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弘光朝廷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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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回事。
歸莊寫道:“懷甯阮大铖,初本清流(即東林),……阮在垣中(六科給事中)資既深,佥都禦史左浮邱(光鬥)其同鄉也,因欲其掌科,而高邑冢宰、無錫都憲疑其人,以為不可;嘉善魏廓園(大中)初還朝,即轉吏科都給事中。
阮謂資應屬己,而魏奪之,遂激而入邪人之一黨一。
……激成阮入彼一黨一,未始非失計。
蓋阮實有可用之才,惜諸君子無使貪使詐之作用也。
”②當魏忠賢聲勢煊赫之時,阮大铖并沒有明顯的劣迹,在朝時間也極短。
他之所以列入“欽定逆案”原因是崇祯帝繼位,魏忠賢剛剛垮台,朝廷上兩派勢力的争鬥尚未明朗化,阮大铖急于入朝做官,草拟了兩份内容不同的奏疏,一是專攻魏一黨一,一是所謂“合并共算”,也就是既攻魏一黨一又攻東林。
他派人把疏稿送往北京請友人楊維垣相機行一事。
不料,楊維垣取己所需,把後一疏封進。
這件兩面開弓的奏疏通過邸報流傳後,東林人士為之大嘩。
阮大铖因此以“一陰一行贊導”的罪名列入逆案第三等,永不叙用。
平心而論,東林—複社人士門戶之見極深,他們把阮大铖打成逆案很難自圓其說,比如說他谒見魏忠賢後随即行一賄給魏的門子贖出名刺,就是莫須有的罪狀;說他在魏忠賢得勢之時即辭職還家是早已看出魏忠賢必定垮台,更站不住腳。
阮大铖在魏忠賢垮台之後還看不清政局的走向,怎麼能說他在天啟年間就預知朱由校會短命、崇祯帝将即位?總之,“一陰一行贊導”的罪名難以成立。
阮大铖觸黴頭是在崇祯初出于投機得罪了東林一黨一人。
王思任說他“時命偶謬,丁遇人疴,觸忌招諐,渭泾倒置,遂放意歸田,白眼寄傲,隻于桃花扇影之下,顧曲辯撾”①。
阮大铖政治上失意,借寓南京編演新戲,交結朋友,聲歌自娛,這在當時的留都也是極平常的事。
不料,顧杲、吳應箕、陳貞慧這批公子哥兒看得老大不順眼,心想秦淮歌一妓一、莺歌燕舞乃我輩專利,阮胡子來湊什麼熱鬧。
崇祯十一年(1638)八月,他們寫了一篇《留都防亂公揭》廣泛征集簽名,對阮大铖鳴鼓而攻之,文中充滿了危言聳聽的不實之詞。
阮大铖挂名“欽定逆案”,有口難辯,一敗塗地;陳貞慧等人自以為痛打落水狗,功德無量。
崇祯十四年(1641),東林—複社人士以不光彩的手段,重賄司禮監太監,使周延儒再次出任首輔。
阮大铖為了東山再起,一面參與拼湊賄金,一面向“東林諸君子”苦苦哀求:“所不改心以相事者,有如茲水。
”一些東林人士表示諒解,又遭到周镳等人的堅決反對。
周延儒既然得到阮大铖的資助。
又礙于東林骨幹的要挾,采取折衷辦法,接受阮大铖的推薦,起用其同年好友、革職遣戍的原宣府巡撫馬士英為鳳一陽一總督。
馬士英自然對阮大铖有懷恩必報之念。
他出任弘光朝廷首席大學士以後,就以定策和邊才為名竭力推薦阮大铖,上疏說:“臣至浦口,與諸臣面商定策。
大铖從山中緻書于臣及一操一臣劉孔昭,戒以力掃邪謀,堅持倫序。
臣甚韪之。
