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鄭成功收複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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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并起亡秦之候也。
惜乎殿下東征,各汛守兵,力綿難持,然且東避西移,不從僞令,則民情亦大可見矣。
殿下誠能因将士之思歸,乘士民之思亂,回旗北指,百萬雄師可得,百十名城可下矣。
又何必與紅夷較雌雄于海外哉!況大明之倚重殿下者,以殿下之能雪恥複仇也。
區區台灣,何預于神州赤縣,而暴師半載,使壯士塗肝腦于火輪,宿将碎肢一體于沙迹,生既非智,死亦非忠,亦大可惜矣。
況普天之下,止思明州(廈門)一塊幹淨土,四海所屬望,萬代所瞻仰者,何啻桐江一絲,系漢九鼎。
故虜之虎視,匪朝伊夕,而今守禦單弱,兼聞紅夷搆虜乞師,萬一乘虛窺伺,勝敗未可知也。
夫思明者,根柢也;台灣者,枝葉也。
無思明,是無根柢矣,安能有枝葉乎?此時進退失據,噬臍何及。
古人雲:甯進一寸死,毋退一尺生。
使殿下奄有台灣,亦不免為退步,孰若早返思明,别圖所以進步哉!昔年長江之役,雖敗猶榮,已足流芳百世,若卷土重來,豈直汾一陽一、臨淮不足專美,即錢镠、窦融亦不足并駕矣。
倘尋徐福之行蹤,思盧敖之故迹,縱偷安一時,必贻譏千古。
即觀史載陳宜中、張世傑兩人褒貶,可為明鑒。
九仞一篑,殿下甯不自一愛一乎?夫虬髯一劇,祗是傳奇濫說,豈真有扶餘王乎?若箕子之居朝鮮,又非可以語今日也。
某倡義破家以來,恨才力谫薄,不能滅胡恢明,所仗殿下發憤為雄,俾日月幽而複明,山河毀而複完。
某得全發歸故裡,于願足矣。
乃殿下挾有為之資,值可為之勢,而所為若是,則其将何所依倚。
故不敢緘口結舌,坐觀勝敗。
然詞多激切,觸冒威嚴,罔知忌諱,罪實難逭矣。
惟願殿下俯垂鑒納,有利于國,某雖死亦無所恨。
謹啟。
① 很明顯,張煌言對鄭成功的決策複台是不贊成的,信中處處流露出對鄭成功的失望,認為複台的目的是脫離抗清前線,僅從鄭氏一家私利考慮取遠離大一陸的台灣為安身立命之所,是無意複明的表現。
這表明張煌言和鄭成功兩人的着眼點有很大的差異。
張煌言是在儒家學說熏陶下成長的仁人志士,具有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的一精一神,缺點是眼界狹窄。
他在信中說的清順治帝去世,主少國疑,實行遷海政策等給複明勢力提一供了有利時機,雖有一定道理;但從全局來看,清廷已經比較牢固的穩定了在大一陸的統治,張煌言的立論未免過于樂觀。
相形之下,鄭成功比他現實得多。
鄭氏家族本是海上起家的,這種家族曆史背景使他視野開闊,台灣、澎湖沃野數千裡當然包括在赤縣神州之内,為解決數十萬兵員和其他人士的糧食、物資供一應,光靠金門、廈門、南澳等彈丸之地是絕對支持不下去的。
清廷實行沿海遷界政策,鄭成功了解的情況決不亞于張煌言。
這一政策并不意味着清朝把沿海約三十裡的廣袤土地讓給鄭軍,任其屯田扼守;而是一種短視的封鎖政策,旨在切斷鄭軍從内地取得物資的通道。
如果鄭軍登陸,清政一府将憑借陸戰的優勢驅逐其下海。
鄭成功正是有見及此,不顧張煌言和部下多數将領的反對,毅然決定進軍複台。
何況,張煌言寫這封信時正是荷蘭殖民當局即将投降之時,如果鄭成功采納了他的意見,就将功虧一篑,台灣的曆史走向很可能完全不同,鄭氏集一團一的抗清事業也必然更早失敗。
這再一次證明分析各種人物在曆史上的作用是非常複雜的,即便像張煌言這樣出類拔萃的人物也不免在個别重大問題上作出錯誤的判斷。
1661年(順治十八年)二月初三日中午,鄭成功率領首批軍隊乘船出料羅灣,次日過午到達澎湖。
初六日,他親祭海嶽,巡視附近島嶼,對随行諸将說:“台灣若得,則此為門戶保障。
”①随即留下陳廣、楊祖、林福、張在四将帶兵鎮守澎湖。
初七日,下令曰:“本藩矢志恢複,念切中興。
前者出師北讨,恨尺土之未得,既而舳舻南還,恐孤島之難居,故冒波濤,欲辟不服之區,暫寄軍旅,養晦待時。
非為貪戀海外,苟延安樂。
自當竭誠禱告皇天,并達列祖,假我潮水,行我舟師。
爾從征諸提、鎮、營将,勿以紅一毛一火炮為疑畏,當遙觀本藩鹢首所向,銜尾而進。
”②第二天,鄭成功在自己的座船上豎一起帥旗,發炮三聲,金鼓震天,直航台灣。
未刻,已抵鹿耳門。
成功命何斌坐于鬥頭引導船隊繞過荷蘭炮台,強行登陸。
在島上幾千名中國人的協助下,不到兩個小時已有數千名戰士踏上了台灣的土地。
