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清廷統治者推行的民族征服和民族壓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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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最無恥的幾個人②。

    不少官員觀望不出,甚至護發南逃,畿輔地區的百姓也常揭竿而起。

    多爾衮見滿洲貴族的統治還不穩固,自知一操一之過急,被迫宣布收回成命。

    順治元年五月二十日谕旨中說:“予前因歸順之民無所分别,故令其剃發以别順逆。

    今聞甚拂民願,反非予以文教定民心之本心矣。

    自茲以後,天下臣民照舊束發,悉從其便。

    ”①次年五月大順政權和弘光政權相繼被摧毀後,多爾衮認為天下大定了,六月悍然下令全國男一性一官民一律剃發。

    初五日,即在接到攻占南京的捷報之時即遣使谕豫親王多铎,命令“各處文武軍民盡令剃發,傥有不從,以軍法從事”②。

    十五日谕禮部道:“向來剃發之制,不即令畫一,姑令自便者,欲俟天下大定始行此制耳。

    今中外一家,君猶父也,民猶子也;父子一體,豈可違異?若不畫一,終屬二心。

    ……自今布告之後,京城内外限旬日,直隸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盡令剃發。

    遵依者為我國之民;遲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

    若規避惜發,巧辭争辯,決不輕貸。

    ”③同年七月,又下令“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

    ④ 中國是一個以漢族為主體的多民族國家,漢族本身也是由多種民族融合而成的。

    漢族人士可以當皇帝,少數民族人士當然也可以君臨天下。

    無論是哪一個民族為主體建立的中央政權都決不應該強行改變其他民族的風俗習慣,這是一個起碼的立國原則。

    多爾衮等滿洲貴族陶醉于眼前的勝利當中,自以為可以為所欲為了。

    他所說的“君猶父也,民猶子也;父子一體,豈可違異”,完全是強辭奪理,一派胡言。

    他自己的祖輩和父親努爾哈赤在反叛明朝以前,世世代代都是明帝國的臣屬,以接受明朝廷的封号、官職、敕書為榮;明朝的漢族皇帝從來沒有強迫女真族蓄發戴網巾,遵從漢制,難道不是鐵一般的事實嗎?清廷統治者把不肯放棄本民族長期形成的束發、服制等風俗習慣的漢族官紳百姓視為“逆命之寇”,一律處斬,這種兇殘暴行在中國曆史上極為罕見。

     本來,清廷統治者特别是處于最高決策地位的多爾衮如果聰明一點(按:多爾衮的封号為睿親王,睿即滿文聰明的漢譯,順治元年清廷文獻中還有譯為“穎王”①的,意思都是“聰明之王”),1645年(順治二年)五月弘光朝廷和大順政權覆亡之際,曾經出現過一個對清廷(也包括整個中國)以較少代價實現統一的機會。

    當時的情況是,不僅清廷憑借其優勢兵力接管南明各府縣沒有遇到多大的反抗,而且連大順軍餘部也以不剃頭為條件有意歸附清廷②。

    實現統一以後,也沒有必要強行勒令剃發改制。

    滿洲貴族當權稍久,仿效者必多,移風易俗,貴在自然。

    明清之際,中國仍處于封建一性一農業社會,占人口絕大多數的農民和相當一部分官紳地主居住于鄉村,他們同朝廷、官府的關系主要表現在照章輸賦服役,一輩子沒有進過城的農民多得很,中央朝廷的更疊對他們來說是天高皇帝遠。

    隻要不被朝廷、官府一逼一急了,就是所謂“承平之世”。

    一旦嚴令剃頭,“朝廷”的威嚴直接加到自己的腦袋上,其後果可想而知。

    剃發令一下,不僅原先準備降清的人立即改弦易轍,連已經歸附的州縣百姓也紛紛揭竿而起,樹幟反清。

    滿洲貴族以“留頭不留發,留發不留頭”的野蠻手段強迫漢族百姓改變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記述在史籍中多如牛一毛一,由此引起的反抗以至于大規模的武裝鬥争幾乎遍及全國。

