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各地抗清運動的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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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親至西安,臣已調撥延安住紮,與總兵姜瓖同一居一城,以為钤制;賀珍、郭登先亦調鳳翔,再為分撥;止留一黨一孟安統兵一萬仍住漢中,以為進剿張逆(指張獻忠)并防漢中城池。
但四将俱系逆闖親信之人,恐狼子野心反複不定,俱在陝西深為不便。
伏乞我皇上将賀珍、郭登先以有功名色升調宣大或山東一帶地方安置,實為解散之計也。
一黨一類既散,總(縱)有叵測,亦無能為矣。
”③ 孟喬芳一陰一行解散的方針引起了賀珍等人的警惕。
當時多铎、阿濟格統領的清軍主力都已遠離陝西,孟喬芳節制的官兵隻有一萬二千餘名,除四千五百名是他的标兵外,其他如鳳翔總兵董學禮部六千名、寶雞總兵高汝砺部五百名等都是剛剛投降過來的。
④孟喬芳兵力既不足,妄想以一紙文書解除賀珍等人的兵權,結果适得其反。
正如他在閏六月初十日題本中所說:“漢中新招總兵賀珍、羅岱、郭登先、一黨一孟安,臣見蟻聚漢城,行牌調出棧道,欲以弭其逆萌、消其兇勢也。
其中羅岱乃曹一操一(即羅汝才)親信之人,非賀珍族類,臣已調赴延安訖。
賀珍等仍駐漢中,肆行屠掠,屢行檄調,借口漢民保留支吾不前。
且四川州縣既降,殘黎皆我赤子,張逆憤恨吳宇英投順我朝,圍攻月餘,珍等坐視不救,以緻陷斃,大拂來歸之望。
”接着,他又建議派明朝舊将康鎮邦、董學禮領兵前赴漢中,以同鎮漢中及入川為名伺機改編賀珍部,接管地方。
①七月初二日,清兵部侍郎朱馬喇題本内引用了孟喬芳所說賀珍等原是“狼子野心,一陽一順一陰一逆”的話,而新委漢中總兵尤可望手中無兵,建議暫駐西安,等待固山額真和羅會(即何洛會)所統清軍到達後再“相機進取,以圖萬全”②。
事情的發展并沒有按照孟喬芳的上述分撥計劃進行,長期鎮守漢中的賀珍不願意輕易放棄這塊地盤,順治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的一份揭帖表明他已識破孟喬芳的意圖,擒殺一黨一孟安、郭登先,借以鞏固自己的權勢。
在揭帖中他自我表功說,清軍入陝後“即稱順治年号,具文投誠,蒙英王并督臣孟喬芳嘉與維新,劄授漢中總兵。
繼囗李逆餘孽僞侯伯李錦、高一功、李友、田虎等數營之衆,蹂一躏地方,職複驅剿逃潰。
并殄一陽一順一陰一逆、播害地方之一黨一孟安、郭登先,是以漢屬地方安堵,民獲衽席”①。
孟喬芳的如意算盤落空,雙方矛盾迅速激化。
半月後,賀珍就舉兵反清。
1645年十二月中旬,賀珍領兵進攻鳳翔縣城。
十七日晚上,該城駐防副将武大定、石國玺率部響應,賀珍一度占領該縣。
十二月二十二日,武大定殺“本鎮總兵何世元、固元兵備道呂鳴夏等”②。
不久,因清朝援兵趕到,賀珍部才撤離鳳翔③。
賀珍反清後,原地方武裝孫守法、胡向宸等主動領兵前來聯絡,共同抗擊清軍。
孫守法原來是明朝陝西副總兵,1643年(崇祯十六年)冬,大順軍占領陝西後,他逃入終南山中,與大順軍為敵。
④1645年(順治二年)清軍入陝,他又擁戴明朝秦王的兒子為号召,在五郎山進行抗清。
⑤賀珍、孫守法、胡向宸等探聽得知陝西清軍不多,合議一舉奪取省會西安。
