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六十六 【宋紀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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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所生财貨百物,止有此數,不在民則在官,譬如雨澤,夏澇則秋旱。
不加賦而國用足,不過設法以一陰一奪民利,其害甚于加賦。
此乃桑弘羊欺漢武帝之言,史遷書之,以見其不明耳。
”争論不已。
帝曰:“朕意與光同,今且以不允答之。
”會安石當制,遂引常衮事責兩府,兩府亦不複辭。
乙卯,降空名诰救付河東及鄜延路安一撫司,募民入粟實邊。
帝謂創業垂統實自太祖,甲子,诏中書門下:“考太祖之籍,以屬近而行尊者一人,裂土地而王之,使常從獻于郊廟,世世勿絕。
” 乙醜,複行《崇天曆》。
以鹽鐵副使呂誨為天章閣待制,複知谏院;用司馬光言也。
诏:“自今試館職,并用策論,罷詩賦。
” 九月,同知太常禮院劉分攵言:“禮,諸侯不得祖天子,當自奉其國之祖。
太祖傳天下于太宗,繼體之君,皆太祖子孫,不當别為置後。
若崇德昭、德芳之後,世世勿降爵,宗廟祭祀,使之在位,則所以褒揚藝祖者至矣。
”從之。
辛未,泾州觀察使舒國公從式進封安定郡王。
從式,德芳之孫也。
初,韓琦自永興入觐,言于帝曰:“推崇太祖之後,令擇一人封王,常從獻于郊廟,不知何故及此?自古主鬯從獻,皆太子事;今忽擇一人令郊廟從獻,豈不疑駭天下視聽乎!”帝悟,遂罷從獻之旨。
丁亥,減後妃、臣僚薦奏推恩。
戊子,莫州地震,有聲如雷。
丁酉,诏三司裁定宗室月料,嫁娶、生日、郊禮給賜。
己亥,遼主駐藉絲澱。
先是王安石講《禮記》,數難記者之非是,帝以為然,冬,十月,壬寅,诏講筵權罷講《禮記》。
是日,帝留安石坐,曰:“且欲得卿議論。
”因言:“唐太宗必得魏征,劉備必得諸葛亮,然後可以有為。
”安石曰:“陛下誠能為堯、舜,則必有臯、夔、稷、契;誠能為高宗,則必有傅說。
彼二子者,何足道哉!以天下之大,常患無人可以助治者,以陛下擇術未明,推誠未至,雖有臯、夔、稷、契、傅說之賢,亦将為小人所蔽,卷懷而去耳。
”帝曰:“何世無上人,雖堯、舜之時不能無四兇。
”安石曰:“惟能辨四兇而誅之,此其所以為堯、舜也。
若使四兇得肆其讒慝,則臯、夔、稷、契,亦安肯苟食其祿以終身乎!” 丙午,帝問講讀官富民之術,司馬光言:“富民之本在得人。
縣令最為親民,欲知縣令能否,莫若知州,欲知知州能否,莫若轉運使。
陛下但能擇轉運使,俾轉運使案知州,知州案縣令,何憂民不富也!” 辛亥,遼曲赦南京徙罪以下囚。
以永清、武清、安次、固安、新城、歸義、容城諸縣并遭水災,複一歲租。
乙卯,出奉宸庫珠,付河北買馬。
戊辰,禁銷金服飾。
遼遣使冊李秉常為夏國王。
十一月,癸酉,太白晝見。
丙戌,朝飨太廟,遂齋于郊宮。
丁亥,祀天地于圜丘。
先是河溢恩、冀、深、瀛之境,帝憂之,以問近臣司馬光等。
都水監丞李立之,請于四州創生堤三百六十七裡以禦河,而河北都轉運司言當用夫八萬三千馀人,役一月成,今方災傷,願徐之。
都水監丞宋昌言,謂今二股河門變移,請迎河港進約,簽入河身,以纾四州水患,遂與屯田都監内侍程昉獻議,開二股以導東流。
于是都水監奏:“近歲冀州而下,河道梗溢,緻上下埽岸屢危。
今棗強抹岸沖奪故道,雖創新堤,終非久計。
願相六塔舊口,并二股河導使東流,徐塞北流。
”而提舉河渠王亞等謂:“黃、禦河一帶北行,經邊界,直入水海,其流深闊,天所以限契丹。
議者欲再開二股,漸閉北流,是未嘗睹黃河在界河内東流之利也。
