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沙俄策動外蒙“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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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炮制外蒙傀儡政一府,攫取種種特權 沙俄侵略我國蒙古地區的野心由來已久。

    早在十九世紀中葉,沙皇政一府即制訂了吞并滿蒙的計劃,并不斷派人與一些蒙古王公接觸,灌輸親俄思想;同時,向蒙古地區進行經濟滲透。

    第二次鴉片戰争期間,沙俄以“調停”為名,用卑鄙手段強迫清政一府簽訂了中俄《天津條約》和《北京條約》,取得了在蒙古通郵、通商,在庫倫(今蒙古烏蘭巴托)設立領事等特權。

    1862年,沙俄又通過《中俄陸路通商章程》,進一步取得了俄商在蒙古全境免稅貿易的特權。

    與此同時,沙俄不斷向蒙古地區派出“探險隊”、“考察隊”、“旅行一團一”,進行間諜活動,收買蒙古活佛及上層喇嘛、王公,培植親俄勢力。

    十九世紀末,沙俄公開叫嚣要進一步改變中俄邊界,妄圖直接占領一直到長城腳下的我國大片領土。

    1900年7月,沙皇政一府在派遣侵略軍大舉入侵我國東北地區的同時,派哥薩克騎兵一大隊(約五百人)強行進駐庫倫。

    其後,由于沙俄在日俄戰争中戰敗,它在我國東北的擴張受到挫折,便集中力量轉向蒙古地區。

    1907年,沙俄同日本簽訂了以沙俄侵占我國外蒙、日本吞并朝鮮為内容的密約。

    1910年,日俄雙方又訂立了具有軍事同盟一性一質的第二次密約。

    同年8月,日本吞并了朝鮮,沙俄則進一步向外蒙擴張。

     1910年,清政一府在外蒙古實行“新政”,沙俄乘機煽動一部分王公和活佛,進行分裂蒙古的罪惡活動。

    1911年7月,沙俄駐庫倫領事一操一縱哲布尊丹巴活佛和親俄分子杭達多爾濟親王等人,利用喀爾喀各盟王公、喇嘛會盟大典之機,密議外蒙“獨立”,脫離中國,投靠沙俄,并組成以杭達多爾濟為首的“代表一團一”,冒充代表外蒙全體王公的公意前往彼得堡(今蘇聯列甯格勒),以“承認俄國保護”②和給俄國種種特權為代價,換取沙俄以武力支持外蒙“獨立”。

    沙俄政一府為了支援外蒙“獨立”,令伊爾庫茨克軍區将步槍一萬五千支、騎兵軍一刀一萬五千把、槍彈七百五十萬發,交給外蒙叛國集一團一。

    10月初,沙俄借口保護領事館,又派步騎兵八百餘人侵入庫倫,使其在庫倫的駐軍增至一千三百餘人。

    另外,還有由沙俄武裝的外蒙軍四千餘人。

    接着,沙俄又要求清政一府承認外蒙“獨立”,不在外蒙駐軍和建立行政機構,不得俄國同意不準在外蒙進行任何改革。

    這種無理要求,理所當然地遭到了清政一府的拒絕。

     辛亥革命爆發後,沙俄政一府便利用中國政權交替、政局混亂之機,加緊炮制外蒙傀儡政權。

    同年12月1日,沙俄侵略軍帶領外蒙軍隊闖入辦事大臣署,對辦事大臣三多進行威脅利誘。

    3日,散發所謂“獨立宣言”。

    4日,将三多等驅逐出境,并收繳了駐庫倫防營(有步騎兵二百五十人)的槍械。

    28日,在沙俄一手一操一縱下,哲布尊丹巴“行登極禮”,自稱“大蒙古國皇帝”③,以“共戴”為年号,成立傀儡政一府。

     外蒙的“獨立”,立即激起了中國人民的強烈反對。

    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孫中山,多次電告外蒙的王公、活佛,要求他們立即取消“獨立”,勿被沙俄利用。

     沙俄策動外蒙“獨立”後,不顧中國政一府的反對,于1912年11月3日,與外蒙傀儡政一府非法簽訂了《俄蒙協約》和《商務章程》,宣稱“蒙古對中國的過去關系已經終止”①,規定俄國政一府“扶助蒙古的自治”,不準中國軍隊進入蒙境,不準漢人移居蒙地。

    通過不平等條約,沙俄在外蒙古取得了廣泛的特權。

    中國政一府發表嚴正聲明,對俄蒙所訂“條約”概不承認,并抗議沙俄侵犯中國主權。

    中國各族人民強烈反對《俄蒙協約》,蒙古一愛一國王公亦宣布“現在共和成立,正宜聯合為一大國,蒙古斷無獨立之理”①,強烈要求哲布尊丹巴取消“獨立”。

     二、支持叛軍侵占外蒙要地 外蒙傀儡政一府成立後,沙俄為了進一步控制外蒙,一面非法向外蒙增兵,一面援助外蒙傀儡政一府,武裝外蒙叛軍,企圖阻止中國政一府軍向外蒙進軍。

    當時,沙俄在外蒙庫倫駐有步、騎、炮兵十個大隊,恰克圖駐有步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