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八十七 【宋紀八十七】
關燈
小
中
大
起重光大荒落正月,盡玄黓敦牂閏六月,凡一年有奇。
諱信,神宗第十一子,母曰欽慈皇後陳氏,元豐五年十月丁巳,生于宮中;明年正月,賜名;十月,授鎮甯軍節度使,封甯國公。
哲宗即位,封遂甯郡王;紹聖三年,以平江、鎮江軍節度使,封端王;五年,加司空,改昭德、彰信軍節度使。
○徽宗體神合道駿烈遜功聖文仁德憲慈顯孝皇帝建中靖國元年(遼壽昌七年,二月,改乾統元年) 春,正月,壬戌朔,有赤氣起東北,亘西南,中函白氣;将散,複有黑祲在旁。
右正言任伯雨言:“正歲之始,而赤氣起于暮夜。
日為一陽一,夜為一陰一;東南為一陽一,西北為一陰一;朝廷為一陽一,宮禁為一陰一;中國為一陽一,夷狄為一陰一;君子為一陽一,小人為一陰一。
此宮禁一陰一謀、下幹上之證。
漸沖西,正西散為白,而白主兵,此夷狄竊發之證也。
天心仁一愛一,以災異為警戒。
願陛下進忠良,黜邪佞,正名分,擊一奸一惡,使小人無得生犯上之心,則災異可變為休祥矣。
” 癸亥,有星自西南入尾,其光燭地。
觀文殿大學士、中太一宮使範純仁卒,年七十五。
純仁疾革,呼諸子,口占遺表,命門生李之儀次第之。
大略勸帝清心寡欲,約己便民,絕朋一黨一之論,察邪正之歸,毋輕議邊事,易逐言官。
又辯明宣仁誣謗曰:’本權臣務快其私忿,非泰陵實謂之當然。
”又雲:“蓋嘗先天下而憂,期不負聖人之學,此先臣所以教子,而微臣所以事君者也。
”诏贈開府儀同三司,谥忠宣,書碑額曰“世濟忠直之碑”。
純仁一性一寬簡,不以聲色加人,義之所在,則挺不少屈。
自為布衣至宰相,廉儉如一,所得奉賜,皆以廣義莊,前後任子恩,多先疏族。
嘗言:“吾平生所學,得之忠恕二字,一生用不盡,以至立朝事君,接待僚友,親睦宗族,未嘗須臾離此也。
”每戒子弟曰:“人雖至愚,責人則明;雖有聰明,恕己則昏。
苟能以責人之心責己,恕己之心恕人,不患不到聖賢地位也。
”親族有請教者,純仁曰:“唯儉可以助廉,唯恕可以成德。
”其人書之坐隅。
遼主自去臘有疾,正旦,力疾禦殿受賀。
是日,如混同江。
甲戌,皇太後向氏崩于慈甯殿,遺诏尊皇太妃陳氏為皇太後。
是日,遼主殂于行宮,年七十,廟号道宗。
遺诏燕國王延禧嗣位,北面樞密使耶律阿蘇、知樞密院事耶律俨同受顧命。
道宗即位,求直言,訪治道,勸農桑,興學校,救災恤患,粲然可觀。
及謗讪之令既行,告讦之賞日重,群邪并進,賊及骨肉,諸部浸叛,用兵無甯歲。
唯一歲飯僧三十六萬,一日而祝發者三千人,崇尚佛教,罔知國恤,遼亡征見矣。
延禧即位柩前,遼群臣上尊号曰天祚皇帝。
丁醜,易大行皇太後園為山陵,命曾布為山陵使。
己卯,令河、陝幕人入粟,免試注官。
二月,壬辰朔,遼改元乾統,大赦。
诏:“為耶律伊遜所誣陷者,複其官爵,籍沒者出之,流放者還之。
” 丙申,雨雹。
己亥,汰秦、鳳二路兵。
甲辰,始聽政。
乙巳,出内庫及諸路常平錢各百萬,備河北邊儲。
遼主之為燕國王也,道宗以蕭烏納有保護功,命其輔導。