”至是诏光及入内副都知張茂則乘傳相度四州生堤,回日兼視六塔、二股利害。
甲午,光入辭,因請河一陽一、晉、绛之任,帝曰:“汲黯在朝,淮南寝謀,卿未可去也。
” 乙未,京師及莫州地震。
十二月,壬寅,诏:“自今内批指揮事,俟次日覆奏行下。
” 癸卯,瀛州地大震。
庚戌,賜夏國主嗣子秉常诏:“候誓表到日,即遣使封冊,并以綏州給還,所有歲賜,自封冊後,并依舊例。
” 辛亥,錄唐段秀實後。
夏遣使貢于遼。
庚申,以判汝州富弼為集禧觀使,诏乘驿赴阙。
辛酉,邵亢罷。
亢在樞密逾年,無大補益,帝頗厭之。
至是引疾求去,遂出知越州。
是歲,前建昌軍司理參軍德安王韶,詣阙上《平戎策》三篇,其略曰:“國家欲平西賊,莫若先以威令制一服河湟;欲服河湟,莫若先以恩信招撫沿邊諸族。
蓋招撫沿邊諸族,所以威服角氏也;威服角氏,所以脅制河西也。
陛下誠能擇通材明敏之士、周知其情者,令往來出入于其間,推忠信以撫之,使其傾心向慕,歡然有歸附之意,但能得大族首領五七人,則其馀小種,皆可驅迫而用之。
諸種既失,角氏敢不歸”角氏歸,即河西李氏在吾股掌中矣。
急之可以蕩覆其巢一穴一,緩之可以脅制其心腹,是所以見形于彼而收功在此矣。
今瑪爾戬諸族,數款塞而願為中國用者久矣,此其意欲假中國爵命以威其部内耳。
而邊臣以棟戬故,莫能為國家通恩意以撫之,棄近援而結遠交,貪虛降而忘實附,使棟戬得市利而邀功于我,非制勝之利也。
瑪爾戬諸族皆角氏子孫,各自屯結,其文法所及,遠者不過四五百裡,近者二三百裡,正可以并合而兼撫之。
臣愚以為宜遣人往河州與瑪爾戬計議,令入居武勝軍或渭源城,與漢界相近,輔以漢法。
因選辟一員有文武材略者,令與瑪爾戬同一居,漸以恩信招撫沿邊諸羌,有不從者,令瑪爾戬挾漢家法令以威之。
其瞎征、欺巴溫之徒,既有分地,亦宜稍以爵命柔服其心,使習用漢法,漸同漢俗,在我實有肘腋之助,且使夏人不得與諸羌結連,此制賊之上策也。
”初,韶試制科不中,客遊陝西,訪采邊事甚悉,故為是書以奏。
帝異其言,召問方略,以韶管句秦鳳經略司機宜文字。
夏改元乾道。
○神宗體無顯道法古立憲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熙甯二年(遼鹹雍五年) 春,正月,丁亥,帝謂輔臣曰:“嘗聞太宗時,内藏财貨,每千計用一牙錢記之,名物不同,所用錢色亦異,它人莫能曉也。
皆匣而置之禦閣,以參驗帳籍中定數。
晚年嘗出其錢示真宗曰:‘善保此足矣!’近見内藏庫籍,文具而已,财貨出入,略無關防。
前此嘗以龍腦、珍珠鬻于榷貨務,數上不輸直,亦不鈎考。
蓋領之者中官數十人,唯知謹扃鑰,塗窗牖,以為固密,安能鈎考其出入多少與所蓄之數!”乃令戶部、太府寺于内藏諸庫皆得檢察。
置庫百馀年,至是始編閱焉。
甲午,奉安英宗神禦于景靈宮英德殿。
是月,司馬光視河還,入對,請如宋昌言策,于二股之西置上約,擗水令東,俟東流漸深,北流淤淺,即塞北流,放出禦河、胡盧河,下纾恩、冀、深、瀛以西之患。
初,商胡決河,自魏之北至恩、冀、乾甯入于海,是謂北流。
嘉祐八年,河流派于魏之第六埽,遂為二股,自魏、恩東至德、滄,入于海,是謂東流。
時議者多不同,李立之力主生堤,帝不聽,卒用昌言策,置上約。
二月,诏:“今後謀殺人自首,并奏聽敕裁。
”帝初從王安石議,凡謀殺已傷而自首,減二等科罪,衆論不服。
禦史中丞滕甫請再選辟定議,诏送翰林學士呂公著、韓維、知制诰錢公輔重定。
公著等議如安石,于是法官齊恢、王師元、蔡冠卿等皆劾奏公著等所議為不當,又诏安石與當官集議。
反覆論難,久之不決,故有是诏。
己亥,以觀文殿大學士、判汝州富弼為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平章事。
