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六十二 【宋紀六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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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阏逢執徐正月,盡十二月,凡一年。

     帝名曙,濮安懿王第十三子,母曰仙遊縣君任氏,明道元年正月三日,生于宣平坊第。

    初,王夢兩龍與日并随,以衣承之,複戲于空中。

    其一龍視王曰:“吾非王所能有也。

    ”及帝生,赤光滿室,或見黃龍遊光中。

    四歲,仁宗養于内,寶元二年,豫王生,乃歸濮邸。

    帝天一性一笃孝,好讀書,不為燕嬉亵慢,服禦儉素如儒者。

    景祐三年,賜名宗實,授左監門衛率府副率,累遷右衛大将軍、嶽州一團一練使。

    嘉祐七年八月,立為皇子,改今名。

     ○英宗體乾應曆隆寶盛德憲文肅武睿聖宣孝皇帝治平元年(遼清甯十年) 春,正月,丁酉朔,改元。

     戊戌,太白晝見。

     景靈宮使、武甯節度使、同平章事宋庠請老,帝初即位,以大臣故,未忍遽從,乃命判亳州。

    庠前後所至,以慎靜為治;晚,一愛一信幼子,頗緻物議。

    至是谏官呂誨請敕庠不得以二子随,帝曰:“庠老矣,奈何不使其子從之乎?” 癸醜,诏減壽聖節所賜師号、紫衣、祠部戒牒。

    故事,聖節所賜三百道,而貴妃、修儀、公主猶别請。

    至是減為二百,而别請者在數中。

     甲寅,雄州奏:“歸信容城縣報遼人追賊,有七騎奔入南界,逐出之。

    ”诏河北沿邊安一撫司:“北界賊盜來奔,即逐出;若有劫略,捕送本國;如婦女老小避賊入境,善谕遣之。

    ” 遼南府宰相楊績出知興中府。

     知唐州、司農少卿趙尚寬再任歲滿,特遷光祿少卿,賜錢二十萬,複留。

    尋以母喪去。

    尚寬在唐州,前後凡五年,修舊起廢,興輯勸課,有實效焉。

     同知谏院呂誨奏:“先朝兩府及台谏官奏對,即左右近侍悉引避于兩庑,故從容論議,事無洩于外者。

    臣近登對,皆不引避,立于殿隅闆門之内。

    欲乞指揮,自今引避如故事。

    ”從之。

     辛酉,诏以仁宗配享明堂。

     初,禮院奏乞與兩制同議仁宗當配何祭。

    故事,冬、夏至祀昊天上帝、皇地祗,以太祖配;正月上辛祈谷,孟夏雩祀,孟冬祭神州地祗,以太宗配;正月上辛祀感生帝,以宣祖配;季秋大享明堂,祀昊天上帝,以真宗配。

     翰林學士王珪等議:“唐代宗即位,用禮儀使杜鴻漸等議,季秋大享明堂,以考肅宗配昊天上帝;德宗即位,亦以考代宗配。

    王泾《郊祀錄注》雲,即《孝經》周公嚴父之道。

    今請循周公嚴父之道,以仁宗配享明堂。

    ” 知制诰錢公輔議:“謹按《孝經》曰:‘昔者周公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又曰:‘孝莫大于嚴父,嚴父莫大于配天,則周公其人也。

    ’以周公言之則嚴父,以成王言之則嚴祖。

    方是之時,政則周公,祭則成王,亦安在乎必嚴其父哉!夫真宗則周之武王,仁宗則周之成王,雖有配天之業,而無配天之祭,未聞成、康以嚴父之故,廢文王之祭而移之。

    以孔子之心推周公之祭,則嚴父也;以周公之心攝成王之祭,則嚴祖也。

    嚴祖、嚴父,其義一也。

    當始配之代,适符嚴父之說,章、安二帝亦弗之變,最為近古而合乎禮。

    唐中宗時,則以高宗配;在玄宗時,則以睿宗配;在永泰時,則以肅宗配。

    禮官杜鴻漸、王泾輩,不能推明經訓,務合古初,反雷同其論以惑時主,延及于今,牢不可破。

    當真宗嗣位之初,倘有建是論者,則配天之祭,當在乎太宗矣。

    願诏有司博議,使配天之祭不膠于嚴父,而嚴父之道不專乎配天。

    ”于是又诏台谏及講讀官與兩制、禮院再詳定以聞。

     禦史中丞王疇以為珪等議遺真宗不得配,公輔議遺宣祖、真宗、仁宗俱不得配,于禮意未安,乃獻議曰:“在《易》:‘先王作樂崇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然則祖、考配帝,從來遠矣。

