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九十三 【宋紀九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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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未,以馮熙載為中書侍郎,範緻虛為尚書左丞,翰林學士張邦昌為尚書右丞。
邦昌,東光人也。
诏:“天下知宮觀道士,與監司、郡、縣官以客禮相見。
” 童貫令熙河經略使劉法取朔方,法不欲行,強遣之。
出至統安城,遇夏主弟察克率步騎三陳以當法前軍,而别遣一精一騎登山出其後。
大戰移七時,兵饑馬渴,死者甚衆。
法乘夜遁,比明,走七十裡,至盍硃峞,守兵追之,法墜崖折足,乃斬首而去。
是役也,喪師十萬,貫隐其敗而以捷聞。
察克見法首,恻然語其下曰:“劉将軍前敗我古骨龍、仁多泉,吾嘗避其鋒,謂天生神将,豈料今為一小卒枭首哉!其失在恃勝輕出,不可不戒。
”遂乘勝圍震武。
震武在山峽中,熙、秦兩路不能饷,自築後三歲間,知軍李明、孟清,皆為夏人所殺。
至是城又将陷,察克曰:“勿破此城,留作南朝病塊。
”乃自引去。
宣撫使司以捷聞,受賞數百人。
甲子,知登州宗澤,坐建神霄宮不虔,除名,編管。
辛未,賜上舍生五十四人及第。
甲戌,皇後親蠶。
夏,四月,丙子朔,日有食之。
庚寅,童貫以鄜延、環慶兵大破夏人,平其三城。
辛醜,進輔臣官一等。
五月,丙午朔,京師茶肆傭,晨興見大犬蹲榻榜,近視之,乃龍也,軍器作坊兵士取食之。
逾五日,大雨如注,曆七日而止,京城外水高十馀丈。
帝懼甚,命戶部侍郎唐恪決水,下流入五丈河。
起居郎李綱言:“一陰一氣太盛,國家都汴百五十馀年矣,未嘗有此異。
夫變不虛生,必有感召之由,當以盜賊、外患為憂。
”诏貶綱監沙縣稅務。
丁未,诏:“德士許入道學,依道士法。
” 丙辰,敗夏人于震武。
壬戌,金主谕鹹州路都統司曰:“軍興以前,哈斯罕諸部民有犯罪流竄邊境,或亡入于遼者,本皆吾民,遠在異境,朕甚憫之。
今既議和,當行理索,可明谕諸路千戶穆昆,遍與詢訪其官稱、名氏、地裡,具錄以上。
” 壬申,班禦制《九星二十八宿朝元冠服圖》。
是月,西北有赤氣亘天。
遼準布部人叛,執招讨使耶律鄂爾多,都監蕭色埒德死之。
六月,戊寅,呼慶等至金主軍前,金主及宗翰等責以中辍,且言登州不當行牒。
呼慶對:“本朝知貴朝與契丹通好,又以使人至登州,緣疾告終,因遣慶與貴朝使臣同行,欲得早到軍前,權令登州移文,非有它故。
若貴朝果不與契丹通好,即朝廷定别遣使人共議。
”金主不聽,遂拘留慶等。
又以索多受宋一團一練使,杖而奪之。
壬午,诏:“西邊武臣為經略使者,改用文臣。
” 甲申,诏封莊周為微妙元通真君,列禦寇為緻虛觀妙真君,仍用冊命,配享混元皇帝。
童貫因關右既困,諷夏人因遼進誓表納款。
己亥,诏六路罷兵。
及夏遣使來賀天甯節,授以誓诏,夏使辭不敢,貫不能屈,但遣館伴強之使持還。
及境,棄之道中而去,賈琬得而上之,貫始大沮。
尋加貫太傅,封泾國公。
時人稱蔡京為“公相”,貫為“媪相”。
秋,七月,丙辰,诏以蔡縧向緣狂率,廢黜幾年,念其父京元老,勳在王室,未忍終棄,可特叙舊官,外與宮觀,任便居住。
