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鄭成功收複台灣
關燈
小
中
大
第一節鄭成功決策複台
台灣自古以來就是我國的領土。
在長達千年以上的曆史中,大一陸斷斷續續派出的官員、軍隊以及出海的商人、漁民同島上的高山族同胞有過接觸,福建沿海的居民移居澎湖、台灣的數量也逐漸增多。
元朝和明朝在澎湖設立了巡檢司,派駐軍隊,負責澎、台防務。
1604年(萬曆三十二年)荷蘭殖民者一度占據澎湖,被明朝都司沈有容領兵驅走。
1622年(天啟二年)七月十一日,荷蘭殖民者再次占領澎湖,在主島上建立堡壘作為侵華基地。
他們從這裡派遣船隻一騷一擾台灣沿岸,劫掠大一陸瀕海地區,燒毀中國村莊和船隻,把俘虜的中國百姓販賣到巴達維亞(今印尼雅加達)去充當奴隸。
荷蘭殖民者的野蠻行徑激起了中國當局和百姓的極大憤慨,1623年(天啟三年)明福建巡撫南居益親自視察海域,派副總兵俞咨臯等人帶領軍隊先後在銅山(今福建東山)、廈門海面擊敗來犯的荷蘭海盜船,活捉而論那、高文律等七十名。
次年(1624),南居益駐于金門島,派出三千名将士渡海直搗荷蘭殖民者在澎湖擅自建立的堡壘。
經過八個月的圍攻,荷軍“食盡計窮,始悔過乞降,拆城夜遁”①,“彭湖信地,仍歸版圖”②。
由于明帝國國勢衰微,在取得廈門海戰和收複澎湖的勝利以後,沒有斷然阻止荷蘭人在台灣建立據點。
荷蘭東印度公司利用這一時機在現在的台南市海濱一個沙洲(當時把這個四面環水的小沙洲稱為大員)上建立要塞,命名為熱蘭遮堡(ZeelandiaFort),從此開始對附近居民實行殖民統治。
從現有材料來看,1624年中國福建當局奉朝廷之命收複澎湖是因為這裡設置了管理台、澎軍政事務的衙門,“先朝設有兩營兵馬,堤防甚備”③;而允許荷蘭人到更遠一點的台灣去也僅限于在那裡同中國商人做生意,即如疏稿中所說:“況夷求市為名,或天恩之所可宥;及夷據彭以請,則國法之所難容。
”④荷蘭殖民者在澎湖投降後移往台灣大員時,“發現有些中國人定居在這裡經營商業”⑤,可見,這裡早已是中國領土。
然而,他們卻莫名其妙地把事情說成是台灣土地“屬于中國皇帝。
中國皇帝将土地賜予東印度公司,作為我們從澎湖撤退的條件”①。
這種說法毫無根據。
即以荷方引證的天啟四年(1624)八月二十日廈門地方長官何某(可能是泉州府海防同知何舜齡)②給荷方頭目宋克(MaartenSonk,後來被委為所謂第一任荷蘭的台灣長官)的複信而言,措辭是:“本函作為閣下要求事項之答複。
據報你們已放棄澎湖城砦,該地已恢複原貌,足見你們已忠實執行協定。
因此我們深信你們的友好誠意。
現在總督大人已獲悉荷蘭人遠道而來,要求在赤道以南的巴達維亞(Bata一via)及我方的福摩薩島(Formosa)之間與我方貿易。
因此,我們決定前往福州報告巡撫及衙門,以便以友好關系與你們相處。
現在通商之事既已對閣下有了充分保證,你方船隊司令可前往巴達維亞向你方長官報告一切。
”③這裡,台灣被稱為福摩薩島不符合中國習慣,但“我方的福摩薩島”卻是明确無誤的。
明政一府收複澎湖之後,福建沿海恢複了平靜。
但這種局面并沒有維持多久,具有海盜一性一質的鄭芝龍(原名鄭一官,在西方文獻中即稱他為“一官”)集一團一的勢力逐漸擴展,他們是一股主要從事海外貿易的中國商人,但是為了取得糧食、淡水和其他物資常常對福建沿海地區進行掠奪。
1628年(崇祯元年)鄭芝龍接受明政一府的招撫,他利用官方身分掃除其他“海賊”,既可以向朝廷報功,又增強了自己對海外貿易的壟斷地位。
史料表明,他同荷蘭殖民者在利益上有勾結,也有矛盾。
1633年(崇祯六年)在明朝福建當局的堅持下,鄭芝龍不得不配合其他明軍在福建近海挫敗了荷蘭殖民者為主的海盜武裝,但未暇顧及台灣、澎湖。
當時,台灣人口稀少,而大一陸戰亂頻繁,福建居民大批遷入台灣墾荒或經商,同荷蘭殖民當局的私人貿易也有很大增長。
在本書叙述的年代裡,荷蘭殖民者是侵華的急先鋒。
他們在巴達維亞建立東印度公司,作為“經營”東南亞的總部。
企圖把先來的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趕走,壟斷整個東南亞。
鄭成功以廈門、金門、南澳一帶為基地建立強大的抗清武裝之後,荷蘭殖民者密切注視着明、清雙方戰事的發展。
他們既擔心鄭成功的軍隊收複台灣、澎湖;又得寸進尺,憑借武力把西班牙人從台灣北部的雞籠(今基隆)、淡水逐走,還計劃從葡萄牙殖民者手中奪取澳門,然後進攻金門、廈門、南澳、烈嶼,“這樣,既增加了公司的利益,也會使國姓爺(鄭成功)陷于衰亡,而且,還可以博得鞑靼人(指清朝)的好感和在中國境内貿易的自一由,甚至還可以獲得其對外貿易的特權。