庚子,以翰林學士王安石為右谏議大夫、參知政事。
初,帝欲用安石,以問曾公亮,公亮力薦之。
唐介言安石不可大任,帝曰:“卿謂安石文學不可任邪,經術不可任邪,吏事不可任邪?”介曰:“安石好學而泥古,議論迂闊,若使為政
不加賦而國用足,不過設法以一陰一奪民利,其害甚于加賦。
此乃桑弘羊欺漢武帝之言,史遷書之,以見其不明耳。
”争論不已。
帝曰:“朕意與光同,今且以不允答之。
”會安石當制,遂引常衮事責兩府,兩府亦不複辭。
乙卯,降空名诰救付河東及鄜延路安一撫司,募民入粟實邊。
帝謂創業垂統實自太祖,甲子,诏中書門下:“考太祖之籍,以屬近而行尊者一人,裂土地而王之,使常從獻于郊廟,世世勿絕。
” 乙醜,複行《崇天曆》。
以鹽鐵副使呂誨為天章閣待制,複知谏院;用司馬光言也。
诏:“自今試館職,并用策論,罷詩賦。
” 九月,同知太常禮院劉分攵言:“禮,諸侯不得祖天子,當自奉其國之祖。
太祖傳天下于太宗,繼體之君,皆太祖子孫,不當别為置後。
若崇德昭、德芳之後,世世勿降爵,宗廟祭祀,使之在位,則所以褒揚藝祖者至矣。
”從之。
辛未,泾州觀察使舒國公從式進封安定郡王。
從式,德芳之孫也。
初,韓琦自永興入觐,言于帝曰:“推崇太祖之後,令擇一人封王,常從獻于郊廟,不知何故及此?自古主鬯從獻,皆太子事;今忽擇一人令郊廟從獻,豈不疑駭天下視聽乎!”帝悟,遂罷從獻之旨。
丁亥,減後妃、臣僚薦奏推恩。
戊子,莫州地震,有聲如雷。
丁酉,诏三司裁定宗室月料,嫁娶、生日、郊禮給賜。
己亥,遼主駐藉絲澱。
先是王安石講《禮記》,數難記者之非是,帝以為然,冬,十月,壬寅,诏講筵權罷講《禮記》。
是日,帝留安石坐,曰:“且欲得卿議論。
”因言:“唐太宗必得魏征,劉備必得諸葛亮,然後可以有為。
”安石曰:“陛下誠能為堯、舜,則必有臯、夔、稷、契;誠能為高宗,則必有傅說。
彼二子者,何足道哉!以天下之大,常患無人可以助治者,以陛下擇術未明,推誠未至,雖有臯、夔、稷、契、傅說之賢,亦将為小人所蔽,卷懷而去耳。
”帝曰:“何世無上人,雖堯、舜之時不能無四兇。
”安石曰:“惟能辨四兇而誅之,此其所以為堯、舜也。
若使四兇得肆其讒慝,則臯、夔、稷、契,亦安肯苟食其祿以終身乎!” 丙午,帝問講讀官富民之術,司馬光言:“富民之本在得人。
縣令最為親民,欲知縣令能否,莫若知州,欲知知州能否,莫若轉運使。
陛下但能擇轉運使,俾轉運使案知州,知州案縣令,何憂民不富也!” 辛亥,遼曲赦南京徙罪以下囚。
以永清、武清、安次、固安、新城、歸義、容城諸縣并遭水災,複一歲租。
乙卯,出奉宸庫珠,付河北買馬。
戊辰,禁銷金服飾。
遼遣使冊李秉常為夏國王。
十一月,癸酉,太白晝見。
丙戌,朝飨太廟,遂齋于郊宮。
丁亥,祀天地于圜丘。
先是河溢恩、冀、深、瀛之境,帝憂之,以問近臣司馬光等。
都水監丞李立之,請于四州創生堤三百六十七裡以禦河,而河北都轉運司言當用夫八萬三千馀人,役一月成,今方災傷,願徐之。
都水監丞宋昌言,謂今二股河門變移,請迎河港進約,簽入河身,以纾四州水患,遂與屯田都監内侍程昉獻議,開二股以導東流。
于是都水監奏:“近歲冀州而下,河道梗溢,緻上下埽岸屢危。
今棗強抹岸沖奪故道,雖創新堤,終非久計。
願相六塔舊口,并二股河導使東流,徐塞北流。
”而提舉河渠王亞等謂:“黃、禦河一帶北行,經邊界,直入水海,其流深闊,天所以限契丹。
議者欲再開二股,漸閉北流,是未嘗睹黃河在界河内東流之利也。
”至是诏光及入内副都知張茂則乘傳相度四州生堤,回日兼視六塔、二股利害。
甲午,光入辭,因請河一陽一、晉、绛之任,帝曰:“汲黯在朝,淮南寝謀,卿未可去也。
” 乙未,京師及莫州地震。
十二月,壬寅,诏:“自今内批指揮事,俟次日覆奏行下。
” 癸卯,瀛州地大震。