烏納數以直言忤旨,遼主初即位,即出烏納為遼興軍節度使,加守太傅。
甲寅,诏貶知揚州林希和舒州,降知随州張商英為朝奉大夫,右司谏陳祐論其責輕,請重行降黜故也。
丁巳,诏:“潭州安置章惇,責授雷州司戶參軍,員外置。
” 先是左正言任伯雨疏曰:“章惇久竊朝一柄一,迷國罔上,毒流搢紳,乘先帝變故倉卒,辄逞異志。
向使其計得行,将置陛下與皇太後于何地!若貸而不誅,則天下大義不明,大法不立矣。
臣聞北使言:‘去年遼主方食,聞中國黜惇,放箸而起,稱善者再,謂南朝錯用此人。
’北使又問:‘何為隻若是行遣?’以此觀之,不獨國人皆曰可殺,雖敵國莫不以為可殺也。
’章八上,未報。
會台谏陳瓘、陳次升等複極論之,乃有是貶。
初,蘇轍谪雷州,不許占官舍,遂僦民屋。
惇又以為強奪民居,下州追民究治,以僦券甚明,乃止。
至是惇問舍于民,民曰:“前蘇公來,為章丞相幾破我家,今不可也。
” 初,惇之入相也,妻張氏病且死,屬之曰:“君作相,幸無報怨。
”既祥,惇語陳瓘曰:“悼亡不堪,奈何?”瓘曰:“與其悲傷無益,曷若念其臨絕之語也!”惇無以對。
任伯雨又言蔡卞惡甚于章惇,遂陳其大罪有六曰:“誣罔宣仁保佑之功,欲行追廢,一也;凡紹聖以來竄逐臣僚,皆卞啟而後行,二也;宮中厭勝事作,卞乞掖庭置獄,隻遣内臣推治,皇後以是得罪,三也;編排元祐章疏,被罪者數千人,議自卞出,四也;激怒哲宗,緻鄒浩遠谪,又請治其親故送行之罪,五也;蹇序辰建看詳訴理之義,惇遲疑未應,卞以二心之言脅之,惇即日置局,士大夫得罪者八百三十家,六也。
卞一陰一狡險賊,惡機滔天,門生故吏,遍滿中外,今雖薄責,猶如在朝,人人惴恐,不敢回心向善。
朝廷邪正是非不得分别,馴緻不已,一奸一人複進,天下安危,殆未可保也。
”奏入,不省。
三月,癸亥,以知杭州呂惠卿為觀文殿學士、提舉洞霄宮。
甲子,始禦紫宸殿。
乙醜,遼使來告哀,遣謝文瓘、上官均往吊祭,黃寔賀即位。
丁卯,遼主命有司以張孝傑家屬分賜群臣。
甲戌,遼主召僧法頤放戒于内庭。
戊寅,以知無以軍陳瓘為著作佐郎、實錄院檢讨官。
壬午,以日當食,避殿,減膳,減天下囚罪一等,流以下釋之。
遼殿直達爾旺哈,知遼主惡直言,心嗛蕭烏納,乃誣告烏納私借内府犀角。
遼主命鞫之,烏納奏曰:“臣在先期,诏許日取帑錢十萬為私費,臣未嘗妄取一錢,肯借犀角乎?”遼主愈怒,奪其太傅官,降甯邊州刺史。
自是遼廷諸臣益務為柔佞矣。
夏,四月,辛卯朔,日食不見。
甲午,上大行皇太後谥曰欽聖憲肅。
乙未,追上欽聖皇太後曰欽慈。
丁酉,禦殿,複膳。
壬寅,诏:“諸路疑獄當奏而不奏者科罪,不當奏而辄奏者勿坐。
著為令。
” 任伯雨初為右正言,半歲之間,凡上一百八疏。
大臣畏其多言,俾權給事中,密谕以少默即為真,伯雨抗論愈力。
時曾布欲和調元祐、紹聖之人,伯雨言:“人才固不當分一黨一與,然自古未有君子小人雜然并進,可以緻治者。
蓋君子易退,小人難退,二者并用,終于君子自去,小人猶留。
唐德宗坐此緻播遷之禍,建中乃其紀号,不可以不戒。
”既而欲劾布,布覺之,徙為度支員外郎。