從十二月下旬起,賀珍等部馬、步兵七萬進攻西安,一時聲勢頗盛,清廷委派的陝西巡按黃昌胤以及泾一陽一知縣張錫蕃也向義軍投降(後來兩人都被清政一府捕殺)①。
清朝陝西三邊總督孟喬芳據城扼守,急請固山額真李國翰領兵來援。
1646年(順治三年)正月初五日,清軍在西安西郊擊敗義軍②,同月二十五日又“殲賊連營于乾州”③,穩定了西安地區的局勢。
随着清廷派遣的定西大将軍何洛會帶領的滿、漢兵的到來,陝西清軍不斷增強,賀珍、武大定、孫守法等部轉移到興安一帶。
賀珍、孫守法、武大定的反清是以複明為号召的。
如孫守法以秦王的兒子為“秦王”,在順治三年“正月内印刷僞示,妄稱弘光年号”;這年三月間原大順軍光山伯劉體純率部由河南進入漢中,同賀、孫等部會合,“四月内抄傳僞票,又改隆武年号”,“孫守法自稱總督五省總督”④。
五月三十日,劉體純、賀珍、孫守法等部攻克興安州,清守道、參将等官被俘。
⑤正當陝西各地抗清運動高漲的時候,清廷先後派何洛會、肅親王豪格統領大軍入陝。
1646年六月,守法退回五郎山;八月,武大定敗于興安境内;九月,王光泰敗歸鄖城,又敗走房、竹。
丁亥(1647)正月,守法奔石子城;二月,走長安石鳌比。
三月朔,守法破甯州,與高勳等據興安州之喬麥山。
(清陝西三邊)總督孟喬芳引兵攻之。
四月八日,伏甲深林,以輕騎誘守法出,擒之。
守法猶執鐵鞭格殺數十人乃死,傳首西安。
大定入蜀”①。
③清陝西三邊四川等地總督孟喬芳在順治二年四月題本中說:“惟漢中距省千餘裡,流賊僞總兵賀珍、一黨一孟安、羅岱、郭登先等,臣發谕招撫,亦已歸順。
”見《孟忠毅公奏議》卷上。
①順治二年閏六月初十日陝西三邊總督孟喬芳“為再報四川情形以圖治理事”奏本,見《順治錄疏》抄本。
②《清世祖實錄》卷二十。
③順治二年五月二十二日總督全陝軍務刑部左侍郎孟喬芳“為分撥降兵伏祈聖鑒事”奏本,見《明清檔案》第一冊,A2—201号。
④孟喬芳順治二年六月十六日“為清報官軍數目酌定經制事”題本,見《孟忠毅公奏議》卷上。
①孟喬芳“為再報漢中情形并陳開川事理仰祈聖鑒以奏蕩平事”題本,見《孟忠毅公奏議》卷上。
②順治二年七月初二日兵部侍郎朱馬喇等“謹題為再報漢中情形并陳開川事理仰祈聖鑒以奏蕩平事”,見《順治錄疏》抄本。
①順治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賀珍揭帖殘件,《明清史料》甲編,第二本,一三三頁。
②順治三年陝西巡撫雷興啟本殘件,見《清代農民戰争史資料選編》第一冊(上),第六十頁。
③陝西三邊總督孟喬芳“為貪枭通賊事”揭帖,見上書第五十五頁。
④李清《南渡錄》卷四引興平伯高傑疏雲:“陝西實授副将加都督同知孫守法,當賊入關,勢力不支,左(光先)、白(廣恩)諸大将俱已俯首投順,獨守法挺身不屈,置家屬妻子罔顧,徑削發奔入終南山,号召鄉勇,必欲恢剿複仇。
” ⑤《清初内國史院滿文檔案譯編》中冊,第二○二一二○三頁記載,何洛會、孟喬芳奏報“駐西安府秦王有二子”,順治二年十一月初十日有土賊“孫率”将秦王一子帶往吳郎山。
同書第一七七頁記十月間“孫率”已往五郎山。
可知“吳郎山”為五郎山之誤,“孫率”為“孫帥”之誤,即孫守法。
①《清世祖實錄》卷二十三。
②康熙七年《鹹甯縣志》卷七《雜志·祥異》記:“順治二年十二月,賀珍圍會城,邑民多被蹂一躏。
三年正月五日始敗去。
”參見《清世祖實錄》卷二十三,順治三年正月辛酉日定西大将軍何洛會奏報。
③見前引順治三年陝西巡撫雷興啟本殘件。
④順治三年六月二十九日陝西漢羌總兵尤可望揭帖,見《清代農民戰争史資料選編》第一冊(上),第七十三—七十四頁。
《南疆逸史》卷三十八《孫守法傳》雲:“隆武帝聞之,遣使間道封守法、大定俱為伯。
