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節 戰争的結局與經驗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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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法戰争的結局和影響 中國軍隊在北圻的軍事勝利,為中越兩國人民反侵略戰争的最後勝利帶來了光明的前景。

    然而,本來就是被迫宣戰的清朝政一府,這時不僅沒有利用這種極為有利的形勢,去争取戰争的徹底勝利,反而把軍事勝利當作求和的資本。

    李鴻章在諒山大捷之後就迫不及待地叫嚷:“當借諒山一勝之威,與締和約,則法人必不再妄求。

    ”②清朝最高統治者立即采納,表示仍然願意按照金登幹與法國外交部政務司司長畢樂在巴黎已經談妥的條件恢複和平。

    法國方面,軍事失敗和由此而引起的政局混亂,迫使它同樣急切地希望按已經談妥的條件終止戰争,所以不待新内閣成立,便由總統授權畢樂于1885年4月4日與金登幹匆促簽訂停戰協定。

     4月7日,清廷向前線各軍下達定期停戰撤兵令,規定:越南宣光以東,4月15日停戰,25日中國軍隊撤回,5月5日齊抵廣西邊界;宣光以西,4月25日停戰,5月5日撤軍,6月4日齊抵雲南邊界;台灣于4月15日停戰。

     前線将士接到停戰令後,莫不痛心疾首,不肯退兵。

    馮子材等緻電張之洞,要求奏請清廷“誅議和之人”,表達了一愛一國将士對屈辱求和的賣國賊的無比義憤。

    張之洞、左宗棠、彭玉麟等也都極力反對撤兵。

    但清廷一意孤行,竟電告張之洞:“馮、王若不乘勝即收,不惟全局敗壞,且孤軍深入,戰事益無把握;……著該督遵旨,亟電各營,……如期停戰撤兵;倘有違誤,惟該督是問!”①就這樣,前線軍民浴血奮戰赢得的勝利,被腐敗無能的清統治者白白斷送了。

     6月9日,李鴻章與法國公使巴德諾在天津簽訂《中法天津條約》,主要内容是:(一)中國承認越南是法國的“保護國”;(二)在中國邊界指定兩處通商,法國可在此設領事館;(三)法國所運貨物進出雲南、廣西邊界,應納各稅照現在通商稅則減輕;(四)中國日後修築鐵路時,應與法國商辦;(五)法國撤退其在基隆和澎湖的軍隊。

    顯然,法國侵略者利用清廷的昏庸怯懦,在戰争失敗的情況下,仍然達到了它發動這次戰争所要達到的目的。

    “法國不勝而勝,吾國不敗而敗”,這就是當時人對中法戰争結局所作的評價。

    這種奇特現象,無疑是中外戰争史上所罕見的。

     在中法戰争期間,清政一府“耗帑金二千餘萬”②,不得不大借外債。

    據統計,從1883年9月到1885年3月,直接用于軍費,以“廣東海防”、“福建海防”、“援台規越”、“滇桂借款”、“神機營借款”等名義所借的外債共八次,總數約為庫平銀一千七百六十萬兩。

    ①當然,法國侵略者也不可能不付出代價,那幾年,僅軍費即達十二億法郎,死傷士兵數以萬計。

     中法戰争結束後,清政一府深恐卓有功勳的黑旗軍以越南西北部為根據地,繼續抗法,或聯合滇、桂人民反抗清廷;法國侵略者對黑旗軍更是又恨又怕,聲言黑旗軍一日不離越境,法國就一日不交還澎湖。

    于是,清廷誘之以官祿,接二連三地催劉永福率部回國。

    在法國侵略者和清政一府的威一逼一與利誘下,劉永福終于在1885年9月率三千人入關,次年被委派為南澳鎮總兵。

    他所帶回的黑旗軍戰士,最後僅剩下三百人,百分之九十被逐次解散了。

     中法戰争是由于法國資産階級政一府推行殖民擴張政策,進一步侵略我國鄰邦越南,并企圖以越南為基地,進而侵略中國引起的。

    中國為了阻止法國吞并越南和保衛中國領土而進行的反侵略戰争,完全是正義的戰争。

    從軍事上說,中國軍民在這次規模遠比兩次鴉片戰争為大的戰争中顯示了自己的力量,取得了勝利,使法國在“北黎事件”後一直堅持的“踞地為質”、索取賠款的企圖終究沒有能夠全部實現。

    可是,由于清朝政一府怯懦妥協,最終造成法國“不勝而勝”,中國“不敗而敗”的結局,從而在中國近代史上産生了極為嚴重的影響。

    首先,清政一府在戰争中所表現的軟弱态度,進一步助長了早已垂涎中國的資本主義列強的侵略野心,以緻邊境危機愈益加重。

    其次,随着外國資本主義侵略的擴大,中國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會一性一質日益加深了。

    中法戰争以前,沿海各省雖已門戶洞一開,内地商埠則還不多;中法戰争以後,到九十年代初,為外國開辟的商埠共有三十多處,不僅分布于沿海和長江兩岸,也出現于内地和甘肅、新疆、蒙古、西藏等邊遠地區。

    根據《中法天津條約》,清政一府還首次給予外國在中國修築鐵路的權利,這樣,外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