既而京言叙不以法,乞賜寝罷,诏候過大禮取旨。
遼主獵于南山,金複遣烏淩阿贊谟如遼,責冊文無兄事之語,不言大金而雲東懷,乃小邦懷其德之義。
又冊文有“渠材”二字,語涉輕侮;若:“遙芬”、“多戬”等語,皆非善意,殊乖體式。
如依前書所定,然後可從。
遼楊詢卿、羅子韋率衆降金,金主命各以所部為穆昆。
八月,戊寅,诏:“諸路未方田處,并令方量,均定租課。
” 丙戌,禦制禦筆《神霄玉清萬壽宮記》,令京師神霄宮刻記于碑,以碑本賜天下,摹勒立石。
己醜,金頒女直字于國中。
女直初無文字,及獲契丹、漢人,始通契丹、漢字,于是宗雄、希尹等學之。
宗雄因病,兩月并通大小字,遂與宗幹等立法定制,凡與遼、宋往來書問,皆宗雄、希尹主之。
金主因命希尹依仿漢人楷字,因契丹字制度,合本國語,制女直字行之。
丁酉,尚書左丞範緻虛以母憂去位。
時朝廷欲用師于遼,緻虛言邊隙一開,必有意外之患,宰相謂其懷異,竟不起複。
遼以皇子趙王實讷埒為西京留守。
遼主諸子,惟晉王額噜溫最賢,樂道人善而矜人不能。
時宮中惡讀書,見之辄斥。
額噜溫嘗入寝殿,見近侍閱書,因取臂之,會諸王至,因袖而歸之,曰:“勿令它人見之也。
”一時号稱長者。
九月,乙卯,曲宴蔡京于保和新殿。
殿西南庑有玉真軒者,劉妃妝閣也。
癸亥,幸道德院觀金芝;由景龍江至蔡京第鳴鸾堂,賜京酒。
京訴開封尹聶山離間事,山即坐黜。
因作《鳴鸾記》以進。
時京子攸、儵、翛及攸子行,皆為大學士,鞗尚帝姬;家人厮養,亦居大官,媵妾封夫人。
京每侍上,恒以君臣相悅為言。
帝時乘輕車小辇,頻幸其第,命坐,賜酒,略用家人禮。
丙寅,蔡京奏:“臣伏蒙聖慈,以臣夏秋疾病,特命于龍德太一宮設普天大醮,又親制青詞以見誠意。
至日臨幸醮筵,别制密詞,親手焚奏。
仰惟異禮,今昔所無,殒首殺身,難以仰報。
” 方京病笃,人謂其必死,獨晁沖之謂陸宰曰:“未死也。
彼敗壞國家至此,若使宴然死牖下,備極哀榮,豈複有天道哉!”已而果愈。
丁卯,以蔡攸為開府儀同三司。
攸有一寵一于帝,進見無時,與王黼得預宮中秘戲。
或侍曲宴,則短衫窄袴,塗抹青紅,雜倡優侏儒中,多道市井一婬一媟谑一浪一語以獻笑取一悅。
攸妻宋氏,出入禁掖,攸子行,領殿中監,一寵一信傾其父。
攸嘗言于帝曰:“所謂人主,當以四海為家,太平為娛,歲月能幾何,豈可徒自勞苦!”帝深納之。
因令苑囿皆仿江、浙為白屋,不施五采,多為村居、野店,及聚珍禽異獸,動數千百,以實其中。
都下每秋風夜靜,禽一獸之一聲四徹,宛若山林陂澤間,識者以為不祥之兆。
金主以遼冊禮使失期,诏諸路軍過江屯駐。
遼乃令實埒讷等先持冊稿如金,而後遣使送烏淩阿贊谟持書以還。
遼耶律程古努等二十馀人謀反,伏誅。
十一月,乙卯,祀圜丘,赦天下。
甲子,诏:“東南諸路水災,令監司、郡守悉心赈救。
” 戊辰,以張邦昌為尚書左丞,翰林學士王安中為尚書右丞。
安中附童貫、王黼為中丞,因論蔡京罪,為帝所知,遂居政一府。
淮甸旱饑,民失業,遣監察禦史察訪。
太學生鄧肅,以硃勔花石綱害民,進詩諷谏,诏放歸田裡。
壬申,放林靈素歸溫州。
釋氏既廢,靈素益尊重,官沖和殿侍晨,出入呵引,至與諸王争道,都人稱曰:“道家兩府”。
靈素與道士王允誠共為怪神,後忌其相軋,毒之死。
都城暴水,遣靈素厭勝,方率其徒步虛城上,役夫争舉梃将擊之,走而免。
帝知衆所怨,始不樂。
