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黃海海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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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航,使日艦得以在漢江口至旅順、威海衛之間的廣闊洋面自一由往來,而無後顧之憂。
漢納根曾指出:當時“已有責北洋海軍之不出者,不知此不能為海軍咎,且亦不能為丁汝昌咎也,有鉗制海軍者(如饬令毋得失船之類),丁汝昌不能專主也。
”①此語頗為切中要害。
所以,清政一府的腐敗怯懦,李鴻章的消極防禦與避戰自保方針,實為海戰失利的根本原因。
當然,除了戰略指導上的錯誤以外,還與其它因素特别是作戰指揮和戰術運用等有關。
丁汝昌以陸将任海軍提督,指揮海上作戰,自難得心應手。
由于缺乏海戰經驗,因而不善于根據敵我艦船的戰術技術特點,采取避敵之長、擊敵之短的靈活戰法。
黃海海戰開始時,北洋艦隊以夾縫雁行陣對付敵人的單縱陣,這種戰鬥隊形諸多不利,如最難維持陣形,不便行動自一由,不易發揮全艦隊炮火之威力等等,因而頗遭後人責難。
當然,黃海海戰中丁汝昌等決定采用橫陣應戰也不是沒有原因的。
《晨園漫錄》指出:由于北洋艦隊各艦購置較早,其裝備“大抵專注重艦首之重炮,而于兩舷側之速射炮則不甚加意,……其後速射炮日益發達,我各艦仍然依舊,未曾加以改造”,為了充分發揮重炮的優勢,“自以布成橫陣為最便”。
②北洋艦隊的中堅是“定”、“鎮”二艦,各有三十點五厘米口徑的主炮四門,它們不是安裝在中心線上,而是位于軍艦前部的兩側,隻有基本上保持艦首對敵,才便于充分發揮其威力。
因此,丁汝昌在戰前訓令中規定“始終以艦首向敵,借保持其位置,而為基本戰術”,在海戰報告中,也有“各船均以船頭抵禦,冀以大炮得力”③的說法。
北洋艦隊戰術運用上的錯誤,主要在于把速度不同的軍艦混合編組,并駕齊驅,緻使“緻”、“靖”、“經”、“來”四艦徒具高速而不能充分發揮其戰術一性一能,喪失了巡洋艦應有的機動攻擊作用,而陷于被動。
相反,日方正是正确地利用了這一特點,将四艘高速艦單獨編為一隊,加之采用便于機動的單縱陣,因而在整個戰鬥過程中不受本隊航速的限制,進行機動突擊,而居于主動地位。
其次,北洋艦隊在編隊上置弱艦于兩翼,當敵艦迂回包抄其側翼時,得不到強大炮火的支援。
正是由于這一錯誤,一開始就造成“揚威”、“超勇”兩艦中彈起火的惡果。
此外,旗艦“定遠”在戰鬥開始後不久就中彈負傷,失去升旗指揮的能力,對于整個艦隊的作戰也是有很大影響的。
在實力對比方面,北洋艦隊是一支具有一定戰鬥力的近代海軍,不僅擁有當時世界上有數的大型裝甲艦和優良軍港,而且将領中不少人是受過西方海軍專業訓練的留洋學生,士兵大多是選自沿海一帶的勞動者,并聘有外國軍官擔任炮術、駕駛等各科教習,按西法進行訓練,戰前還進行過兩次較大規模的校閱和演習,但和日本海軍相比,總的實力畢竟居于劣勢。
軍艦的速度是關系海戰勝負的重要條件。
北洋艦隊速度最快的“緻遠”、“靖遠”二艦,最高航速為十八節(由于使用日久,實際隻有十五六節),最慢的“鎮中”、“鎮南”二炮艦,隻有八節,而日艦最慢的“赤城”是十點二五節,最快的“吉野”達到二十二點五節。
在戰鬥過程中,日艦(特别是第一遊擊隊)正是利用其速度快、便于機動的特點,始終居于“勝則易于追逐,敗亦便于引避”的有利地位;北洋艦隊則處處顯得被動,“惟随敵隊之運動以為運動”①。
在當時條件下,艦隊的攻擊力主要在于火炮。
日本聯合艦隊不僅火炮總數大大超過北洋艦隊,而速射炮更是衆寡懸殊。
據英國《海軍年鑒》統計,黃海海戰中,日本聯合艦隊的火炮發射力超過北洋艦隊六倍,以緻“日軍以其勝利歸功于速射炮”。
①除此以外,北洋艦隊雖有巨炮八門,“惟清廷怠忽無狀,平時不事補充,戰時全艦隊中,僅有榴彈數發而已,瞬息之間,榴彈告罄”②。
尤有甚者,有的炮彈實以泥沙,有的彈丸火藥内摻水泥。
