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 英法聯軍第二次北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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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修約談判
《天津條約》簽訂前後,清廷内部在是否全部接受侵略者的要求方面存在很大分歧。
桂良等以英法聯軍“槍炮迅利”、“直隸庫款支绌”、“天津以北,道途平坦,無險可扼”、“國家内匪未淨,外患再起,征調既難,軍饷不易”①等為由,主張迅速訂約,以期息兵停戰。
吏部尚書周祖培等則反對接受侵略者的全部要求,特别不同意外國公使駐京,認為公使“一入京師,則一切政令必多牽制”。
②鹹豐帝一貫害怕外國公使駐京,隻是由于侵略者兵臨天津,京畿難保,為顧眼前利益,才被迫同意訂約的。
因此,當英法侵略軍于1858年7月陸續南撤後,其态度又有改變。
他深感大皇帝的尊嚴受到損害,特别是對外國公使駐京頗感不安,于是,要桂良等利用去上海同英法代表談判通商章程之機,以全免進口稅為交換條件,取消《天津條約》中關于公使駐京、内河通商、内地遊曆及賠償軍費等條款。
10月4日,桂良、花沙納到達上海,經過多方哀求,額爾金才故作讓步姿态,答應英國公使駐于北京以外的地點,但可定期或按公務需要前往北京。
于是,桂良等分别于11月8日和24日與英、法代表簽訂了《通商章程善後條約》。
主要内容是:承認鴉片貿易合法化,将鴉片改名“洋藥”;一般進出口貨物,一律隻征5%的關稅;洋貨運銷内地或輸出土貨,一律隻征2.5%的子口稅;海關稅務邀請外國人“幫辦”等等。
二、清廷加強大沽防務 英法聯軍南撤後,鹹豐帝接受惠親王綿愉等人關于“天津海口一帶,急應妥為布置”的建議,谕令以鎮壓太平天國北伐軍而得一寵一的科爾沁親王僧格林沁會同禮部尚書瑞麟(署理直隸總督)前往天津一帶,加強海口防務。
僧格林沁率京營及東三省蒙古馬隊各一部,自通州到達天津後,便會同瑞麟親往海口查勘,決定加強大沽、雙港等地的設防。
同時,奏請清廷分别從吉林、黑龍江、綏遠、直隸北部和京城一抽一調兵力前往天津地區,并重新恢複直隸海口水師①。
到1859年3月,大沽口共有兵丁三千名。
僧格林沁等恐新募兵棟難期得力”,“将京旗京營官兵一抽一出八百名,撥赴海口,分紮兩岸炮台,即于新募兵丁一抽一出八百名,饬赴雙港屯紮”。
②此外,尚有副都統成保所率的哲裡木盟馬隊五百人駐新城;頭等侍衛布爾和德、二等侍衛舒明安所率的昭烏達盟馬隊五百人駐新河。
整個大沽海口地區共有防兵四千人。
經過重建的大沽口炮台,由四座增至六座,每台守兵約四百人。
海口南岸炮台三座,高自三丈至五丈不等;北岸炮台二座,一高五丈,一高三丈。
各炮台的高度、寬度和厚度均較前有所增加。
另在北岸石頭縫地方新建高三丈的炮台一座,作為後路策應。
六台共安設火炮六十門,其中有一萬二千斤大銅炮二門、萬斤大銅炮九門、五千斤銅炮二門、西洋鐵炮二十三門。
所有炮台周圍均堅築堤牆,堤牆之外開挖壕溝,豎一立木樁。
又在海口排列三道攔河鐵鍊,配置鐵戗,安設木栅,連成巨筏,以便攔阻敵艦。
僧格林沁督饬各營官兵,“排列隊伍,演放炮位,嚴密設防”。
③ 鑒于距天津三十餘裡的雙港地勢較高,河身狹窄,便于攔擊敵人,僧格林沁等特在該處沿河兩岸設兵營九座,駐兵六千人,修建炮台十三座,安設一萬二千斤以下大小銅鐵各炮八十一門。
對于從大沽至山海關一線衆多的海口,也本着“擇要分布”的原則,分别在北塘海口、豐潤的澗河口、樂亭的清河口和老田溝、昌黎的一浪一窩口和蒲河口以及山海關内的白塔嶺、秦皇島、小河口等處,部署了相應的兵力。