” ⑤順治三年六月二十九日陝西漢羌總兵尤可望揭帖,見《清代農民戰争史資料選編》第一冊(上),第七十三—七十四頁。
《南疆逸史》卷三十八《孫守法傳》雲:“隆武帝聞之,遣使間道封守法、大定俱為伯。
” ①《南疆逸史》卷三十八《孫守法傳》。
但四将俱系逆闖親信之人,恐狼子野心反複不定,俱在陝西深為不便。
伏乞我皇上将賀珍、郭登先以有功名色升調宣大或山東一帶地方安置,實為解散之計也。
一黨一類既散,總(縱)有叵測,亦無能為矣。
”③ 孟喬芳一陰一行解散的方針引起了賀珍等人的警惕。
當時多铎、阿濟格統領的清軍主力都已遠離陝西,孟喬芳節制的官兵隻有一萬二千餘名,除四千五百名是他的标兵外,其他如鳳翔總兵董學禮部六千名、寶雞總兵高汝砺部五百名等都是剛剛投降過來的。
④孟喬芳兵力既不足,妄想以一紙文書解除賀珍等人的兵權,結果适得其反。
正如他在閏六月初十日題本中所說:“漢中新招總兵賀珍、羅岱、郭登先、一黨一孟安,臣見蟻聚漢城,行牌調出棧道,欲以弭其逆萌、消其兇勢也。
其中羅岱乃曹一操一(即羅汝才)親信之人,非賀珍族類,臣已調赴延安訖。
賀珍等仍駐漢中,肆行屠掠,屢行檄調,借口漢民保留支吾不前。
且四川州縣既降,殘黎皆我赤子,張逆憤恨吳宇英投順我朝,圍攻月餘,珍等坐視不救,以緻陷斃,大拂來歸之望。
”接着,他又建議派明朝舊将康鎮邦、董學禮領兵前赴漢中,以同鎮漢中及入川為名伺機改編賀珍部,接管地方。
①七月初二日,清兵部侍郎朱馬喇題本内引用了孟喬芳所說賀珍等原是“狼子野心,一陽一順一陰一逆”的話,而新委漢中總兵尤可望手中無兵,建議暫駐西安,等待固山額真和羅會(即何洛會)所統清軍到達後再“相機進取,以圖萬全”②。
事情的發展并沒有按照孟喬芳的上述分撥計劃進行,長期鎮守漢中的賀珍不願意輕易放棄這塊地盤,順治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的一份揭帖表明他已識破孟喬芳的意圖,擒殺一黨一孟安、郭登先,借以鞏固自己的權勢。
在揭帖中他自我表功說,清軍入陝後“即稱順治年号,具文投誠,蒙英王并督臣孟喬芳嘉與維新,劄授漢中總兵。
繼囗李逆餘孽僞侯伯李錦、高一功、李友、田虎等數營之衆,蹂一躏地方,職複驅剿逃潰。
并殄一陽一順一陰一逆、播害地方之一黨一孟安、郭登先,是以漢屬地方安堵,民獲衽席”①。
孟喬芳的如意算盤落空,雙方矛盾迅速激化。
半月後,賀珍就舉兵反清。
1645年十二月中旬,賀珍領兵進攻鳳翔縣城。
十七日晚上,該城駐防副将武大定、石國玺率部響應,賀珍一度占領該縣。
十二月二十二日,武大定殺“本鎮總兵何世元、固元兵備道呂鳴夏等”②。
不久,因清朝援兵趕到,賀珍部才撤離鳳翔③。
賀珍反清後,原地方武裝孫守法、胡向宸等主動領兵前來聯絡,共同抗擊清軍。
孫守法原來是明朝陝西副總兵,1643年(崇祯十六年)冬,大順軍占領陝西後,他逃入終南山中,與大順軍為敵。
④1645年(順治二年)清軍入陝,他又擁戴明朝秦王的兒子為号召,在五郎山進行抗清。
⑤賀珍、孫守法、胡向宸等探聽得知陝西清軍不多,合議一舉奪取省會西安。
從十二月下旬起,賀珍等部馬、步兵七萬進攻西安,一時聲勢頗盛,清廷委派的陝西巡按黃昌胤以及泾一陽一知縣張錫蕃也向義軍投降(後來兩人都被清政一府捕殺)①。
清朝陝西三邊總督孟喬芳據城扼守,急請固山額真李國翰領兵來援。
1646年(順治三年)正月初五日,清軍在西安西郊擊敗義軍②,同月二十五日又“殲賊連營于乾州”③,穩定了西安地區的局勢。
随着清廷派遣的定西大将軍何洛會帶領的滿、漢兵的到來,陝西清軍不斷增強,賀珍、武大定、孫守法等部轉移到興安一帶。
