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七十一 【宋紀七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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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蔡承禧奏:“惠卿弄權自恣,朋比欺國,如章惇、李定、徐禧之徒,皆為死一黨一,曾旼、劉泾、葉唐懿、周常、徐申之徒,又為奔走,此一奸一惡之尤大者。

    ”而中丞鄧绾亦彌縫前附惠卿之迹以媚安石。

    王雱複深憾惠卿,遂諷绾發惠卿兄弟強借華亭富民錢五百萬與知縣張若濟買田共為一奸一利事,置獄鞫之。

    帝既決意罷惠卿政事,故先出升卿,尋诏惠卿守本官、知陳州。

     乙未,彗出轸。

     己亥,诏以災異數見,避殿,減膳,求直言,及詢政事之未協于民者。

     王安石率同列上疏言:“晉武帝五年,彗出轸,十年,又有孛,而其在位一十八年,與《乙巳占》所期不合。

    蓋天道遠,先王雖有官占,而所信者人事而已。

    天文之變無窮,上下傅會,不無偶合。

    周公、召公,豈欺成王哉?其言中宗享國日久,則曰嚴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不敢荒甯,其言夏、商多曆年所,亦曰德而已。

    裨竈言火而驗,複請以寶玉禳之,公孫僑不聽,則曰:‘不用吾言,鄭又将火。

    ’僑終不聽,鄭亦不火。

    有如裨竈,未免妄誕,況今星工乎!所傳占書,又當世所禁,謄寫訛缪,尤不可知。

    陛下盛德至善,非特賢于中宗,周、召所言,則既閱而盡之矣,豈須愚瞽複有所陳!竊聞兩宮以此為憂,望以臣等所言力行開慰。

    ”帝曰:“聞民間殊苦新法。

    ”安石曰:“祈寒暑雨,民猶怨咨,此無庸恤。

    ”帝曰:“豈若并祈寒暑雨之怨亦無邪!”安石不悅,退而屬疾卧。

     庚子,權三司使章惇罷。

    中丞鄧绾言:“呂惠卿執政逾年,所立朋一黨一不一,然與惠卿同惡相濟無如惇。

    今惠卿雖已斥逐,而尚留惇在朝廷,亦猶療病四體而止治其一邊,糞除一堂而尚存穢之半也。

    ”乃出惇知湖州。

     壬寅,赦天下。

     罷手實法。

    中丞鄧绾言:“凡民養生之具,日用而家有之,今欲盡令疏實,則家有告讦之憂,人懷隐匿之慮。

    商賈通殖貨利,交易有無,或春有之而夏已蕩析,或秋貯之而冬即散亡,公家簿書,何由拘錄,其勢安得不犯!徒使嚚訟者趨賞報怨,畏怯者守死忍困而已。

    ”遂诏罷手實法。

     王安禮應诏上疏曰:“人事失于下,變象見于上。

    陛下有仁民一愛一物之心而澤不下究,意者左右大臣是非好惡不求諸道,謂忠者為不忠,不賢者為賢,乘權射利者,用力殚于溝瘠,取利究于園夫,足以幹一陰一陽一而召星變。

    願察親近之行,杜邪枉之門。

    至于祈禳小數,貶損舊章,恐非所以應天變也。

    ”帝覽疏嘉勸,谕之曰;“王珪欲使卿條具,朕嘗謂不應沮格人言以自障壅。

    今以一指蔽目,雖泰、華在前弗之見;近習蔽其君,何以異此?卿當益自信。

    ” 呂公著應诏上疏曰:“陛下臨朝願治,為日已久,而左右前後莫敢正言,使陛下有欲治之心而無緻治之實,此任事之臣負陛下也。

    夫士之賢不肖素定,今則不然,前日所舉以為至賢,而後日逐之以為至不肖,其于人才既反覆不常,則于政事亦乖戾不審矣。

    古之為政,初亦有不信于民者,若子産治鄭,一年而人怨之,三年而人歌之。

    陛下垂拱仰成,七年于此,然輿人之誦亦未有異于前日,陛下獨不察乎!” 丁未,彗不見,自始出至沒凡十二日。

     丙辰,禦殿,複膳。

     丁巳,張方平應诏上疏曰:“新法行已六年,事之利害,非一二可悉。