大批戰艦和船隻也駛抵熱蘭遮和普羅文查(即赤嵌城)之間的海灣。
當時,荷蘭在台灣的兵力隻有一千多名,長官揆一和評議會率八百多名駐于沙洲上建立的熱蘭遮城堡,海面有以赫克托号為主的四條戰艦,在隔灣(當時稱大員灣)相對的台灣本島上的普羅文查堡有四百名兵員防守。
此外,在雞籠(今基隆)、淡水有微不足道的一點兵力,後來都集中到熱蘭遮。
鄭軍順利登陸後,驕橫的荷蘭殖民者企圖在海上和陸地同時發起進攻,一舉擊敗立腳未穩的鄭軍。
他們以最大的赫克托号帶領三艘戰艦憑借火炮等裝備的優勢首先向鄭軍艦船開炮。
鄭軍派出了各裝兩門火炮的六十艘艦船迎戰。
戰況非常激烈,發射炮彈的硝煙彌漫,以緻在稍遠的地方無法辨認雙方船隻。
中國的戰艦在制造和裝備的火炮上雖稍遜于敵艦,但他們英勇奮戰,利用自己在數量上的優勢四面圍攻荷艦。
突然,中國戰艦的大炮射中了赫克托号的彈藥倉,引起強烈爆炸,赫克托号連同所載士卒葬身海底。
另一艘荷艦斯·格拉弗蘭号也被鄭軍一火船引燃,倉皇逃離。
海戰以荷方慘敗告終。
陸上的戰鬥情況也差不多。
荷方派貝德爾上尉(中方文獻寫作拔鬼仔)率領二百四十名一精一兵出擊。
貝德爾對中國軍隊懷有西方殖民者特有的偏見,他認為中國人都是膽小如鼠,“隻要放一陣排槍,打中其中幾個人,他們便會吓得四散逃跑,全部瓦解”,“據荷蘭人估計,二十五個中國人合在一起還抵不上一個荷蘭兵。
他們對整個中華民族都是這樣看法:不分農民和士兵,隻要是中國人,沒有一個不是膽小而不耐久一戰的,這已經成為我方戰士不可推翻的結論。
……他們認為,國姓爺士兵隻不過同可憐的鞑靼人(指清軍)交過鋒,還沒有同荷蘭人較量過;一旦和荷蘭人交戰,他們便會被打得落花流水,把笑臉變成哭臉”①。
戰鬥在鄭軍登陸的一個名為水線尾的沙洲上展開。
鄭成功派黃昭帶領五百名铳手攜連環熕二百門在正面列陣阻擊,楊祥率藤牌手五百名繞到敵之左翼側攻,肖振宸率領二十艘大船搖旗呐喊,作進攻熱蘭遮狀。
貝德爾的軍隊同黃昭部接戰時,以十二人為一排,連放三排槍,出乎他們意料的是鄭軍并沒有一聽槍聲就失魂落魄地四散奔竄,而是沉着應戰,像一座鐵壁一樣阻擋着荷軍前進;楊祥部從旁夾擊,“箭如驟雨”,這些自命不凡的荷蘭官兵的“勇氣”“完全為恐懼所代替,許多人甚至還沒向敵人開火便把槍丢掉了。
他們抱頭鼠竄,落荒而逃”。
鄭軍乘勢全線出擊,“直到上尉及其部下一百十八人全部戰死”,剩下八十名見機行一事的士兵涉過水深及頸的海面逃到船上返回熱蘭遮向他們的長官報告這場出擊的經過②。
鄭軍在海上、陸上初戰告捷,荷蘭人已失去了出擊的信心,躲在城堡裡等待救兵。
鄭軍“切斷了海陸交通,包圍了普羅文查要塞,切斷了它同熱蘭遮的聯絡,使各自陷于孤立。
他們也完全控制了鄉村,禁止福摩薩人同被包圍的軍民有任何接觸,使他們不能幫助遭到攻擊的荷蘭人(按,此處福摩薩人指高山族同胞,但是高山族百姓決不會支持以掠奪為目的的荷蘭殖民者)。
上述行動由于得到中國居民中二萬五千名壯丁的幫助,在三四小時内就完成了。
那些驚慌絕望的福摩薩人也被迫向敵人屈服,同所有中國居民一樣,被利用來危害我方”①。
完成對荷蘭兩座城堡的包圍之後,鄭成功決定先攻台灣本島上的普羅文查堡(赤嵌城)。
初十月,他命令士卒每人持草一束,堆置城下,派通事向荷軍守将描難實叮發出最後通牒,如果再不投降就點火焚城。
描難實叮向熱蘭遮求救無援,被迫投降。
《被忽視的福摩薩》記載,五月四日,“司令官獻出了普羅文查要塞以及一切軍用物資,他本人及所有士兵都成了戰俘”②。
這樣,荷蘭殖民者在整個台灣地區的據點隻剩下近海沙洲上孤零零的一座熱蘭通城堡。
即如荷方記載,“大員(熱蘭遮城所在沙洲)隻是一塊荒漠的沙洲,寸草不生,四面環海,不能跨出一步。
他們也沒有足夠的人力或其他方法打擊敵人。
惟一的希望是守住熱蘭遮城堡,等待從巴達維亞得到有力的援助”③。
鄭成功軍在台灣基本站穩腳根後,于三月下旬(公曆五月一日)緻信荷蘭殖民當局,要求熱蘭遮投降,荷蘭人可以攜帶全部财物乘船離開台灣。
信的全文如下: 大明招封大将軍國姓緻書于大員長官費烈德瑞克·揆一閣下:澎湖地近漳州諸島,乃該州所屬之地。
大員緊依澎湖,故此地亦必歸中國同一政一府之管轄;事實證明隔海兩邊地區之居民皆系中國人,其處田産自古以來即為彼等所有并墾殖。
先時,荷蘭船隻前來要求通商,其人于此處并無尺寸之地,餘父一官出于友善指出該地,僅允借給。
餘父之時及後來餘本人均試圖一本友好之念與該公司相處,為此目的餘等每遇荷蘭人犯即行釋放,遣之回鄉,遐方諸國尤以貴公司當已洞悉,貴公司定能曆述餘之深恩厚意。
閣下居于此地已曆多年,亦必盡知此情,而餘之英名閣下諒必早銘于心。
現今餘已親統大軍臨于此地,意在不僅利用此地區,并将建立容納衆多人口之城池。