但本官天啟年間曾任吏科都,同官魏大中争缺,本官雖近讓,與當時諸臣嫌隙遂開,因牽入魏忠賢逆案。
其實本官既未建祠,未稱功誦德,徑坐以一陰一行贊導。
夫謂之贊導,已無實迹,且曰一陰一行,甯有确據?故臣謂其才可用,罪可宥也。
”馬士英的上疏立即遭到東林—複社人士的強烈反對。
他不顧其他閣臣異議,親自票拟,六月間取得弘光帝同意:“召逆案為民阮大铖冠帶來京陛見。
”①阮大铖出仕已成定局;八月,弘光帝又依從安遠侯柳祚昌的提議,不經朝臣會議,直接任命他為兵部添設右侍郎。
② 第二,馬士英建議起用阮大铖原意隻是報知遇之恩,并沒有掀翻“逆案”的意思,比起史可法開“逆案”之禁要保守得多。
這點從他在奏疏中為阮大铖開脫“一陰一行贊導”的逆迹可以得到證明。
陳子龍記載他曾勸告馬士英不要“犯天下之怒”起用逆案人物阮大铖,馬士英回答說:“逆案本不可翻也,止以懷甯一人才,不可廢耳。
”③馬士英本是傾向東林的人物,他沒有很深的門戶之見,爬上首席大學士之後,頗想聯絡各方面人士,特别是東林—複社的頭面人物,造成衆望所歸、和衷共濟的局面。
阮大铖廢置多年,不甘寂寞,安排适當官職,任才器使,對弘光政權并不會造成多少損害。
相形之下,東林骨幹的迂腐偏狹令人驚異。
他們當中的許多人出仕以來從來沒有什麼實際業績,而是以講學結社,放言高論,犯顔敢谏,“直聲名震天下”,然後就自封為治世之良臣,似乎隻要他們在位,即可立見太平。
實際上根本不是這麼回事。
甲申夏初,明朝南方官紳處于國難當頭之時,東林—複社的主要人物關心的焦點不是如何共赴國難,而是在殘存的半壁江山内争奪最高統治權力。
排除福王繼統的一陰一謀破産後,他們又出于防微杜漸的考慮惟恐阮大铖起用導緻整個“逆案”掀翻。
于是,抓住馬士英推薦阮大铖一事大鬧朝堂。
名望甚高的劉宗周九月初三日上疏說:“大铖進退,關江左興衰。
”①人們議論明末以來的一黨一争時,往往受東林骨幹人士的影響,偏頗特甚。
黃宗羲起的作用最為惡劣。
他因為反清義士夏允彜的遺著《幸存錄》持論比較公允,竟然大動肝火,專門寫了一篇《汰存錄》痛加駁斥,指責夏允彜“是非倒置”,所著《幸存錄》是“不幸存錄”。
黃宗羲的基本論點隻是一句話,東林人士是“君子”,與東林異調者為“小人”。
夏允彜書中說:“東林之持論高,而于籌邊制寇,卒無實着。
”黃宗羲真不愧是劉宗周的弟子,反駁道:“夫籌邊制寇之實着,在親君子遠小人而已。
”這無異是說,東林—複社人士孜孜以求的正是一派掌權,達不到目的就破口大罵。
被東林—複社人士奉為圭臬的劉宗周就是抱着這種态度行一事的,他的兒子劉汋記載:“有朝紳為馬士英解于先生曰:樞輔甚向慕先生;先生不吝一見,無有不歸命者。
所貴大君子以其能化小人為君子,今日國事為重,不宜拒絕太深。
先生不答。
後士英所親再四言之,先生亦不答。
”① 李清等人記載:“馬輔士英初亦有意為君子,實廷臣激之走險。
當其出劉入阮時,賦詩曰:‘蘇蕙才名千古絕,一陽一台歌舞世無多。
若使同房不相妬,也應快殺窦連波。
’蓋以若蘭喻劉、一陽一台喻阮也。
”②可見,馬士英并沒有排擠東林—複社人士的意思。
直到弘光元年二月,誠意伯劉孔昭上言:“珰案昭雪,專為一陰一行贊導原無實迹者言之耳,若獻媚有據,豈應翻案?”弘光朝廷接受了這一意見,下令“逆案無得濫雪”③。
這又說明,整個弘光在位時期,并沒有“掀翻逆案”。
東林—複社人士的記載中常見一種說法:馬士英、阮大铖針鋒相對地提出:“彼攻逆案,吾作順案相對耳。