    請依王珪等議,奉仁宗皇帝配享明堂,以符《大易》配考之說、《孝經》嚴父之禮;奉遷真宗配孟夏雩祀,以放唐貞觀、顯慶故事;太宗皇帝依舊配正月上辛祈谷、孟冬祭神州地祗,馀依本朝故事。

    如此,則列聖并侑,對越昊穹,厚澤流光,垂裕萬祀。

    必如公輔之議,則陷四聖為失禮,導陛下為不孝,違經戾古,莫此為甚。

    ” 知谏院司馬光、呂誨議曰:“孝子之心,孰不尊其父!聖人制禮以為之極,不敢逾也。

    孔子以周公有聖人之德,成太平之業,制禮作樂,而文王适其父,故引之以證聖人之德莫大于孝,答曾子之問而已,非謂凡有天下者皆當以其父配天,然後為孝也。

    近世祀明堂者皆以其父配上帝,此乃誤釋《孝經》之意而違先王之禮。

    景祐中,以太祖為帝者之祖,比周之後稷;太宗、真宗為帝者之宗,比周之文、武;然則祀真宗于明堂以配上帝,亦未失古禮,仁宗雖豐功美德洽于四海,而不在二祧之位。

    議者乃欲舍真宗而以仁宗配,恐于祭法不合;又以人情言之,是黜祖而進父也。

    必若此行之,不獨違禮典,恐亦非仁宗之意。

    臣等竊謂宜遵舊禮,以真宗配五帝于明堂為便。

    ” 觀文殿學士、翰林侍讀學士孫抃等奏:“謹按《易》稱‘先王作樂崇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蓋祖、考并可配天,符于《孝經》之說,可謂必嚴其父也。

    祖、考皆可配郊與明堂而不同位,不可謂嚴父、嚴祖其義一也。

    雖周家不聞廢文配而移于武,廢武配而移于成,然《易》之配考,《孝經》之嚴父,曆代循守,固亦不為無說。

    仁宗繼體保成,緻天下于大安者四十二年,功德可謂極矣。

    今祔廟之始,遂抑而不得配帝,甚非所以宣章嚴父之大孝。

    臣等參稽舊典,博考公論,敢以前所定議為便。

    ”诏從抃等議。

     二月,戊辰,命韓琦提舉修撰《仁宗實錄》。

     辛未,令西京左藏庫副使、緣界河巡檢都監趙用再任,從高一陽一關及河北緣邊安撫司之請也,用才武果敢而熟邊事,虜人以鹽船犯邊禁者,用剖船而沉之。

    虜人畏用,以其出常乘虎頭船,謂之“趙虎頭”。

     己卯,诏春分祀高禖,罷用弓矢,弓韣、進酒脯及宮人飲福、受胙之禮,以在諒閤故也。

     是月,遼禁南京民決水種粳稻。

     三月,丁酉朔,诏:“三司用内藏庫錢三十萬貫修奉仁宗山陵,依乾興例蠲其半,馀聽漸還。

    ” 命入内都知任守忠、權戶剖副使張焘提舉三司修造案。

    句當公事張徽作仁宗神禦殿于景靈宮西園,殿成,名曰孝嚴,别殿曰甯真。

    焘因請圖乾興文武大臣于殿壁。

    繪像自此始。

     京師賦曲于酒,戶有常籍,無論售與不售,或至破産以償。

    焘請廢歲額,嚴禁令,随所用曲多寡以售,自是課增數倍。

    嘗與三司使議鑄錢事,帝诘難,皆不能對,焘徐開陳,帝是之,既退,令左右記姓名。

    焘,亢兄子也。

     己酉,司馬光言:“竊聞近日陛下聖體甚安,奉事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