你應該知道,繼續占領他人之土地(此地屬于餘等之祖先,現傳授于餘)是不正當的。
閣下與諸議員(若足夠明智)定當明于此義,因此,如果你即來谒見餘,并通過友好之談判将城堡轉交予我,那麼,我将不僅對你加官進爵,赦免你等及婦孺之生命,并将允許你們保有原有财物,如果你們願意還可以在餘統治下仍居于此地。
但是,如果與此相反,你們不聽餘言,故持異議,敵視于我,當深思任何人将不獲生存,全遭屠戮;假如你們企圖暗中離開爾等之城堡,逃入船中,開往巴達維亞,爾國嚴格之法律有禁于此,亦将處以死刑;在此情況下爾等亦無生路。
你們無需在是否投降于我之問題上争論不休,也無需過多地考慮此舉是福是禍,因為遷延時日隻會錯過機會,那時你們将後悔無及,望及早作出決定。
最後,我已派出十二船官兵進入爾等之城,以防止一切搶掠與混亂,這樣居住于那裡的人——中國人以及荷蘭人——都将保有其财物,無人受害,如此一切人均将安全有保,任何人無需害怕餘之官兵。
書于永曆十五年三月二十九日,钤國姓爺印。
① 當天,荷蘭殖民者在台灣設立的評議會讨論是否接受鄭成功所提條件。
與會者知道熱蘭遮市區已被鄭軍收複,城堡成了孤注,守軍隻有五百人,形勢極為不利,正如這次會上荷蘭人表述的:“他們的力量很強大,他們的中國臣民遍布全境,完全能夠切斷我們的糧食供一應。
”②但是,與會者非常明白一旦投降,荷蘭東印度“公司就幾乎不可能再回到這個島嶼來”③。
經過一番緊張的商議後,評議會決定第二天派議員樊·伊伯倫和檢察長勒奧納·德·勒奧納杜斯為全權代表去同鄭成功談判,他們“婉轉地對其率領大軍前來表示不滿”①,要求保留熱蘭遮炮台及其通往航道的入口和位于赤嵌的普羅文查堡,鄭軍則可以“不受阻礙地進入全島的其餘部分”②。
這實際上是一種緩兵之計,其意圖是在兵力不足的情況下迷惑鄭成功,先行保住在台的兩個重要軍事據點,等待荷占巴達維亞東印度公司的援軍,再重整旗鼓,霸占台灣、澎湖。
鄭成功洞察殖民者的一陰一謀,堅持荷蘭人必須全部撤出一台灣。
他對使者義正辭嚴地說:“該島一向是屬于中國的。
在中國人不需要時,可以允許荷蘭人暫時借居;現在中國人需要這塊土地,來自遠方的荷蘭客人,自應把它歸還原主,這是理所當然的事。
”③“兩使者狼狽而歸”④。
在揆一領導下的荷軍固守熱蘭遮待援。
五月,鄭成功的第二批軍隊黃安、劉俊、陳瑞、胡靖、顔望忠、陳璋六鎮乘船二十艘到達台灣,軍事力量進一步增強了。
鄭成功即着手建立在台灣的行政機構,把赤嵌改名為承天府,任命楊朝棟為府尹,府下設天興、萬年二縣,以莊文烈、祝敬分任知縣⑤。
這時大軍初至台灣,地方尚待開拓,軍心未定,所用糧饷、軍械仍須由金、廈運送。
世子鄭經派兵部都事楊榮押送補給物資時,報告守銅山(東山)的蔡祿、郭義二将暗中勾結叛将黃梧,密謀降清。
鄭成功惟恐後方不穩,命楊榮回廈門向洪旭傳達密谕,叫他轉令蔡、郭二将立即率部來台,如果二人拖延觀望即證明确有異圖,授權洪旭當機立斷,處死二将。
洪旭奉谕派人往銅山傳達鄭成功的調兵命令。
蔡祿、郭義既同黃梧有勾結,接到率部渡海赴台的命令,自知一陰一謀敗露,于是狗急跳牆,決定立即發動叛亂。
銅山主要守将忠匡伯張進是忠于複明事業的,蔡祿、郭義為了把銅山獻給清朝,企圖脅迫他一道降清。
他們謊稱廣東許龍兵到,調兵分據四門。
張進得知二将謀反,攜印從後門逃出,被叛将追及。
張進無奈,隻好假裝表示願意同蔡祿、郭義歸清;暗中卻同部将呂簇商議對策,呂簇建議派人急往廈門向世子鄭經請援。
張進知道叛軍已控制全島,使者無法通過,決定在自己的卧室内密置火藥數十桶,邀請蔡、郭二人前來議事,待二人到後點燃火藥,同歸于盡。
這樣,逆首既除,呂簇可以乘機請鄭經急派兵将收拾局面。
定計後,即由呂簇通知蔡祿、郭義,說張進有機密事相商,因身一體不适,請二人前來議事。
不料,二人懷疑其中有詐,拒不入内。
張進見計不行,歎息道:“計不成矣,天也。
吾盡吾心而已。
”①他命呂簇和随從避出,自己點燃火藥,轟然一聲,壯烈捐軀。
留守廈門等島嶼的鄭經在處理銅山謀叛事件上優柔寡斷。
五月間既已獲悉蔡祿、郭義有異謀,卻沒有及時派兵前往防範。
六月初三日接到蔡、郭二人公開叛變後才實施戒嚴,準備船隻。
初九日得知張進被迫自一焚時才由廈門派黃廷、杜輝、黃元、翁天祐、何義、黃昌、楊來嘉等統軍乘船南下銅山平叛,鎮守南澳的陳霸(即陳豹)也率領舟師前來銅山會剿。
蔡祿、郭義直到十九日才糾衆把銅山搶掠一空後,在清黃梧、福建右路總兵王進忠、诏安副将劉進忠接應下由八尺門渡至大一陸向清方投降。
黃廷、陳霸等在銅山登岸已為時過晚,隻好派兵防守炮台,安一撫遺民,向鄭經報告善後情形。
鄭經命洪天祐、黃元留守該地,黃廷等回廈門,陳霸仍守南澳。
鄭成功統率主力部隊圍困熱蘭通城堡,在相當一段時間裡沒有發動攻擊,意圖是等待固守堡内的荷軍彈盡糧絕,不戰自降。
