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永曆朝廷内部的黨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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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罪,淩躐成一性一的卑污小人。

    蒙正發原是湖北崇一陽一縣一名貢生,清軍占領該地後,他志不忘明(這點應予肯定),逃入湖南平江、長沙,投奔何騰蛟,何以劄付授予推官職銜充任章曠(時以太仆寺少卿銜任監軍,後任監軍道、恢剿巡撫)的參軍,不過是章曠手下的幕僚而已。

    章曠在用兵上一無所長,召募了一批湖南等地的土兵作嫡系,從未打過一次勝仗。

    嶽州南面的新牆之役,是明清之間一次很小的對抗,章曠兵敗,隻是在潼溪用鳥槍伏擊了少量清軍,這在明清雙方都是不值一提的小辨模接觸(明軍既未攻克嶽州重鎮,清兵也未南下),蒙正發在《三湘從事錄》中自我吹噓也不過連用了兩個“仆一屍一數百”;到了王夫之筆下竟成了蒙正發“督南将覃裕春等大戰于潼溪,以八千人破數萬之鐵騎,斬馘無算。

    自南渡來無敢戰者,戰而勝自潼溪始。

    皆君親沖鋒镝,誓死不退之力也”①。

    真可說是妙筆生花了。

    其次,蒙正發出身很低,章曠為提高他的地位,讓他去參加隆武朝所開湖南鄉試,中式成為舉人,這在明朝官一場上重進士輕舉人的習俗中本不算多大一回事,問題是在衡州舉行的這場鄉試的主考為崇祯十三年進士、巡按禦史楊喬然,監臨是同年進士、郴桂道吳晉錫。

    蒙正發早已觊觎患病的章曠恢剿巡撫職務,章曠死後,何騰蛟題請吳晉錫繼任恢撫。

    蒙正發恨之入骨,竟然在自己的記載中把監臨說成是嚴起恒。

    科舉時代非常重視師生關系,蒙正發的移花接木不過表明他為了功名利祿不惜出賣老師罷了。

    第三,吳晉錫繼任巡撫本來是順理成章的事,他是崇祯朝進士,曆任永州推官等職,弘光時期湖廣巡按黃澍到南京朝見,多方活動,建議何騰蛟由巡撫升任總督,自己接任巡撫,巡按一職即拟由永州司李吳晉錫擔任①。

    何騰蛟任總督後,上疏推薦傅上瑞為長沙道、章曠為監軍道、吳晉錫為辰沅道,由于馬士英從中作梗,吳晉錫的任命未被批準②;隆武時幾經周折才被任為按察司副使郴桂道,職位和章曠基本相等,而當時蒙正發還是一名貢生。

    章曠病死時把敕印交給他看管,這是官一場中常見的事,蒙正發在著作中故意大肆渲染章曠的意思是讓他接任巡撫。

    這真是奇談,且不說永曆朝廷對蒙正發看不上眼,章曠的遺疏裡也隻字沒有提到他,更說不上有推薦他繼任之意。

    恢撫出缺時正值清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三王大軍入湘,明軍一潰千裡之時,吳晉錫于八月二十三日受恢撫之命,次日清軍占領武岡,吳時在病中,未能随軍撤入廣西,改服裝為頭陀見清懷順王耿仲明,得釋放返歸故鄉。

    蒙正發在《三湘從事錄》中一面把自己未能攫得巡撫高官說成“欣躍如釋重負”,一面痛诋吳晉錫為“納印出降”。

    王夫之更煞有介事地說:“會章公以憂憤卒,何公欲以章公兵授君守永州。

    而永李吳晉錫賂何公左右,奪其軍授之。

    兵讧,晉錫降。

    ”①吳晉錫沒有見危授命固然是事實,蒙正發和王夫之後來也是見形勢不利逃回清朝統治下的故裡,蒙正發還曾受到清朝總兵全節的優待,這種以五十步笑百步的“氣節”适足令人齒冷。

    第四,五虎案發後,除了袁彭年以外,丁時魁、劉湘客、金堡、蒙正發都被逮捕下诏獄,狠狠挨了一頓闆子(延杖),金堡被打斷了腿,半死不活,借住在蒙正發船上。

    時人錢秉镫有一段記載頗能說明蒙氏之為人:“湘客等受杖,金給事堡傷獨重,垂死,寄卧其同難某給事舟中。

    某楚伧心不樂,私自鬻舟。

    予适至,聞舟後有較锱铢聲,入視之,則業已成約交價矣。

    予語其人曰:‘約成須俟金君瘡愈,乃過舟,不然将移至何所耶?’其人悟,急毀約。

    某大诟曰:‘若能如價買舟以安金君乃成丈夫,奈何以人舟為己義也。

    ’予搜囊得百金猶不足,而君(指廣西巡按吳德一操一)贶适至,脫手相付,正滿其數,快哉!某即日自移去。

    ”②這裡寫的同難給事中楚伧“某”,正是“五虎末将”蒙正發。

    錢秉镫同瞿式耜、劉湘客、金堡等人關系頗深,曾上疏為金堡請寬典①,文中不願顯指其人。

    他在後來的詩文中提到五虎事件時常常略去“虎爪”蒙正發,蓋亦深鄙其人。

     由于南明史籍中為五虎辯解者頗不乏人,揭露号稱五虎的主要人物的一些表現,對于澄清紛議有其必要。

    特别是蒙正發逃歸故裡後,借口“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古訓,娶了一大堆小老婆,合家歡樂之暇舞文弄墨,在《三湘從事錄》的跋中擺出一副曆史評判者的架勢,大放厥詞:“正發衡而斷之曰:始終皆流賊之為害也!”事實證明,當蒙正發返回清朝統治下的湖廣享受清福的時候,原大西軍李定國部、原大順軍為主的夔東十三家,正在同清方作艱苦卓絕的鬥争。

    蒙正發道貌岸然地痛斥“流賊”,既是他混迹南明政權中所代表利益集一團一本一性一的流露,也是和清朝統治者唱着同一個調子。

     ①袁彭年等五人當時擔任的官職在史籍中記載不完全一緻,這裡是根據瞿式耜永曆四年二月初七日《救劉湘客等五臣疏》,見《瞿式耜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一四四頁。

     ①錢秉镫《請寬金給事疏》,見《藏山閣文存》卷一。

     ②參見計六奇《明季南略》卷十二《假山圖五虎号》條;溫睿臨《南疆逸史》卷二十八《金堡傳》。

     ③參見計六奇《明季南略》卷十二《假山圖五虎号》條;溫睿臨《南疆逸史》卷二十八《金堡傳》。

     ④《嶺表紀年》卷三。

     ⑤《嶺表紀年》卷二記:“迹其一年間,事事争執,若似乎守典故,尊朝廷,究竟不過欲權自我一操一,賄自我受而已。

    聲言不可倚傍勳鎮,時魁等自陳邦傅而外,無勳不結交,不承奉,而成棟父子無論矣。

    ……不過大言以欺所親,欲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