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六十三 【宋紀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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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旃蒙大荒落正月,盡十二月,凡一年。

     ○英宗體乾應曆隆寶盛德憲文肅武睿聖宣孝皇帝治平二年(遼鹹雍元年。

    乙巳,一零六五年) 春,正月,辛酉朔,遼群臣上遼主尊号曰聖文神武全功大略廣智聰仁睿孝天祐皇帝,改元鹹雍,大赦。

    冊梁王浚為皇太子;百官賜級有差。

     甲子,遼主如魚兒泺。

     始,朝廷遣王無忌赍诏責夏國主諒祚,諒祚遷延弗受诏,而因其賀正使荔茂先附表自言起兵之由,歸罪于邊吏,辭多非實。

    丁卯,複以诏戒其侵擾,諒祚終弗聽。

     以編排中書諸房文字王廣淵直集賢院。

    帝在籓邸,廣淵因帝左右時君卿獻其所為文及書劄,故有是命。

    知谏院司馬光言:“廣淵雖薄有文藝,其馀更無所長,于士大夫間,好奔競,善進取,稱為第一。

    鄉以初任通判,排編中書文字,二年之間,堂除知舒州,薦紳已相與指目為僥幸;今既留不行,又驟加美職,安得不取外朝怪惑!陛下方莅政之初,欲簡拔天下賢才,置諸不次之位,以率厲群臣,而執事之臣不能稱陛下之意。

