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夔東抗清基地的覆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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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來亨北禦,大戰四晝夜,北協湖廣之師大挫。

    已而,巫山不能守,先敗。

    房山旋敗,韓主不終。

    ① 這段史料中的錯誤不勝枚舉,如:一,郝搖旗原是大順軍李自成部下偏裨,誤作大西軍張獻忠麾下之枭悍。

    二,永忠乃郝搖旗聯明抗清後隆武帝所“賜”之名,誤作本名。

    三,郝搖旗長期追随永曆朝廷,不僅同何騰蛟、瞿式耜交往甚多,還曾在桂林親自護衛永曆帝出逃(見上文),誤為自隆武帝遇難後即擁戴韓王本铉稱尊,改元定武。

    四,即便有明初所封韓王後裔在大動蕩中流落他鄉自稱或被推為“韓王”,也不可能名為“朱本铉”,因為按朱元璋親自反複修改酌定後頒布的《皇明祖訓》《禮儀》篇規定了諸藩命名世系的二十字,“本”字為封于山東兖州的魯王位下第十九世,明朝滅亡時魯藩才傳到第九世“以”字輩,如襲封魯王朱以派、朱以海(即魯監國)兄弟,根本不可能出現“本”字輩;韓王位下沒有“本”字輩,所謂“韓王朱本铉”完全是空一穴一來風。

    查繼佐曾經在魯監國政權中任職,所著《罪惟錄》中也記載:“自帝系成祖下,預派二十字,世以輔名,名旁按五行取相生義。

    ……而親王亦各派二十字,載玉牒”①,可見疏于查考。

    查氏立志著史,但常有失誤。

    如他在《魯春秋》一書中開頭就說:“乙酉夏五月,南都不守,……杭諸紳奉皇太後命敦請潞王朱翊镠監國。

    ”把朱常淓誤記為其父老潞王。

    記魯王監國事又雲:朱以海“甲申(1644),甫襲封四日而東師入兖州,王南奔浙江”,顯然是把1642年清軍攻破兖州與1644年大順軍接管山東兩件事混為一談。

    記紹武政權則說:“唐王朱聿鎮據廣州自立”,把朱聿■的名字誤寫作聿鎮。

    查繼佐在清初搜羅史料不易,辨别不清,誤信訛傳本不足怪。

     辛亥革命後,孟森先生依據查氏所記,不厭其煩地抄錄最常見史籍,撰成《後明韓主》一文,盡避他連東安王朱盛蒗、韓王朱本铉是一人還是兩人都說不明白,仍然武斷地寫道:“是年(1643,崇祯十六年)獻忠(?)陷平涼,韓王被執而脫走入楚,遂為郝搖旗所得而奉之。

    搖旗等蓋已先降,其奉韓王,自為明延統之意矣。

    以後搖旗等久不見于史,從《罪惟錄》觀之,則正于山僻中締造一韓主之明國時也。

    韓主立國,在丙戌(1646)九月閩敗之後,已當清順治三年。

    而十三家之帥,遂以郝永忠、李來亨等著。

    ……”②在南明諸将領當中,郝搖旗的記載是比較多比較有系統的,孟森先生說“搖旗等久不見于史”,隻能說明他自己所見史料甚少。

    柳亞子先生撰《南明史綱·史料》一書中有《韓王本铉傳》,他察覺了查氏所記有些不可靠,如韓藩排行沒有“本”字輩,郝永忠不可能在隆武二年擁立本铉之類,也不列入正“編”(相當本紀)之中,然而在傳文中仍然寫道:“隆武二年丙戌八月,汀州不守,紹宗襄皇帝殉國。

    本铉方擁衆保鄖西亂山中之房縣,遂建号自立,改元定武。

    然局蹐一隅,不能有所展布也。

    ”①柳亞子文中根據的除查繼佐《罪惟錄》外,多次提及全祖望、趙之謙撰寫的《張蒼水年譜》作旁證。

    其實,張煌言本人的詩文集中從來沒有提到“韓王”、“定武”,他寫的《送吳佩遠職方南行訪行在兼會師鄖一陽一》詩,意在尋訪昆明破後流離失所的永曆帝并且同夔東十三家軍建立聯系。