靈素恣橫不悛,道遇皇太子,弗斂避。
太子入訴,帝怒,以為太虛大夫,斥還故裡,命江端本通判溫州,幾察之。
端本廉得居處過制罪,诏徙置楚州,而已死,遺奏至,猶以侍從禮葬焉。
十二月,甲戌,诏:“京東路盜賊竊發,
邦昌,東光人也。
诏:“天下知宮觀道士,與監司、郡、縣官以客禮相見。
” 童貫令熙河經略使劉法取朔方,法不欲行,強遣之。
出至統安城,遇夏主弟察克率步騎三陳以當法前軍,而别遣一精一騎登山出其後。
大戰移七時,兵饑馬渴,死者甚衆。
法乘夜遁,比明,走七十裡,至盍硃峞,守兵追之,法墜崖折足,乃斬首而去。
是役也,喪師十萬,貫隐其敗而以捷聞。
察克見法首,恻然語其下曰:“劉将軍前敗我古骨龍、仁多泉,吾嘗避其鋒,謂天生神将,豈料今為一小卒枭首哉!其失在恃勝輕出,不可不戒。
”遂乘勝圍震武。
震武在山峽中,熙、秦兩路不能饷,自築後三歲間,知軍李明、孟清,皆為夏人所殺。
至是城又将陷,察克曰:“勿破此城,留作南朝病塊。
”乃自引去。
宣撫使司以捷聞,受賞數百人。
甲子,知登州宗澤,坐建神霄宮不虔,除名,編管。
辛未,賜上舍生五十四人及第。
甲戌,皇後親蠶。
夏,四月,丙子朔,日有食之。
庚寅,童貫以鄜延、環慶兵大破夏人,平其三城。
辛醜,進輔臣官一等。
五月,丙午朔,京師茶肆傭,晨興見大犬蹲榻榜,近視之,乃龍也,軍器作坊兵士取食之。
逾五日,大雨如注,曆七日而止,京城外水高十馀丈。
帝懼甚,命戶部侍郎唐恪決水,下流入五丈河。
起居郎李綱言:“一陰一氣太盛,國家都汴百五十馀年矣,未嘗有此異。
夫變不虛生,必有感召之由,當以盜賊、外患為憂。
”诏貶綱監沙縣稅務。
丁未,诏:“德士許入道學,依道士法。
” 丙辰,敗夏人于震武。
壬戌,金主谕鹹州路都統司曰:“軍興以前,哈斯罕諸部民有犯罪流竄邊境,或亡入于遼者,本皆吾民,遠在異境,朕甚憫之。
今既議和,當行理索,可明谕諸路千戶穆昆,遍與詢訪其官稱、名氏、地裡,具錄以上。
” 壬申,班禦制《九星二十八宿朝元冠服圖》。
是月,西北有赤氣亘天。
遼準布部人叛,執招讨使耶律鄂爾多,都監蕭色埒德死之。
六月,戊寅,呼慶等至金主軍前,金主及宗翰等責以中辍,且言登州不當行牒。
呼慶對:“本朝知貴朝與契丹通好,又以使人至登州,緣疾告終,因遣慶與貴朝使臣同行,欲得早到軍前,權令登州移文,非有它故。
若貴朝果不與契丹通好,即朝廷定别遣使人共議。
”金主不聽,遂拘留慶等。
又以索多受宋一團一練使,杖而奪之。
壬午,诏:“西邊武臣為經略使者,改用文臣。
” 甲申,诏封莊周為微妙元通真君,列禦寇為緻虛觀妙真君,仍用冊命,配享混元皇帝。
童貫因關右既困,諷夏人因遼進誓表納款。
己亥,诏六路罷兵。
及夏遣使來賀天甯節,授以誓诏,夏使辭不敢,貫不能屈,但遣館伴強之使持還。
及境,棄之道中而去,賈琬得而上之,貫始大沮。
尋加貫太傅,封泾國公。
時人稱蔡京為“公相”,貫為“媪相”。
秋,七月,丙辰,诏以蔡縧向緣狂率,廢黜幾年,念其父京元老,勳在王室,未忍終棄,可特叙舊官,外與宮觀,任便居住。
既而京言叙不以法,乞賜寝罷,诏候過大禮取旨。
遼主獵于南山,金複遣烏淩阿贊谟如遼,責冊文無兄事之語,不言大金而雲東懷,乃小邦懷其德之義。
又冊文有“渠材”二字,語涉輕侮;若:“遙芬”、“多戬”等語,皆非善意,殊乖體式。
如依前書所定,然後可從。
遼楊詢卿、羅子韋率衆降金,金主命各以所部為穆昆。