當時,鄭軍的糧食供一應也相當困難,士卒甚至靠采集李子等果實充饑。
鄭成功在台灣百姓(漢族和高山族)的支持下,派出部卒實行屯田和征稅,在經營台灣的道路上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據守熱蘭遮的荷軍在長官揆一領導下仍固守待援。
八月十二日,荷蘭東印度公司從巴達維亞派遣以雅科布·考烏(JacobCaeuw)為司令的救援艦隊到達熱蘭遮海域,揆一等堡内荷軍欣喜異常,以為可以内外配合擊退鄭軍。
不料天公不作美,海上飓風突起,考烏帶領的荷艦被迫離港,遠泊海外達二十八日之久。
①在風平一浪一靜之後,考烏的艦隊也沒有再回到熱蘭遮來,這位司令找了個借口自行返回巴達維亞了。
真正的原因是考烏帶的援軍兵力有限(荷方記載隻有七百名士兵),他親眼看到了鄭軍的雄姿,斷定援救台灣已無濟于事了。
援軍的溜走,使困在熱蘭遮堡中的荷軍“空喜歡了一場”。
何況,“他們知道艦隊隻載來七百名援軍,這不會使他們的處境比戰争開始時更好”①。
時間的推移,使城堡内的荷軍一精一疲力竭,患病的人數增加,絕望的情緒漫延開來。
十二月十六日(公曆),一批荷蘭守兵在軍曹拉迪斯(HansJur-genRadis)帶領下出城向鄭軍投降。
他們不僅講述了熱蘭遮城内的詳細情況,還提出了兩條建議,一條是“充分利用圍城内普遍存在的驚慌情緒和疲弱狀态,不僅要用封鎖,而且要用連續攻擊,來徹底疲憊敵人,使其完全絕望。
這樣做既不費事,又不需要很長時間,因為城堡建築得很壞,經不起大炮猛轟兩個整天”。
另一條建議是先攻占熱蘭遮堡旁邊小山頭上的烏特利支圓堡,取得制高點②。
鄭成功欣然接受了這些建議,立即調集軍隊,配備了二十八門巨炮,開始攻堅戰役。
公曆1662年1月25日,鄭軍攻占烏特利支圓堡,荷蘭殖民者知道他們統治台灣的末日已經來臨。
揆一同評議會的成員經過五六天的會議反複權衡利弊之後,終于決定“趁早把城堡交與敵人,争取優惠條件,是為上策”③。
在評議會一緻同意下,揆一派出使者向鄭成功接洽投降事宜。
2月1日雙方達成協議。
投降協議書開頭說:“本條約經雙方訂定,并經雙方同意,一方為自1661年5月1日至1662年2月1日包圍福摩薩島熱蘭遮城堡的大明招讨大将軍國姓殿下,另一方為代表荷蘭政一府的熱蘭遮城堡長官弗裡德裡克·揆一及其評議會,本條約包括下列十八款。
”第一款:“雙方停止一切敵對行動,從此不記前仇。
”第二款最重要:“荷方應将熱蘭遮城堡、外堡、大炮、剩餘的軍用物資、商品、現金以及其他屬于公司的财産全部交與國姓殿下。
”第六款:“經檢查後,荷蘭士兵得以在長官指揮下,揚旗、鳴炮、荷槍、擊鼓、列隊上船。
”此外,允許荷蘭人攜帶私人錢财和航行往巴達維亞途中所需的各種生活用品;殖民當局的檔案可以運走;雙方交換俘虜。
據揆一記載:“當這一投降條約由雙方按照手續簽了字,條約上的各項條件一一履行,一切彈藥、儲藏物資(指條約允許部分——引者)都運到船上之後,我方戰士便全副武裝,舉着旗幟列隊從城堡走出,把城堡交給國姓爺的軍隊,他們立即進入城堡,完全占領該地。
”一般學者認為雙方簽字的日期就是條約中所寫的1662年2月1日①,荷蘭殖民當局及其士兵全部撤走的日期大約是2月10日①。
時人沈光文正在台灣,對鄭成功率領的中國軍隊光複台灣興奮不已,賦詩雲:“鄭王忠勇義旗興,水陸雄師震海瀛。
炮壘巍峨橫夕照,東溟夷醜寂無聲。
”② 當16世紀到17世紀西歐殖民者侵入美洲、非洲、東南亞,把大片土著居民世代居住的土地變成自己的殖民地的時候,卻在中國被碰得頭破血出,舉着降旗灰溜溜地離開。
究其原因固然同下面兩點有關:一,中國當時在科學技術和軍事、經濟實力上同西方國家差距不大;二,在當時的交通條件下,西歐殖民者到中國近海地區作戰必然面臨兵員、裝備、糧食等後方補給的困難。
但是,鄭成功個人的作用是不能低估的。
他不僅是當時中國人中能夠正視世界的佼佼者,又擁有實現自己的理想所必需的力量。
在需要為民族的尊嚴和國家的利益而戰鬥的時候,鄭成功和他的将士無所畏懼,懂得如何利用自己的優勢彌補自己的劣勢,從而奪取勝利。
鄭成功在驅逐荷蘭殖民者的鬥争中表現的大智大勇,為維護祖國神聖的領土作出的貢獻,将永遠光照史冊。
①楊英《先王實錄》第二二三頁。
②楊英《先王實錄》第二四三——二四四頁。
①江日升《台灣外紀》卷五。
參見《先王實錄》。
①《張蒼水集》第十八——二十頁《上延平王書》。
①江日升《台灣外紀》。
②《台灣外紀》卷五。
①揆一《被忽視的福摩薩》,引自《鄭成功收複台灣史料選編》第一四五頁。
②這次水上和陸上的戰役,在中、荷雙方文獻中都有記載,情節大緻相符,細節處略有差異。
