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六 【宋紀一百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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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其坳處,遂與城平。

    是日,賊攻城,大肆殺掠,溝澗流血,成執子亻及殺之,盡取強壯以充軍。

     壬辰,帝至越州,入居州廨,百司公寓。

     戊戌,知樞密院事、宣撫處置使張浚至興元,上奏曰:“漢中實天下形勢之地,号令中原,必基于此。

    謹于興元積粟理财以待巡幸,願陛下早為西行之謀,前控六路之師,後據西川之粟,左通荊、襄之财,右出秦、隴之馬,天下大計,斯可定矣。

    ” 浚治兵興元,欲易置陝右諸帥,乃徙端明殿學士、知熙州張深知利州,充利州路兵馬钤轄、安一撫使,而以明州觀察使劉錫代之。

    于是徽猷閣直學士、知成都府盧法原去利州路兵馬钤轄,不兼利路,置帥成都。

    帥臣不兼利路自此始。

    既而趙哲帥慶,劉锜帥渭,孫渥帥秦,于是諸路帥臣悉用武人矣。

    锜,錫弟也。

     張浚又以武功大夫、忠州防禦使、本司前軍統制王彥為利州路兵馬钤轄。

    浚初至漢中,問諸将以大舉之策,彥曰:“陝西兵将,上下之情皆未相通,若少有不利,則五路俱失。

    不若且屯兵利、阆、興、洋以固根本,若敵人來侵,則檄諸将帥互為應援以禦敵,若不捷亦未至為大失也。

    ”時浚之幕客皆輕銳,聞彥之言,相視而笑。

    彥以言不行求去,故浚因而授之。

     是日,金人破壽春府。

     時金人一大起燕、雲、河朔民兵南侵,又使萬戶尼楚赫、布爾喝蘇、托蔔嘉、王伯隆等将女直、渤海、漢軍,以宗弼為統帥。

     初,鄧紹密既死,淮西提點刑獄、閤門宣贊舍人馬識遠代知府事。

    識遠不開門,司法參軍王尚功聞之,夜見識遠,說以迎降,識遠拒不可。

    府人藉藉言郡守有異志,識遠懼不敢出,以印授通判府事、朝散郎王摅,即自為降書,啟城迎拜。

    金人亦不入城,但邀識遠至軍中三日。

    已而以其将周企知府事,遂南行。

     修武郎宋汝為奉诏副京東轉運判官杜時亮使金請和,行至壽春,遇完顔宗弼軍,不克與時亮會,汝為獨馳入金壁,奉上國書。

    宗弼怒,命執之,欲加戮辱,汝為色不變,曰:“一死固不辭,然銜命出疆,願達書吐一詞,死未晚。

    ”宗弼顧汝為不屈,遂解縛,延之坐,且問其邑裡,謂左右曰:“此山東忠義士也。

    ”以金帛酒食遺之,命引至東平見劉豫。

    汝為曰:“願伏劍為南朝鬼,豈忍背主,不忠于所事!”宗弼亦感歎,遂留之軍中。

     庚子,金人攻黃州,守臣直龍圖閣趙令{山成}死之。

     先是張用屯光州境内,沿淮為栅,上下百裡,盡收禾稼入寨中,儲蓄甚富,光州患之。

    及敵聞隆祐皇太後駐南昌,欲自蕲、黃濟,乃遣一精一騎五百直攻其寨,用之衆數萬悉奔散,金人遂焚用積聚,徑趨黃州。

    敵之未至也,令{山成}以内艱去,诏移州治武昌縣,命下而令{山成}起複。

    前一日辰刻,敵攻黃州,守衙軍校晏興得其木笴鑿頭箭,遣軍士潘明浮江白令{山成},令{山成}視之,驚曰:“金兵也。

    ”夜半,以官軍渡江入黃。

    金人治兵攻城,翼日,城破,令{山成}在西壁被執。

    金猶欲降之,令{山成}大罵曰:“汝輩殺害生靈,我雖死不屈。

    ”金人飲以酒,令{山成}揮之,又衣以戰袍,令{山成}罵不絕口,遂敲殺之。

    兵馬都監王達、軍事判官吳源、巡檢劉卓,皆為所殺。

    令{山成}守黃逾再歲,群盜李成、丁進、張遇、貴仲正之徒俱不能犯,至是卒以節死。

    事聞,贈徽猷閣待制,谥曰忠愍。

     辛醜,張浚承制以朝請郎、同主管川陝茶馬鹽牧公事趙開兼宣撫司随軍轉運使,專一統領四川财賦。

    開言:“蜀民已困,惟榷率尚有盈馀,而貪猾認以為己私。

    惟不恤怨詈,斷而行之,庶救一時之急。

    ”浚以為然,于是大變酒法。

    自成都始,先罷公帑,賣公給酒,即舊撲買坊場所置隔槽,聽民以米赴官自釀。

    每一斛,輸錢三千,頭子錢二十二,多寡不限數。

    明年,遂遍四路行其法。