八月,戊寅,诏:“諸路未方田處,并令方量,均定租課。
” 丙戌,禦制禦筆《神霄玉清萬壽宮記》,令京師神霄宮刻記于碑,以碑本賜天下,摹勒立石。
己醜,金頒女直字于國中。
女直初無文字,及獲契丹、漢人,始通契丹、漢字,于是宗雄、希尹等學之。
宗雄因病,兩月并通大小字,遂與宗幹等立法定制,凡與遼、宋往來書問,皆宗雄、希尹主之。
金主因命希尹依仿漢人楷字,因契丹字制度,合本國語,制女直字行之。
丁酉,尚書左丞範緻虛以母憂去位。
時朝廷欲用師于遼,緻虛言邊隙一開,必有意外之患,宰相謂其懷異,竟不起複。
遼以皇子趙王實讷埒為西京留守。
遼主諸子,惟晉王額噜溫最賢,樂道人善而矜人不能。
時宮中惡讀書,見之辄斥。
額噜溫嘗入寝殿,見近侍閱書,因取臂之,會諸王至,因袖而歸之,曰:“勿令它人見之也。
”一時号稱長者。
九月,乙卯,曲宴蔡京于保和新殿。
殿西南庑有玉真軒者,劉妃妝閣也。
癸亥,幸道德院觀金芝;由景龍江至蔡京第鳴鸾堂,賜京酒。
京訴開封尹聶山離間事,山即坐黜。
因作《鳴鸾記》以進。
時京子攸、儵、翛及攸子行,皆為大學士,鞗尚帝姬;家人厮養,亦居大官,媵妾封夫人。
京每侍上,恒以君臣相悅為言。
帝時乘輕車小辇,頻幸其第,命坐,賜酒,略用家人禮。
丙寅,蔡京奏:“臣伏蒙聖慈,以臣夏秋疾病,特命于龍德太一宮設普天大醮,又親制青詞以見誠意。
至日臨幸醮筵,别制密詞,親手焚奏。
仰惟異禮,今昔所無,殒首殺身,難以仰報。
” 方京病笃,人謂其必死,獨晁沖之謂陸宰曰:“未死也。
彼敗壞國家至此,若使宴然死牖下,備極哀榮,豈複有天道哉!”已而果愈。
丁卯,以蔡攸為開府儀同三司。
攸有一寵一于帝,進見無時,與王黼得預宮中秘戲。
或侍曲宴,則短衫窄袴,塗抹青紅,雜倡優侏儒中,多道市井一婬一媟谑一浪一語以獻笑取一悅。
攸妻宋氏,出入禁掖,攸子行,領殿中監,一寵一信傾其父。
攸嘗言于帝曰:“所謂人主,當以四海為家,太平為娛,歲月能幾何,豈可徒自勞苦!”帝深納之。
因令苑囿皆仿江、浙為白屋,不施五采,多為村居、野店,及聚珍禽異獸,動數千百,以實其中。
都下每秋風夜靜,禽一獸之一聲四徹,宛若山林陂澤間,識者以為不祥之兆。
金主以遼冊禮使失期,诏諸路軍過江屯駐。
遼乃令實埒讷等先持冊稿如金,而後遣使送烏淩阿贊谟持書以還。
遼耶律程古努等二十馀人謀反,伏誅。
十一月,乙卯,祀圜丘,赦天下。
甲子,诏:“東南諸路水災,令監司、郡守悉心赈救。
” 戊辰,以張邦昌為尚書左丞,翰林學士王安中為尚書右丞。
安中附童貫、王黼為中丞,因論蔡京罪,為帝所知,遂居政一府。
淮甸旱饑,民失業,遣監察禦史察訪。
太學生鄧肅,以硃勔花石綱害民,進詩諷谏,诏放歸田裡。
壬申,放林靈素歸溫州。
釋氏既廢,靈素益尊重,官沖和殿侍晨,出入呵引,至與諸王争道,都人稱曰:“道家兩府”。
靈素與道士王允誠共為怪神,後忌其相軋,毒之死。
都城暴水,遣靈素厭勝,方率其徒步虛城上,役夫争舉梃将擊之,走而免。
帝知衆所怨,始不樂。
靈素恣橫不悛,道遇皇太子,弗斂避。
太子入訴,帝怒,以為太虛大夫,斥還故裡,命江端本通判溫州,幾察之。
端本廉得居處過制罪,诏徙置楚州,而已死,遺奏至,猶以侍從禮葬焉。
十二月,甲戌,诏:“京東路盜賊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