”實際上大量材料證明,朝野人士中對在北京投降大順政權的官員大加撻伐和主持分等定案的主要是以氣節自命的東林—複社人士。
馬士英曾經上疏要求懲辦從“賊”諸臣,其中一段雲:“更有大逆之尤如庶吉士周鐘勸進未已,上書于賊,勸其早定江南。
昨日病中,東鎮劉澤清來見,誦其勸進表一聯雲:‘比堯舜而多武功,邁湯武而無慚德。
’臣聞之不勝發指。
其伯父周應秋、周維持皆為魏忠賢走狗,本犯複為闖賊之臣,枭狡萃于一門,宜加赤族。
而其胞兄周铨,尚廁衣冠之列;其親堂弟周镳,俨然寅清之署,均當從坐,以清逆一黨一。
”①這份奏疏斥責周應秋等“為魏忠賢走狗”,顯然沒有掀翻逆案的意思。
弘光一朝誅殺“從賊僞官”僅光時亨、周鐘、武愫三人,周镳的被牽連勒令自一殺,另有原因,這裡不能細說。
總之,把弘光一朝的一黨一争說成是馬、阮Yan一黨一同東林—複社“正人君子”的較量并不正确。
核心問題始終是圍繞着“定策”而展開的。
李清記載了八月間在弘光帝面前的一場争論:“時閣臣士英與曰廣同诋上前,曰廣曰:皇上以親以序合立,何功?士英厲聲曰:臣無功,以爾輩欲立疏藩,絕意奉迎,故成臣功耳。
”②阮大铖的起用雖出于馬士英的推薦,但他的受到重用,由削職為民被任為兵部侍郎、兵部尚書巡視江防,原因是他力主擁立福王,從而得到朱由崧的信任。
弘光即位之後,原先主張立潞王朱常淓或持保留态度的大臣内心明白自己已經失勢,朝廷大權實際上落入了“定策”武臣和迎一合四鎮的馬士英等人手中,而這種局面又是他們一手造成的。
他們像啞子吃黃連一樣有苦難言,一部分人借攻阮大铖、攻四鎮,想穩定自己的地位,結果敗下陣來,自行引退,如兵部侍郎呂大器、大學士高弘圖、姜曰廣、吏部尚書張慎言;另一部分則委曲求全,如史可法被迫交出首席大學士的職務,“自請督師”。
弘光元年(1645)三月史可法在一篇奏疏中痛切陳詞:“臣草疏甫畢,哀痛不勝,溯流窮源,因緻追恨諸臣誤國之事非一,而門戶二字實為禍首。
從門戶生畛域,從畛域生恩怨,從恩怨生攻擊。
所以《春秋》之始,首嚴朋一黨一之誅。
而門戶之名,竟結燕都之局!”①可見,他也意識到自己深受“門戶”牽制之害。
另一位東林钜子錢謙益的表現更具特色。
他在南京立國前竭力鼓吹立潞;馬士英、阮大铖得勢後,又搖身一變,為馬、阮唱贊歌。
在奏疏中說:“臣觀三十年來,文臣出鎮,克奏膚功者,孫承宗後馬士英一人耳。
”又說:“先帝欽定逆案,一時握筆之臣,未免輕重有心,故出故入。
……逆案之故入者,阮大铖當周宗建攻逆Yan時實贊其議,安有引人攻Yan而身反贊導者?”②由于他轉變得快,由禮部侍郎升任尚書。
弘光立國僅僅一年時間,大臣聯袂而去,給人們一種印象似乎是馬、阮一奸一臣當道,驅逐群賢。
實際上是因為參預定策者多為大臣,在定策中持異議者自必不安其位。
另一個原因是那些緻仕回家的大臣并沒有料到清兵南下,弘光政權迅速瓦解,他們原以為可以雍容有度地在家鄉或借寓之地(如張慎言)過鄉紳日子,等待朝廷局面改觀時東山再起。
自然,他們又一次失算了。
事實證明,弘光一朝的大臣當中沒有一個安邦定國之材。
朝廷大臣矛盾激化,曠日持久的唇槍舌戰,置國事于不顧。
一些有識之士也感到國難當頭,應當捐棄門戶之見。
七月,戶科給事中熊汝霖上言:“臣觀目前大勢,無論恢複未能,即偏安尚未穩。
孜孜讨究,止應有兵饷戰守四字,今改為異同恩怨四字。
