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十六 【宋紀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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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昭一陽一大淵獻正月,盡柔兆攝提格三月,凡三年有奇。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天聖元年(遼太平三年) 春,正月,丙寅朔,诏改元。
帝讀诏,号泣者久之,謂左右曰:“朕不忍遽更先帝之号也。
” 遼主如納水。
以耶律藏引為平章事。
庚午,遼初使來賀長甯節。
自建隆以來,吳、蜀、江南、荊湖、南粵、皆号富強,相繼降附,太祖、太宗因其蓄藏,守以恭儉簡易,方是時,天下生齒尚寡,而養兵未甚蕃,任官未甚冗,佛、老之徒未甚熾,百姓亦各安其生,不為巧僞放侈,故上下給足,府庫羨溢。
承平既久,戶口歲增,兵籍益廣,吏員亦衆,佛、老、塞外,耗蠹中國,縣官之費,數倍昔日,百姓亦稍縱侈,而上下始困于财矣。
權三司使李谘嘗言:“天下賦調有常,今西北寝兵二十年,而邊餽如故,它用浸廣,戍兵雖未可減,其末作浮費非本務者,宜一切裁損,以寬斂厚下。
”鹽鐵判官歙人俞獻卿亦言:“天下谷帛日益耗,物價日益高,人皆謂稻苗未立而和籴,桑葉未吐而和買,自荊湖、江、淮間,民愁無聊。
轉運使務刻剝以增其數,歲益一歲,又非時調率、營造,一切費用,皆出于民,是以物價益高,民力積困也。
自天禧以來,日侈一日,又甚于前。
卮不盈者漏在下,木不茂者蠹在内,陛下宜與公卿大臣朝夕圖議而救正之。
”帝納其言。
癸未,命禦史中丞劉筠、提舉諸司庫務薛贻廓與三司同議裁減冗費。
诏中書、樞密院同議塞滑州決河。
先是茶制,惟川、峽、廣南聽民自買賣,禁其出境,馀悉榷,犯者有刑。
在淮南則蕲、黃、廬、舒、壽、光六州,官自為場,置使總之,謂之山場者十三,六州采茶之民皆隸焉,謂之園戶。
歲課作茶,輸其租,馀則官悉市之。
其售于官者,皆先受錢而後入茶,謂之本錢。
又,百姓歲輸稅願折茶者,謂之折稅茶。
總為歲課八百六十五萬馀斤,其出鬻皆就本場。
在江南則宣、歙、江、池、饒、信、洪、撫、筠、袁十州,廣德、興國、臨江、建昌、南康、五軍,兩浙則杭、蘇、明、越、婺、處、溫、台、湖、常、衢、睦十二州,荊湖則江陵府,潭、鼎、澧、鄂、嶽、歸、峽七州,荊門軍,福建則建、劍二州,歲如山場輸租折稅,馀則官悉市而斂之。
總為歲課,江南千二十七萬馀斤,兩浙百二十七萬九千馀斤,荊湖二百四十七萬馀斤,福建三十九萬三千馀斤,皆轉輸要會之地,曰江陵府,曰真州,曰海州,曰漢一陽一軍,曰無為軍,曰蕲州之蕲口,為六榷貨務。
凡民欲茶者,皆售于官,其以給日用者,謂之食茶,出境則給券。
商賈之欲貿易者,入錢若金帛京師榷貨務,以射六務、十三場茶,給券,随所射與之,謂之交引。
願就東南入錢若金皇者,聽計直予茶如京師。
凡茶入官以輕估,其出以重估,縣官之利甚博,而商賈輸于西北以及散于塞外,其利又特厚焉。
縣官鬻茶,歲課缗錢,雖赢縮不常,景德中至三百六十馀萬,此其最厚者也。
然自西北宿兵既多,餽饷不足,因募商人入中刍粟,度地裡遠近,增其虛估,給券,以茶償之。
後又益以東南缗錢、香藥、象齒,謂之三說。
而塞下急于兵食,欲廣儲偫,不受虛估,入中者,以虛錢得實利,人競趨焉。
及南北和好罷兵,邊儲稍緩,物價差減,而交引虛錢未改,則其法既弊,虛估日益高,茶日益賤,入實錢金帛日益寡,而入中者非盡行商,多其土人,既不知茶利厚薄,且急于售錢,得券則轉鬻于茶商或京師坐賈号交引鋪者,獲利無幾。