如《被忽視的福摩薩》中說荷方兩艘大艦一被鄭軍射中炸毀,一着火後逃走。
《先王實錄》記:八月“甲闆船來犯,被藩令宣毅前鎮陳澤并戎旗左右協、水師陳繼美、朱堯、羅蘊章等擊敗之,奪獲甲
惜乎殿下東征,各汛守兵,力綿難持,然且東避西移,不從僞令,則民情亦大可見矣。
殿下誠能因将士之思歸,乘士民之思亂,回旗北指,百萬雄師可得,百十名城可下矣。
又何必與紅夷較雌雄于海外哉!況大明之倚重殿下者,以殿下之能雪恥複仇也。
區區台灣,何預于神州赤縣,而暴師半載,使壯士塗肝腦于火輪,宿将碎肢一體于沙迹,生既非智,死亦非忠,亦大可惜矣。
況普天之下,止思明州(廈門)一塊幹淨土,四海所屬望,萬代所瞻仰者,何啻桐江一絲,系漢九鼎。
故虜之虎視,匪朝伊夕,而今守禦單弱,兼聞紅夷搆虜乞師,萬一乘虛窺伺,勝敗未可知也。
夫思明者,根柢也;台灣者,枝葉也。
無思明,是無根柢矣,安能有枝葉乎?此時進退失據,噬臍何及。
古人雲:甯進一寸死,毋退一尺生。
使殿下奄有台灣,亦不免為退步,孰若早返思明,别圖所以進步哉!昔年長江之役,雖敗猶榮,已足流芳百世,若卷土重來,豈直汾一陽一、臨淮不足專美,即錢镠、窦融亦不足并駕矣。
倘尋徐福之行蹤,思盧敖之故迹,縱偷安一時,必贻譏千古。
即觀史載陳宜中、張世傑兩人褒貶,可為明鑒。
九仞一篑,殿下甯不自一愛一乎?夫虬髯一劇,祗是傳奇濫說,豈真有扶餘王乎?若箕子之居朝鮮,又非可以語今日也。
某倡義破家以來,恨才力谫薄,不能滅胡恢明,所仗殿下發憤為雄,俾日月幽而複明,山河毀而複完。
某得全發歸故裡,于願足矣。
乃殿下挾有為之資,值可為之勢,而所為若是,則其将何所依倚。
故不敢緘口結舌,坐觀勝敗。
然詞多激切,觸冒威嚴,罔知忌諱,罪實難逭矣。
惟願殿下俯垂鑒納,有利于國,某雖死亦無所恨。
謹啟。
① 很明顯,張煌言對鄭成功的決策複台是不贊成的,信中處處流露出對鄭成功的失望,認為複台的目的是脫離抗清前線,僅從鄭氏一家私利考慮取遠離大一陸的台灣為安身立命之所,是無意複明的表現。
這表明張煌言和鄭成功兩人的着眼點有很大的差異。
張煌言是在儒家學說熏陶下成長的仁人志士,具有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的一精一神,缺點是眼界狹窄。
他在信中說的清順治帝去世,主少國疑,實行遷海政策等給複明勢力提一供了有利時機,雖有一定道理;但從全局來看,清廷已經比較牢固的穩定了在大一陸的統治,張煌言的立論未免過于樂觀。
相形之下,鄭成功比他現實得多。
鄭氏家族本是海上起家的,這種家族曆史背景使他視野開闊,台灣、澎湖沃野數千裡當然包括在赤縣神州之内,為解決數十萬兵員和其他人士的糧食、物資供一應,光靠金門、廈門、南澳等彈丸之地是絕對支持不下去的。
清廷實行沿海遷界政策,鄭成功了解的情況決不亞于張煌言。
這一政策并不意味着清朝把沿海約三十裡的廣袤土地讓給鄭軍,任其屯田扼守;而是一種短視的封鎖政策,旨在切斷鄭軍從内地取得物資的通道。
如果鄭軍登陸,清政一府将憑借陸戰的優勢驅逐其下海。
鄭成功正是有見及此,不顧張煌言和部下多數将領的反對,毅然決定進軍複台。
何況,張煌言寫這封信時正是荷蘭殖民當局即将投降之時,如果鄭成功采納了他的意見,就将功虧一篑,台灣的曆史走向很可能完全不同,鄭氏集一團一的抗清事業也必然更早失敗。
這再一次證明分析各種人物在曆史上的作用是非常複雜的,即便像張煌言這樣出類拔萃的人物也不免在個别重大問題上作出錯誤的判斷。
1661年(順治十八年)二月初三日中午,鄭成功率領首批軍隊乘船出料羅灣,次日過午到達澎湖。
初六日,他親祭海嶽,巡視附近島嶼,對随行諸将說:“台灣若得,則此為門戶保障。
”①随即留下陳廣、楊祖、林福、張在四将帶兵鎮守澎湖。
初七日,下令曰:“本藩矢志恢複,念切中興。
前者出師北讨,恨尺土之未得,既而舳舻南還,恐孤島之難居,故冒波濤,欲辟不服之區,暫寄軍旅,養晦待時。
非為貪戀海外,苟延安樂。
自當竭誠禱告皇天,并達列祖,假我潮水,行我舟師。
爾從征諸提、鎮、營将,勿以紅一毛一火炮為疑畏,當遙觀本藩鹢首所向,銜尾而進。
”②第二天,鄭成功在自己的座船上豎一起帥旗,發炮三聲,金鼓震天,直航台灣。
未刻,已抵鹿耳門。
成功命何斌坐于鬥頭引導船隊繞過荷蘭炮台,強行登陸。
在島上幾千名中國人的協助下,不到兩個小時已有數千名戰士踏上了台灣的土地。
大批戰艦和船隻也駛抵熱蘭遮和普羅文查(即赤嵌城)之間的海灣。
當時,荷蘭在台灣的兵力隻有一千多名,長官揆一和評議會率八百多名駐于沙洲上建立的熱蘭遮城堡,海面有以赫克托号為主的四條戰艦,在隔灣(當時稱大員灣)相對的台灣本島上的普羅文查堡有四百名兵員防守。