賀珍、孫守法、武大定的反清是以複明為号召的。
如孫守法以秦王的兒子為“秦王”,在順治三年“正月内印刷僞示,妄稱弘光年号”;這年三月間原大順軍光山伯劉體純率部由河南進入漢中,同賀、孫等部會合,“四月内抄傳僞票,又改隆武年号”,“孫守法自稱總督五省總督”④。
五月三十日,劉體純、賀珍、孫守法等部攻克興安州,清守道、參将等官被俘。
⑤正當陝西各地抗清運動高漲的時候,清廷先後派何洛會、肅親王豪格統領大軍入陝。
1646年六月,守法退回五郎山;八月,武大定敗于興安境内;九月,王光泰敗歸鄖城,又敗走房、竹。
丁亥(1647)正月,守法奔石子城;二月,走長安石鳌比。
三月朔,守法破甯州,與高勳等據興安州之喬麥山。
(清陝西三邊)總督孟喬芳引兵攻之。
四月八日,伏甲深林,以輕騎誘守法出,擒之。
守法猶執鐵鞭格殺數十人乃死,傳首西安。
大定入蜀”①。
③清陝西三邊四川等地總督孟喬芳在順治二年四月題本中說:“惟漢中距省千餘裡,流賊僞總兵賀珍、一黨一孟安、羅岱、郭登先等,臣發谕招撫,亦已歸順。
”見《孟忠毅公奏議》卷上。
①順治二年閏六月初十日陝西三邊總督孟喬芳“為再報四川情形以圖治理事”奏本,見《順治錄疏》抄本。
②《清世祖實錄》卷二十。
③順治二年五月二十二日總督全陝軍務刑部左侍郎孟喬芳“為分撥降兵伏祈聖鑒事”奏本,見《明清檔案》第一冊,A2—201号。
④孟喬芳順治二年六月十六日“為清報官軍數目酌定經制事”題本,見《孟忠毅公奏議》卷上。
①孟喬芳“為再報漢中情形并陳開川事理仰祈聖鑒以奏蕩平事”題本,見《孟忠毅公奏議》卷上。
②順治二年七月初二日兵部侍郎朱馬喇等“謹題為再報漢中情形并陳開川事理仰祈聖鑒以奏蕩平事”,見《順治錄疏》抄本。
①順治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賀珍揭帖殘件,《明清史料》甲編,第二本,一三三頁。
②順治三年陝西巡撫雷興啟本殘件,見《清代農民戰争史資料選編》第一冊(上),第六十頁。
③陝西三邊總督孟喬芳“為貪枭通賊事”揭帖,見上書第五十五頁。
④李清《南渡錄》卷四引興平伯高傑疏雲:“陝西實授副将加都督同知孫守法,當賊入關,勢力不支,左(光先)、白(廣恩)諸大将俱已俯首投順,獨守法挺身不屈,置家屬妻子罔顧,徑削發奔入終南山,号召鄉勇,必欲恢剿複仇。
” ⑤《清初内國史院滿文檔案譯編》中冊,第二○二一二○三頁記載,何洛會、孟喬芳奏報“駐西安府秦王有二子”,順治二年十一月初十日有土賊“孫率”将秦王一子帶往吳郎山。
同書第一七七頁記十月間“孫率”已往五郎山。
可知“吳郎山”為五郎山之誤,“孫率”為“孫帥”之誤,即孫守法。
①《清世祖實錄》卷二十三。
②康熙七年《鹹甯縣志》卷七《雜志·祥異》記:“順治二年十二月,賀珍圍會城,邑民多被蹂一躏。
三年正月五日始敗去。
”參見《清世祖實錄》卷二十三,順治三年正月辛酉日定西大将軍何洛會奏報。
③見前引順治三年陝西巡撫雷興啟本殘件。
④順治三年六月二十九日陝西漢羌總兵尤可望揭帖,見《清代農民戰争史資料選編》第一冊(上),第七十三—七十四頁。
《南疆逸史》卷三十八《孫守法傳》雲:“隆武帝聞之,遣使間道封守法、大定俱為伯。
” ⑤順治三年六月二十九日陝西漢羌總兵尤可望揭帖,見《清代農民戰争史資料選編》第一冊(上),第七十三—七十四頁。
《南疆逸史》卷三十八《孫守法傳》雲:“隆武帝聞之,遣使間道封守法、大定俱為伯。
” ①《南疆逸史》卷三十八《孫守法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