    前此用皮公弼權發遣三司判官,今又用廣淵直集賢院,将何以使天下之人尚廉恥之節,崇敦厚之風乎!”光凡再論列,訖不報。

     癸酉,參知政事歐一陽一修言:“諒祚猖狂,漸違誓約,禦備之計,先在擇人。

    而自慶曆罷兵以來,當時經用舊人,唯戶部侍郎緻仕孫沔尚在,沔守環慶,養練士卒,招撫蕃夷,恩信最著。

    今雖七十,聞其心力不衰,飛鷹走馬,尚如平日。

    雖中間曾以罪廢,然棄暇收使,正是用人之術。

    欲乞朝廷察訪,特加獎用,庶可備一方之寄。

    诏以沔為資政殿學士、知河中府。

     禮院奏:“請自今,文武臣薨卒當辍朝者,皆辍聞喪之明日。

    ”從之。

     丁醜,賜許、蔡二州錢鈔十萬貫、令和籴以救饑民,仍命駕部員外郎李希逸提舉。

     壬午,命供備庫副使孟淵等十九人往開封府界及京東、西、淮南路募兵。

    司馬光言:“國家患在兵不一精一,不患不多。

    夫兵少而一精一,則衣糧易供,公私充足,一人可以當十,遇敵必能取勝;多而不一精一,則衣糧難贍,公私困匮,十人不足當一,遇敵必緻敗亡。

    此利害之明如白黑,不為難知也。

    邊鄙之臣,無它材略,但求添兵。

    在朝之臣,又恐所給之兵不副所求,它日邊事或敗,歸咎于己。

    是以不顧國家之匮乏,隻知召募,取其虛數,不論疲一軟無所施用。

    此群臣容身保位,苟且目前之術,非為朝廷深謀遠慮,經久之畫也。

    臣願陛下速降指揮,應在京及諸路,并宜罷招禁軍,但選擇将帥,訓練舊有之兵,以備禦四夷,不患不足。

    其災傷之處,州縣不得妄招饑民以充廂軍。

    但據所有鬥斛,救濟農民,俟向後稍豐,使各複舊業,則天下幸甚!” 甲申,以太常博士、集賢校理邵亢為直史館、颍王府翊善、同判司農寺,令于皇子兩位供職。

    帝嘗召對群玉殿,訪以世務,曰:“學士真國器也!” 庚寅,遼命群臣,遇正旦及重午、冬至,别表賀東宮。

     二月,辛醜,以三司使、給事中蔡襄為端明殿學士、禮部侍郎、知杭州。

    初,帝自濮邸立為皇子,中外無間言。

    既即位,以服藥故,皇太後垂簾聽政。

    宦官、宮妾争相熒惑,并謂近臣中亦有異議者,外人遂雲襄嘗有論議,然莫知虛實。

    帝聞而疑之,數問襄如何人。

    一日,因其請朝假,變色謂中書曰:“三司掌天下錢谷,事務繁多,而襄十日之中,在假者四五,何不别用人!”韓琦等共奏:“三司事無缺失,罷之無名。

    今更求一材識名望過襄者亦未有。

    ”歐一陽一修又奏:“襄母年八十馀,多病。

    襄但請朝假,不赴起居耳,日高後即入省,亦不廢事。

    ”然每奏事,語及三司,帝未嘗不變色。

     及諒祚攻擾泾原,帝遂督中書,以邊事将興,軍須未備,三司當早擇人。

    琦等初尚救解,繼知帝意不回,因奏待襄陳乞,可以除移。

    初,傳者多端,或雲帝入宮後親見奏牍。

    至是因襄請罷,琦遂質于帝,帝曰:“内中不見文字,然在慶甯即已聞之。

    ”琦曰:“事出暖昧,虛實未明,乞更審察。

    苟令襄以飛語獲罪,則今後小人可以傾陷,善人難立矣。

    ”曾公亮曰:“京師從來喜為謗議,一人造虛,衆人傅之,便以為實。

    前世以疑似之言害陷忠良者,非惟臣下被禍,兼與國家為患。

    ”修曰:“陛下以為此事果有否?”帝曰:“雖不見其文字,亦安能保其必無”?修曰:“疑似之謗,不唯無迹可尋;就令迹狀分明,猶須更辨真僞。

    先朝夏辣欲害富弼,令其婢學石介字體,久之學成,乃僞作介為弼撰廢立诏草,賴仁宗聖明,弼得保全。

    臣至和初免喪至阙下,小人有嫉忌臣者,僞撰臣乞沙汰内官奏稿,傳布中外,内臣無不切齒,亦賴仁宗保全至今。

    以此而言,就令有文字,猶須更辨真僞,況無迹狀邪!”琦及公亮又各進說。

    帝曰:“告謗者因何不及它人”遂命襄出守。

    以龍圖閣學士、工部侍郎呂公弼權三司使。

     至和初,公弼為群牧使,帝在籓邸,嘗得賜馬,給使吏以馬不善,求易之,公弼曰:“此朝廷近親,且有素望,宜避嫌,不可許。

    ”至是公弼奏事,帝曰:“朕住在宮中,卿不欲與朕易馬,是時朕固已知卿矣。

    ”公弼頓首謝。

    帝又曰:“卿繼蔡襄為使,襄主計,訴訟不以時決,頗多留事,卿何以處之?”公弼知帝不悅襄,對曰:“襄勤于事,未嘗有曠失,恐言者妄耳。

    ”帝益以公弼為長者。

     癸卯,樞密副使王疇卒。

    帝臨奠,賜白金二千兩,贈兵部尚書,谥忠簡。

     丙午,降陝西轉運使、光祿卿陳述古為少府監、知忻州,坐權知渭州日擅移泾原副總管劉幾權知鳳翔,并劾幾罪,按問多失實故也。

     賜禮部奏合格進士、明經、諸科鄱一陽一彭汝砺等三百六十一人及第、出身。

     丁未,錄囚。

     丁巳,翰林學士王珪等奏:“準诏詳定禮院及同知禮院呂夏卿禘祫異議,請如禮院所議,今年十月祫,明年四月禘;如夏卿所議,罷今年臘祭。

    ”從之。

     以翰林學士、中書舍人賈黯為給事中、權禦史中丞。

    周孟一陽一、王廣淵以籓邸之舊,數召對,黯言:“俊乂滿朝,未有一被召者,獨召親舊一二人,示天下以不廣。

    請如太宗故事,召侍從、館閣之臣以備顧問。

    ”帝嘗從容謂黯曰:“朕欲用人,少可任者。

    ”黯對:“天下未嘗乏人,顧所用如何耳。

    ”退而上五事:一知人之明;二養育以漸;三材不求備;四以類薦舉;五擇取自代。

     以禮部郎中兼禦史知雜事龔鼎臣為集賢殿修撰、知應天府。

    初,鼎臣為宰相韓琦所善,翰林學士吳奎欲舉禦史,賈黯不肯,奎争不能得,乃止。

    既而以都官員外郎換起居舍人、知谏院,遂知雜事;在言職,少建白,至是出之。

    其後帝欲用王廣淵為谏官,曰:“近歲谏官、禦史多不職,如龔鼎臣,乃未嘗言事也。

    ” 己未,起複前禮部侍郎、樞密副使吳奎領故官職,奎固辭,不許;遣其子大理評事璟奉表懇辭。

    帝意必起之,韓琦曰:“近年兩府大臣文彥博、賈昌朝、富弼各乞終喪,奎必不肯起。

    ”歐一陽一修曰:“若邊境有急,金革從事,則不容免。

    ”帝曰:“方此西邊未甯,奎何自遂其私邪?”乃召璟于延和殿面谕,赍诏賜奎。

    奎終辭,帝許之,诏月給俸錢之半,固辭不受。

     三月,丁卯,诏貢院:“經殿試進士五舉,諸科六舉,經省試進士六舉,諸科七舉,今不合格而年五十以上者,第其所試為三等以聞。

    ”乃以進士孫京等七人為試将作監主簿,馀三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