此外,在雞籠(今基隆)、淡水有微不足道的一點兵力,後來都集中到熱蘭遮。
鄭軍順利登陸後,驕橫的荷蘭殖民者企圖在海上和陸地同時發起進攻,一舉擊敗立腳未穩的鄭軍。
他們以最大的赫克托号帶領三艘戰艦憑借火炮等裝備的優勢首先向鄭軍艦船開炮。
鄭軍派出了各裝兩門火炮的六十艘艦船迎戰。
戰況非常激烈,發射炮彈的硝煙彌漫,以緻在稍遠的地方無法辨認雙方船隻。
中國的戰艦在制造和裝備的火炮上雖稍遜于敵艦,但他們英勇奮戰,利用自己在數量上的優勢四面圍攻荷艦。
突然,中國戰艦的大炮射中了赫克托号的彈藥倉,引起強烈爆炸,赫克托号連同所載士卒葬身海底。
另一艘荷艦斯·格拉弗蘭号也被鄭軍一火船引燃,倉皇逃離。
海戰以荷方慘敗告終。
陸上的戰鬥情況也差不多。
荷方派貝德爾上尉(中方文獻寫作拔鬼仔)率領二百四十名一精一兵出擊。
貝德爾對中國軍隊懷有西方殖民者特有的偏見,他認為中國人都是膽小如鼠,“隻要放一陣排槍,打中其中幾個人,他們便會吓得四散逃跑,全部瓦解”,“據荷蘭人估計,二十五個中國人合在一起還抵不上一個荷蘭兵。
他們對整個中華民族都是這樣看法:不分農民和士兵,隻要是中國人,沒有一個不是膽小而不耐久一戰的,這已經成為我方戰士不可推翻的結論。
……他們認為,國姓爺士兵隻不過同可憐的鞑靼人(指清軍)交過鋒,還沒有同荷蘭人較量過;一旦和荷蘭人交戰,他們便會被打得落花流水,把笑臉變成哭臉”①。
戰鬥在鄭軍登陸的一個名為水線尾的沙洲上展開。
鄭成功派黃昭帶領五百名铳手攜連環熕二百門在正面列陣阻擊,楊祥率藤牌手五百名繞到敵之左翼側攻,肖振宸率領二十艘大船搖旗呐喊,作進攻熱蘭遮狀。
貝德爾的軍隊同黃昭部接戰時,以十二人為一排,連放三排槍,出乎他們意料的是鄭軍并沒有一聽槍聲就失魂落魄地四散奔竄,而是沉着應戰,像一座鐵壁一樣阻擋着荷軍前進;楊祥部從旁夾擊,“箭如驟雨”,這些自命不凡的荷蘭官兵的“勇氣”“完全為恐懼所代替,許多人甚至還沒向敵人開火便把槍丢掉了。
他們抱頭鼠竄,落荒而逃”。
鄭軍乘勢全線出擊,“直到上尉及其部下一百十八人全部戰死”,剩下八十名見機行一事的士兵涉過水深及頸的海面逃到船上返回熱蘭遮向他們的長官報告這場出擊的經過②。
鄭軍在海上、陸上初戰告捷,荷蘭人已失去了出擊的信心,躲在城堡裡等待救兵。
鄭軍“切斷了海陸交通,包圍了普羅文查要塞,切斷了它同熱蘭遮的聯絡,使各自陷于孤立。
他們也完全控制了鄉村,禁止福摩薩人同被包圍的軍民有任何接觸,使他們不能幫助遭到攻擊的荷蘭人(按,此處福摩薩人指高山族同胞,但是高山族百姓決不會支持以掠奪為目的的荷蘭殖民者)。
上述行動由于得到中國居民中二萬五千名壯丁的幫助,在三四小時内就完成了。
那些驚慌絕望的福摩薩人也被迫向敵人屈服,同所有中國居民一樣,被利用來危害我方”①。
完成對荷蘭兩座城堡的包圍之後,鄭成功決定先攻台灣本島上的普羅文查堡(赤嵌城)。
初十月,他命令士卒每人持草一束,堆置城下,派通事向荷軍守将描難實叮發出最後通牒,如果再不投降就點火焚城。
描難實叮向熱蘭遮求救無援,被迫投降。
《被忽視的福摩薩》記載,五月四日,“司令官獻出了普羅文查要塞以及一切軍用物資,他本人及所有士兵都成了戰俘”②。
這樣,荷蘭殖民者在整個台灣地區的據點隻剩下近海沙洲上孤零零的一座熱蘭通城堡。
即如荷方記載,“大員(熱蘭遮城所在沙洲)隻是一塊荒漠的沙洲,寸草不生,四面環海,不能跨出一步。
他們也沒有足夠的人力或其他方法打擊敵人。
惟一的希望是守住熱蘭遮城堡,等待從巴達維亞得到有力的援助”③。
鄭成功軍在台灣基本站穩腳根後,于三月下旬(公曆五月一日)緻信荷蘭殖民當局,要求熱蘭遮投降,荷蘭人可以攜帶全部财物乘船離開台灣。
信的全文如下: 大明招封大将軍國姓緻書于大員長官費烈德瑞克·揆一閣下:澎湖地近漳州諸島,乃該州所屬之地。
大員緊依澎湖,故此地亦必歸中國同一政一府之管轄;事實證明隔海兩邊地區之居民皆系中國人,其處田産自古以來即為彼等所有并墾殖。
先時,荷蘭船隻前來要求通商,其人于此處并無尺寸之地,餘父一官出于友善指出該地,僅允借給。
餘父之時及後來餘本人均試圖一本友好之念與該公司相處,為此目的餘等每遇荷蘭人犯即行釋放,遣之回鄉,遐方諸國尤以貴公司當已洞悉,貴公司定能曆述餘之深恩厚意。
閣下居于此地已曆多年,亦必盡知此情,而餘之英名閣下諒必早銘于心。
現今餘已親統大軍臨于此地,意在不僅利用此地區,并将建立容納衆多人口之城池。
你應該知道,繼續占領他人之土地(此地屬于餘等之祖先,現傳授于餘)是不正當的。
閣下與諸議員(若足夠明智)定當明于此義,因此,如果你即來谒見餘,并通過友好之談判将城堡轉交予我,那麼,我将不僅對你加官進爵,赦免你等及婦孺之生命,并将允許你們保有原有财物,如果你們願意還可以在餘統治下仍居于此地。
