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六十七 【宋紀六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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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屠維作噩七月,盡上章Yan茂六月,凡一年。
○神宗體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熙甯二年(遼鹹雍五年) 秋,七月,乙醜朔,日有食之。
戊辰,夏主遣使詣遼謝封冊。
初,知同州趙尚寬,知唐州高賦,知齊州王廣淵,皆條奏置義倉事。
知陳留縣蘇涓,亦言“臣勸谕百姓立義倉以備水旱”,因條上措置事。
義倉自慶曆中罷,帝善其法,将複之;會王安石主青苗,己巳,言于帝曰:“民有馀粟,乃使之輸官,非良法也。
”乃止。
庚午,诏禦史中丞舉可為禦史者,不限官高卑;趙抃争之弗得。
于是侍禦史知雜事劉述言:“舊制,舉禦史,官須中行員外郎至太常博士,資任須實曆通判,又必翰林諸學士與本台丞、雜互舉。
蓋衆議佥同,則各務盡心,不容有偏蔽私一愛一之患。
今專委中丞,則一愛一憎在于一己,苟非其人,将受權臣屬托,自立一黨一援,不附己者得以媒蘖中傷,其弊不一。
夫變更法度,重事也。
今止參知二人同書答刂子,且宰相富弼暫谒告,曾公亮已入朝,台官今不阙人,何至急疾如此!願收還前旨,俟弼出,與公亮同議,然後行之。
”弗聽。
甲戌,太保、鳳翔、雄武軍節度使東平郡王允弼卒,帝臨哭之恸。
允弼,元亻屋之子也,一性一端重謹言,領宗正三十年,與濮安懿王共事,相友一愛一,為宗屬推敬。
辛巳,立淮、浙、江、湖六路均輸法。
條例司言:“天下财用無馀,典領之官,拘于弊法,内外不相知,盈虛不相補。
諸路上供,歲有常數,豐年便道,可以多緻而不能赢;年儉物貴,難于供億而敢不足。
遠方有倍蓰之輸,中都有半價之鬻,徒使富商大賈,乘公私之急以擅輕重斂散之權。
今發運使實總六路賦入,其職以制置茶、鹽、礬、酒稅為事,軍儲國用,多所仰給。
宜假以錢貨,資其用度,周知六路财賦之有無而移用之。
凡籴買、稅斂上供之物,皆得徙貴就賤,用近易遠,令預知中都帑藏年支見在之定數所當供辦者,得以從便變易蓄買以待上令。
稍收輕重斂散之權,歸之公上,而制其有無以便轉輸,省勞費,去重斂,寬農民,庶幾國用可足,民财不。
”诏本司具條例以聞;而以發運使薛向領均輸平準事,賜内藏錢五百萬缗,上供米三百萬石。
議者多言不便,帝弗聽。
向既董其事,乃請設置官屬,從之。
壬午,赈恤被水州軍,仍蠲竹木稅及酒課。
癸未,帝謂輔臣曰:“人君不可怠于政,朕非好勞苦,蓋思少壯一精一神,欲乘時有為以濟生靈。
至于兵,乃聖人之大權,所以安天下,但不可輕用,非獨殺人,心所弗忍,亦恐天道不祐也。
” 诏:“自今文臣換右職,須實有謀勇,曾著績效,即得取旨。
” 遼禁皇族恃勢侵漁細民。
甲申,帝禦資政殿,因語及選任知州未得善法,曰:“朕每思祖宗百戰得天下,今以一州生靈付之庸人,常痛心疾首。
卿等謂如何則可?”文彥博奏,以為責在監司,宜得至公之人,可任案察。
呂公弼曰:“朝廷能擇諸司長官及十八路監司,則無不濟矣。
” 己醜,韓琦等上《仁宗實錄》,曾公亮等上《英宗實錄》。
八月,侍禦史劉琦、監察禦史裡行錢顗等言:“薛向小人,假以貨泉,任其變易,縱有所入,不免奪商賈之利。
