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六十八 【宋紀六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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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上章Yan茂七月,盡重光大淵獻十二月,凡一年有奇。
○神宗體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熙甯三年(遼鹹雍六年) 秋,七月,辛卯,诏新判太原府歐一陽一修罷宣徽南院使、知蔡州。
先是修以病辭官,至五六,因論青苗法不便;又移書責王安石,安石不答而奏從其請。
壬辰,樞密使呂公弼罷;以禦史中丞馮京為樞密副使。
公弼以王安石變法,數勸其務安靜,安石不悅。
公弼具疏将論之,從孫嘉問竊其稿以示安石,安石先白之。
帝怒,遂出公弼知太原府。
呂氏号嘉問為“家賊”。
京嘗言:“薛向總利權無效,近者複除天章閣待制,于侍從為最親,非向所堪所。
”帝不悅,以語安石。
安石請改用京,帝許之,至是以為樞密副使。
罷潞州交子務。
轉運司以其法行則鹽礬不售,有害入中糧草,遂奏罷之。
秘書省正字唐坰,以父任得官,上書雲:“秦二世制于趙高,乃失之弱,非失之強。
”帝悅其言。
又雲:“青苗法不行,宜斬大臣異議者一二人。
”王安石喜而薦之,故得召對。
癸巳,賜進士出身,為崇文院校書。
戊戌,雨雹。
辛亥,遼主獵于哈噜額特。
甲寅,置三班院主簿。
八月,戊午,罷看詳銀台文字所。
乙醜,司馬光因入對,乞外。
帝曰:“王安石素與卿善,何自疑?”光曰:“臣素與安石善,但自其執政,違迕甚多。
今迕安石者如蘇轼輩,皆肆行诋毀,中以危法。
臣不敢避削黜,但欲苟全素履。
臣善安石,豈如呂公著?安石初舉公著,後複毀之。
彼一人之身,前是而後非,必有不信者矣。
”帝曰:“青苗有顯效。
”光曰:“茲事天下知其非,獨安石之一黨一以為是耳。
”帝又曰:“蘇轼非佳士,鮮于侁在遠,轼以奏稿傳之;韓琦贈銀三百兩而不受,乃販鹽及蘇木、磁器。
”光曰:“凡人當察其情,轼販鬻之利,豈能及所贈之銀乎?安石惡轼,以姻家謝景溫為鷹犬,使力攻之,臣焉能自保?不可不去也。
且轼雖不佳,豈不賢于李定?定不服母喪,禽一獸之不知,安石喜之,乃欲用為台臣,何獨惡于轼也?” 丙寅,以旱慮囚,死罪以下遞減一等,杖笞者釋之。
以衛州旱,今轉運司赈恤,仍蠲租賦。
丙子,遼中京留守耶律白卒,追封遼西郡王。
戊寅,诏:“川峽、福建、廣南七路官,令轉運司立格就注,具為令。
” 己卯,夏人一大舉入環慶,攻大順城、柔遠砦、荔原堡、懷安鎮、東谷、西谷二砦、業落鎮,兵多者呈二十萬,少者不下一二萬。
屯榆林,距慶州四十裡,遊騎至城下,九日乃退。
钤轄郭慶、都監高敏、魏慶宗、秦勃等死之。
九月,戊子朔,中書言請置檢正中書五房公事官,從之。
韓绛以夏人犯塞,請行邊。
王安石亦請往,绛曰:“朝廷方賴安石,臣宜行。
”乙未,以绛為陝西宣撫使。
陸佃嘗受經于王安石,至是慶舉入京師,王安石問以新政,佃曰:“法非不善,但推行不能如初意,還為擾民。
”安石驚曰:“何為乃爾?吾與呂惠卿議之。
”又訪外議,佃曰:“公樂聞善,古所未有;然外間頗以為拒谏。
”安石笑曰:“吾豈拒谏者!但邪說營營,顧無足聽。
”佃曰:“是乃所以緻人言也。
”明日,召佃,謂之曰:“惠卿言:‘私家取債,亦須一雞半豚。
已遣李承之使淮南質究矣。
’”既而承之還,詭言民無不便,佃說遂不行。