但是,如果與此相反,你們不聽餘言,故持異議,敵視于我,當深思任何人将不獲生存,全遭屠戮;假如你們企圖暗中離開爾等之城堡,逃入船中,開往巴達維亞,爾國嚴格之法律有禁于此,亦将處以死刑;在此情況下爾等亦無生路。
你們無需在是否投降于我之問題上争論不休,也無需過多地考慮此舉是福是禍,因為遷延時日隻會錯過機會,那時你們将後悔無及,望及早作出決定。
最後,我已派出十二船官兵進入爾等之城,以防止一切搶掠與混亂,這樣居住于那裡的人——中國人以及荷蘭人——都将保有其财物,無人受害,如此一切人均将安全有保,任何人無需害怕餘之官兵。
書于永曆十五年三月二十九日,钤國姓爺印。
① 當天,荷蘭殖民者在台灣設立的評議會讨論是否接受鄭成功所提條件。
與會者知道熱蘭遮市區已被鄭軍收複,城堡成了孤注,守軍隻有五百人,形勢極為不利,正如這次會上荷蘭人表述的:“他們的力量很強大,他們的中國臣民遍布全境,完全能夠切斷我們的糧食供一應。
”②但是,與會者非常明白一旦投降,荷蘭東印度“公司就幾乎不可能再回到這個島嶼來”③。
經過一番緊張的商議後,評議會決定第二天派議員樊·伊伯倫和檢察長勒奧納·德·勒奧納杜斯為全權代表去同鄭成功談判,他們“婉轉地對其率領大軍前來表示不滿”①,要求保留熱蘭遮炮台及其通往航道的入口和位于赤嵌的普羅文查堡,鄭軍則可以“不受阻礙地進入全島的其餘部分”②。
這實際上是一種緩兵之計,其意圖是在兵力不足的情況下迷惑鄭成功,先行保住在台的兩個重要軍事據點,等待荷占巴達維亞東印度公司的援軍,再重整旗鼓,霸占台灣、澎湖。
鄭成功洞察殖民者的一陰一謀,堅持荷蘭人必須全部撤出一台灣。
他對使者義正辭嚴地說:“該島一向是屬于中國的。
在中國人不需要時,可以允許荷蘭人暫時借居;現在中國人需要這塊土地,來自遠方的荷蘭客人,自應把它歸還原主,這是理所當然的事。
”③“兩使者狼狽而歸”④。
在揆一領導下的荷軍固守熱蘭遮待援。
五月,鄭成功的第二批軍隊黃安、劉俊、陳瑞、胡靖、顔望忠、陳璋六鎮乘船二十艘到達台灣,軍事力量進一步增強了。
鄭成功即着手建立在台灣的行政機構,把赤嵌改名為承天府,任命楊朝棟為府尹,府下設天興、萬年二縣,以莊文烈、祝敬分任知縣⑤。
這時大軍初至台灣,地方尚待開拓,軍心未定,所用糧饷、軍械仍須由金、廈運送。
世子鄭經派兵部都事楊榮押送補給物資時,報告守銅山(東山)的蔡祿、郭義二将暗中勾結叛将黃梧,密謀降清。
鄭成功惟恐後方不穩,命楊榮回廈門向洪旭傳達密谕,叫他轉令蔡、郭二将立即率部來台,如果二人拖延觀望即證明确有異圖,授權洪旭當機立斷,處死二将。
洪旭奉谕派人往銅山傳達鄭成功的調兵命令。
蔡祿、郭義既同黃梧有勾結,接到率部渡海赴台的命令,自知一陰一謀敗露,于是狗急跳牆,決定立即發動叛亂。
銅山主要守将忠匡伯張進是忠于複明事業的,蔡祿、郭義為了把銅山獻給清朝,企圖脅迫他一道降清。
他們謊稱廣東許龍兵到,調兵分據四門。
張進得知二将謀反,攜印從後門逃出,被叛将追及。
張進無奈,隻好假裝表示願意同蔡祿、郭義歸清;暗中卻同部将呂簇商議對策,呂簇建議派人急往廈門向世子鄭經請援。
張進知道叛軍已控制全島,使者無法通過,決定在自己的卧室内密置火藥數十桶,邀請蔡、郭二人前來議事,待二人到後點燃火藥,同歸于盡。
這樣,逆首既除,呂簇可以乘機請鄭經急派兵将收拾局面。
定計後,即由呂簇通知蔡祿、郭義,說張進有機密事相商,因身一體不适,請二人前來議事。
不料,二人懷疑其中有詐,拒不入内。
張進見計不行,歎息道:“計不成矣,天也。
吾盡吾心而已。
”①他命呂簇和随從避出,自己點燃火藥,轟然一聲,壯烈捐軀。
留守廈門等島嶼的鄭經在處理銅山謀叛事件上優柔寡斷。
五月間既已獲悉蔡祿、郭義有異謀,卻沒有及時派兵前往防範。
六月初三日接到蔡、郭二人公開叛變後才實施戒嚴,準備船隻。
初九日得知張進被迫自一焚時才由廈門派黃廷、杜輝、黃元、翁天祐、何義、黃昌、楊來嘉等統軍乘船南下銅山平叛,鎮守南澳的陳霸(即陳豹)也率領舟師前來銅山會剿。
蔡祿、郭義直到十九日才糾衆把銅山搶掠一空後,在清黃梧、福建右路總兵王進忠、诏安副将劉進忠接應下由八尺門渡至大一陸向清方投降。
黃廷、陳霸等在銅山登岸已為時過晚,隻好派兵防守炮台,安一撫遺民,向鄭經報告善後情形。
鄭經命洪天祐、黃元留守該地,黃廷等回廈門,陳霸仍守南澳。
鄭成功統率主力部隊圍困熱蘭通城堡,在相當一段時間裡沒有發動攻擊,意圖是等待固守堡内的荷軍彈盡糧絕,不戰自降。
當時,鄭軍的糧食供一應也相當困難,士卒甚至靠采集李子等果實充饑。
鄭成功在台灣百姓(漢族和高山族)的支持下,派出部卒實行屯田和征稅,在經營台灣的道路上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據守熱蘭遮的荷軍在長官揆一領導下仍固守待援。