”條例司檢詳文字蘇轍言:“昔漢武外事四夷,内興宮室,财用匮竭,力不能支,用賈人桑弘羊之說,買賤賣貴,謂之均輸,雖曰民不加富而國用饒足。
然法術不正,吏緣為一奸一,掊克日深,民受其病。
今此論複興,衆口紛然,皆謂其患必甚于漢。
何者?方今聚斂之臣,财智方略未見有桑弘羊比;而朝廷破壞規矩,解縱繩墨,使得馳騁自一由,唯利是嗜,其害必有不可勝言者矣。
”權開封府推官蘇轼亦言:“均輸徙貴就賤,用近易遠;然廣置官屬,多出缗錢,豪商大賈,皆疑而不敢動,以為雖不明言販賣,既已許之變易,而不與商賈争利,未之聞也。
”帝方惑于王安石言,皆不行,乃進向天章閣待制,以手诏賜向。
然均輸法訖亦不能成。
癸卯,侍禦史劉琦,貶監處州鹽酒務,監察禦史裡行錢顗,貶監衢州鹽稅。
先是王安石争謀殺自首之律,逾年不決,诏臨時奏聽敕裁。
安石又言:“律意因犯殺傷而自首得免,所因之罪,仍從故殺傷法。
若已殺從故殺法,則為首者必死,不須奏裁;為從者自有編敕奏裁之文,不須複立新制。
”時文彥博以下皆主司馬光議。
唐介與安石争論于帝前,介曰:“此法天下皆以為不可首,獨曾公亮、王安石以為可首。
”安石曰:“以為不可首者,皆朋一黨一也。
”至是帝卒用安石言,敕自今并以去年七月诏書從事。
侍禦史知雜事兼判刑部劉述率同列丁諷、王師元封敕還中書者再。
安石白帝,令開封府推官王克臣劾述罪。
于是述率琦、顗共上疏曰:“安石執政以來,專肆胸臆,輕易憲度。
陛下欲緻治如唐、虞,而安石一操一管、商權詐之術,規以取媚,遂與陳升之合謀,侵三司利一柄一,取為己功,開局設官,用八人分行天下,驚駭物聽,動搖人心。
去年因許遵妄議案問自首之法,安石任一偏之見,改立新議以害天下。
先朝所立制度,自宜世守勿失,乃欲事事更張,廢而不用。
安石自應舉、曆官,士心歸向,陛下聞而知之,遂正位公府。
遭時得君如此之專,乃首建财利之議,務為容悅。
言行乖戾,一至于此,願早罷逐,以慰安天下。
曾公亮一陰一自結援。
久妨賢路,亦宜斥免。
趙抃則括囊拱手,但務依違,大臣事君,豈當如是!”疏上,安石奏貶琦、顗,司馬光言珂、顗所坐,不過疏直,乞還其本資,不報。
殿中侍禦史孫昌齡,素附安石,顗将出一台,于衆中責昌齡曰:“君昔官金陵,奴事王安石,宛轉薦君,得為禦史,亦當少思報國,奈何專欲附會以求美官?我視君犬彘之不若也!”即拂衣上馬去。
昌齡不得已,亦言王克臣阿奉當權,欺蔽聰明。
乙巳,貶昌齡通判蕲州。
顗後自衢徙秀,家貧母老,至丐貸親舊以給朝晡,怡然無谪宦之色。
丙午,同知谏院範純仁罷。
純仁自陝西轉運副使召還,帝問:“陝西城郭、甲兵、糧儲如何?”對曰:“城郭粗全,甲兵粗修,糧儲粗備。
”帝愕然曰:“卿之才,朕所倚信,何為皆言粗?”對曰:“粗者,未一精一之辭,如是足矣。
願陛下且無留意邊功,若邊臣觀望,将為它日意外之患。
” 拜起居舍人、同知谏院,奏言:“王安石變祖宗法度,掊克财利,民心不甯。
《書》曰:‘怨豈在明,不見是圖。
’願陛下圖不見之怨。
”帝問:“何謂不見之怨?”對曰:“杜牧所謂‘天下之人不敢言而敢怨’是也。
”加直集賢院、同修起居注。
帝切于求治,多延見疏逖小臣,咨訪阙失,純仁言:“小人之言,聽之若可采,行之必有累,蓋知小忘大,貪近昧遠。
願加深察!” 富弼在相位,稱疾家居,純仁言:“弼受三朝眷倚,當自任天下之重,而恤己深于恤物,憂疾過于憂邦,緻主處身,二者均失。
弼與先臣素厚,臣在谏院,不敢私谒以緻忠告,願示以此章,使之自省。
”又論呂誨不當罷禦史中丞,李師中不可守邊。
及薛向行均輸法于六路,又言:“臣嘗親奉德音,欲修先王補助之政,今乃效桑弘羊均輸之法,而使小人為之掊克生靈,斂怨基禍。