    天地之變,人心實為之,故和氣不應,災異薦作,顧其事必有未協于民者矣。

    法既未協,事須必改;若又憚改,人将不堪,此臣所以為陛下痛心疾首,一夕而九興也!” 十一月,辛酉,遼皇後蕭氏被誣,賜死。

     時耶律伊遜擅政,深惡後族。

    及太子總政,法度修明,伊遜不得逞,乃謀陷後以構太子。

    先是重元家婢單登沒為宮婢,後善音樂,伶人趙惟一得侍左右,單登亦善筝與琵琶,與惟一争能而不勝。

    遼主嘗召登彈筝,後谏曰:“此叛家婢女,中獨無豫讓乎?安得親近禦前!”出遣外直,登深怨之。

    登有妹為教坊硃頂鶴妻,而頂鶴為伊遜所暱,登與頂鶴誣後與惟一私,因伊遜以聞。

    遼主下伊遜及張孝傑窮治之,加惟一以釘灼諸酷刑;詞連教坊高長命,皆誣服。

    樞密副使蕭惟信聞之,馳語伊遜、孝傑曰:“皇後賢明端重,誕育儲君,此天下母也,而可以叛家仇婢一語動搖之乎!”不聽。

    獄詞上,遼主猶未決,孝傑複鍛煉證實之。

    遼主怒甚,即日族誅惟一,并斬長命,勒後自盡。

    太子及公主皆披發流涕,乞代母死,不許。

    後賦絕命詞,自缢死,一屍一還母家。

    太子投地大呼曰:“殺吾母者,耶律伊遜也!”聞者莫不咋舌。

     知桂州沈起規取交趾,妄言受密旨,遣官入谿峒點集土丁為保伍,授以陣圖,使歲時肄習。

    繼命人因督運鹽之海濱,集舟師,寓教水戰,故時交人與州縣貿易,一切禁止。

    知邕州蘇緘遺起書,請止保甲,罷水運,通互市;起不聽,劾緘沮議。

    朝廷以起生事,乃罷起,命劉彜代之。

    彜至,不改起之所為,奏罷廣西所頓北兵,而用一槍一杖手分戍,大治戈船,遏絕互市。

    交人疑懼,至是分三道入寇,戊寅,陷欽州。

     壬午,立陝西蕃丁法。

     癸未,以右谏議大夫宋敏求、知制诰陳襄為樞密直學士。

    先是知制诰鄧潤甫言:“近者群臣專尚告讦,此非國家之美。

    宜登用敦厚之人,以變風俗。

    ”帝嘉綱之。

    居數日,敏求及襄有是命。

     帝嘗訪人材之可用者,襄對以司馬光、韓維、呂公著、蘇頌、範純仁、蘇轼,下至鄭俠,凡三十三人。

    且謂:“光、維、公著皆股肱心膂之臣,不當久外。

    俠愚直敢言,發于忠義,投竄瘴疠,朝不謀夕,願使得生還。

    ”帝不能用。

     甲申,交趾陷廉州。

     王安石稱疾不出,帝遣使慰勉之。

    丙戌,安石出視事。

    其一黨一為安石謀曰:“今不取門下士上素所不喜者暴用之,則權輕,将有窺人間隙者矣。

    ”安石從之。

    帝亦喜安石之出,凡所進拟,皆聽,安石由是權益重。

     诏渝州置南平軍。

    先是渝州南川獠木鬥叛,命秦鳳都轉運使熊本往安一撫之。

    本進營銅佛壩,破其聚落,谕以盛德,木鬥舉溱州地五百裡來歸,為四砦、九堡。

    至是建銅佛壩為南平軍,召本還,以天章閣待制知制诰。

     帝數稱其文有體,命院吏别錄以進。

    本因上疏曰:“天下之治,有因有革,期于趨時适治而已。

    陛下改制之始,安常習故之徒交讠雚而合噪,或诤于廷,或謗于市,或投劾引去者,不可勝數。

    陛下燭見至理,獨立不奪,今雖少定,彼将伺隙而逞,願陛下深念之,勿使交讠雚之衆有以窺其間。

    ”其意蓋專媚王安石也。

     十二月,己醜,遼以南京統軍使耶律瑞一弩一為特裡衮,以漢人行宮都部署耶律瑞為樞密副使,以同知東京留守事蕭多喇為伊勒希巴。

     庚寅,遼主賜張孝傑國姓。

    孝傑既與耶律伊遜共陷皇後,伊遜深德之。

    遼主不悟其一奸一,眷注彌厚。

     壬辰,遼以西京留守蕭延陸為左伊勒希巴。

     壬寅,以翰林學士元绛參知政事,龍圖閣直學士兼樞密都承旨曾孝寬為樞密直學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