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 【宋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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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曰:“汝不能死社稷,貪生至今日。

    吾所以忍死者,為汝在耳;今汝既死,吾安用生!”因不食數日而死。

     遼主之遣谕室韋也,欲撫降之,及尋支裡至,谕之,不從,仍命雅裡克斯率群牧兵追讨,戰于柴河,不利。

    室韋酋長寅尼吉,亡入德寽勒部,德寽勒部者,遼國外十部之一也。

    是月,德寽勒部來降,室韋平,乃專讨烏庫部。

     劉光義、曹彬等屢破全師雄,賊鋒稍衄。

    未幾,虎捷指揮使呂翰又以嘉州叛,與師雄僞署将劉澤合,衆至五萬,殺逐刺史、通判。

    曹彬率兵會仁贍等圍翰于嘉州,翰棄城走,追襲,大破之,殺戮數萬人,翰走保雅州。

     秋,七月,帝聞西川行營有大校割民妻一乳一而殺之者,亟召至阙,斬之都市。

    近臣營救頗切,帝因流涕曰:“興師吊伐,婦人何罪,而殘忍至此!當速置法以償其冤。

    ” 南漢主鋹殺其招讨使邵廷琄。

    廷琄屯洸口,招輯亡叛,訓士卒,修戰備,國人賴以少安。

    或谮廷琄将圖不軌,鋹信之,賜廷琄死。

     珍州刺史田景遷内附。

     甲戌,遼雅裡克斯奏烏庫部至河德泺,遣伊勒希巴、常斯等擊之。

    丁醜,烏庫部掠上京北榆林峪居民,遣林牙蕭幹、郎君耶律賢适讨之,庚辰,雅裡克斯等與烏庫部戰,不利。

     八月,己酉,诏以西川兵馬都監康延澤為普州刺史。

    延澤詣王全斌請兵護送,全斌才給以百人。

    延澤至簡州,招集逃亡,凡得千馀人,教習戰陣,擁以去。

    及賊境,揭示威信,所招集又得三千人,遂破劉澤三萬馀衆,賊勢稍沮。

     辛酉,以左散騎常侍華一陽一歐一陽一炯為翰林學士。

    炯一性一坦率,無檢束,雅喜長笛,帝間召至便殿奏曲。

    禦史中丞劉溫叟聞之,叩殿門求見,谏曰:“禁署之職,典司诰命,不可作伶人事。

    ”帝曰:“孟昶君臣溺于聲樂,炯至宰相,尚習此伎,故為我所擒。

    所以召炯,欲驗言者之不誣耳。

    ”溫叟謝曰:“臣愚,不識陛下鑒戒之微。

    ”自是遂不複召。

    溫叟常晚過明德門西阙前,帝方與中黃門數人登樓,驺者潛知之,以白溫叟,溫叟令傳呼依常而過。

    翼日,請對,且言:“人主非時登樓,則近侍鹹望恩宥,辇下諸軍亦希賞給;臣所以呵導而過者,欲示衆以陛下非時不登樓也。

    ”帝善之。

     九月,己巳,帝禦講武殿,閱諸道兵,得萬馀人,名馬軍曰骁雄,步軍曰雄武,并屬侍衛司。

     冬,十月,丁未,遼常斯進讨烏庫部,大敗之。

    烏庫部旋平。

     十一月,丁卯朔,康延澤入普州。

    先是州城悉被焚蕩,乃依山設栅,且行且戰,取糧于遂州,複城普州。

    既而劉澤領衆來降,诏以延澤兼東川七州招安巡檢使。

     秘書監、判大理寺尹拙等言:“後唐劉嶽《書儀》,稱婦為舅姑服三年,與律不同,然亦準敕行用,請别裁定之。

    ”诏百官集議,左仆射魏仁浦等奏議曰:“謹按《禮·内則》雲:‘婦事舅姑,如事父母。

    ’舅姑與父母一也。

    古禮有期年之說,雖于義可稽;《書儀》著三年之文,實在禮為當。

    蓋五服制度,前代增益已多。

    隻如嫂叔無服,唐太宗令服小寶;曾祖父母舊服三月,增為五月;嫡子婦大功,增為期;衆子婦小寶,增為大功;父在為母服期,高宗增為三年,婦人為夫之姨舅無服,明皇令從夫而服;又增姨舅同服缌麻,又堂姨舅服袒免。

    訖今遵行,遂為典制。

    況三年之内,幾筵尚存,豈可夫衣衰粗,婦襲纨绮?夫婦齊體,哀樂不同,求之人情,實傷至治。

    況婦人為夫有三年之服,于舅姑而止服期,是尊夫而卑舅姑也。

    且昭憲皇太後喪,孝明皇後親行三年之服,可以為萬代法。

    ”十二月,丁酉朔,始令婦為舅姑三年齊斬,一從其夫。

     己亥,诏西川管内監軍巡檢毋預州縣事。

     是月,遼主駐黑山平澱。

     ○太祖啟運立極英武睿文神德聖功至明大孝皇帝乾德四年(遼應曆十六年。

    丙寅,九六六年) 春,正月,丁卯朔,遼主被酒,不受賀。

     甲申,遼主微行市中,賜酒家銀絹。

     丁亥,以客省使丁德裕為西川都巡檢使,與引進副使王班、内班都知張嶼同率兵赴西川。

     是月,遼人侵易州,監軍任德義擊卻之。

     二月,安國節度使羅彥瑰等敗北漢兵于靜一陽一,擒其将鹿英。

     權知貢舉王祐言進士合格者六人,諸科合格者九人。

    帝恐有遺才,辛酉,令于下第選人内取其優長者,試而升之。

     甲子,免西川今年夏租及諸征之半,田不得耕者盡除之。

     三月,己巳,遼主東狩,旋以獲鵝,辄酣飲達旦。

     癸酉,罷義倉。

     夏,四月,壬子,罷光州貢鷹鹞。

     丁巳,遼天德軍節度使于延超之子來降。

     是月,诏曰:“出納之吝,謂之有司。

    倘規緻于羨馀,必深務于掊克。

    知光化軍張全一操一上言,三司令諸處場院主吏,有羨餘粟及萬石、刍五萬束以上者,上其名,請行賞典。

    此苟非倍納民租,私減軍食,何以緻之!宜追寝其事,勿複頒行,除官所定耗外,嚴加止絕。

    ” 初,帝遣右拾遺孫逢吉至成都收蜀圖書、法物。

    五月,乙亥,逢吉還,所上法物皆不中度,悉命焚毀;圖書付史館。

     孟昶服用奢僭,至于溺器亦裝以七寶,帝遽命碎之,曰:“自奉如此,欲無亡,得乎?”帝躬履儉約,常衣浣濯之衣,乘輿服用,皆尚質素,寝殿設青布緣葦簾,宮闱帟幕,無文采之飾。

    嘗出麻縷布裳賜左右曰:“此吾舊所服用也。

    ”開封尹光義因侍宴禁中,從容言降下服用太草率,帝正色曰:“爾不記居夾馬營中時邪?” 初,帝改今元,命宰相撰前世所無年号以進。

    既平蜀,蜀宮人有入掖庭者,帝閱其奁具,得舊鑒,其背有“乾德四年鑄”字,帝大驚,出鑒以示宰相,皆不能答。

    乃召學士陶谷、窦儀問之,儀曰:“此必蜀物。

    昔僞蜀王衍有此号,當是其歲所鑄也。

    ”帝乃歎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