王安石欲求近功,忘其舊學,尚法令則稱商鞅,言财利則背孟轲,鄙老成為因循,斥公論為流俗,合意者為賢,異己者為不肖。
劉琦、錢顗等,一言便蒙降黜,在廷之人,方大半趨附,陛下又從而驅之,其将何所不至!宜速還言者而退安石,以答中外之望。
”又言曾公亮年老不退,惟務雷同;趙抃心知其非,凡事不能力救,退有後言。
帝皆弗聽,遂求罷谏職;改判國子監,去意愈确。
政一府使谕之曰:“毋輕去,已議除知制诰矣。
”純仁曰:“此言何為至于我哉?言不用,萬鐘非所顧也!” 戊申,河徙東行,張鞏等因欲閉斷北流,帝意向之。
司馬光言:“鞏等欲塞二股河北流,臣恐勞費未易。
幸而可塞,則東流淺狹,堤防未全,必緻決溢,是移恩、冀、深、瀛之患于滄、德等州也。
不若俟三二年,東流益深闊,堤防稍固,北流漸淺,薪刍有備塞之便。
”帝命光與張茂則往視,王安石曰:“光議事屢不合,今令視河,後必不從其議,是重使不安職也。
”乃獨遣茂則。
茂則奏二股河東傾已及八分,北流止二分;鞏等亦奏大河東徙,北流已閉,诏獎谕之。
已而河自許家港東決,泛濫大名、恩、德、滄、永靜五州軍境,果如光言。
夏國請從舊蕃儀,诏許之。
範純仁前後章疏,語多激切,帝悉不付外。
純仁盡錄申中書,于是在位大臣俱列名露章求罷,帝優诏答之。
富弼自此不複出視事。
安石乞重貶純仁,帝曰:“彼無罪,姑與一善地。
”己酉,命知河中府。
尋徙成都路轉運使,以新法不便,戒州縣無得遽行,安石怒其沮格,以事左遷知和州;未至,徙慶州。
庚戌,條例司本詳文字蘇轍罷。
轍與呂惠卿論事,動皆不合。
會遣八使于四方,訪求遺利,中外知其必迎一合生事,皆莫敢言。
轍往見陳升之曰:“昔嘉祐末,遣使寬恤諸路,各務生各,還奏,多不可行,為天下笑。
今何以異此!”又以書抵王安石,力陳其不可。
安石怒,将加以罪,升之止之。
至是乞别除一差遣,帝閱轍狀,問:“轍與轼如何?觀其學問頗相類。
”安石曰:“轼兄弟大抵以悅箝捭阖為事。
”帝曰:“如此,則宜合時事,何以反為異論?”诏依所乞,除河南府推官。
○神宗體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熙甯二年(遼鹹雍五年) 秋,七月,乙醜朔,日有食之。
戊辰,夏主遣使詣遼謝封冊。
初,知同州趙尚寬,知唐州高賦,知齊州王廣淵,皆條奏置義倉事。
知陳留縣蘇涓,亦言“臣勸谕百姓立義倉以備水旱”,因條上措置事。
義倉自慶曆中罷,帝善其法,将複之;會王安石主青苗,己巳,言于帝曰:“民有馀粟,乃使之輸官,非良法也。
”乃止。
庚午,诏禦史中丞舉可為禦史者,不限官高卑;趙抃争之弗得。
于是侍禦史知雜事劉述言:“舊制,舉禦史,官須中行員外郎至太常博士,資任須實曆通判,又必翰林諸學士與本台丞、雜互舉。
蓋衆議佥同,則各務盡心,不容有偏蔽私一愛一之患。
今專委中丞,則一愛一憎在于一己,苟非其人,将受權臣屬托,自立一黨一援,不附己者得以媒蘖中傷,其弊不一。
夫變更法度,重事也。
今止參知二人同書答刂子,且宰相富弼暫谒告,曾公亮已入朝,台官今不阙人,何至急疾如此!願收還前旨,俟弼出,與公亮同議,然後行之。
”弗聽。
甲戌,太保、鳳翔、雄武軍節度使東平郡王允弼卒,帝臨哭之恸。
允弼,元亻屋之子也,一性一端重謹言,領宗正三十年,與濮安懿王共事,相友一愛一,為宗屬推敬。
辛巳,立淮、浙、江、湖六路均輸法。
條例司言:“天下财用無馀,典領之官,拘于弊法,内外不相知,盈虛不相補。
諸路上供,歲有常數,豐年便道,可以多緻而不能赢;年儉物貴,難于供億而敢不足。
遠方有倍蓰之輸,中都有半價之鬻,徒使富商大賈,乘公私之急以擅輕重斂散之權。