因此,盡避戰鬥中命中彈丸不少,卻未能擊沉一艘日艦。
黃海海戰雖然失利了,但在力量對比居于相對劣勢和指揮失靈的情況下,北洋艦隊大部分官兵仍能奮勇拚殺,開創了海上鏖戰五個多小時的紀錄,其英烈一精一神和光輝事迹,是值得稱頌的。
漢納根曾指出:當時“已有責北洋海軍之不出者,不知此不能為海軍咎,且亦不能為丁汝昌咎也,有鉗制海軍者(如饬令毋得失船之類),丁汝昌不能專主也。
”①此語頗為切中要害。
所以,清政一府的腐敗怯懦,李鴻章的消極防禦與避戰自保方針,實為海戰失利的根本原因。
當然,除了戰略指導上的錯誤以外,還與其它因素特别是作戰指揮和戰術運用等有關。
丁汝昌以陸将任海軍提督,指揮海上作戰,自難得心應手。
由于缺乏海戰經驗,因而不善于根據敵我艦船的戰術技術特點,采取避敵之長、擊敵之短的靈活戰法。
黃海海戰開始時,北洋艦隊以夾縫雁行陣對付敵人的單縱陣,這種戰鬥隊形諸多不利,如最難維持陣形,不便行動自一由,不易發揮全艦隊炮火之威力等等,因而頗遭後人責難。
當然,黃海海戰中丁汝昌等決定采用橫陣應戰也不是沒有原因的。
《晨園漫錄》指出:由于北洋艦隊各艦購置較早,其裝備“大抵專注重艦首之重炮,而于兩舷側之速射炮則不甚加意,……其後速射炮日益發達,我各艦仍然依舊,未曾加以改造”,為了充分發揮重炮的優勢,“自以布成橫陣為最便”。
②北洋艦隊的中堅是“定”、“鎮”二艦,各有三十點五厘米口徑的主炮四門,它們不是安裝在中心線上,而是位于軍艦前部的兩側,隻有基本上保持艦首對敵,才便于充分發揮其威力。
因此,丁汝昌在戰前訓令中規定“始終以艦首向敵,借保持其位置,而為基本戰術”,在海戰報告中,也有“各船均以船頭抵禦,冀以大炮得力”③的說法。
北洋艦隊戰術運用上的錯誤,主要在于把速度不同的軍艦混合編組,并駕齊驅,緻使“緻”、“靖”、“經”、“來”四艦徒具高速而不能充分發揮其戰術一性一能,喪失了巡洋艦應有的機動攻擊作用,而陷于被動。
相反,日方正是正确地利用了這一特點,将四艘高速艦單獨編為一隊,加之采用便于機動的單縱陣,因而在整個戰鬥過程中不受本隊航速的限制,進行機動突擊,而居于主動地位。
其次,北洋艦隊在編隊上置弱艦于兩翼,當敵艦迂回包抄其側翼時,得不到強大炮火的支援。
正是由于這一錯誤,一開始就造成“揚威”、“超勇”兩艦中彈起火的惡果。
此外,旗艦“定遠”在戰鬥開始後不久就中彈負傷,失去升旗指揮的能力,對于整個艦隊的作戰也是有很大影響的。
在實力對比方面,北洋艦隊是一支具有一定戰鬥力的近代海軍,不僅擁有當時世界上有數的大型裝甲艦和優良軍港,而且将領中不少人是受過西方海軍專業訓練的留洋學生,士兵大多是選自沿海一帶的勞動者,并聘有外國軍官擔任炮術、駕駛等各科教習,按西法進行訓練,戰前還進行過兩次較大規模的校閱和演習,但和日本海軍相比,總的實力畢竟居于劣勢。
軍艦的速度是關系海戰勝負的重要條件。
北洋艦隊速度最快的“緻遠”、“靖遠”二艦,最高航速為十八節(由于使用日久,實際隻有十五六節),最慢的“鎮中”、“鎮南”二炮艦,隻有八節,而日艦最慢的“赤城”是十點二五節,最快的“吉野”達到二十二點五節。
在戰鬥過程中,日艦(特别是第一遊擊隊)正是利用其速度快、便于機動的特點,始終居于“勝則易于追逐,敗亦便于引避”的有利地位;北洋艦隊則處處顯得被動,“惟随敵隊之運動以為運動”①。
在當時條件下,艦隊的攻擊力主要在于火炮。
日本聯合艦隊不僅火炮總數大大超過北洋艦隊,而速射炮更是衆寡懸殊。
據英國《海軍年鑒》統計,黃海海戰中,日本聯合艦隊的火炮發射力超過北洋艦隊六倍,以緻“日軍以其勝利歸功于速射炮”。
①除此以外,北洋艦隊雖有巨炮八門,“惟清廷怠忽無狀,平時不事補充,戰時全艦隊中,僅有榴彈數發而已,瞬息之間,榴彈告罄”②。
尤有甚者,有的炮彈實以泥沙,有的彈丸火藥内摻水泥。
因此,盡避戰鬥中命中彈丸不少,卻未能擊沉一艘日艦。
黃海海戰雖然失利了,但在力量對比居于相對劣勢和指揮失靈的情況下,北洋艦隊大部分官兵仍能奮勇拚殺,開創了海上鏖戰五個多小時的紀錄,其英烈一精一神和光輝事迹,是值得稱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