茶商及交引鋪,或以券取茶,或收畜貿易以射厚利,由是虛估之利皆入豪商巨賈,券之滞積,雖二三年茶不足以償,而入中者以利薄不趨,邊備日蹙,茶法大壞。
景德中,丁謂為三司使,嘗計其得失,以為邊籴才及五十萬,而東南三百六十馀萬茶引盡遍商賈,當時以為至論。
厥後雖屢變以救之,然不能無弊。
丁亥,诏置計置司,以樞密副使張士遜、參知政事呂夷簡、魯宗道總之。
庚寅,計置司考茶法利害,奏言:“十三場茶,歲課缗錢五十萬。
天禧五年,才及缗錢二十三萬。
每券直錢十萬,鬻之,售錢五萬五千,總為缗錢實十三萬,除九萬馀缗為本錢,歲才得息錢三萬馀缗,而官吏廪給不與焉。
是則虛數雖多,實利殊寡。
”因請罷三說,行貼射之法。
其法,以十三場茶買賣本息,并計其數,罷官給本錢,使商人與園戶自相交易,一切定為中估,而官收其息。
如鬻舒州羅源場茶,斤售錢五十有六,其本二十有五,官不複給,但使商人輸息錢三十有一而已。
然必辇茶入官,随商人所指而與之,給券為驗,以防私售,故有貼射之名。
若歲課貼射不盡,則官市之如舊。
園戶過期而輸不足者,計所負數,如商人入息。
舊輸茶百斤,益以二十斤至三十五斤,謂之耗茶,亦皆罷之。
其入錢以射六務茶者,如舊制。
大率使茶與邊籴各以實錢出納,不得相為輕重,以絕虛估之弊,從之。
庚子,發卒增築京城。
二月,丙申,鑄“天聖元寶”錢。
初,祥符天書既降,建天慶、天祺、天贶、先天降聖節,及真宗誕節,本命三元,用道家法,内外為齋醮,京城之内外,一夕數處。
帝即位,并太後誕節亦如之,糜費甚衆。
至是或以為言,而宰相馮拯,因奏海内久安,用度宜有節,帝及太後曰:“此先帝意也。
”即诏禮儀院裁定。
禮儀院請帝及太後誕節、本命宜如舊,它節命八宮觀疊醮。
舊一歲醮四十九,請損為二十;大醮二千四百分,請損為五百,齋官第給湯茗。
诏增醮分為千二百,馀悉可。
遼以丁振為武信軍節度使,進封蘭陵郡王。
遼蕭巴雅爾之敗于高麗也,遼主使人責之曰:“汝輕敵深入,以至敗績,何面目來見乎!朕當皮面然後戮之。
”及歸,止坐免官。
至是念其南伐之功,複以為西南面都招讨,進封豳王。
三月,己巳,禮儀院又請罷天慶等五節天下賜宴。
诏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天聖元年(遼太平三年) 春,正月,丙寅朔,诏改元。
帝讀诏,号泣者久之,謂左右曰:“朕不忍遽更先帝之号也。
” 遼主如納水。
以耶律藏引為平章事。
庚午,遼初使來賀長甯節。
自建隆以來,吳、蜀、江南、荊湖、南粵、皆号富強,相繼降附,太祖、太宗因其蓄藏,守以恭儉簡易,方是時,天下生齒尚寡,而養兵未甚蕃,任官未甚冗,佛、老之徒未甚熾,百姓亦各安其生,不為巧僞放侈,故上下給足,府庫羨溢。
承平既久,戶口歲增,兵籍益廣,吏員亦衆,佛、老、塞外,耗蠹中國,縣官之費,數倍昔日,百姓亦稍縱侈,而上下始困于财矣。
權三司使李谘嘗言:“天下賦調有常,今西北寝兵二十年,而邊餽如故,它用浸廣,戍兵雖未可減,其末作浮費非本務者,宜一切裁損,以寬斂厚下。
”鹽鐵判官歙人俞獻卿亦言:“天下谷帛日益耗,物價日益高,人皆謂稻苗未立而和籴,桑葉未吐而和買,自荊湖、江、淮間,民愁無聊。
轉運使務刻剝以增其數,歲益一歲,又非時調率、營造,一切費用,皆出于民,是以物價益高,民力積困也。
自天禧以來,日侈一日,又甚于前。
卮不盈者漏在下,木不茂者蠹在内,陛下宜與公卿大臣朝夕圖議而救正之。
”帝納其言。
癸未,命禦史中丞劉筠、提舉諸司庫務薛贻廓與三司同議裁減冗費。
诏中書、樞密院同議塞滑州決河。
先是茶制,惟川、峽、廣南聽民自買賣,禁其出境,馀悉榷,犯者有刑。
在淮南則蕲、黃、廬、舒、壽、光六州,官自為場,置使總之,謂之山場者十三,六州采茶之民皆隸焉,謂之園戶。
歲課作茶,輸其租,馀則官悉市之。
其售于官者,皆先受錢而後入茶,謂之本錢。