”①“徐谕德■裡居,感憤時事,贻同事書曰:今日賢邪之辨,不可不明,而異同之見,不可不化。
以君民為心,則和一之至,不必合一黨一同群,而自無不同。
以職掌為務,則猷念各分,不必破一黨一渙群,而自無不異。
用人者執此為衡,其忠君一愛一民,一精一白乃心者為君子,否則小人;修職就業,竭節在公者為君子,否則小人。
”②可是,弘光政權一直是在大臣和軍閥的鈎心鬥角中苟且偷安,在内讧中粉墨登場,在内讧中分崩離析。
①史可法《請尊主權化諸臣水火疏》,見《史可法集》卷一。
②黃宗羲《弘光實錄鈔》。
按,當時南京六部官員有缺,呂大器以南京兵部侍郎兼署禮部事,頒诏為禮部職掌。
呂大器一性一格剛強,删改監國诏書稿文大概是事實,但說他以“戎臣”增減則不妥。
見陳鼎《東林列傳》卷二十三《呂大器傳》。
①《陳子龍詩集》附錄二。
①杜登春《社事始末》,見《昭代叢書》續編卷十六。
②《歸莊集》卷十,雜著,随筆二十四則。
①《王季重十種》,浙江古籍出版社排印本,第七十七頁,《十錯認春燈謎記序》。
①李清《南渡錄》卷一。
②李清《南渡錄》卷二。
③《陳子龍自撰年譜》,見《陳子龍詩集》附錄二。
①劉宗周《劉子全書》卷十八《糾逆案邪臣疏》。
①劉宗周《劉子全書》卷四十,劉汋《劉子年譜錄遺》。
②李清《三垣筆記》卷下《弘光》。
姜曰廣《過江七事》雲:士英已而時錄一小詞示曰廣:“若使同官不相妬,也應快殺窦連波。
”夏完淳《續幸存錄》所記“一陽一台歌舞世無多”作“一陽一台歡舞世間無”。
《鹿樵紀聞》所引字句與夏基本相同,但“快殺”作“樂殺”。
姜曰廣為當事人,所記可證确有此事。
③李清《南渡錄》卷四。
①李清《南渡錄》卷一。
②《南渡錄》卷二。
①李清《南渡錄》卷五。
②《南渡錄》卷三。
①李清《南渡錄》卷二。
②李清《三垣筆記》下《弘光·補遺》。
第五節清廷接管畿南、山東等地和山東百姓的抗清鬥争 1644年五月,大順軍西撤以後,山東、河北等地的大順地方政權被明朝官紳颠覆;清軍占領了北京附近地區,由于強制推行剃頭等政策,京師附近的居民惶懼不甯,許多地方揭竿而起反對清朝的統治。
三河縣、昌平州、良鄉、宛平、大興、霸州、東安、武清、漷縣、天津等地“盜賊”“千百成群”③,以至“辇毂近地,幾同化外”①,連京師所用的西山煤炭也因為道路阻隔無法運入城内。
京師内外百姓流言四起,盛傳清軍将有屠民之舉。
②多爾衮等清廷統治者一再辟謠,安定民心,同時派兵遣将進行掃蕩,“辇毂之下,盜賊竊發,及至捕獲,少長盡置于法”,連“老稚不能彎弓一操一刃者”也濫加屠戮。
③在這種情況下,清廷需要一段穩定自己在京畿地區的統治和養兵蓄銳的時間。
何況大順軍尚扼守山西,清廷有所顧忌,不敢輕易以主力南下。
因此,畿南、山東和豫東地區在兩三個月裡處于近似權力真空的局面。
弘光朝廷的按兵不動,給清廷以可乘之機。
早在五月十二日,清都察院參政祖可法、張存仁就上言:“山東乃糧運之道,山西乃商賈之途,急宜招撫。
若二省兵民歸我版圖,則财賦有出,國用不匮矣。
”④同月二十五日,清廷派明降臣方大猷為監軍副使招撫山東。
六月初四日,又派明降臣王鳌永以戶、工二部侍郎名義招撫山東、河南。
⑤同月初十日,多爾衮派固山額真覺羅巴哈納、石廷柱統兵收取山東⑥,十四日派固山額真葉臣領兵收取山西⑦。
覺羅巴哈納、石廷柱先聲奪人發出檄文說:“奉攝政王令旨,各調兵馬前往山東等處。