庚戌,賜夏國主嗣子秉常诏:“候誓表到日,即遣使封冊,并以綏州給還,所有歲賜,自封冊後,并依舊例。
” 辛亥,錄唐段秀實後。
夏遣使貢于遼。
庚申,以判汝州富弼為集禧觀使,诏乘驿赴阙。
辛酉,邵亢罷。
亢在樞密逾年,無大補益,帝頗厭之。
至是引疾求去,遂出知越州。
是歲,前建昌軍司理參軍德安王韶,詣阙上《平戎策》三篇,其略曰:“國家欲平西賊,莫若先以威令制一服河湟;欲服河湟,莫若先以恩信招撫沿邊諸族。
蓋招撫沿邊諸族,所以威服角氏也;威服角氏,所以脅制河西也。
陛下誠能擇通材明敏之士、周知其情者,令往來出入于其間,推忠信以撫之,使其傾心向慕,歡然有歸附之意,但能得大族首領五七人,則其馀小種,皆可驅迫而用之。
諸種既失,角氏敢不歸”角氏歸,即河西李氏在吾股掌中矣。
急之可以蕩覆其巢一穴一,緩之可以脅制其心腹,是所以見形于彼而收功在此矣。
今瑪爾戬諸族,數款塞而願為中國用者久矣,此其意欲假中國爵命以威其部内耳。
而邊臣以棟戬故,莫能為國家通恩意以撫之,棄近援而結遠交,貪虛降而忘實附,使棟戬得市利而邀功于我,非制勝之利也。
瑪爾戬諸族皆角氏子孫,各自屯結,其文法所及,遠者不過四五百裡,近者二三百裡,正可以并合而兼撫之。
臣愚以為宜遣人往河州與瑪爾戬計議,令入居武勝軍或渭源城,與漢界相近,輔以漢法。
因選辟一員有文武材略者,令與瑪爾戬同一居,漸以恩信招撫沿邊諸羌,有不從者,令瑪爾戬挾漢家法令以威之。
其瞎征、欺巴溫之徒,既有分地,亦宜稍以爵命柔服其心,使習用漢法,漸同漢俗,在我實有肘腋之助,且使夏人不得與諸羌結連,此制賊之上策也。
”初,韶試制科不中,客遊陝西,訪采邊事甚悉,故為是書以奏。
帝異其言,召問方略,以韶管句秦鳳經略司機宜文字。
夏改元乾道。
○神宗體無顯道法古立憲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熙甯二年(遼鹹雍五年) 春,正月,丁亥,帝謂輔臣曰:“嘗聞太宗時,内藏财貨,每千計用一牙錢記之,名物不同,所用錢色亦異,它人莫能曉也。
皆匣而置之禦閣,以參驗帳籍中定數。
晚年嘗出其錢示真宗曰:‘善保此足矣!’近見内藏庫籍,文具而已,财貨出入,略無關防。
前此嘗以龍腦、珍珠鬻于榷貨務,數上不輸直,亦不鈎考。
蓋領之者中官數十人,唯知謹扃鑰,塗窗牖,以為固密,安能鈎考其出入多少與所蓄之數!”乃令戶部、太府寺于内藏諸庫皆得檢察。
置庫百馀年,至是始編閱焉。
甲午,奉安英宗神禦于景靈宮英德殿。
是月,司馬光視河還,入對,請如宋昌言策,于二股之西置上約,擗水令東,俟東流漸深,北流淤淺,即塞北流,放出禦河、胡盧河,下纾恩、冀、深、瀛以西之患。
初,商胡決河,自魏之北至恩、冀、乾甯入于海,是謂北流。
嘉祐八年,河流派于魏之第六埽,遂為二股,自魏、恩東至德、滄,入于海,是謂東流。
時議者多不同,李立之力主生堤,帝不聽,卒用昌言策,置上約。
二月,诏:“今後謀殺人自首,并奏聽敕裁。
”帝初從王安石議,凡謀殺已傷而自首,減二等科罪,衆論不服。
禦史中丞滕甫請再選辟定議,诏送翰林學士呂公著、韓維、知制诰錢公輔重定。
公著等議如安石,于是法官齊恢、王師元、蔡冠卿等皆劾奏公著等所議為不當,又诏安石與當官集議。
反覆論難,久之不決,故有是诏。
己亥,以觀文殿大學士、判汝州富弼為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平章事。
庚子,以翰林學士王安石為右谏議大夫、參知政事。
初,帝欲用安石,以問曾公亮,公亮力薦之。
唐介言安石不可大任,帝曰:“卿謂安石文學不可任邪,經術不可任邪,吏事不可任邪?”介曰:“安石好學而泥古,議論迂闊,若使為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