是月,遼地旱。
五月,辛酉朔,大雨雹,诏三省減吏号,節
諱信,神宗第十一子,母曰欽慈皇後陳氏,元豐五年十月丁巳,生于宮中;明年正月,賜名;十月,授鎮甯軍節度使,封甯國公。
哲宗即位,封遂甯郡王;紹聖三年,以平江、鎮江軍節度使,封端王;五年,加司空,改昭德、彰信軍節度使。
○徽宗體神合道駿烈遜功聖文仁德憲慈顯孝皇帝建中靖國元年(遼壽昌七年,二月,改乾統元年) 春,正月,壬戌朔,有赤氣起東北,亘西南,中函白氣;将散,複有黑祲在旁。
右正言任伯雨言:“正歲之始,而赤氣起于暮夜。
日為一陽一,夜為一陰一;東南為一陽一,西北為一陰一;朝廷為一陽一,宮禁為一陰一;中國為一陽一,夷狄為一陰一;君子為一陽一,小人為一陰一。
此宮禁一陰一謀、下幹上之證。
漸沖西,正西散為白,而白主兵,此夷狄竊發之證也。
天心仁一愛一,以災異為警戒。
願陛下進忠良,黜邪佞,正名分,擊一奸一惡,使小人無得生犯上之心,則災異可變為休祥矣。
” 癸亥,有星自西南入尾,其光燭地。
觀文殿大學士、中太一宮使範純仁卒,年七十五。
純仁疾革,呼諸子,口占遺表,命門生李之儀次第之。
大略勸帝清心寡欲,約己便民,絕朋一黨一之論,察邪正之歸,毋輕議邊事,易逐言官。
又辯明宣仁誣謗曰:’本權臣務快其私忿,非泰陵實謂之當然。
”又雲:“蓋嘗先天下而憂,期不負聖人之學,此先臣所以教子,而微臣所以事君者也。
”诏贈開府儀同三司,谥忠宣,書碑額曰“世濟忠直之碑”。
純仁一性一寬簡,不以聲色加人,義之所在,則挺不少屈。
自為布衣至宰相,廉儉如一,所得奉賜,皆以廣義莊,前後任子恩,多先疏族。
嘗言:“吾平生所學,得之忠恕二字,一生用不盡,以至立朝事君,接待僚友,親睦宗族,未嘗須臾離此也。
”每戒子弟曰:“人雖至愚,責人則明;雖有聰明,恕己則昏。
苟能以責人之心責己,恕己之心恕人,不患不到聖賢地位也。
”親族有請教者,純仁曰:“唯儉可以助廉,唯恕可以成德。
”其人書之坐隅。
遼主自去臘有疾,正旦,力疾禦殿受賀。
是日,如混同江。
甲戌,皇太後向氏崩于慈甯殿,遺诏尊皇太妃陳氏為皇太後。
是日,遼主殂于行宮,年七十,廟号道宗。
遺诏燕國王延禧嗣位,北面樞密使耶律阿蘇、知樞密院事耶律俨同受顧命。
道宗即位,求直言,訪治道,勸農桑,興學校,救災恤患,粲然可觀。
及謗讪之令既行,告讦之賞日重,群邪并進,賊及骨肉,諸部浸叛,用兵無甯歲。
唯一歲飯僧三十六萬,一日而祝發者三千人,崇尚佛教,罔知國恤,遼亡征見矣。
延禧即位柩前,遼群臣上尊号曰天祚皇帝。
丁醜,易大行皇太後園為山陵,命曾布為山陵使。
己卯,令河、陝幕人入粟,免試注官。
二月,壬辰朔,遼改元乾統,大赦。
诏:“為耶律伊遜所誣陷者,複其官爵,籍沒者出之,流放者還之。
” 丙申,雨雹。
己亥,汰秦、鳳二路兵。
甲辰,始聽政。
乙巳,出内庫及諸路常平錢各百萬,備河北邊儲。
遼主之為燕國王也,道宗以蕭烏納有保護功,命其輔導。
烏納數以直言忤旨,遼主初即位,即出烏納為遼興軍節度使,加守太傅。
甲寅,诏貶知揚州林希和舒州,降知随州張商英為朝奉大夫,右司谏陳祐論其責輕,請重行降黜故也。
