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三十八 【宋紀一百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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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思退劾浚,遂降授浚江淮東西路宣撫使。

    邵宏淵降宮階,仍前建康都統制。

     王十朋疏言:“臣天資愚戆,獨抱孤忠,昔在草茅,聞京師陷沒,未嘗不痛心疾首,與敵人有不共戴天之仇。

    及聞秦桧用事,辱國議和,嘗思食其肉,以快天下神人之憤。

    臣素不識張浚,聞其誓不與敵俱生,心實慕之。

    前因輪對,言金必敗盟,乞用浚,陛下嗣位,命督師江淮。

    今浚遣将取二縣,一月三捷,皆服陛下任浚之難,及王師一不利,橫議蜂起。

    臣謂今日之師,為祖宗陵寝,為二帝複仇,為二百年境土,為中原吊民伐罪,非前代好大生事者比,亦當内修,俟時而動。

    陛下恢複志立,固不以一衄為群議所搖,然異論紛紛,浚既侍罪,臣豈可尚居風憲之職!乞賜竄殛。

    ”因言:“臣聞近日欲遣龍大淵撫谕淮南,信否?”帝曰:“無之。

    ”又言聞欲以楊存中充禦營使,帝嘿然。

    改除吏部侍郎,十朋力辭,出知饒州。

     戊寅,參知政事辛次膺罷。

     次膺以疾祈免,且言:“王十朋雖上親擢,天下皆知臣嘗薦其賢;湯思退召将至,亦知臣嘗疏其一奸一。

    臣不引避,人其謂何!”遂以資政殿學士奉祠。

    陛辭,帝甚惜其去,次膺曰:“臣與思退理難同列。

    ”帝曰:“有謂思退可用者。

    ”次膺曰:“今日之事,恐非思退能辦。

    思退固不足道,政恐有誤國家耳!” 己卯,貶李顯忠筠州安置,尋再責徙潭州。

     金太師、尚書令張浩,久以疾告,金主許其入朝毋拜,設坐殿陛之東,遇有咨謀,然後進退,省中大事,就第裁決。

    浩求退益力,乃除判東京留守。

    病不能赴,甲申,聽其緻仕。

     戊子,以蕭琦為檢校少保、河北招撫使。

     金主聞宿州之捷,诏赫舍哩志甯曰:“卿雖年少,前征契丹,戰功居最,今複破大敵,朕甚嘉之。

    ”以禦服金線袍、玉兔鹘賓鐵佩刀,使伊喇道就軍中賜之;有功将士遷賞有差。

     秋,七月,庚寅朔,以虞允文為湖北、京西制置使。

     癸巳,以湯思退為尚書右仆射、平章事兼樞密使。

     丙申,罷江淮宣撫使便宜行一事。

     太白晝見,經天。

     乙巳,以早、蝗、星變,招待從、台谏、兩省辟條上時政阙失。

     胡铨上書數千言,謂政令之阙有十,而上下之情不合亦有十。

    且言:“堯、舜明四目,達四聰,雖有共、鲧,不能塞也。

    秦二世以趙高為腹心,劉、項橫行而不得聞;漢成帝殺王章,王氏移鼎而不得聞;靈帝殺窦武、陳蕃,天下橫潰而不得聞;梁武信硃異,侯景斬關而不得聞;隋炀帝信虞世基,李密稱帝而不得聞;唐明皇逐張九齡,安、史胎禍而不得聞。

