝尤為親戚。
汝亦自知之,何為而懷此心?朕念骨肉,不思盡法。
汝若尚不思過,朕雖不加誅,天地豈能容汝也!” 乙巳,金都無帥完顔思敬罷。
吳璘來朝,尋進封新安郡王,判興元府。
五月,己酉朔,帝谕輔臣曰:“今邊事少甯,卿等當為朕留意人材。
”錢端禮言:“人主之職,惟當辨君子小人。
若朝廷所任純樸厚重之士,則浮僞自革,實效可成。
”帝曰:“固知如此。
君臣之間,須相警戒。
” 庚戌,中書舍人洪适進對,帝曰:“卿所繳秦埙差遣甚當。
向後有合繳事,不須劄子,但批敕以進。
”又曰:“如有出自朕意,事不可行者,卿但繳進。
” 初,奏埙陳乞宮觀,适繳奏:“秦桧藏一奸一稔惡,金珠充牜刃其家。
埙乃其不肖之孫,華屋後藏,辄稱累重仰祿。
公然欺世,玩侮朝廷”故也。
辛亥,帝谕錢端禮等曰:“早朝,與卿等每不從容。
今後晚間少暇時,當召卿等款曲論治道。
”端禮等既退,又遣中使傳旨,每遇晚,召于東華門入,請選德殿奏事。
” 甲寅,臣僚言:“唐任劉晏二十載。
今之戶部,始用也未必擇之一精一,即用也未必任之久,多不一歲,少或半歲,已徙職而去矣,孰能為國家周虛實、究源流而圖善後之計哉!望陛下略依唐故事,博選中外之臣,其材之可用者,而試以财計之任,又觀其稍有所成,而付之版曹之職。
苟稱其職,雖數遷而至乎二府,職固不徙也。
勿奪其權,使之得以号令州縣,而趣督倚辦焉;勿拘其制,使之得以權衡低昂,而通融流轉焉。
夫然後國之有無,軍之裕乏,民之利害,皆得而責之。
彼亦将朝思夕計,畢一精一竭慮,自任而不辭矣。
”從之。
金元帥布薩忠義朝京師,金主勞之曰:“宋國請和,偃兵息民,卿之力也!”丁巳,以忠義為左丞相,赫舍哩志甯為平章政事。
辛酉,中書舍人洪适進仁宗久任許元故事。
帝曰:“洪适所進故事,切當今日之弊。
今後非因昏懦不職,不得遽有遷易。
其興利除害,績用修舉,并依故事旌擢顯用。
” 乙醜,金以平章政事宗憲為右丞相。
壬申,诏:“法令禁一奸一,理宜畫一。
比年以來,傍緣出入,引例為弊,殊失刑政之中。
應今後犯罪者,有司并據情款,直引條法定斷,更不奏裁。
内刑名有疑,令刑部、大理寺看詳,指定聞奏,永為常法,仍行下諸路遵守施行。
其刑部、大理寺見引用例冊,令封鎖架閣,更不引用。
” 癸酉,金罷山東路都統府,以其軍各隸總管府。
丙子,遣李若川使金,賀上尊号。
是月,宗正丞林邵言:“祖宗《玉牒》昨緣南渡,散失不存。
前後修纂為太祖一朝事迹,已經安奉;《太宗正牒》雖已成書,尚未進入;《太上》、《今上玉牒》,自今見修;自真宗至欽宗凡七世,并未下筆。
緣近來體例,每修一朝《玉牒》,必取旨開局,方始修纂,十年方許一進,則是列聖之書,雖百年而未備。
臣今自修《真宗玉牒》十年,計四十卷,望令出牒館安奉。
”從之。
郴州盜李金複作亂,诏以劉珙為湖南安一撫使,兼知潭州。
抵境,聲言發郡縣兵讨擊,而移書制使沈介,請以便宜出師,曰:“擅興之罪,吾自當之。
”介即遣田寶、楊欽以兵至。
珙知其署行疲怠,發夫數程外迎之,又代其負任,至則犒賞過望,軍士感奮。