丁巳,诏:“潭州安置章惇,責授雷州司戶參軍,員外置。
” 先是左正言任伯雨疏曰:“章惇久竊朝一柄一,迷國罔上,毒流搢紳,乘先帝變故倉卒,辄逞異志。
向使其計得行,将置陛下與皇太後于何地!若貸而不誅,則天下大義不明,大法不立矣。
臣聞北使言:‘去年遼主方食,聞中國黜惇,放箸而起,稱善者再,謂南朝錯用此人。
’北使又問:‘何為隻若是行遣?’以此觀之,不獨國人皆曰可殺,雖敵國莫不以為可殺也。
’章八上,未報。
會台谏陳瓘、陳次升等複極論之,乃有是貶。
初,蘇轍谪雷州,不許占官舍,遂僦民屋。
惇又以為強奪民居,下州追民究治,以僦券甚明,乃止。
至是惇問舍于民,民曰:“前蘇公來,為章丞相幾破我家,今不可也。
” 初,惇之入相也,妻張氏病且死,屬之曰:“君作相,幸無報怨。
”既祥,惇語陳瓘曰:“悼亡不堪,奈何?”瓘曰:“與其悲傷無益,曷若念其臨絕之語也!”惇無以對。
任伯雨又言蔡卞惡甚于章惇,遂陳其大罪有六曰:“誣罔宣仁保佑之功,欲行追廢,一也;凡紹聖以來竄逐臣僚,皆卞啟而後行,二也;宮中厭勝事作,卞乞掖庭置獄,隻遣内臣推治,皇後以是得罪,三也;編排元祐章疏,被罪者數千人,議自卞出,四也;激怒哲宗,緻鄒浩遠谪,又請治其親故送行之罪,五也;蹇序辰建看詳訴理之義,惇遲疑未應,卞以二心之言脅之,惇即日置局,士大夫得罪者八百三十家,六也。
卞一陰一狡險賊,惡機滔天,門生故吏,遍滿中外,今雖薄責,猶如在朝,人人惴恐,不敢回心向善。
朝廷邪正是非不得分别,馴緻不已,一奸一人複進,天下安危,殆未可保也。
”奏入,不省。
三月,癸亥,以知杭州呂惠卿為觀文殿學士、提舉洞霄宮。
甲子,始禦紫宸殿。
乙醜,遼使來告哀,遣謝文瓘、上官均往吊祭,黃寔賀即位。
丁卯,遼主命有司以張孝傑家屬分賜群臣。
甲戌,遼主召僧法頤放戒于内庭。
戊寅,以知無以軍陳瓘為著作佐郎、實錄院檢讨官。
壬午,以日當食,避殿,減膳,減天下囚罪一等,流以下釋之。
遼殿直達爾旺哈,知遼主惡直言,心嗛蕭烏納,乃誣告烏納私借内府犀角。
遼主命鞫之,烏納奏曰:“臣在先期,诏許日取帑錢十萬為私費,臣未嘗妄取一錢,肯借犀角乎?”遼主愈怒,奪其太傅官,降甯邊州刺史。
自是遼廷諸臣益務為柔佞矣。
夏,四月,辛卯朔,日食不見。
甲午,上大行皇太後谥曰欽聖憲肅。
乙未,追上欽聖皇太後曰欽慈。
丁酉,禦殿,複膳。
壬寅,诏:“諸路疑獄當奏而不奏者科罪,不當奏而辄奏者勿坐。
著為令。
” 任伯雨初為右正言,半歲之間,凡上一百八疏。
大臣畏其多言,俾權給事中,密谕以少默即為真,伯雨抗論愈力。
時曾布欲和調元祐、紹聖之人,伯雨言:“人才固不當分一黨一與,然自古未有君子小人雜然并進,可以緻治者。
蓋君子易退,小人難退,二者并用,終于君子自去,小人猶留。
唐德宗坐此緻播遷之禍,建中乃其紀号,不可以不戒。
”既而欲劾布,布覺之,徙為度支員外郎。
是月,遼地旱。
五月,辛酉朔,大雨雹,诏三省減吏号,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