八月十二日,荷蘭東印度公司從巴達維亞派遣以雅科布·考烏(JacobCaeuw)為司令的救援艦隊到達熱蘭遮海域,揆一等堡内荷軍欣喜異常,以為可以内外配合擊退鄭軍。
不料天公不作美,海上飓風突起,考烏帶領的荷艦被迫離港,遠泊海外達二十八日之久。
①在風平一浪一靜之後,考烏的艦隊也沒有再回到熱蘭遮來,這位司令找了個借口自行返回巴達維亞了。
真正的原因是考烏帶的援軍兵力有限(荷方記載隻有七百名士兵),他親眼看到了鄭軍的雄姿,斷定援救台灣已無濟于事了。
援軍的溜走,使困在熱蘭遮堡中的荷軍“空喜歡了一場”。
何況,“他們知道艦隊隻載來七百名援軍,這不會使他們的處境比戰争開始時更好”①。
時間的推移,使城堡内的荷軍一精一疲力竭,患病的人數增加,絕望的情緒漫延開來。
十二月十六日(公曆),一批荷蘭守兵在軍曹拉迪斯(HansJur-genRadis)帶領下出城向鄭軍投降。
他們不僅講述了熱蘭遮城内的詳細情況,還提出了兩條建議,一條是“充分利用圍城内普遍存在的驚慌情緒和疲弱狀态,不僅要用封鎖,而且要用連續攻擊,來徹底疲憊敵人,使其完全絕望。
這樣做既不費事,又不需要很長時間,因為城堡建築得很壞,經不起大炮猛轟兩個整天”。
另一條建議是先攻占熱蘭遮堡旁邊小山頭上的烏特利支圓堡,取得制高點②。
鄭成功欣然接受了這些建議,立即調集軍隊,配備了二十八門巨炮,開始攻堅戰役。
公曆1662年1月25日,鄭軍攻占烏特利支圓堡,荷蘭殖民者知道他們統治台灣的末日已經來臨。
揆一同評議會的成員經過五六天的會議反複權衡利弊之後,終于決定“趁早把城堡交與敵人,争取優惠條件,是為上策”③。
在評議會一緻同意下,揆一派出使者向鄭成功接洽投降事宜。
2月1日雙方達成協議。
投降協議書開頭說:“本條約經雙方訂定,并經雙方同意,一方為自1661年5月1日至1662年2月1日包圍福摩薩島熱蘭遮城堡的大明招讨大将軍國姓殿下,另一方為代表荷蘭政一府的熱蘭遮城堡長官弗裡德裡克·揆一及其評議會,本條約包括下列十八款。
”第一款:“雙方停止一切敵對行動,從此不記前仇。
”第二款最重要:“荷方應将熱蘭遮城堡、外堡、大炮、剩餘的軍用物資、商品、現金以及其他屬于公司的财産全部交與國姓殿下。
”第六款:“經檢查後,荷蘭士兵得以在長官指揮下,揚旗、鳴炮、荷槍、擊鼓、列隊上船。
”此外,允許荷蘭人攜帶私人錢财和航行往巴達維亞途中所需的各種生活用品;殖民當局的檔案可以運走;雙方交換俘虜。
據揆一記載:“當這一投降條約由雙方按照手續簽了字,條約上的各項條件一一履行,一切彈藥、儲藏物資(指條約允許部分——引者)都運到船上之後,我方戰士便全副武裝,舉着旗幟列隊從城堡走出,把城堡交給國姓爺的軍隊,他們立即進入城堡,完全占領該地。
”一般學者認為雙方簽字的日期就是條約中所寫的1662年2月1日①,荷蘭殖民當局及其士兵全部撤走的日期大約是2月10日①。
時人沈光文正在台灣,對鄭成功率領的中國軍隊光複台灣興奮不已,賦詩雲:“鄭王忠勇義旗興,水陸雄師震海瀛。
炮壘巍峨橫夕照,東溟夷醜寂無聲。
”② 當16世紀到17世紀西歐殖民者侵入美洲、非洲、東南亞,把大片土著居民世代居住的土地變成自己的殖民地的時候,卻在中國被碰得頭破血出,舉着降旗灰溜溜地離開。
究其原因固然同下面兩點有關:一,中國當時在科學技術和軍事、經濟實力上同西方國家差距不大;二,在當時的交通條件下,西歐殖民者到中國近海地區作戰必然面臨兵員、裝備、糧食等後方補給的困難。
但是,鄭成功個人的作用是不能低估的。
他不僅是當時中國人中能夠正視世界的佼佼者,又擁有實現自己的理想所必需的力量。
在需要為民族的尊嚴和國家的利益而戰鬥的時候,鄭成功和他的将士無所畏懼,懂得如何利用自己的優勢彌補自己的劣勢,從而奪取勝利。
鄭成功在驅逐荷蘭殖民者的鬥争中表現的大智大勇,為維護祖國神聖的領土作出的貢獻,将永遠光照史冊。
①楊英《先王實錄》第二二三頁。
②楊英《先王實錄》第二四三——二四四頁。
①江日升《台灣外紀》卷五。
參見《先王實錄》。
①《張蒼水集》第十八——二十頁《上延平王書》。
①江日升《台灣外紀》。
②《台灣外紀》卷五。
①揆一《被忽視的福摩薩》,引自《鄭成功收複台灣史料選編》第一四五頁。
②這次水上和陸上的戰役,在中、荷雙方文獻中都有記載,情節大緻相符,細節處略有差異。
如《被忽視的福摩薩》中說荷方兩艘大艦一被鄭軍射中炸毀,一着火後逃走。
《先王實錄》記:八月“甲闆船來犯,被藩令宣毅前鎮陳澤并戎旗左右協、水師陳繼美、朱堯、羅蘊章等擊敗之,奪獲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