珙知欽可用,檄諸軍皆受節制。
下令募賊一黨一相捕斬詣吏者,除罪受賞。
欽與寶連戰破賊,追至莽山,賊一黨一執金以降。
六月,癸未,同知樞密院事王剛中卒,谥恭簡。
剛中在成都日,以萬歲池廣袤十裡,溉三鄉田,歲久淤澱,因集三鄉夫共疏之,累土為防,上植榆柳,表以石柱。
蜀人久而思之。
丙戌,以翰林學士洪适簽書樞密院事。
帝謂錢端禮、虞允文曰:“三省事可與洪适共議。
”自是東西府始同班奏事。
” 王辰,淮南運判姚嶽,奏蝗自淮北飛度,皆抱草木自死,仍封死蝗以進,帝曰:“嶽取以為嘉祥,更欲尋付史館,可降一官,放罷,為中外佞邪之戒。
” 甲辰,罷湖北、京西制置司。
丙午,臣僚言:“科舉之制,州郡解,額狹而舉子多;漕司解,其數頗寬。
取應者往往舍鄉貫而圖漕牒,至于冒親戚、詐注籍而不之恤。
且牒試之法,川、廣之士用此可也,福建密迩王都,亦複漕試;見任官用此可也,而待阙得替官,一年内亦許牒試;本宗有服親用此可也,而中表缌麻之親亦許牒試。
或宛轉請求,或通問屬托,至有待阙得替官一人而牒十馀名者,請申嚴詐冒之禁。
其見行條法,付有司重詳損益,立為中制。
”從之。
又言:“國家三歲科舉,集草茅之士,親策于庭,其間豈無一事之可行!然有司考試,多以文采為止,考在前列者,始經禦覽。
其間有言及諸郡軍民利害實迹,偶文辭不稱,置之下列,往往壅于上聞,誠為可惜!請自今
朕切以腹心待之,乃一奸一邪至于如此!”稽中又曰:“如王逨雖未甚有施設,然多與尹穑屏人切切細語,士大夫皆謂之邪一奸一,賴陛下先知其一奸一,乃并逐之,士大夫尤服聖聰。
” 以王抃使金有勞,加五官,抃由是見知于帝。
後與曾觌、甘昪相結,時論惡之。
庚午,诏曰:“館職所以招延天下之英俊,以待顯擢,苟不親吏事,知民情,則将來何以備公卿之任!今後更疊補外,曆試而出,以稱朕樂育真才之意。
” 辛未,立兩淮守令勸民種桑賞格。
金以和議成诏中外;複命有司,旱、蝗、水溢之處,與免租賦。
壬申,诏兩浙振流民;以紹興流民多死,罷守臣徐喆及兩縣令。
癸酉,蠲沿邊殘破州軍賦一年。
金命元帥府諸新舊軍,以六萬人留戍,馀并放還。
以宋國歲币賞諸軍。
甲戌,貶劉寶瓊州安置。
乙亥,罷兩淮招撫司及陝西、河亦宣撫招讨司。
召提舉太平興國宮陳俊卿入對,帝勞撫之。
因極論朋一黨一之弊,且論人材當以氣節為主,氣節者少有過差,當容之,邪佞者甚有才,當察之,帝善其言。
除吏部侍郎,同修國史。
二月,庚辰朔,朝德壽宮,從太上皇、太上皇後如四聖觀。
帝親扶上皇上馬,都人歡呼,以為所未嘗見。
癸巳,移濠州戍兵于藕塘。
庚子,以楊存中為甯遠、昭慶軍節度使。
壬寅,金罷納粟補官令。
甲辰,以久雨,避殿,減膳,蠲兩淮災傷州縣身丁錢絹,決系囚。
命鎮江、建康、鄂州、荊南都統并兼提舉措置屯田,兩淮、湖廣總領、淮南、湖北、京西帥漕兼提舉措置屯田,守臣兼管内屯田事。
丁未,尚書左仆射陳康伯薨。
紹興末,有與子之意,康伯密贊大議;及行内禅禮,以康伯奉冊。