知開封府劉庠不肯屈事王安石,安石欲見之,或以語庠,庠曰:“彼自執政以來,未嘗一事合人情,往将何語邪!”卒不往,而上疏極言新法非是,帝曰:“奈何不與大臣協心濟治乎?”庠對曰:“臣事陛下,不敢附大臣。
” 以曾布為崇政殿說書、同判司農寺。
王安石常欲置其一黨一一二人于經筵,以防察奏對者。
呂惠卿遭父喪去職,安石遂薦布代之。
布資序淺,人尤不服。
尋奏改助役為免役,惠卿大恨之。
乙亥,命崔台符、曾布、硃溫其試法官。
法官之試自此始。
庚子,曾公亮罷。
公亮初嫉韓琦,故薦王安石以間之。
及同輔政,知帝方向安石,凡更張庶事,一切一陰一助之,而外若不與同者;嘗遣其子孝寬參其謀,至帝前,略無所異。
由是帝益信任安石,安石深德之。
公亮以老求去,遂以守司空兼侍中、領河一陽一三城節度使、集禧觀使,五日一奉朝請。
蘇轼嘗從容責其不能救正,公亮曰:“上與介甫如一人,此乃天也。
”然安石猶以公亮不盡敖己,于是聽其罷相。
辛醜,以樞密副使馮京參加政事,翰林學士、三司使吳充為樞密副使。
京為中丞時,嘗疏論王安石更張失當,累數千言。
安石指為邪說,請黜之,帝不從,至是乃更大用。
乙巳,禦崇政殿,策賢良方正及武舉。
制策中禁切言者,篇末雲:“毋謂古人陳迹既久而不可舉,本朝成法已定而不可改;其惟改之而适中,舉之而得宜,不迫不迂,歸于至當。
其悉以文陳,朕亦不憚于有為焉。
”太原判官呂陶對策曰:“陛下初即位,願不惑理财之說,不間老成之謀,不興疆場之事。
陛下措意立法,自謂庶幾堯、舜;然以陛下之心如此,天下之論如彼,獨不反而思之乎?”及奏第,帝顧王安石取卷,讀未半,神色喪沮。
帝覺之,使馮京竟讀,稱其言有理。
會範鎮所薦台州司戶參軍孔文仲對策,凡九千馀言,立論安石所建理财訓兵之法非是,宋敏求第為異等。
安石怒,啟帝,禦批文仲試卷曰:“意尚流俗,毀薄時政,恐不足收錄以惑天下。
”于是罷文仲還故官。
齊恢、孫固封還禦批,韓維、陳薦、孫永皆力論文仲不當黜。
鎮上疏言:“文仲草茅疏遠,不識忌諱;且以直言求之而又罪之,恐為聖之累。
”帝不聽。
文仲竟被黜,陶亦止授通判蜀州。
文仲與弟武仲、平仲,皆以文譽著江西,時号三孔。
庚戌,遼主如藕絲澱。
壬子,太白晝見。
癸醜,作東、西府以居執政。
甲寅,遼以馬希白詩才敏妙,十吏書不能給,召試之。
翰林學士司馬光求去益力,乃以端明殿學士出知永興軍。
朝辭進對,猶乞免本路青苗、助役。
和川令劉恕,博聞強記,于史學尤一精一,光修《資治通鑒》,奏請為局僚,遇史事紛雜難治者,辄以委恕。
王安石與恕有舊,欲引置三司條例,恕以不習金谷為辭,因言:“天子方屬公大政,宜恢張堯、舜之道以佐明主,不應以利為先。
”安石不能用。
及呂誨得罪去,恕往見安石,為條陳所更法令不合衆心者,宜複其舊,則議論自息。
安石怒,變色如鐵;恕不少屈,遂與之絕,至是光出永興,恕亦以親老告歸南康,乞監酒稅以就養,诏即官修書。
後光遷書局于洛一陽一,恕請詣光,留數月而歸,書未成,卒。
诏:“環慶陣亡義勇馀丁當刺者,悉免之。
” 冬,十月,辛酉,诏延州毋納夏使。
通判甯州鄧绾,條上時政數十事,又上書言:“陛下得伊、呂之佐,作青苗、免役等法,民莫不歌舞聖澤。
以臣所見甯州觀之,知一路皆然,以一路觀之,知天下皆然,願勿移于浮議而堅行之。
”其辭蓋媚王安石;又贻書及頌,極其妄谀。
安石薦于帝,驿召對。
方慶州有夏寇,绾敷陳甚悉,帝問:“識王安石否?”曰:“不識。
”帝曰:“今之古人也。
”又問:“識呂惠卿否?”曰:“不識。
”帝曰:“今之賢人也。
”绾退,見安石,欣然如舊交。
陳升之、馮京以绾陳邊事,值安石緻齋日,複使知甯州。
绾聞之不樂,訟言:“急召我來,乃使還邪?”或問:“君今當作何官?”曰:“不失為館職。