從此,公司不僅将得到進入中國的根據地,而且還可以防止敵人通過台灣海峽”①。
荷蘭殖民者對台灣的中國人實行野蠻的掠奪和嚴酷的統治。
1625年一月二十日,他們在台灣本島上向本地居民“以友好方式”買進了“公司所需要的大片土地”,即後來建立普羅文查城堡及其附近地區的赤嵌,所付的代價是十五匹粗棉布①。
1651年五月十日,東印度公司決定向台灣的中國人征收人頭稅,每年達二十萬荷盾②,盡避他們也知道“如果說有什麼人有權征收稅款的話,那無疑應該是中國人”③。
這一類的倒行逆施使“島上中國居民認為受公司壓迫過甚,渴望自一由”④。
1652年九月,赤嵌地區的一個村長郭懷一發動反荷起義,附近中國百姓群起響應,參加者多達一萬六千人,他們隻有很少一些火槍,絕大多數手持梭标、木棍、竹杆,憑借一腔熱血同殖民者展開拚死的搏鬥。
荷蘭的台灣長官尼古拉斯·費爾堡派出軍隊血腥地鎮壓了這次起義,郭懷一和部下一千八百人遇難,在這以後的半個月裡被殺、被俘的中國人在九千人以上①。
荷蘭殖民者認為郭懷一起義是鄭成功策動的,無論這種說法有沒有根據,參加起義的人數之多證明了台灣的中國人不能忍受荷蘭人的殖民統治,他們為光複故土而英勇獻身的一精一神後來為鄭成功發揚光大。
郭懷一起義被鎮壓後,荷蘭殖民刍局在1653年在同大員(熱蘭遮)一水相望的台灣本島赤嵌地方修建了另一座較小的城堡,命名為普羅文查(即現在的台南市安平鎮赤嵌樓故址),配備火炮二門,常駐士兵十七名,借以加強對台灣本島上據點的統治,防範當地中國百姓再次反抗。
盡避鄭成功将率軍收複台灣的流言在荷蘭殖民者當中傳播了很久,我們也不清楚這個念頭在他腦海中何時出現。
但有一點可以肯定,鄭成功真正醞釀複台是在1658年大舉進攻南京遭到失敗之後。
退回金門、廈門海域時,鄭成功仍然擁有一支相當強大的軍事實力,特别是水上艦隻損失并不多。
憑借海上優勢,他擊敗了達素帶領來攻的清軍。
但是,就全國而言,明、清雙方在軍事和政治上的形勢已經發生很大的變化。
西南永曆朝廷一蹶不振,鄭軍有效控制的沿海島嶼無法支持一支龐大軍隊的後勤供一應。
為了繼續同清廷抗衡,鄭成功很自然地把注意的焦點轉向了台灣。
正如沈光文所說:“金門寸土,不足養兵;廈門丸城,奚堪生聚?”① 各種史籍大抵都提到了何斌(何廷斌、何斌官)其人。
這人在大員(熱蘭遮)任荷蘭東印度公司台灣評議會的通事長達十幾年,深悉當地情形。
1657年當鄭成功禁止中國帆船駛往台灣時,他曾奉荷蘭長官和評議會之命來到廈門,向鄭成功訊問禁航原因。
鄭成功回答道:“欲在台征收關稅。
”同年八月,何斌回台報告後,荷蘭長官揆一讓他再次赴廈門轉達:“關稅如不涉及公司,或不至損害本公司利益,對國姓爺自向中國人課稅并無異議。
”鄭成功對此表示滿意,雙方貿易重新開放②。
1659年,何斌被控告勾結鄭氏集一團一,私自征稅,被剝奪一切職務,并處以苛重的罰款。
他負債累累,難以存身,逃至廈門投向鄭成功,建議出兵收複台灣。
據說,何斌逃離台灣之前曾經暗中派人測量了進入大員灣的鹿耳門水道,到達廈門以後向鄭成功獻上了一份秘密地圖,标明船艦如何航行才能繞過荷蘭炮台在鹿耳門登陸。
何斌自告奮勇充當向導,無疑對鄭成功率兵複台提一供了有利條件。
但是,某些史著過分誇張了何斌的作用,似乎沒有他出謀劃策,鄭成功就下不了決心,複台之舉也許不會發生。
這是由于不了解鄭氏集一團一同台灣的密切關系而産生的一種誤解。
從鄭芝龍開始,鄭氏集一團一就在台灣建立了包括貿易在内的多種聯系,其中一種說法是鄭芝龍曾經組織了大量移民赴台墾荒。
鄭成功起兵後,他管轄下的商船經常往來于台灣海峽,他手下的戶官鄭泰還在台灣置有産業。
被認為是荷蘭末任台灣長官揆一的著作中說得很清楚:“其實許多中國居民對公司的情況同何斌一樣熟悉”;“國姓爺已經雇到三百名非常熟悉福摩薩海岸的領航員”①。
揆一固然有為自己辯護的意思,但大量商船經常往來于雙方之間證明他說的是事實。
真正促使鄭成功下決心收複台灣的因素隻有兩個,一是他需要一塊足以解決幾十萬兵員的糧饷物資供一應的後方基地;二是他根據各種渠道(包括何斌提一供的情況)獲悉荷方在台灣的兵力部署情況,做到心中有數,戰則必勝。
箭已經搭在弦上,正如俗語所說:“萬事俱備,隻欠東風。
”鄭成功翹首以待,一旦适宜的季節風來臨,他的艦隊就将破一浪一前進,向預定的目标駛去。
①《明清史料》乙編,第七本,第六二九頁《兵部題彭湖捷功殘稿》。
②同上,第六二五頁《彭湖平夷功次殘稿》。
③《明清史料》乙編,第七本,第六二九頁。