    許多地方的抗清鬥争不始于清廷接管之時,而起于剃發令頒布之日。

    江一陰一人民壯烈的據城抗清就是在清朝委派的知縣宣布剃發之後,相率“拜且哭曰:頭可斷,發不可剃”①的情況下爆發的。

     剃發令在清初各地引起的震動極為重大,它激起了漢族各階層人士的反對,導緻了長期的政局不穩以至生靈塗炭。

    時人陳确記:“去秋新令:不剃發者以違制論斬。

    令發後,吏诇不剃發者至軍門,朝至朝斬,夕至夕斬。

    ”②順治二年十月,原任陝西河西道孔聞謤奏言: 近奉剃頭之例,四氏子孫又告廟遵旨剃發,以明歸順之誠,豈敢再有妄議。

    但念孔子為典禮之宗,顔、曾、孟三大賢并起而羽翼之。

    其定禮之大莫要于冠服。

    ……惟臣祖當年自為物身者無非斟酌古制所載章甫之冠,所衣縫掖之服,遂為萬世不易之程,子孫世世守之。

    自漢、唐、宋、金、元以迄明時,三千年未有令之改者,誠以所守者是三代之遺規,不忍令其湮沒也。

    即剃頭之例,當時原未議及四氏子孫,自四家剃發後,章甫縫掖不變于三千年者未免至臣家今日而變,使天下雖知臣家之能盡忠,又惜臣家未能盡孝,恐于皇上崇儒重道之典有未備也。

    ……應否蓄發,以複本等衣冠,統惟聖裁。

    ① 孔聞謤搬出孔子這塊大招牌,又引金、元二代為例,滿以為可以為孔家抵擋一陣,保住先世蓄發衣冠。

    不料碰了個大釘子,“得旨:剃發嚴旨,違者無赦。

    孔聞謤疏求蓄發,已犯不赦之條,姑念聖裔免死。

    況孔子聖之時,似此違制,有玷伊祖時中之道。

    著革職永不叙用”②。

    同年十一月,多爾衮往京東地區打獵,有人報告豐潤縣生員張蘇之子張東海“不行剃發”。

    多爾衮當即派人将張東海斬首,其父杖責五十,革去生員名色,莊頭和鄰裡四人分别受杖。

    ③順治四年,浒墅關民丁泉“周環僅剃少許,留頂甚大”,被地方官拿獲,以“本犯即無一奸一宄之心,甘違同風之化,法無可貸”為由上奏,奉朱批:“着就彼處斬”,縣官也以失察“從重議處,家長、地鄰即應拟罪”④。

    陝西紫一陽一縣因地處偏僻,重山疊嶂,“向化者稀,人皆帶發”。

    清軍擊敗該處抗清義師後,下令“一寨凡有男子十名者,即著該縣收頭發三十兩解驗,方準免剿,編裡輸納國課”①。

    順治五年,黃州府廣濟縣民胡俊唉因居住鄉村,一度患病卧一床一,沒有剃發。

    知府牛铨(原大順政權襄一陽一府尹,丞相牛金星之子)下鄉踏勘荒田,胡俊唉不知清朝法度厲害,竟然莽撞地跑到知府大人面前訴說災荒困苦。

    深得“時中之道”的牛铨一眼瞥見這個蓄發違制之人,不禁心花怒放,立即解往湖廣總督羅繡錦處請功。

    結果“胡俊唉立正典刑,鄉保張贊宇、鄰佑張生祖、夏正德各鞭一百”,該縣知縣郝光輔也以失察罰俸示懲②。

    順治十年,刑部擒獲了兩個沒有剃發的人,“供系唱旦戲子,故此留發;在外戲子似此尚多”。

    順治皇帝立即頒诏:“剃頭之令,不遵者斬,頒行已久,并無戲子準與留發之例。

    今二犯敢于違禁,好生可惡。

    着刑部作速刊刻告示,内外通行傳饬,如有借前項戲子名色留發者限文到十日内即行剃發;若過限仍敢違禁,許諸人即為拿獲,在内送刑部審明處斬,在外送該管地方官奏請正法。

    如見者不行舉首,勿論官民從重治罪。

    ”③ 順治十一年(1654)三月發生的陳名夏案很值得注意。

    陳名夏自順治元年冬降清後,一直受到清廷最高統治者多爾衮、福臨的信任,官居吏部尚書、内院大學士。

    大學士甯完我劾奏他“結一黨一懷一奸一”疏中說:“名夏曾謂臣曰:‘要天下太平,隻依我一兩事,立就太平。

    ’臣問何事?名夏推帽摩其首雲:‘隻須留頭發、複衣冠,天下即太平矣!’臣笑曰:‘天下太平不太平,不專在剃頭不剃頭。

    崇祯年間并未剃頭,因何至于亡國?為治之要,惟在法度嚴明,使官吏有廉恥,鄉紳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