今發運使實總六路賦入,其職以制置茶、鹽、礬、酒稅為事,軍儲國用,多所仰給。
宜假以錢貨,資其用度,周知六路财賦之有無而移用之。
凡籴買、稅斂上供之物,皆得徙貴就賤,用近易遠,令預知中都帑藏年支見在之定數所當供辦者,得以從便變易蓄買以待上令。
稍收輕重斂散之權,歸之公上,而制其有無以便轉輸,省勞費,去重斂,寬農民,庶幾國用可足,民财不。
”诏本司具條例以聞;而以發運使薛向領均輸平準事,賜内藏錢五百萬缗,上供米三百萬石。
議者多言不便,帝弗聽。
向既董其事,乃請設置官屬,從之。
壬午,赈恤被水州軍,仍蠲竹木稅及酒課。
癸未,帝謂輔臣曰:“人君不可怠于政,朕非好勞苦,蓋思少壯一精一神,欲乘時有為以濟生靈。
至于兵,乃聖人之大權,所以安天下,但不可輕用,非獨殺人,心所弗忍,亦恐天道不祐也。
” 诏:“自今文臣換右職,須實有謀勇,曾著績效,即得取旨。
” 遼禁皇族恃勢侵漁細民。
甲申,帝禦資政殿,因語及選任知州未得善法,曰:“朕每思祖宗百戰得天下,今以一州生靈付之庸人,常痛心疾首。
卿等謂如何則可?”文彥博奏,以為責在監司,宜得至公之人,可任案察。
呂公弼曰:“朝廷能擇諸司長官及十八路監司,則無不濟矣。
” 己醜,韓琦等上《仁宗實錄》,曾公亮等上《英宗實錄》。
八月,侍禦史劉琦、監察禦史裡行錢顗等言:“薛向小人,假以貨泉,任其變易,縱有所入,不免奪商賈之利。
”條例司檢詳文字蘇轍言:“昔漢武外事四夷,内興宮室,财用匮竭,力不能支,用賈人桑弘羊之說,買賤賣貴,謂之均輸,雖曰民不加富而國用饒足。
然法術不正,吏緣為一奸一,掊克日深,民受其病。
今此論複興,衆口紛然,皆謂其患必甚于漢。
何者?方今聚斂之臣,财智方略未見有桑弘羊比;而朝廷破壞規矩,解縱繩墨,使得馳騁自一由,唯利是嗜,其害必有不可勝言者矣。
”權開封府推官蘇轼亦言:“均輸徙貴就賤,用近易遠;然廣置官屬,多出缗錢,豪商大賈,皆疑而不敢動,以為雖不明言販賣,既已許之變易,而不與商賈争利,未之聞也。
”帝方惑于王安石言,皆不行,乃進向天章閣待制,以手诏賜向。
然均輸法訖亦不能成。
癸卯,侍禦史劉琦,貶監處州鹽酒務,監察禦史裡行錢顗,貶監衢州鹽稅。
先是王安石争謀殺自首之律,逾年不決,诏臨時奏聽敕裁。
安石又言:“律意因犯殺傷而自首得免,所因之罪,仍從故殺傷法。
若已殺從故殺法,則為首者必死,不須奏裁;為從者自有編敕奏裁之文,不須複立新制。
”時文彥博以下皆主司馬光議。
唐介與安石争論于帝前,介曰:“此法天下皆以為不可首,獨曾公亮、王安石以為可首。
”安石曰:“以為不可首者,皆朋一黨一也。
”至是帝卒用安石言,敕自今并以去年七月诏書從事。
侍禦史知雜事兼判刑部劉述率同列丁諷、王師元封敕還中書者再。
安石白帝,令開封府推官王克臣劾述罪。
于是述率琦、顗共上疏曰:“安石執政以來,專肆胸臆,輕易憲度。
陛下欲緻治如唐、虞,而安石一操一管、商權詐之術,規以取媚,遂與陳升之合謀,侵三司利一柄一,取為己功,開局設官,用八人分行天下,驚駭物聽,動搖人心。
去年因許遵妄議案問自首之法,安石任一偏之見,改立新議以害天下。
先朝所立制度,自宜世守勿失,乃欲事事更張,廢而不用。
安石自應舉、曆官,士心歸向,陛下聞而知之,遂正位公府。
遭時得君如此之專,乃首建财利之議,務為容悅。
言行乖戾,一至于此,願早罷逐,以慰安天下。
曾公亮一陰一自結援。
久妨賢路,亦宜斥免。
趙抃則括囊拱手,但務依違,大臣事君,豈當如是!”疏上,安石奏貶琦、顗,司馬光言珂、顗所坐,不過疏直,乞還其本資,不報。