”“得無為谏官乎?”曰:“正自當爾。
”明日,果除集賢校理、檢正中書孔目房公事。
鄉人在都者皆笑且罵,绾曰:“笑罵從汝,好官我自為之!”绾,雙流人也。
甲子,雨木冰。
丁卯,五國部長朝于遼。
壬申,朝谒神
○神宗體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熙甯三年(遼鹹雍六年) 秋,七月,辛卯,诏新判太原府歐一陽一修罷宣徽南院使、知蔡州。
先是修以病辭官,至五六,因論青苗法不便;又移書責王安石,安石不答而奏從其請。
壬辰,樞密使呂公弼罷;以禦史中丞馮京為樞密副使。
公弼以王安石變法,數勸其務安靜,安石不悅。
公弼具疏将論之,從孫嘉問竊其稿以示安石,安石先白之。
帝怒,遂出公弼知太原府。
呂氏号嘉問為“家賊”。
京嘗言:“薛向總利權無效,近者複除天章閣待制,于侍從為最親,非向所堪所。
”帝不悅,以語安石。
安石請改用京,帝許之,至是以為樞密副使。
罷潞州交子務。
轉運司以其法行則鹽礬不售,有害入中糧草,遂奏罷之。
秘書省正字唐坰,以父任得官,上書雲:“秦二世制于趙高,乃失之弱,非失之強。
”帝悅其言。
又雲:“青苗法不行,宜斬大臣異議者一二人。
”王安石喜而薦之,故得召對。
癸巳,賜進士出身,為崇文院校書。
戊戌,雨雹。
辛亥,遼主獵于哈噜額特。
甲寅,置三班院主簿。
八月,戊午,罷看詳銀台文字所。
乙醜,司馬光因入對,乞外。
帝曰:“王安石素與卿善,何自疑?”光曰:“臣素與安石善,但自其執政,違迕甚多。
今迕安石者如蘇轼輩,皆肆行诋毀,中以危法。
臣不敢避削黜,但欲苟全素履。
臣善安石,豈如呂公著?安石初舉公著,後複毀之。
彼一人之身,前是而後非,必有不信者矣。
”帝曰:“青苗有顯效。
”光曰:“茲事天下知其非,獨安石之一黨一以為是耳。
”帝又曰:“蘇轼非佳士,鮮于侁在遠,轼以奏稿傳之;韓琦贈銀三百兩而不受,乃販鹽及蘇木、磁器。
”光曰:“凡人當察其情,轼販鬻之利,豈能及所贈之銀乎?安石惡轼,以姻家謝景溫為鷹犬,使力攻之,臣焉能自保?不可不去也。
且轼雖不佳,豈不賢于李定?定不服母喪,禽一獸之不知,安石喜之,乃欲用為台臣,何獨惡于轼也?” 丙寅,以旱慮囚,死罪以下遞減一等,杖笞者釋之。
以衛州旱,今轉運司赈恤,仍蠲租賦。
丙子,遼中京留守耶律白卒,追封遼西郡王。
戊寅,诏:“川峽、福建、廣南七路官,令轉運司立格就注,具為令。
” 己卯,夏人一大舉入環慶,攻大順城、柔遠砦、荔原堡、懷安鎮、東谷、西谷二砦、業落鎮,兵多者呈二十萬,少者不下一二萬。
屯榆林,距慶州四十裡,遊騎至城下,九日乃退。
钤轄郭慶、都監高敏、魏慶宗、秦勃等死之。
九月,戊子朔,中書言請置檢正中書五房公事官,從之。
韓绛以夏人犯塞,請行邊。
王安石亦請往,绛曰:“朝廷方賴安石,臣宜行。
”乙未,以绛為陝西宣撫使。
陸佃嘗受經于王安石,至是慶舉入京師,王安石問以新政,佃曰:“法非不善,但推行不能如初意,還為擾民。
”安石驚曰:“何為乃爾?吾與呂惠卿議之。
”又訪外議,佃曰:“公樂聞善,古所未有;然外間頗以為拒谏。
”安石笑曰:“吾豈拒谏者!但邪說營營,顧無足聽。
”佃曰:“是乃所以緻人言也。
”明日,召佃,謂之曰:“惠卿言:‘私家取債,亦須一雞半豚。
已遣李承之使淮南質究矣。
’”既而承之還,詭言民無不便,佃說遂不行。
知開封府劉庠不肯屈事王安石,安石欲見之,或以語庠,庠曰:“彼自執政以來,未嘗一事合人情,往将何語邪!”卒不往,而上疏極言新法非是,帝曰:“奈何不與大臣協心濟治乎?”庠對曰:“臣事陛下,不敢附大臣。
” 以曾布為崇政殿說書、同判司農寺。
王安石常欲置其一黨一一二人于經筵,以防察奏對者。