④《明清史料》乙編,第七本,第六二四頁。
⑤甘為霖《荷蘭人侵占下的台灣》,引自福建人民出版社《鄭成功收複台灣史料選編》第九十三頁。
①福建人民出版社《鄭成功收複台灣史料選編》第九十五頁。
②上引《鄭成功收複台灣史料選編》第九十四頁。
按,寫複信官員原文為“TotokofAmoy”“Foa”,《史料選編》譯作“廈門都督”“何”。
“TotokofAmoy”可能是“TotokofAmoy”的誤排。
都督是明朝高級武官職銜,在明朝北京覆亡以前廈門地區不可能有都督。
當時泉州府海防同知為何舜齡,上引兵部題“彭湖捷功”殘本中說:“何舜齡當夷甫退,善後之圖,輕七尺如鴻一毛一,駕一葉于鲛室,周旋咨度,為人所難。
尤宜特與優叙,以示激勸者也。
”可證何舜齡不僅負責處理荷軍撤出澎湖的善後事宜,而且曾親自乘船到荷蘭軍中談判。
他的身份和經曆最切合這封信的作者。
③上引《鄭成功收複台灣史料選編》第九十四頁。
按,寫複信官員原文為“TotokofAmoy”“Foa”,《史料選編》譯作“廈門都督”“何”。
“TotokofAmoy”可能是“TotokofAmoy”的誤排。
都督是明朝高級武官職銜,在明朝北京覆亡以前廈門地區不可能有都督。
當時泉州府海防同知為何舜齡,上引兵部題“彭湖捷功”殘本中說:“何舜齡當夷甫退,善後之圖,輕七尺如鴻一毛一,駕一葉于鲛室,周旋咨度,為人所難。
尤宜特與優叙,以示激勸者也。
”可證何舜齡不僅負責處理荷軍撤出澎湖的善後事宜,而且曾親自乘船到荷蘭軍中談判。
他的身份和經曆最切合這封信的作者。
①荷蘭東印度公司《巴達維亞城日志》,引自《鄭成功收複台灣史料選編》第二三七——二三八頁。
①甘為霖《荷蘭人侵占下的台灣》,引自《鄭成功收複台灣史料選編》第九十六頁。
②同上書,第一一六頁。
③同上書,第九十六頁。
④C.E.S.《被忽視的福摩薩》,引自《鄭成功收複台灣史料選編》第一二四頁。
①連橫《台灣通史》卷一《開辟記》雲:永曆“十一年,甲螺郭懷一集同志,欲逐荷人,事洩被戮。
懷一在台開墾,家富尚義,多結納,因憤荷人之虐,思殲滅之。
九月朔,集其一黨一,醉以酒,激之曰:‘諸君為紅一毛一所虐,不久皆相率而死。
然死等耳,計不如一戰。
戰而勝,台灣我有也,否則亦一死。
惟諸君圖之!’衆皆憤激欲動。
初七夜伏兵于外,放火焚市街。
居民大擾,屠荷人,乘勢迫城。
城兵少,不足守,急報熱蘭遮,荷将富爾馬率兵一百二十名來援,擊退之。
又集歸附土番,合兵進擊,大戰于大湖。
郭軍又敗,死者約四千。
是役華人誅夷者千數百人。
”按,連橫所記多可參考。
但郭懷一起義在公元1652年,連氏記于永曆十一年(1657),系時有誤。
①沈光文《台灣賦》,出處見前引。
②引自《鄭成功收複台灣史料選編》第二四○頁。
按何斌代鄭氏集一團一在台灣征稅事荷方記載有不同說法。
楊英《先王實錄》記:1657年“六月,藩駕駐思明州。
台灣紅夷酋長揆一遣通事何廷斌至思明啟藩,年願納貢,和港通商,并陳外國寶物。
許之。
因先年我洋船到彼,紅夷每多留難,本藩遂刻示傳令各港澳并東西夷國州府,不準到台灣通商。
由是禁絕兩年,船隻不通,貨物湧貴,夷多病疫。
至是令廷斌求通,年輸銀五千兩、箭柸十萬枝、硫磺千擔,遂許通商。
”和荷方記載可互相印證補充。
①《被忽視的福摩薩》,引自《鄭成功收複台灣史料選編》第一二七頁、第一三四頁。
第二節驅逐荷蘭殖民者收複台灣 鄭成功為人志大才雄,遇事獨斷于心,具有極其堅毅的一性一格。
在決策收複台灣問題上又一次顯示了他的這種一性一格特征。
在進攻南京戰役失敗以後,鄭成功把目光轉向了台灣。
1659年(順治十六年,永曆十三年)十二月,“議遣前提督黃廷、戶官鄭泰督率援剿前鎮(戴捷)、仁武鎮(康邦彥)往平台灣,安頓将領官兵家眷”①。
次年正月,達素統領清軍入閩,鄭成功為集中兵力迎戰,不得不暫時推遲這次軍事行動。
擊敗達素調集的各路清軍之後,鄭成功加緊了複台的準備工作。
1660年冬,他派出大批軍隊到廣東潮州沿海地區籌集糧食。
次年正月,他在廈門傳令大修船隻,聽令出征。
召集諸将舉行秘密會議,訓話道:“天未厭亂,閏位猶在,使我南都之勢,頓成瓦解之形。
去年雖勝達虜(指達素軍)一陣,僞朝(指清朝)未必遽肯悔戰,則我之南北征馳,眷屬未免勞頓。
前年何廷斌所進台灣一圖,田園萬頃,沃野千裡,饷稅數十萬。
造船制器,吾民鱗集,所優為者。
近為紅夷占據,城中夷夥不上千人,攻之可垂手得者。
我欲平克台灣,以為根本之地,安頓将領家眷,然後東征西讨,無内顧之憂,并可生聚教訓也。
”②這是鄭成功正式提出收複台灣為根本的戰略計劃。