帝即位,禮遇優渥,但呼丞相而不名。
嘗謂輔臣曰:“陳康伯有氣量,朕扈從太上在金陵,其從容不迫,可比晉謝安。
”至是奏事出,至殿廬而疾作,輿至第,薨。
贈太師,谥文恭,禦書“旌忠顯德之碑”表其墓。
三月,庚申,以虞允文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王剛中同知樞密院事。
癸亥,同知樞密院事黃祖舜卒,谥莊定。
壬申,金群臣上尊号曰應天興祚仁德聖孝皇帝。
乙亥,太白經天。
诏舉制科。
是春,湖南盜起,入廣東,焚掠州縣,官平讨平之。
夏,四月,丙申,诏廬州兵馬都監郭璘,特令再任,以金人渡淮,保守焦湖舟船無虞也。
庚子,金報問使完顔仲等入見。
癸卯,金西京留守壽王京,以謀反安置岚州。
京妻公壽,嘗召日者孫邦榮推京祿命,邦榮言:“留守官至太師,爵封王。
”京問:“此上更無有否?”邦榮曰:“止于此。
”京曰:“然則所官何為?”邦榮察其意,詐為圖谶,作詩以獻于京。
京曰:“後誠如此乎?”遂受其詩,再使蔔之,邦榮詭稱得卦有吉兆,京複使邦榮推金主當生年月。
家人孫霄格,妄作謠語诳惑京,如邦榮指,京信之。
公壽具知其事。
至是邦榮上變,诏刑部侍郎高德基等往鞫之,京等皆款伏。
金主曰:“海陵無道,使光英在,朕亦保全之,況京等哉!”于是京夫婦特免死,杖一百,除名,岚州樓煩縣安置,以婢百口自随,官給土田。
诏谕京曰:“朕與汝皆太祖之孫,海陵失道,翦滅宗支。
朕念兄弟無幾,于汝尤為親戚。
汝亦自知之,何為而懷此心?朕念骨肉,不思盡法。
汝若尚不思過,朕雖不加誅,天地豈能容汝也!” 乙巳,金都無帥完顔思敬罷。
吳璘來朝,尋進封新安郡王,判興元府。
五月,己酉朔,帝谕輔臣曰:“今邊事少甯,卿等當為朕留意人材。
”錢端禮言:“人主之職,惟當辨君子小人。
若朝廷所任純樸厚重之士,則浮僞自革,實效可成。
”帝曰:“固知如此。
君臣之間,須相警戒。
” 庚戌,中書舍人洪适進對,帝曰:“卿所繳秦埙差遣甚當。
向後有合繳事,不須劄子,但批敕以進。
”又曰:“如有出自朕意,事不可行者,卿但繳進。
” 初,奏埙陳乞宮觀,适繳奏:“秦桧藏一奸一稔惡,金珠充牜刃其家。
埙乃其不肖之孫,華屋後藏,辄稱累重仰祿。
公然欺世,玩侮朝廷”故也。
辛亥,帝谕錢端禮等曰:“早朝,與卿等每不從容。
今後晚間少暇時,當召卿等款曲論治道。
”端禮等既退,又遣中使傳旨,每遇晚,召于東華門入,請選德殿奏事。
” 甲寅,臣僚言:“唐任劉晏二十載。
今之戶部,始用也未必擇之一精一,即用也未必任之久,多不一歲,少或半歲,已徙職而去矣,孰能為國家周虛實、究源流而圖善後之計哉!望陛下略依唐故事,博選中外之臣,其材之可用者,而試以财計之任,又觀其稍有所成,而付之版曹之職。
苟稱其職,雖數遷而至乎二府,職固不徙也。
勿奪其權,使之得以号令州縣,而趣督倚辦焉;勿拘其制,使之得以權衡低昂,而通融流轉焉。
夫然後國之有無,軍之裕乏,民之利害,皆得而責之。
彼亦将朝思夕計,畢一精一竭慮,自任而不辭矣。
