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清廷實行對内鎮壓對外妥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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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法等國準備發動新的侵華戰争的時候,清王朝正被太平軍打得焦頭爛額,處于内外交困的窘境。盡避它對英法等國為攫取包大殖民特權而進行的“修約”活動等存有戒心,但為了維持其搖搖欲墜的封建統治,根本政策仍然是對内鎮壓、對外妥協,即力求和外國侵略者妥協相安,以便集中力量(乃至借助外國力量)鎮壓人民革命。在這種對内對外總的方針政策指導下,清政一府對于應付外敵入侵缺乏足夠準備,沿海防備相當松懈。

    當時,湘軍已經興起,但由于與太平軍交戰的綠營兵大量潰散,因而清軍在數量上并未增加①,而且絕大部分都用于鎮壓以太平天國為主的國内人民起義,用于邊海防的軍隊為數甚少。對于在第一次鴉片戰争中遭到破壞的海防設施,戰後進行了修複和擴建工作。鑒于虎門為廣東海防咽喉,清政一府對該要塞的設防予以特别關注。除在原址修複和擴建了威遠、靖運、鎮遠、大虎等炮台外,還将橫檔和永安兩台擴建為一座大炮台,在鞏固炮台遺址附近添建了南北兩台。另外,鑒于第一次鴉片戰争中英軍在下橫檔登陸的教訓,新建了下橫檔炮台;并在威遠炮台右側山腰上,新建了威遠山腰炮台;于鎮遠炮台左側山腰上,新建了鎮遠山腰炮台。上述修複、擴建或新建的十二座炮台均用三合土築成。安設的大炮數量有所增加,但質量并無多大改進,隻是将固定的木制炮架改為能使火炮升降、旋轉的滑車絞架,以便調整射擊方位和距離。炮台前後挖有壕溝和掩體,并于後牆上開了炮洞、槍眼,便于對付敵之側後抄襲。其它各地的沿海炮台也多少有些改進。但總的看來,海防設施變化不大,沿海防備仍然十分松懈。

    早在1850年,就有人提出對于英國可能進行的新的侵略宜及早防範。清廷一方面認為應“于無事之時,為有事之備”,一方面又提出“總期不動聲色,慎密籌防,斷不可稍有洩漏,緻啟疑釁”。①閩浙總督劉韻珂甚至認為:備戰“風聲一播,夷人定啟猜疑,将來首先張皇之地,即為首先紛擾之地,是防夷而适以招夷,未免失計。”②有的督撫則認為海防已臻完善,不需加強。如兩廣總督徐廣缙等把廣東水師吹得天花亂墜,說什麼“風濤耐于慣習,炮火熟于點放,船隻長于駕駛,器械、火藥在在極于一精一良”③,認為外國侵略者不敢進攻廣州。還說什麼“現就廣東地方情形而論,内河外海,炮台林立,分駐台兵數千名,若得文武同心,士卒用命,即使深入,何能徑出。”④上述畏敵和輕敵兩種錯誤思想,都嚴重地影響對外敵入侵的防範,妨礙沿海戰備的加強。

    由于清廷仍然閉關鎖國,妄自尊大,不采納任何先進的軍事思想和軍事技術,不進行絲毫實質一性一的改革,軍事上始終處于停滞落後狀态。步兵除冷兵器外,仍然使用土制鳥槍、擡槍。火炮也無多大改進,并且依然沒有專門的炮兵部隊。除虎門要塞外,大多數炮台的火炮仍采用固定木制炮座,所有火炮都用火繩點火發射,射速慢,射程小(最遠不過千米),而且命中率低。水師戰船仍為木制的風帆船或劃槳船,每船裝備數量不多的數百斤至千餘斤的火炮。1856年,新造炮船三百餘艘,裝備了從外國購買的火炮二百門,但主要用于鎮壓太平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