其中北塘有一千六百人,山海關有三千人。
另外,天津道府及沿海各縣,還招募了一團一練鄉勇共五萬餘人。
三、英法聯軍再次北犯 《天津條約》簽訂後,英、法政一府仍不滿足于從中國攫取的種種特權,叫嚷“條約中有關商務的條款不能令人滿意”,蓄意利
桂良等以英法聯軍“槍炮迅利”、“直隸庫款支绌”、“天津以北,道途平坦,無險可扼”、“國家内匪未淨,外患再起,征調既難,軍饷不易”①等為由,主張迅速訂約,以期息兵停戰。
吏部
②鹹豐帝一貫害怕外國公使駐京,隻是由于侵略者兵臨天津,京畿難保,為顧眼前利益,才被迫同意訂約的。
因此,當英法侵略軍于1858年7月陸續南撤後,其态度又有改變。
他深感大皇帝的尊嚴受到損害,特别是對外國公使駐京頗感不安,于是,要桂良等利用去上海同英法代表談判通商章程之機,以全免進口稅為交換條件,取消《天津條約》中關于公使駐京、内河通商、内地遊曆及賠償軍費等條款。
10月4日,桂良、花沙納到達上海,經過多方哀求,額爾金才故作讓步姿态,答應英國公使駐于北京以外的地點,但可定期或按公務需要前往北京。
于是,桂良等分别于11月8日和24日與英、法代表簽訂了《通商章程善後條約》。
主要内容是:承認鴉片貿易合法化,将鴉片改名“洋藥”;一般進出口貨物,一律隻征5%的關稅;洋貨運銷内地或輸出土貨,一律隻征2.5%的子口稅;海關稅務邀請外國人“幫辦”等等。
二、清廷加強大沽防務 英法聯軍南撤後,鹹豐帝接受惠親王綿愉等人關于“天津海口一帶,急應妥為布置”的建議,谕令以鎮壓
僧格林沁率京營及東三省蒙古馬隊各一部,自通州到達天津後,便會同瑞麟親往海口查勘,決定加強大沽、雙港等地的設防。
同時,奏請清廷分别從吉林、黑龍江、綏遠、直隸北部和京城一抽一調兵力前往天津地區,并重新恢複直隸海口水師①。
到1859年3月,大沽口共有兵丁三千名。
僧格林沁等恐新募兵棟難期得力”,“将京旗京營官兵一抽一出八百名,撥赴海口,分紮兩岸炮台,即于新募兵丁一抽一出八百名,饬赴雙港屯紮”。
②此外,尚有副都統成保所率的哲裡木盟馬隊五百人駐新城;頭等侍衛布爾和德、二等侍衛舒明安所率的昭烏達盟馬隊五百人駐新河。
整個大沽海口地區共有防兵四千人。
經過重建的大沽口炮台,由四座增至六座,每台守兵約四百人。
海口南岸炮台三座,高自三丈至五丈不等;北岸炮台二座,一高五丈,一高三丈。
各炮台的高度、寬度和厚度均較前有所增加。
另在北岸石頭縫地方新建高三丈的炮台一座,作為後路策應。
六台共安設火炮六十門,其中有一萬二千斤大銅炮二門、萬斤大銅炮九門、五千斤銅炮二門、西洋鐵炮二十三門。
所有炮台周圍均堅築堤牆,堤牆之外開挖壕溝,豎一立木樁。
又在海口排列三道攔河鐵鍊,配置鐵戗,安設木栅,連成巨筏,以便攔阻敵艦。
僧格林沁督饬各營官兵,“排列隊伍,演放炮位,嚴密設防”。
③ 鑒于距天津三十餘裡的雙港地勢較高,河身狹窄,便于攔擊敵人,僧格林沁等特在該處沿河兩岸設兵營九座,駐兵六千人,修建炮台十三座,安設一萬二千斤以下大小銅鐵各炮八十一門。
對于從大沽至山海關一線衆多的海口,也本着“擇要分布”的原則,分别在北塘海口、豐潤的澗河口、樂亭的清河口和老田溝、昌黎的一浪一窩口和蒲河口以及山海關内的白塔嶺、秦皇島、小河口等處,部署了相應的兵力。
其中北塘有一千六百人,山海關有三千人。
另外,天津道府及沿海各縣,還招募了一團一練鄉勇共五萬餘人。
三、英法聯軍再次北犯 《天津條約》簽訂後,英、法政一府仍不滿足于從中國攫取的種種特權,叫嚷“條約中有關商務的條款不能令人滿意”,蓄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