    全祖望、趙之謙撰年譜為此詩作注時即誤信查繼佐《罪惟錄》竄入了“奉韓主本铉為主,改元定武”的情節,既歪曲了張煌言的原意,更無助于證實“韓主定武”。

    我們無意于對前輩學者吹一毛一求疵,但是,在南明史上憑空增加一個立國建号十七年的朝廷事關重大,不容不辨。

    即如孟森所言,“治明史者,不能忽為細事”。

    既然不是“細事”,又何必在未加詳考的情況下作出極大膽的論斷?隻要對南明衆多史料和清初檔案加以排比考證,就可以知道根本沒有什麼年号定武的韓主。

     指出稱尊建号的“韓主”純屬訛傳,并不是說明清易代之際沒有一位“韓王”曾在郝搖旗營中參與複明運動。

    明崇祯朝廷覆亡前後,諸藩有的被擒殺,有的輕信清廷給以“恩養”的謊言自投羅網,有的流離失所。

    南明自弘光以後,除了對身分明确者予以安置外,已經不能依據譜牒确定襲封人選。

    朱明宗室人數既多,譜系亦紊,有的自稱或被推為“一字王”(親王)、二字王(郡王)以資号召,并不足怪。

    在現存檔案、野史等文獻中無論是在清統治區還是在南明管轄區都有很多譜系襲封情況不清楚的明朝藩王。

    郝搖旗營中确實曾經有過幾位藩王,一位是東安王朱盛蒗,一位是通山王朱蘊釨①,另一位是韓王朱璟溧。

    朱璟溧是明太祖之子韓憲王朱松的九世孫,順治五年山西反清運動風起雲湧時,他被虞胤、韓昭宣推舉為“韓王”,作為複明運動的号召。

    山西兵敗以後,朱璟溧逃到湖廣南明控制區,不遲于1651年(順治八年)進入設于湖北房縣山區的郝永忠營裡。

    他雖然很可能不是韓藩世襲近支,但是由于在山西等地複明志士中有一定影響,又受到夔東抗清義師郝搖旗等人的鄭重接待,永曆朝廷在宗藩凋零、譜系紊亂的情況下,出于策略考慮承認了他的韓王封号。

    從現有檔案等文獻看,韓王朱璟溧的任務主要是代表永曆朝廷聯絡北方的複明勢力。

    清初檔案内有一件報告“逆王”朱存梧在河南洛一陽一地區秘密聯絡反清人士,準備在1656年(順治十三年)元宵節起事,奪取洛一陽一的案件。

    朱存梧被清政一府捕獲後供述他在1651年(順治八年)到過郝搖旗部據守的湖北房縣山中,“住半年,與韓僞王相處,他是一字王”①。

    朱存梧的供詞明确說這位寄居于郝搖旗營中的韓王隻是“一字王”,并沒有說他建号稱尊。

    何況朱存梧還供稱在這以前(1649,順治六年),他還“潛身至貴州省下投見永曆,說要中興,領受有龍邊僞票一張,無龍邊僞劄四張,又空頭僞劄二張,結連會兵”②,顯然同郝搖旗等人一樣是尊奉永曆朝廷的。

    另一件清方檔案為湖廣總督祖澤遠在順治十三年的奏疏,其中說:山西人李企晟“先在韓城一帶與虞胤同韓昭宣結草作亂,私立僞韓王,行僞永曆事。

    企晟自加僞總督職銜,于順治十二年十一月内自華山出營”,後來取道潼關、河南鄧州、淅川,到達湖北均州,“郝永忠将企晟接入營盤安住。

    ……至十三年二月十一日引企晟出山。

    比企晟遂于賊營内攜帶鍍金印一顆、僞銀印五顆、銅關防十八顆,僞永曆敕劄一道、僞曆日一本,僞韓王龍劄三十二張、僞龍票一十八張、僞國公劄付五十張、僞咨揭帖三件、僞告示一十七張、僞書劄五十件”,本拟“往陝西一路給散”,為南明招兵買馬,不料進入清轄區不久就被清軍捉獲。

    李企晟在供詞中說,他“于十二年間自華山來到鄧州浙川縣,至十一月十五日到均州黃家灣過河,十六日進山,十一月二十四日到房縣郝永忠賊營住兩月半,見韓王并郝永忠商議聯絡内外兵馬,會同興山、巴東各家頭目,随領出敕印必防共二十四顆并龍告示書劄,仍往山西一帶散給衆一黨一陝西虞胤、太行山牛光天、五台山高鼎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同一文件中還提到李企晟派随行人員李得福到郝永忠營後“差赴雲貴通信未回”①。

    沈佳記:丙申十年(1656,順治十三年)五月初一日,永曆帝由李定國扈衛到昆明不久,就批準了韓王璟溧的請求,加封虞胤為萊國公,仍以文淵閣大學士兼兵部尚書總督軍務的頭銜聯絡山西、陝西清統治區内的複明勢力進行鬥争②。

    從上面引用的文獻來分析,韓藩宗室朱璟溧是在山西姜瓖等人于順治五年反清時被虞胤、韓昭宣等擁立的,以“韓王”名義“行僞永曆事”,權宜委任參加起義的文武官職。

    晉、陝大規模反清運動失敗以後,朱璟溧輾轉逃入湖北房縣一帶的郝搖旗營中,同永曆朝廷的關系肯定比在山西時要密切一些;郝搖旗以至永曆朝廷也希望借助他在晉、陝一帶的舊有影響和關系聯絡北方清統治區内的複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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