呂惠卿遭父喪去職,安石遂薦布代之。
布資序淺,人尤不服。
尋奏改助役為免役,惠卿大恨之。
乙亥,命崔台符、曾布、硃溫其試法官。
法官之試自此始。
庚子,曾公亮罷。
公亮初嫉韓琦,故薦王安石以間之。
及同輔政,知帝方向安石,凡更張庶事,一切一陰一助之,而外若不與同者;嘗遣其子孝寬參其謀,至帝前,略無所異。
由是帝益信任安石,安石深德之。
公亮以老求去,遂以守司空兼侍中、領河一陽一三城節度使、集禧觀使,五日一奉朝請。
蘇轼嘗從容責其不能救正,公亮曰:“上與介甫如一人,此乃天也。
”然安石猶以公亮不盡敖己,于是聽其罷相。
辛醜,以樞密副使馮京參加政事,翰林學士、三司使吳充為樞密副使。
京為中丞時,嘗疏論王安石更張失當,累數千言。
安石指為邪說,請黜之,帝不從,至是乃更大用。
乙巳,禦崇政殿,策賢良方正及武舉。
制策中禁切言者,篇末雲:“毋謂古人陳迹既久而不可舉,本朝成法已定而不可改;其惟改之而适中,舉之而得宜,不迫不迂,歸于至當。
其悉以文陳,朕亦不憚于有為焉。
”太原判官呂陶對策曰:“陛下初即位,願不惑理财之說,不間老成之謀,不興疆場之事。
陛下措意立法,自謂庶幾堯、舜;然以陛下之心如此,天下之論如彼,獨不反而思之乎?”及奏第,帝顧王安石取卷,讀未半,神色喪沮。
帝覺之,使馮京竟讀,稱其言有理。
會範鎮所薦台州司戶參軍孔文仲對策,凡九千馀言,立論安石所建理财訓兵之法非是,宋敏求第為異等。
安石怒,啟帝,禦批文仲試卷曰:“意尚流俗,毀薄時政,恐不足收錄以惑天下。
”于是罷文仲還故官。
齊恢、孫固封還禦批,韓維、陳薦、孫永皆力論文仲不當黜。
鎮上疏言:“文仲草茅疏遠,不識忌諱;且以直言求之而又罪之,恐為聖之累。
”帝不聽。
文仲竟被黜,陶亦止授通判蜀州。
文仲與弟武仲、平仲,皆以文譽著江西,時号三孔。
庚戌,遼主如藕絲澱。
壬子,太白晝見。
癸醜,作東、西府以居執政。
甲寅,遼以馬希白詩才敏妙,十吏書不能給,召試之。
翰林學士司馬光求去益力,乃以端明殿學士出知永興軍。
朝辭進對,猶乞免本路青苗、助役。
和川令劉恕,博聞強記,于史學尤一精一,光修《
王安石與恕有舊,欲引置三司條例,恕以不習金谷為辭,因言:“天子方屬公大政,宜恢張堯、舜之道以佐明主,不應以利為先。
”安石不能用。
及呂誨得罪去,恕往見安石,為條陳所更法令不合衆心者,宜複其舊,則議論自息。
安石怒,變色如鐵;恕不少屈,遂與之絕,至是光出永興,恕亦以親老告歸南康,乞監酒稅以就養,诏即官修書。
後光遷書局于洛一陽一,恕請詣光,留數月而歸,書未成,卒。
诏:“環慶陣亡義勇馀丁當刺者,悉免之。
” 冬,十月,辛酉,诏延州毋納夏使。
通判甯州鄧绾,條上時政數十事,又上書言:“陛下得伊、呂之佐,作青苗、免役等法,民莫不歌舞聖澤。
以臣所見甯州觀之,知一路皆然,以一路觀之,知天下皆然,願勿移于浮議而堅行之。
”其辭蓋媚王安石;又贻書及頌,極其妄谀。
安石薦于帝,驿召對。
方慶州有夏寇,绾敷陳甚悉,帝問:“識王安石否?”曰:“不識。
”帝曰:“今之古人也。
”又問:“識呂惠卿否?”曰:“不識。
”帝曰:“今之賢人也。
”绾退,見安石,欣然如舊交。
陳升之、馮京以绾陳邊事,值安石緻齋日,複使知甯州。
绾聞之不樂,訟言:“急召我來,乃使還邪?”或問:“君今當作何官?”曰:“不失為館職。
”“得無為谏官乎?”曰:“正自當爾。
”明日,果除集賢校理、檢正中書孔目房公事。
鄉人在都者皆笑且罵,绾曰:“笑罵從汝,好官我自為之!”绾,雙流人也。
甲子,雨木冰。
丁卯,五國部長朝于遼。
壬申,朝谒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