    陛下自即位以來,号召逐客,與臣同召者,張焘、辛次膺、王大寶、王十朋。

    今焘去矣,次膺去矣,十朋去矣,大寶又将去,惟臣在爾。

    以言為諱,而欲塞災異之源,臣知其必不能也。

    ”初,張浚複起為都督,大寶力贊其議,符離失律,群言洶洶。

    已而湯思退議罷督府,力請講和,大寶奏:“今國事莫大于恢複,宰相以符離軍潰,名額不除,意欲核軍籍,減月給,臣恐不惟邊鄙之憂,而患起蕭牆矣。

    ”章三上,除兵部侍郎。

    至是铨奏入,帝曰:“十朋力自引去,朕留之不能得。

    大寶論思退太早,今為兵部侍郎,豈容複聽去?” 丁未,诏征李顯忠侵欺官錢金銀,免籍其家。

     庚戌,金以太子太師宗憲為平章政事,以孔總襲封衍聖公。

     戊午,給還嶽飛田宅。

     八月,丙寅,陳俊卿以張浚降秩徙治,上疏言:“若浚果不可用,宜别屬賢将;如欲責其後效,降官示罰,古法也。

    今削都督重權,置揚州死地,如有奏請,台谏沮之,人情解體,尚何後效之圖!議者但知惡浚而欲殺之,不複為宗社計。

    願下诏戒中外協濟,使得自效。

    ”疏入,帝悟,即複浚都督江淮軍馬,浚遂以劉寶為淮東招撫使。

     丙子,以飛蝗、風水為災,避殿,減膳,罷借諸路職田之令。

     契丹馀一黨一未附于金者尚衆,北京、臨潢、泰州民不安,金主命參知政事完顔守道佩金符往安一撫之。

    守道善于招緻,契丹内附民以甯息。

     戊寅,金赫舍哩志甯複以書贻三省、密院,索海、泗、唐、鄧四州地,及歲币、稱臣、還中原歸正人,即止兵,不然,當俟農隙進戰。

    帝以付張浚,浚言金強則來,弱則止,不在和與不和也。

    時湯思退當國,急于求和,遂欲遣使持書報金,而陳康伯、周蔡、洪遵等亦皆上言,謂敵意欲和,則我軍民得以休息為自治之計,以待中原之變而圖之,萬全之計也。

    工部侍郎張闡獨曰:“彼欲和,畏我耶?一愛一我耶?直款我耳!”力陳六害,不可許。

    帝曰:“朕意亦然,姑随宜應之。

    ” 癸未,複以龍大淵知閤門事,曾觌同知閤門事。

     乙酉,金主如大房山。

     丙戌,遣淮西幹辦公事盧仲賢赍書報金帥,大略謂:“海、泗、唐、鄧等州,乃正隆渝盟之後,本朝未遣使前得之。

    至于歲币,固非所較,第兩淮凋瘵之馀,恐未能如數。

    ”仲賢陛辭,帝戒以勿許四郡,而思退等命許之。

    張浚奏:“仲賢小人多妄,不可深信。

    ”不聽。

     張栻入見,帝引見德壽宮。

    上皇問:“曾見仲賢否?”對曰:“臣已見之。

    ”又問:“卿父謂何如?莫便議和否?”對曰:“臣父職在邊隅,戰守是謹。

    此事在廟堂,願審處而徐議之,無贻後悔。

    ”上皇曰:“說與卿父:今日國家舉事,須量度民力、國力。

    聞契丹與金相功,若契丹事成,他日自可收卞莊子刺虎之功。

    若金未有亂,且務恤民治軍,待時而動可也。

    ” 丁亥,金主薦享于睿陵;戊子,還宮。

     九月,丁酉,金主以重九拜天于北郊。

     冬,十月,戊午朔,命廷臣議金帥所言四事,其說不一。

    帝四:“四州地及歲币可與,名分、歸正人不可從。

    ” 辛酉,禦殿,複膳。

     甲子,金大享于太廟。

     丙子,立賢妃夏氏為皇後。

     帝初納郭直卿之女為妃,生鄧王愭、慶王恺、恭王惇、邵王恪而薨。

    袁州宜春人夏協有女,奇之,以資納于宮中,為吳太後閤中侍禦。

    郭妃薨,太後以夏氏賜帝,至是立為後。

     協既納女,資匮歸,客袁氏僧舍死,後訪得其弟執中,補閤門祗候。

    執中與其妻至京,宮人諷使出之,擇配貴族,欲以媚後,執中不為動。

    他日,後親為言,執中以宋宏語對,後不能奪。

    執中既貴,始從學,作大字頗工,複善騎射。

    帝聞其才,将召用之,執中謝曰:“他日無累陛下保全足矣。

    ”人以此益賢之。

     丁醜,地震。

     辛巳,升洪州為隆興府。

     诏:“江淮軍馬調發應援,從都督府取旨,馀悉以聞。

    ” 是月,召硃熹至,對于垂拱殿,其一言:“陛下舉措之間,動涉疑貳,聽納之際,未免蔽欺,由不講乎大學之道,而未嘗随事以觀理,即理以應事。

    ”其二言:“非戰無以複仇,非守無以制勝。

    ”末言:“古先聖王所以攘外之道,其本不在威強而在德業,其備不在邊境而在朝廷,其具不在兵食而在紀綱。

    願開綱谏诤,黜遠邪佞,杜塞幸門,安固邦本。

    四者為先務之急,庶幾形勢自強而恢複可冀矣。

    ” 盧仲賢至宿州,布薩忠義懼之以威。

    仲賢惶恐,言歸當禀命,遂以忠義遺三省、密院書來。

    其畫定四事:一,欲通書稱叔侄;二,欲得唐、鄧、海、泗四州;三,欲歲币銀絹之數如舊;四,欲歸彼叛臣及歸正人。

    十一月,己醜,仲賢還,以書奏,帝大悔之。

     庚寅,太白經天。

     庚子,湯思退請以王之望充金通問使,龍大淵副之,許割棄四州,求減歲币之半。

     初,之望為都督府參贊軍事,雅不欲戰,請入朝,因奏:“人主論兵,與臣下不同,惟奉承天意而已。

    竊觀天意,南北之形已成,未易相兼,我之不可絕淮而北,猶敵之不可越江而南也。

    移攻戰之力以自守,自守既固,然後随機制變,擇利而應之。

    ”思退悅其言,故奏遣之。

     右正言陳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