參加會議的多數将領對于收取台灣安頓家眷心存疑慮,一個個面有難色。
宣毅後鎮吳豪說自己曾經幾次到過台灣,那裡荷蘭人的“炮台利害,水路險惡”,“風水不可,水土多病”,不贊成出兵台灣。
大将黃廷說:“台灣地方聞甚廣闊,實未曾到,不知情形。
如吳豪所陳紅一毛一炮火,果有其名,況船大又無别路可達,若必由炮台前而進,此所謂以兵與敵也。
”建威伯馬信發言道:“藩主所慮者,諸島難以久拒清朝,欲先固其根本,而後壯其枝葉,此乃終始萬全至計。
信,北人也,委實不知。
但以人事而論,蜀有高山峻嶺,尚可攀藤而上,卷氈而下;吳有鐵纜橫江,尚可用火燒斷。
紅一毛一雖桀黠,布置周密,豈無别計可破?今乘将士閑暇,不如統一旅前往探路,倘可進取,則并力而攻;如果利害,再作商量,亦未為晚。
此信之管見也。
”鄭成功聽後贊揚道:“此乃因時制宜,見機而動之論。
”吳豪再次發言反對,各将領“議論不一”。
參軍陳永華發言:“凡事必先盡之人,而後聽之天。
宣毅後鎮所言,是身經其地,細陳利害,乃守經之見,亦一愛一主也,未可為不是。
如建威之論,大興舟師前去,審勢度時,乘虛觑便,此乃行權将略也。
試行之以盡人力,悉在藩主裁之。
”接着,協理五軍戎政楊朝棟發言支持鄭成功,認為恢台之舉可行。
鄭成功非常高興,稱贊“朝棟之言,可破千古疑惑”,當即拍闆決定興師複台①。
這次軍事會議的顯著特點是:鄭成功部下将領和兵員多是經濟比較發達的福建沿海州縣人,而當時台灣尚處于初期開發階段,吳豪的意見自然有一定的代表一性一。
馬信是北方來歸将領,陳永華是文官,他們雖支持複台,不足以扭轉會議傾向。
楊朝棟是鄭鴻逵舊将,他表态之後,鄭成功立即抓住時機,斷然作出決策,體現了他的領導藝術。
興師驅荷,是中國近三百多年來在台灣問題上一個極其重要的決策,對台灣這塊自古以來中國的領土的發展前途影響至為深遠,出兵前這次軍事會議在史冊上是重要的一頁,多數閩籍将領的留戀鄉土,胸無遠志,正好襯托了鄭成功的目光遠大。
鄭成功的複台計劃,經過周密的準備。
除了修理戰船、備辦糧饷、器械以外,他在軍事上的部署值得特别注意。
鄭成功的基本意圖是取台灣為複明基地,而不是撤往該地。
所以,他必須考慮既能從荷蘭殖民者手中奪回台灣,又不能失去廈門、金門、南澳一帶近海島嶼。
因此,他決定親自統率主力出征台灣,這支主力又分為首批和二批;在金門、廈門、南澳一帶留下了相當兵力:命忠勇侯陳霸防守南澳,警惕清廣東軍閥蘇利、許龍乘虛而入;派郭義、蔡祿二鎮前往銅山(今東山)會同原鎮該地的忠匡伯張進守禦該島,必要時策應守南澳的陳霸部;留戶官鄭泰(成功宗兄)和參軍蔡協吉守金門;洪天祐、楊富、楊來嘉、何義、陳輝守南日、圍頭、湄州一帶,連接金門,以防北面來犯之敵;由世子鄭經守廈門,輔以洪旭、黃廷、王秀奇、林習山、杜輝、林順、蕭泗、鄭擎柱、鄧會、薛聯桂、陳永華、葉亨、柯平,與洪旭之子洪磊、馮澄世之子馮錫範、陳永華之侄陳繩武三人調度各島防守事宜。
跟随鄭成功收複台灣的将領和官員有馬信、周全斌、蕭拱宸、陳蟒、黃昭、林明、張志、朱堯、羅蘊章、陳澤、楊祥、薛進思、陳瑞、戴捷、黃昌、劉國軒、洪暄、陳廣、林福、張在、何祐、吳豪、蔡鳴雷、楊英、謝賢、李胤、李襲。
1661年(順治十八年)誓師,參加誓師禮的有原兵部尚書唐顯悅、兵部侍郎王忠孝、浙江巡撫盧若騰、吏科給事中辜朝薦、右副都禦史沈佺期等,此外還有明甯靖王朱術桂、魯王世子朱桓、泸溪王、巴東王和留守文官武将。
從參加餞行宴會的人來看,基本上包括了當時在金、廈地區的全部明朝頭面人物,也許其中一些人并不贊成鄭軍主力開赴台灣,公開反對的是兵部侍郎張煌言。
張煌言認為台灣距大一陸較遠,鄭成功以主力複台即便如願以償,卻離抗清前線遠了,這同他的急切興複明朝的主張是相左的。
張煌言在《上延平王書》中毫不客氣地說: 竊聞舉大事者,先在人和;立大業者,尤在地利。
……即如殿下東都(指台南,一本作東甯,誤。
鄭成功改赤嵌為東都,至鄭經時改東都為東甯)之役,豈誠謂外島足以創業開基,不過欲安插文武将吏家室,使無内顧之憂,庶得專意恢剿。
但自古未聞以辎重眷屬置之外夷,而後經營中原者。
所以識者危之。
……故當興師之始,兵情将意,先多疑畏。
茲曆暑徂寒,彈丸之域,攻圍未下(可見煌言此書寫于荷蘭台灣殖民者投降前夕)。
是無他,人和乖而地利失宜也。
語雲:與衆同欲者罔不興,與衆異欲者罔不敗。
誠哉是言也。
是虜酋短折,孤雛新立(指清帝福臨病死,玄烨幼年繼位),所雲主少國疑者,此其時矣。
滿一黨一分權,離釁疊告,所雲将驕兵懦者,又其時矣。
且災異非常,征科繁急,所雲天怒人怨者,又其時矣。