又,百姓歲輸稅願折茶者,謂之折稅茶。
總為歲課八百六十五萬馀斤,其出鬻皆就本場。
在江南則宣、歙、江、池、饒、信、洪、撫、筠、袁十州,廣德、興國、臨江、建昌、南康、五軍,兩浙則杭、蘇、明、越、婺、處、溫、台、湖、常、衢、睦十二州,荊湖則江陵府,潭、鼎、澧、鄂、嶽、歸、峽七州,荊門軍,福建則建、劍二州,歲如山場輸租折稅,馀則官悉市而斂之。
總為歲課,江南千二十七萬馀斤,兩浙百二十七萬九千馀斤,荊湖二百四十七萬馀斤,福建三十九萬三千馀斤,皆轉輸要會之地,曰江陵府,曰真州,曰海州,曰漢一陽一軍,曰無為軍,曰蕲州之蕲口,為六榷貨務。
凡民欲茶者,皆售于官,其以給日用者,謂之食茶,出境則給券。
商賈之欲貿易者,入錢若金帛京師榷貨務,以射六務、十三場茶,給券,随所射與之,謂之交引。
願就東南入錢若金皇者,聽計直予茶如京師。
凡茶入官以輕估,其出以重估,縣官之利甚博,而商賈輸于西北以及散于塞外,其利又特厚焉。
縣官鬻茶,歲課缗錢,雖赢縮不常,景德中至三百六十馀萬,此其最厚者也。
然自西北宿兵既多,餽饷不足,因募商人入中刍粟,度地裡遠近,增其虛估,給券,以茶償之。
後又益以東南缗錢、香藥、象齒,謂之三說。
而塞下急于兵食,欲廣儲偫,不受虛估,入中者,以虛錢得實利,人競趨焉。
及南北和好罷兵,邊儲稍緩,物價差減,而交引虛錢未改,則其法既弊,虛估日益高,茶日益賤,入實錢金帛日益寡,而入中者非盡行商,多其土人,既不知茶利厚薄,且急于售錢,得券則轉鬻于茶商或京師坐賈号交引鋪者,獲利無幾。
茶商及交引鋪,或以券取茶,或收畜貿易以射厚利,由是虛估之利皆入豪商巨賈,券之滞積,雖二三年茶不足以償,而入中者以利薄不趨,邊備日蹙,茶法大壞。
景德中,丁謂為三司使,嘗計其得失,以為邊籴才及五十萬,而東南三百六十馀萬茶引盡遍商賈,當時以為至論。
厥後雖屢變以救之,然不能無弊。
丁亥,诏置計置司,以樞密副使張士遜、參知政事呂夷簡、魯宗道總之。
庚寅,計置司考茶法利害,奏言:“十三場茶,歲課缗錢五十萬。
天禧五年,才及缗錢二十三萬。
每券直錢十萬,鬻之,售錢五萬五千,總為缗錢實十三萬,除九萬馀缗為本錢,歲才得息錢三萬馀缗,而官吏廪給不與焉。
是則虛數雖多,實利殊寡。
”因請罷三說,行貼射之法。
其法,以十三場茶買賣本息,并計其數,罷官給本錢,使商人與園戶自相交易,一切定為中估,而官收其息。
如鬻舒州羅源場茶,斤售錢五十有六,其本二十有五,官不複給,但使商人輸息錢三十有一而已。
然必辇茶入官,随商人所指而與之,給券為驗,以防私售,故有貼射之名。
若歲課貼射不盡,則官市之如舊。
園戶過期而輸不足者,計所負數,如商人入息。
舊輸茶百斤,益以二十斤至三十五斤,謂之耗茶,亦皆罷之。
其入錢以射六務茶者,如舊制。
大率使茶與邊籴各以實錢出納,不得相為輕重,以絕虛估之弊,從之。
庚子,發卒增築京城。
二月,丙申,鑄“天聖元寶”錢。
初,祥符天書既降,建天慶、天祺、天贶、先天降聖節,及真宗誕節,本命三元,用道家法,内外為齋醮,京城之内外,一夕數處。
帝即位,并太後誕節亦如之,糜費甚衆。
至是或以為言,而宰相馮拯,因奏海内久安,用度宜有節,帝及太後曰:“此先帝意也。
”即诏禮儀院裁定。
禮儀院請帝及太後誕節、本命宜如舊,它節命八宮觀疊醮。
舊一歲醮四十九,請損為二十;大醮二千四百分,請損為五百,齋官第給湯茗。
诏增醮分為千二百,馀悉可。
遼以丁振為武信軍節度使,進封蘭陵郡王。
遼蕭巴雅爾之敗于高麗也,遼主使人責之曰:“汝輕敵深入,以至敗績,何面目來見乎!朕當皮面然後戮之。
”及歸,止坐免官。
至是念其南伐之功,複以為西南面都招讨,進封豳王。
三月,己巳,禮儀院又請罷天慶等五節天下賜宴。
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