殿中侍禦史孫昌齡,素附安石,顗将出一台,于衆中責昌齡曰:“君昔官金陵,奴事王安石,宛轉薦君,得為禦史,亦當少思報國,奈何專欲附會以求美官?我視君犬彘之不若也!”即拂衣上馬去。
昌齡不得已,亦言王克臣阿奉當權,欺蔽聰明。
乙巳,貶昌齡通判蕲州。
顗後自衢徙秀,家貧母老,至丐貸親舊以給朝晡,怡然無谪宦之色。
丙午,同知谏院範純仁罷。
純仁自陝西轉運副使召還,帝問:“陝西城郭、甲兵、糧儲如何?”對曰:“城郭粗全,甲兵粗修,糧儲粗備。
”帝愕然曰:“卿之才,朕所倚信,何為皆言粗?”對曰:“粗者,未一精一之辭,如是足矣。
願陛下且無留意邊功,若邊臣觀望,将為它日意外之患。
” 拜起居舍人、同知谏院,奏言:“王安石變祖宗法度,掊克财利,民心不甯。
《書》曰:‘怨豈在明,不見是圖。
’願陛下圖不見之怨。
”帝問:“何謂不見之怨?”對曰:“杜牧所謂‘天下之人不敢言而敢怨’是也。
”加直集賢院、同修起居注。
帝切于求治,多延見疏逖小臣,咨訪阙失,純仁言:“小人之言,聽之若可采,行之必有累,蓋知小忘大,貪近昧遠。
願加深察!” 富弼在相位,稱疾家居,純仁言:“弼受三朝眷倚,當自任天下之重,而恤己深于恤物,憂疾過于憂邦,緻主處身,二者均失。
弼與先臣素厚,臣在谏院,不敢私谒以緻忠告,願示以此章,使之自省。
”又論呂誨不當罷禦史中丞,李師中不可守邊。
及薛向行均輸法于六路,又言:“臣嘗親奉德音,欲修先王補助之政,今乃效桑弘羊均輸之法,而使小人為之掊克生靈,斂怨基禍。
王安石欲求近功,忘其舊學,尚法令則稱商鞅,言财利則背孟轲,鄙老成為因循,斥公論為流俗,合意者為賢,異己者為不肖。
劉琦、錢顗等,一言便蒙降黜,在廷之人,方大半趨附,陛下又從而驅之,其将何所不至!宜速還言者而退安石,以答中外之望。
”又言曾公亮年老不退,惟務雷同;趙抃心知其非,凡事不能力救,退有後言。
帝皆弗聽,遂求罷谏職;改判國子監,去意愈确。
政一府使谕之曰:“毋輕去,已議除知制诰矣。
”純仁曰:“此言何為至于我哉?言不用,萬鐘非所顧也!” 戊申,河徙東行,張鞏等因欲閉斷北流,帝意向之。
司馬光言:“鞏等欲塞二股河北流,臣恐勞費未易。
幸而可塞,則東流淺狹,堤防未全,必緻決溢,是移恩、冀、深、瀛之患于滄、德等州也。
不若俟三二年,東流益深闊,堤防稍固,北流漸淺,薪刍有備塞之便。
”帝命光與張茂則往視,王安石曰:“光議事屢不合,今令視河,後必不從其議,是重使不安職也。
”乃獨遣茂則。
茂則奏二股河東傾已及八分,北流止二分;鞏等亦奏大河東徙,北流已閉,诏獎谕之。
已而河自許家港東決,泛濫大名、恩、德、滄、永靜五州軍境,果如光言。
夏國請從舊蕃儀,诏許之。
範純仁前後章疏,語多激切,帝悉不付外。
純仁盡錄申中書,于是在位大臣俱列名露章求罷,帝優诏答之。
富弼自此不複出視事。
安石乞重貶純仁,帝曰:“彼無罪,姑與一善地。
”己酉,命知河中府。
尋徙成都路轉運使,以新法不便,戒州縣無得遽行,安石怒其沮格,以事左遷知和州;未至,徙慶州。
庚戌,條例司本詳文字蘇轍罷。
轍與呂惠卿論事,動皆不合。
會遣八使于四方,訪求遺利,中外知其必迎一合生事,皆莫敢言。
轍往見陳升之曰:“昔嘉祐末,遣使寬恤諸路,各務生各,還奏,多不可行,為天下笑。
今何以異此!”又以書抵王安石,力陳其不可。
安石怒,将加以罪,升之止之。
至是乞别除一差遣,帝閱轍狀,問:“轍與轼如何?觀其學問頗相類。
”安石曰:“轼兄弟大抵以悅箝捭阖為事。
”帝曰:“如此,則宜合時事,何以反為異論?”诏依所乞,除河南府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