兼之虜勢已居強一弩一之末,畏海如虎,不得已而遷徙沿海,為堅壁清野之計,緻萬姓棄田園,焚廬舍,宵啼露處,蠢蠢思動,望王師何異饑一渴。
我若稍為激發,
在長達千年以上的曆史中,大一陸斷斷續續派出的官員、軍隊以及出海的商人、漁民同島上的高山族同胞有過接觸,福建沿海的居民移居澎湖、台灣的數量也逐漸增多。
元朝和明朝在澎湖設立了巡檢司,派駐軍隊,負責澎、台防務。
1604年(萬曆三十二年)荷蘭殖民者一度占據澎湖,被明朝都司沈有容領兵驅走。
1622年(天啟二年)七月十一日,荷蘭殖民者再次占領澎湖,在主島上建立堡壘作為侵華基地。
他們從這裡派遣船隻一騷一擾台灣沿岸,劫掠大一陸瀕海地區,燒毀中國村莊和船隻,把俘虜的中國百姓販賣到巴達維亞(今印尼雅加達)去充當奴隸。
荷蘭殖民者的野蠻行徑激起了中國當局和百姓的極大憤慨,1623年(天啟三年)明福建巡撫南居益親自視察海域,派副總兵俞咨臯等人帶領軍隊先後在銅山(今福建東山)、廈門海面擊敗來犯的荷蘭海盜船,活捉而論那、高文律等七十名。
次年(1624),南居益駐于金門島,派出三千名将士渡海直搗荷蘭殖民者在澎湖擅自建立的堡壘。
經過八個月的圍攻,荷軍“食盡計窮,始悔過乞降,拆城夜遁”①,“彭湖信地,仍歸版圖”②。
由于明帝國國勢衰微,在取得廈門海戰和收複澎湖的勝利以後,沒有斷然阻止荷蘭人在台灣建立據點。
荷蘭東印度公司利用這一時機在現在的台南市海濱一個沙洲(當時把這個四面環水的小沙洲稱為大員)上建立要塞,命名為熱蘭遮堡(ZeelandiaFort),從此開始對附近居民實行殖民統治。
從現有材料來看,1624年中國福建當局奉朝廷之命收複澎湖是因為這裡設置了管理台、澎軍政事務的衙門,“先朝設有兩營兵馬,堤防甚備”③;而允許荷蘭人到更遠一點的台灣去也僅限于在那裡同中國商人做生意,即如疏稿中所說:“況夷求市為名,或天恩之所可宥;及夷據彭以請,則國法之所難容。
”④荷蘭殖民者在澎湖投降後移往台灣大員時,“發現有些中國人定居在這裡經營商業”⑤,可見,這裡早已是中國領土。
然而,他們卻莫名其妙地把事情說成是台灣土地“屬于中國皇帝。
中國皇帝将土地賜予東印度公司,作為我們從澎湖撤退的條件”①。
這種說法毫無根據。
即以荷方引證的天啟四年(1624)八月二十日廈門地方長官何某(可能是泉州府海防同知何舜齡)②給荷方頭目宋克(MaartenSonk,後來被委為所謂第一任荷蘭的台灣長官)的複信而言,措辭是:“本函作為閣下要求事項之答複。
據報你們已放棄澎湖城砦,該地已恢複原貌,足見你們已忠實執行協定。
因此我們深信你們的友好誠意。
現在總督大人已獲悉荷蘭人遠道而來,要求在赤道以南的巴達維亞(Bata一via)及我方的福摩薩島(Formosa)之間與我方貿易。
因此,我們決定前往福州報告巡撫及衙門,以便以友好關系與你們相處。
現在通商之事既已對閣下有了充分保證,你方船隊司令可前往巴達維亞向你方長官報告一切。
”③這裡,台灣被稱為福摩薩島不符合中國習慣,但“我方的福摩薩島”卻是明确無誤的。
明政一府收複澎湖之後,福建沿海恢複了平靜。
但這種局面并沒有維持多久,具有海盜一性一質的鄭芝龍(原名鄭一官,在西方文獻中即稱他為“一官”)集一團一的勢力逐漸擴展,他們是一股主要從事海外貿易的中國商人,但是為了取得糧食、淡水和其他物資常常對福建沿海地區進行掠奪。
1628年(崇祯元年)鄭芝龍接受明政一府的招撫,他利用官方身分掃除其他“海賊”,既可以向朝廷報功,又增強了自己對海外貿易的壟斷地位。
史料表明,他同荷蘭殖民者在利益上有勾結,也有矛盾。
1633年(崇祯六年)在明朝福建當局的堅持下,鄭芝龍不得不配合其他明軍在福建近海挫敗了荷蘭殖民者為主的海盜武裝,但未暇顧及台灣、澎湖。
當時,台灣人口稀少,而大一陸戰亂頻繁,福建居民大批遷入台灣墾荒或經商,同荷蘭殖民當局的私人貿易也有很大增長。
在本書叙述的年代裡,荷蘭殖民者是侵華的急先鋒。
他們在巴達維亞建立東印度公司,作為“經營”東南亞的總部。
企圖把先來的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趕走,壟斷整個東南亞。
鄭成功以廈門、金門、南澳一帶為基地建立強大的抗清武裝之後,荷蘭殖民者密切注視着明、清雙方戰事的發展。
他們既擔心鄭成功的軍隊收複台灣、澎湖;又得寸進尺,憑借武力把西班牙人從台灣北部的雞籠(今基隆)、淡水逐走,還計劃從葡萄牙殖民者手中奪取澳門,然後進攻金門、廈門、南澳、烈嶼,“這樣,既增加了公司的利益,也會使國姓爺(鄭成功)陷于衰亡,而且,還可以博得鞑靼人(指清朝)的好感和在中國境内貿易的自一由,甚至還可以獲得其對外貿易的特權。
