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節 護法戰争的曆史意義和失敗的主要原因
關燈
小
中
大
一、護法戰争的曆史意義
孫中山發動和領導的護法戰争,主要是圍繞着維護《中華民國臨時約法》這個核心問題展開的。
在孫中山看來,《臨時約法》是實行資産階級民一主政治的基本依據,區别于封建專制制度的主要特征,“擁護約法,即所以擁護民國”④,對約法的态度即是對中華民國的态度。
因此,自從袁世凱篡權以後,孫中山一直為維護它的尊嚴和地位進行不屈不撓的鬥争。
在護國戰争之後,孫中山又倡導護法,這對抵制北洋軍閥的獨一裁統治,粉碎一切複辟帝制的一陰一謀,起到了一定作用。
這一鬥争口号,在現在看來無疑是十分軟弱無力的,但在中國人民尚未找到新的思想武器的情況下,它仍然代表當時先進人們追求的方向,代表當時擁護民一主、反對專制、謀求真共和的社會思潮,仍不失為一面革命的進步的旗幟。
這場鬥争最後雖然失敗了,但在中國近代史上,仍有其一定的進步意義。
二、護法戰争失敗的主要原因 (一)沒有堅強的革命政一黨一的領導,沒有 觸及民一主革命的根本任務 讨袁戰争失敗後,孫中山在日本東京改組國民一黨一,發起組織中華革命一黨一,其目的在于改變國民一黨一派系林立、渙散無力的狀态。
但因中華革命一黨一人數有限,力量微弱,其政治影響遠不如昔日的同盟會,也不如原來的國民一黨一。
在護法戰争中,中華革命一黨一雖然發動了一些武裝起義,但都旋興旋滅,影響不大。
由于該一黨一既忽視宣傳和動員工農群衆,又無力組織和掌握軍隊,甚至連非常國會也不能左右①,其領導作用微乎其微。
至于許多未加入中華革命一黨一的老同盟會員,雖有不少人繼續堅持資産階級革命活動,但也有相當一部分人已經背離孫中山,有的加入進步一黨一或西南軍閥的行列,有的成了擁兵自重的軍閥,有的充當軍閥的幕僚或打一手,有的成為一操一縱國會的投機政客。
他們為着個人和小集一團一的私利,反對和阻礙孫中山對護法戰争的領導。
事實表明,資産階級革命政一黨一已四分五裂,不可能重新集結成為一個新的領導核心,擔當起領導民一主革命的重任。
此外,護法口号取義狹窄,沒有觸及民一主革命的根本任務。
孫中山表示:“護法之唯一主張,在恢複舊國會,并使之完全行使職權”①。
把恢複官僚政客麇集、早已聲名狼藉的舊國會,作為護法的唯一任務,既不反對帝國主義對中國的侵略和掠奪,也不反對封建主義對勞動人民的剝削和壓迫,這就不能不使護法這面旗幟黯然失色。
它不能代表中國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能激發工農大衆的革命熱情,當然也得不到強大而可靠的同盟軍的支持。
孫中山等少數革命一黨一人在茫茫黑夜中孤軍奮戰,其最後失敗勢所難免。
(二)沒有建立起強大的革命武裝 孫中山雖然一貫重視武裝鬥争,但在相當一段時間内,他的思想始終停留在争取會一黨一和利用舊軍隊的階段,不懂得用革命軍隊代替舊軍隊的重要一性一和必要一性一,因而始終沒有建立起為民一主革命而戰鬥的堅強的革命武裝。
這次護法戰争,孫中山把希望寄托在滇、桂軍閥身上,殊不知軍閥集一團一的本質特征,就是在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的支持下,實行封建割據,擴張個人權勢,什麼國家的前途,人民的利益,一概置之度外。
依靠這樣的武裝集一團一去執行民一主革命的任務,豈非南其轅而北其轍?通
在孫中山看來,《臨時約法》是實行資産階級民一主政治的基本依據,區别于封建專制制度的主要特征,“擁護約法,即所以擁護民國”④,對約法的态度即是對中華民國的态度。
因此,自從袁世凱篡權以後,孫中山一直為維護它的尊嚴和地位進行不屈不撓的鬥争。
在護國戰争之後,孫中山又倡導護法,這對抵制北洋軍閥的獨一裁統治,粉碎一切複辟帝制的一陰一謀,起到了一定作用。
這一鬥争口号,在現在看來無疑是十分軟弱無力的,但在中國人民尚未找到新的思想武器的情況下,它仍然代表當時先進人們追求的方向,代表當時擁護民一主、反對專制、謀求真共和的社會思潮,仍不失為一面革命的進步的旗幟。
這場鬥争最後雖然失敗了,但在中國近代史上,仍有其一定的進步意義。
二、護法戰争失敗的主要原因 (一)沒有堅強的革命政一黨一的領導,沒有 觸及民一主革命的根本任務 讨袁戰争失敗後,孫中山在日本東京改組國民一黨一,發起組織中華革命一黨一,其目的在于改變國民一黨一派系林立、渙散無力的狀态。
但因中華革命一黨一人數有限,力量微弱,其政治影響遠不如昔日的同盟會,也不如原來的國民一黨一。
在護法戰争中,中華革命一黨一雖然發動了一些武裝起義,但都旋興旋滅,影響不大。
由于該一黨一既忽視宣傳和動員工農群衆,又無力組織和掌握軍隊,甚至連非常國會也不能左右①,其領導作用微乎其微。
至于許多未加入中華革命一黨一的老同盟會員,雖有不少人繼續堅持資産階級革命活動,但也有相當一部分人已經背離孫中山,有的加入進步一黨一或西南軍閥的行列,有的成了擁兵自重的軍閥,有的充當軍閥的幕僚或打一手,有的成為一操一縱國會的投機政客。
他們為着個人和小集一團一的私利,反對和阻礙孫中山對護法戰争的領導。
事實表明,資産階級革命政一黨一已四分五裂,不可能重新集結成為一個新的領導核心,擔當起領導民一主革命的重任。
此外,護法口号取義狹窄,沒有觸及民一主革命的根本任務。
孫中山表示:“護法之唯一主張,在恢複舊國會,并使之完全行使職權”①。
把恢複官僚政客麇集、早已聲名狼藉的舊國會,作為護法的唯一任務,既不反對帝國主義對中國的侵略和掠奪,也不反對封建主義對勞動人民的剝削和壓迫,這就不能不使護法這面旗幟黯然失色。
它不能代表中國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能激發工農大衆的革命熱情,當然也得不到強大而可靠的同盟軍的支持。
孫中山等少數革命一黨一人在茫茫黑夜中孤軍奮戰,其最後失敗勢所難免。
(二)沒有建立起強大的革命武裝 孫中山雖然一貫重視武裝鬥争,但在相當一段時間内,他的思想始終停留在争取會一黨一和利用舊軍隊的階段,不懂得用革命軍隊代替舊軍隊的重要一性一和必要一性一,因而始終沒有建立起為民一主革命而戰鬥的堅強的革命武裝。
這次護法戰争,孫中山把希望寄托在滇、桂軍閥身上,殊不知軍閥集一團一的本質特征,就是在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的支持下,實行封建割據,擴張個人權勢,什麼國家的前途,人民的利益,一概置之度外。
依靠這樣的武裝集一團一去執行民一主革命的任務,豈非南其轅而北其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