”從之。
金元帥布薩忠義朝京師,金主勞之曰:“宋國請和,偃兵息民,卿之力也!”丁巳,以忠義為左丞相,赫舍哩志甯為平章政事。
辛酉,中書舍人洪适進仁宗久任許元故事。
帝曰:“洪适所進故事,切當今日之弊。
今後非因昏懦不職,不得遽有遷易。
其興利除害,績用修舉,并依故事旌擢顯用。
” 乙醜,金以平章政事宗憲為右丞相。
壬申,诏:“法令禁一奸一,理宜畫一。
比年以來,傍緣出入,引例為弊,殊失刑政之中。
應今後犯罪者,有司并據情款,直引條法定斷,更不奏裁。
内刑名有疑,令刑部、大理寺看詳,指定聞奏,永為常法,仍行下諸路遵守施行。
其刑部、大理寺見引用例冊,令封鎖架閣,更不引用。
” 癸酉,金罷山東路都統府,以其軍各隸總管府。
丙子,遣李若川使金,賀上尊号。
是月,宗正丞林邵言:“祖宗《玉牒》昨緣南渡,散失不存。
前後修纂為太祖一朝事迹,已經安奉;《太宗正牒》雖已成書,尚未進入;《太上》、《今上玉牒》,自今見修;自真宗至欽宗凡七世,并未下筆。
緣近來體例,每修一朝《玉牒》,必取旨開局,方始修纂,十年方許一進,則是列聖之書,雖百年而未備。
臣今自修《真宗玉牒》十年,計四十卷,望令出牒館安奉。
”從之。
郴州盜李金複作亂,诏以劉珙為湖南安一撫使,兼知潭州。
抵境,聲言發郡縣兵讨擊,而移書制使沈介,請以便宜出師,曰:“擅興之罪,吾自當之。
”介即遣田寶、楊欽以兵至。
珙知其署行疲怠,發夫數程外迎之,又代其負任,至則犒賞過望,軍士感奮。
珙知欽可用,檄諸軍皆受節制。
下令募賊一黨一相捕斬詣吏者,除罪受賞。
欽與寶連戰破賊,追至莽山,賊一黨一執金以降。
六月,癸未,同知樞密院事王剛中卒,谥恭簡。
剛中在成都日,以萬歲池廣袤十裡,溉三鄉田,歲久淤澱,因集三鄉夫共疏之,累土為防,上植榆柳,表以石柱。
蜀人久而思之。
丙戌,以翰林學士洪适簽書樞密院事。
帝謂錢端禮、虞允文曰:“三省事可與洪适共議。
”自是東西府始同班奏事。
” 王辰,淮南運判姚嶽,奏蝗自淮北飛度,皆抱草木自死,仍封死蝗以進,帝曰:“嶽取以為嘉祥,更欲尋付史館,可降一官,放罷,為中外佞邪之戒。
” 甲辰,罷湖北、京西制置司。
丙午,臣僚言:“科舉之制,州郡解,額狹而舉子多;漕司解,其數頗寬。
取應者往往舍鄉貫而圖漕牒,至于冒親戚、詐注籍而不之恤。
且牒試之法,川、廣之士用此可也,福建密迩王都,亦複漕試;見任官用此可也,而待阙得替官,一年内亦許牒試;本宗有服親用此可也,而中表缌麻之親亦許牒試。
或宛轉請求,或通問屬托,至有待阙得替官一人而牒十馀名者,請申嚴詐冒之禁。
其見行條法,付有司重詳損益,立為中制。
”從之。
又言:“國家三歲科舉,集草茅之士,親策于庭,其間豈無一事之可行!然有司考試,多以文采為止,考在前列者,始經禦覽。
其間有言及諸郡軍民利害實迹,偶文辭不稱,置之下列,往往壅于上聞,誠為可惜!請自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