從此,公司不僅将得到進入中國的根據地,而且還可以防止敵人通過台灣海峽”①。
荷蘭殖民者對台灣的中國人實行野蠻的掠奪和嚴酷的統治。
1625年一月二十日,他們在台灣本島上向本地居民“以友好方式”買進了“公司所需要的大片土地”,即後來建立普羅文查城堡及其附近地區的赤嵌,所付的代價是十五匹粗棉布①。
1651年五月十日,東印度公司決定向台灣的中國人征收人頭稅,每年達二十萬荷盾②,盡避他們也知道“如果說有什麼人有權征收稅款的話,那無疑應該是中國人”③。
這一類的倒行逆施使“島上中國居民認為受公司壓迫過甚,渴望自一由”④。
1652年九月,赤嵌地區的一個村長郭懷一發動反荷起義,附近中國百姓群起響應,參加者多達一萬六千人,他們隻有很少一些火槍,絕大多數手持梭标、木棍、竹杆,憑借一腔熱血同殖民者展開拚死的搏鬥。
荷蘭的台灣長官尼古拉斯·費爾堡派出軍隊血腥地鎮壓了這次起義,郭懷一和部下一千八百人遇難,在這以後的半個月裡被殺、被俘的中國人在九千人以上①。
荷蘭殖民者認為郭懷一起義是鄭成功策動的,無論這種說法有沒有根據,參加起義的人數之多證明了台灣的中國人不能忍受荷蘭人的殖民統治,他們為光複故土而英勇獻身的一精一神後來為鄭成功發揚光大。
郭懷一起義被鎮壓後,荷蘭殖民刍局在1653年在同大員(熱蘭遮)一水相望的台灣本島赤嵌地方修建了另一座較小的城堡,命名為普羅文查(即現在的台南市安平鎮赤嵌樓故址),配備火炮二門,常駐士兵十七名,借以加強對台灣本島上據點的統治,防範當地中國百姓再次反抗。
盡避鄭成功将率軍收複台灣的流言在荷蘭殖民者當中傳播了很久,我們也不清楚這個念頭在他腦海中何時出現。
但有一點可以肯定,鄭成功真正醞釀複台是在1658年大舉進攻南京遭到失敗之後。
退回金門、廈門海域時,鄭成功仍然擁有一支相當強大的軍事實力,特别是水上艦隻損失并不多。
憑借海上優勢,他擊敗了達素帶領來攻的清軍。
但是,就全國而言,明、清雙方在軍事和政治上的形勢已經發生很大的變化。
西南永曆朝廷一蹶不振,鄭軍有效控制的沿海島嶼無法支持一支龐大軍隊的後勤供一應。
為了繼續同清廷抗衡,鄭成功很自然地把注意的焦點轉向了台灣。
正如沈光文所說:“金門寸土,不足養兵;廈門丸城,奚堪生聚?”① 各種史籍大抵都提到了何斌(何廷斌、何斌官)其人。
這人在大員(熱蘭遮)任荷蘭東印度公司台灣評議會的通事長達十幾年,深悉當地情形。
1657年當鄭成功禁止中國帆船駛往台灣時,他曾奉荷蘭長官和評議會之命來到廈門,向鄭成功訊問禁航原因。
鄭成功回答道:“欲在台征收關稅。
”同年八月,何斌回台報告後,荷蘭長官揆一讓他再次赴廈門轉達:“關稅如不涉及公司,或不至損害本公司利益,對國姓爺自向中國人課稅并無異議。
”鄭成功對此表示滿意,雙方貿易重新開放②。
1659年,何斌被控告勾結鄭氏集一團一,私自征稅,被剝奪一切職務,并處以苛重的罰款。
他負債累累,難以存身,逃至廈門投向鄭成功,建議出兵收複台灣。
據說,何斌逃離台灣之前曾經暗中派人測量了進入大員灣的鹿耳門水道,到達廈門以後向鄭成功獻上了一份秘密地圖,标明船艦如何航行才能繞過荷蘭炮台在鹿耳門登陸。
何斌自告奮勇充當向導,無疑對鄭成功率兵複台提一供了有利條件。
但是,某些史著過分誇張了何斌的作用,似乎沒有他出謀劃策,鄭成功就下不了決心,複台之舉也許不會發生。
這是由于不了解鄭氏集一團一同台灣的密切關系而産生的一種誤解。
從鄭芝龍開始,鄭氏集一團一就在台灣建立了包括貿易在内的多種聯系,其中一種說法是鄭芝龍曾經組織了大量移民赴台墾荒。
鄭成功起兵後,他管轄下的商船經常往來于台灣海峽,他手下的戶官鄭泰還在台灣置有産業。
被認為是荷蘭末任台灣長官揆一的著作中說得很清楚:“其實許多中國居民對公司的情況同何斌一樣熟悉”;“國姓爺已經雇到三百名非常熟悉福摩薩海岸的領航員”①。
揆一固然有為自己辯護的意思,但大量商船經常往來于雙方之間證明他說的是事實。
真正促使鄭成功下決心收複台灣的因素隻有兩個,一是他需要一塊足以解決幾十萬兵員的糧饷物資供一應的後方基地;二是他根據各種渠道(包括何斌提一供的情況)獲悉荷方在台灣的兵力部署情況,做到心中有數,戰則必勝。
箭已經搭在弦上,正如俗語所說:“萬事俱備,隻欠東風。
”鄭成功翹首以待,一旦适宜的季節風來臨,他的艦隊就将破一浪一前進,向預定的目标駛去。
①《明清史料》乙編,第七本,第六二九頁《兵部題彭湖捷功殘稿》。
②同上,第六二五頁《彭湖平夷功次殘稿》。
③《明清史料》乙編,第七本,第六二九頁。
④《明清史料》乙編,第七本,第六二四頁。