    夔路舊無禁酒,開始榷之。

    舊四川酒課歲為錢一百四十萬缗,自是遞增至六百九十馀萬缗。

     是日,金人自黃州濟江。

     初,金人得岸下小舟,其數不多,乃毀民居為筏,以舟引之而行。

    集英殿修撰、荊湖沿江措置副使王羲叔,聞敵一逼一黃州,引舟遁去。

    金人遂渡江,凡三日,濟江盡絕。

    時江東宣撫使劉光世在江州,日與朝奉大夫韓梠置酒高會,無有知敵至者。

    比知之,以為蕲、黃間小盜,遣前軍統制王德拒之于興國軍,始知為金人至,遂遁。

    梠,粹彥子,宣和末為戶部侍郎,責黃州安置。

    于是金人自大冶縣徑趨洪州。

     癸卯,李鄴被旨造明舉甲,每副工料之費凡八千缗有奇。

    帝召大将張俊、辛企宗示之曰:“是甲分毫以上,皆生民膏血,若棄擲一甲葉,是棄生民方守之膚。

    諸軍用之,當思一愛一惜。

    ”時王綯在側,曰:“陛下一愛一民如此,凡百臣下,當體此意。

    ” 是月,盜入宿州,保義郎、權通判州事盛修己守節不屈,為所害。

    久之,州人為之請,遂贈武翼郎、閤門宣贊舍人,封表其墓。

     十一月,乙巳朔,金人攻廬州,守臣徽猷閣直學士、淮南西路安一撫使李會以城降。

     先是王善自淮甯分軍由宿、亳而南,無駐兵之地,遂犯廬州,聞金人至,乃移屯于巢縣,既又以其衆降。

    金遂拘善于軍中,盡散其衆。

    其将祝友、張淵輩各以所部行,自是兩淮皆被善馀一黨一之擾矣。

     初,閤門宣贊舍人韓世清在蕲州,州人請以為兵馬钤轄,帝許之,仍以世清兼蕲、黃、光、江州、興國軍都巡檢使。

    世清聞金渡江,是日,将吏會于州沼。

    世清有酒,即取黃衣,被兵馬钤轄趙令晙于東廳,俾令晙即皇帝位。

    令晙号呼不聽,褫其黃衣。

    知蕲州、朝請郎甄采等共勸之,世清乃止。

     丁未,以帝至越州,命釋諸路徒以下囚,罷邠州歲貢火箸、襄一陽一漆器、象州藤合、揚州照子之屬。

     初,未行鈔鹽以前,兩浙民戶,每丁辟給蠶鹽一鬥,令民輸錢一百六十六,謂之“丁鹽錢”。

    皇祐中,許民以絹從時價折納,謂之“丁絹”。

    自行鈔法後,官不給鹽,每丁增錢為三百六十,謂之“身丁錢”。

    大觀中,始令三丁輸絹一匹,時絹直猶賤,未有陪費。

    其後物價益貴,乃令民每丁輸絹一丈,綿一兩。

    軍興丁少,遂均科之,民甚以為患。

    至是聽五等下戶以為半折帛、半納見錢。

    于是歲為絹二十四萬匹,綿百萬兩,錢二十四萬缗。

     勘會宋齊愈所犯當置于法,然已經大赦,隻緣憎一愛一之私,緻抵極刑,可追複通直郎,仍與一子恩澤。

    勘會責授單州一團一練副使、昌化軍安置李綱,罪在不赦,便不放還,緣累經恩赦,特許自便。

    綱行至瓊州而還。

     初,京西制置使程千秋既軍襄一陽一,有劇盜曹端者,自京城聚衆,擾于京西,号“曹火星”,千秋遣人招之,屯于城下。

    是時桑仲在唐州,盡取強壯為兵,唐州之民在桐柏者,先為董平攢集;其不屬平者,進退無所依,皆盡室歸仲。

    仲之衆漸盛,遂自光化軍而南;千秋亦招之,屯漢水之北。

    始,範瓊讨李孝忠,至襄一陽一,留五百兵戍守,使東南第五将徐彥領之。

    仲故識彥,遺以刀,千秋怒其通寇。

    是日南至,諸将入賀,酒三行,千秋叱彥起,數其與仲通書之罪,遂斬之。

    仲怒,引兵犯襄一陽一,千秋命端出師,并檄知鄧州譚兗為援。

    端與仲遇于高車,急擊之,仲敗,稍引退。

    會兗遣騎兵策應,千秋賞其一精一銳,端愠,遂率衆軍于中廬、南漳之間。

    仲諜知,整衆複進,至孛羅岡,與馬軍遇。

    岡地坡仰而有低林,非騎兵之利,鄧州兵大敗,仲進薄襄一陽一。

    千秋公安親随兵,未嘗曆行陳,皆輕跳,欲出戰,千秋不許,至于再三,乃令戰。

    親随兵無器甲,仲以馬軍數百伏路兩傍,俟其過未盡,即突出,大呼令坐,以棍杖次第敲殺之;統制官貴仲正等聞之,遁去。

    千秋棄城奔中廬,仲遂據襄一陽一。

    千秋密遣人說端裨将王辟使殺端,端軍多潰;惟後軍李忠寨差遠獨不散,自稱權京西南路副總管,與其待冠白巾,聲言為端報仇。

    千秋不可居,乃自金州入蜀。

    貴仲正以潰卒寇荊南,兵馬钤轄、武功郎渠成與戰,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