⑤甘為霖《荷蘭人侵占下的台灣》,引自福建人民出版社《鄭成功收複台灣史料選編》第九十三頁。
①福建人民出版社《鄭成功收複台灣史料選編》第九十五頁。
②上引《鄭成功收複台灣史料選編》第九十四頁。
按,寫複信官員原文為“TotokofAmoy”“Foa”,《史料選編》譯作“廈門都督”“何”。
“TotokofAmoy”可能是“TotokofAmoy”的誤排。
都督是明朝高級武官職銜,在明朝北京覆亡以前廈門地區不可能有都督。
當時泉州府海防同知為何舜齡,上引兵部題“彭湖捷功”殘本中說:“何舜齡當夷甫退,善後之圖,輕七尺如鴻一毛一,駕一葉于鲛室,周旋咨度,為人所難。
尤宜特與優叙,以示激勸者也。
”可證何舜齡不僅負責處理荷軍撤出澎湖的善後事宜,而且曾親自乘船到荷蘭軍中談判。
他的身份和經曆最切合這封信的作者。
③上引《鄭成功收複台灣史料選編》第九十四頁。
按,寫複信官員原文為“TotokofAmoy”“Foa”,《史料選編》譯作“廈門都督”“何”。
“TotokofAmoy”可能是“TotokofAmoy”的誤排。
都督是明朝高級武官職銜,在明朝北京覆亡以前廈門地區不可能有都督。
當時泉州府海防同知為何舜齡,上引兵部題“彭湖捷功”殘本中說:“何舜齡當夷甫退,善後之圖,輕七尺如鴻一毛一,駕一葉于鲛室,周旋咨度,為人所難。
尤宜特與優叙,以示激勸者也。
”可證何舜齡不僅負責處理荷軍撤出澎湖的善後事宜,而且曾親自乘船到荷蘭軍中談判。
他的身份和經曆最切合這封信的作者。
①荷蘭東印度公司《巴達維亞城日志》,引自《鄭成功收複台灣史料選編》第二三七——二三八頁。
①甘為霖《荷蘭人侵占下的台灣》,引自《鄭成功收複台灣史料選編》第九十六頁。
②同上書,第一一六頁。
③同上書,第九十六頁。
④C.E.S.《被忽視的福摩薩》,引自《鄭成功收複台灣史料選編》第一二四頁。
①連橫《台灣通史》卷一《開辟記》雲:永曆“十一年,甲螺郭懷一集同志,欲逐荷人,事洩被戮。
懷一在台開墾,家富尚義,多結納,因憤荷人之虐,思殲滅之。
九月朔,集其一黨一,醉以酒,激之曰:‘諸君為紅一毛一所虐,不久皆相率而死。
然死等耳,計不如一戰。
戰而勝,台灣我有也,否則亦一死。
惟諸君圖之!’衆皆憤激欲動。
初七夜伏兵于外,放火焚市街。
居民大擾,屠荷人,乘勢迫城。
城兵少,不足守,急報熱蘭遮,荷将富爾馬率兵一百二十名來援,擊退之。
又集歸附土番,合兵進擊,大戰于大湖。
郭軍又敗,死者約四千。
是役華人誅夷者千數百人。
”按,連橫所記多可參考。
但郭懷一起義在公元1652年,連氏記于永曆十一年(1657),系時有誤。
①沈光文《台灣賦》,出處見前引。
②引自《鄭成功收複台灣史料選編》第二四○頁。
按何斌代鄭氏集一團一在台灣征稅事荷方記載有不同說法。
楊英《先王實錄》記:1657年“六月,藩駕駐思明州。
台灣紅夷酋長揆一遣通事何廷斌至思明啟藩,年願納貢,和港通商,并陳外國寶物。
許之。
因先年我洋船到彼,紅夷每多留難,本藩遂刻示傳令各港澳并東西夷國州府,不準到台灣通商。
由是禁絕兩年,船隻不通,貨物湧貴,夷多病疫。
至是令廷斌求通,年輸銀五千兩、箭柸十萬枝、硫磺千擔,遂許通商。
”和荷方記載可互相印證補充。
①《被忽視的福摩薩》,引自《鄭成功收複台灣史料選編》第一二七頁、第一三四頁。
第二節驅逐荷蘭殖民者收複台灣 鄭成功為人志大才雄,遇事獨斷于心,具有極其堅毅的一性一格。
在決策收複台灣問題上又一次顯示了他的這種一性一格特征。
在進攻南京戰役失敗以後,鄭成功把目光轉向了台灣。
1659年(順治十六年,永曆十三年)十二月,“議遣前提督黃廷、戶官鄭泰督率援剿前鎮(戴捷)、仁武鎮(康邦彥)往平台灣,安頓将領官兵家眷”①。
次年正月,達素統領清軍入閩,鄭成功為集中兵力迎戰,不得不暫時推遲這次軍事行動。
擊敗達素調集的各路清軍之後,鄭成功加緊了複台的準備工作。
1660年冬,他派出大批軍隊到廣東潮州沿海地區籌集糧食。
次年正月,他在廈門傳令大修船隻,聽令出征。
召集諸将舉行秘密會議,訓話道:“天未厭亂,閏位猶在,使我南都之勢,頓成瓦解之形。
去年雖勝達虜(指達素軍)一陣,僞朝(指清朝)未必遽肯悔戰,則我之南北征馳,眷屬未免勞頓。
前年何廷斌所進台灣一圖,田園萬頃,沃野千裡,饷稅數十萬。
造船制器,吾民鱗集,所優為者。
近為紅夷占據,城中夷夥不上千人,攻之可垂手得者。
我欲平克台灣,以為根本之地,安頓将領家眷,然後東征西讨,無内顧之憂,并可生聚教訓也。
”②這是鄭成功正式提出收複台灣為根本的戰略計劃。
參加會議的多數将領對于收取台灣安頓家眷心存疑慮,一個個面有難色。
宣毅後鎮吳豪說自己曾經幾次到過台灣,那裡荷蘭人的“炮台利害,水路險惡”,“風水不可,水土多病”,不贊成出兵台灣。
大将黃廷說:“台灣地方聞甚廣闊,實未曾到,不知情形。
如吳豪所陳紅一毛一炮火,果有其名,況船大又無别路可達,若必由炮台前而進,此所謂以兵與敵也。
”建威伯馬信發言道:“藩主所慮者,諸島難以久拒清朝,欲先固其根本,而後壯其枝葉,此乃終始萬全至計。
信,北人也,委實不知。
但以人事而論,蜀有高山峻嶺,尚可攀藤而上,卷氈而下;吳有鐵纜橫江,尚可用火燒斷。
紅一毛一雖桀黠,布置周密,豈無别計可破?今乘将士閑暇,不如統一旅前往探路,倘可進取,則并力而攻;如果利害,再作商量,亦未為晚。
此信之管見也。
”鄭成功聽後贊揚道:“此乃因時制宜,見機而動之論。
”吳豪再次發言反對,各将領“議論不一”。
參軍陳永華發言:“凡事必先盡之人,而後聽之天。
宣毅後鎮所言,是身經其地,細陳利害,乃守經之見,亦一愛一主也,未可為不是。
如建威之論,大興舟師前去,審勢度時,乘虛觑便,此乃行權将略也。
試行之以盡人力,悉在藩主裁之。
”接着,協理五軍戎政楊朝棟發言支持鄭成功,認為恢台之舉可行。
鄭成功非常高興,稱贊“朝棟之言,可破千古疑惑”,當即拍闆決定興師複台①。
這次軍事會議的顯著特點是:鄭成功部下将領和兵員多是經濟比較發達的福建沿海州縣人,而當時台灣尚處于初期開發階段,吳豪的意見自然有一定的代表一性一。
馬信是北方來歸将領,陳永華是文官,他們雖支持複台,不足以扭轉會議傾向。
楊朝棟是鄭鴻逵舊将,他表态之後,鄭成功立即抓住時機,斷然作出決策,體現了他的領導藝術。
興師驅荷,是中國近三百多年來在台灣問題上一個極其重要的決策,對台灣這塊自古以來中國的領土的發展前途影響至為深遠,出兵前這次軍事會議在史冊上是重要的一頁,多數閩籍将領的留戀鄉土,胸無遠志,正好襯托了鄭成功的目光遠大。
鄭成功的複台計劃,經過周密的準備。
除了修理戰船、備辦糧饷、器械以外,他在軍事上的部署值得特别注意。
鄭成功的基本意圖是取台灣為複明基地,而不是撤往該地。
所以,他必須考慮既能從荷蘭殖民者手中奪回台灣,又不能失去廈門、金門、南澳一帶近海島嶼。
因此,他決定親自統率主力出征台灣,這支主力又分為首批和二批;在金門、廈門、南澳一帶留下了相當兵力:命忠勇侯陳霸防守南澳,警惕清廣東軍閥蘇利、許龍乘虛而入;派郭義、蔡祿二鎮前往銅山(今東山)會同原鎮該地的忠匡伯張進守禦該島,必要時策應守南澳的陳霸部;留戶官鄭泰(成功宗兄)和參軍蔡協吉守金門;洪天祐、楊富、楊來嘉、何義、陳輝守南日、圍頭、湄州一帶,連接金門,以防北面來犯之敵;由世子鄭經守廈門,輔以洪旭、黃廷、王秀奇、林習山、杜輝、林順、蕭泗、鄭擎柱、鄧會、薛聯桂、陳永華、葉亨、柯平,與洪旭之子洪磊、馮澄世之子馮錫範、陳永華之侄陳繩武三人調度各島防守事宜。
跟随鄭成功收複台灣的将領和官員有馬信、周全斌、蕭拱宸、陳蟒、黃昭、林明、張志、朱堯、羅蘊章、陳澤、楊祥、薛進思、陳瑞、戴捷、黃昌、劉國軒、洪暄、陳廣、林福、張在、何祐、吳豪、蔡鳴雷、楊英、謝賢、李胤、李襲。
1661年(順治十八年)誓師,參加誓師禮的有原兵部
從參加餞行宴會的人來看,基本上包括了當時在金、廈地區的全部明朝頭面人物,也許其中一些人并不贊成鄭軍主力開赴台灣,公開反對的是兵部侍郎張煌言。
張煌言認為台灣距大一陸較遠,鄭成功以主力複台即便如願以償,卻離抗清前線遠了,這同他的急切興複明朝的主張是相左的。
張煌言在《上延平王書》中毫不客氣地說: 竊聞舉大事者,先在人和;立大業者,尤在地利。
……即如殿下東都(指台南,一本作東甯,誤。
鄭成功改赤嵌為東都,至鄭經時改東都為東甯)之役,豈誠謂外島足以創業開基,不過欲安插文武将吏家室,使無内顧之憂,庶得專意恢剿。
但自古未聞以辎重眷屬置之外夷,而後經營中原者。
所以識者危之。
……故當興師之始,兵情将意,先多疑畏。
茲曆暑徂寒,彈丸之域,攻圍未下(可見煌言此書寫于荷蘭台灣殖民者投降前夕)。
是無他,人和乖而地利失宜也。
語雲:與衆同欲者罔不興,與衆異欲者罔不敗。
誠哉是言也。
是虜酋短折,孤雛新立(指清帝福臨病死,玄烨幼年繼位),所雲主少國疑者,此其時矣。
滿一黨一分權,離釁疊告,所雲将驕兵懦者,又其時矣。
且災異非常,征科繁急,所雲天怒人怨者,又其時矣。
兼之虜勢已居強一弩一之末,畏海如虎,不得已而遷徙沿海,為堅壁清野之計,緻萬姓棄田園,焚廬舍,宵啼露處,蠢蠢思動,望王師何異饑一渴。
我若稍為激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