所過地方官民出郭迎接,違者以抗師治罪。
”同時又以平西王吳三桂名義大張文告,雲為安一撫殘黎事稱“攝政王簡選虎贲數十萬南下,牌仰山東等處速速投降”①。
二十一日,巴哈納等帶領的清軍進抵德州。
朱帥■和參預反叛大順政權的明朝官紳“仍欲拒命”,不願歸附清朝。
②隻是由于“濟王”部下都是些烏合之衆,又得不到龜縮于江淮一帶南明閣部史可法等人的支援,德州知州張有芳惟恐贻禍地方,到處遊說,朱帥■等被迫解散部衆,拜表歸順清廷。
③畿南、山東大批州縣就這樣拱手讓給了清朝。
值得注意的是,奉命收取山東的清軍不僅兵力有限,而且由于清廷也看出自己真正的對手是大順軍,所以二十九日覺羅巴哈納、石廷柱報告已平定了霸州、滄州、德州、臨清之後,多爾衮并沒有叫他們繼續南下,而是在七月初三日下令将覺羅巴哈納、石廷柱部調往山西,會同葉臣部合攻太原等地的大順軍。
④這兩部清軍調走以後,王鳌永、方大猷臨時拼湊了一些散兵遊勇,不僅戰鬥力單薄,數額也隻有幾千人。
順治元年七月初三日清兵部右侍郎金之俊報告:“山東全區,并無一賊”,“但目下雖幸無賊,獨苦無官”。
奉硃批:“□(東)省并無一賊,撫臣亟當推用。
這事情吏、兵二部确議速複。
”①弘光君臣一味偏安江左,毫無進取之意,王鳌永、方大猷僅憑清朝的聲威到處接管山東未附各州縣。
七月十二日王鳌永啟本中說:“臣于六月二十九日在德州拜疏後,七月初一日行至平原,值恩縣土賊猖獗,恩、平兩縣相距二十餘裡,臣因留駐平原二日,遣官安一撫。
旋以省城(濟南)土賊告急,人心洶洶,曆城縣知縣朱廷翰絡繹遣人催臣入省。
臣随于初四日至禹城,初五日至濟南,土賊聞臣至,各望風解散。
臣亦分頭遣官宣
歸莊寫道:“懷甯阮大铖,初本清流(即東林),……阮在垣中(六科給事中)資既深,佥都禦史左浮邱(光鬥)其同鄉也,因欲其掌科,而高邑冢宰、無錫都憲疑其人,以為不可;嘉善魏廓園(大中)初還朝,即轉吏科都給事中。
阮謂資應屬己,而魏奪之,遂激而入邪人之一黨一。
……激成阮入彼一黨一,未始非失計。
蓋阮實有可用之才,惜諸君子無使貪使詐之作用也。
”②當魏忠賢聲勢煊赫之時,阮大铖并沒有明顯的劣迹,在朝時間也極短。
他之所以列入“欽定逆案”原因是崇祯帝繼位,魏忠賢剛剛垮台,朝廷上兩派勢力的争鬥尚未明朗化,阮大铖急于入朝做官,草拟了兩份内容不同的奏疏,一是專攻魏一黨一,一是所謂“合并共算”,也就是既攻魏一黨一又攻東林。
他派人把疏稿送往北京請友人楊維垣相機行一事。
不料,楊維垣取己所需,把後一疏封進。
這件兩面開弓的奏疏通過邸報流傳後,東林人士為之大嘩。
阮大铖因此以“一陰一行贊導”的罪名列入逆案第三等,永不叙用。
平心而論,東林—複社人士門戶之見極深,他們把阮大铖打成逆案很難自圓其說,比如說他谒見魏忠賢後随即行一賄給魏的門子贖出名刺,就是莫須有的罪狀;說他在魏忠賢得勢之時即辭職還家是早已看出魏忠賢必定垮台,更站不住腳。
阮大铖在魏忠賢垮台之後還看不清政局的走向,怎麼能說他在天啟年間就預知朱由校會短命、崇祯帝将即位?總之,“一陰一行贊導”的罪名難以成立。
阮大铖觸黴頭是在崇祯初出于投機得罪了東林一黨一人。
王思任說他“時命偶謬,丁遇人疴,觸忌招諐,渭泾倒置,遂放意歸田,白眼寄傲,隻于
阮大铖政治上失意,借寓南京編演新戲,交結朋友,聲歌自娛,這在當時的留都也是極平常的事。
不料,顧杲、吳應箕、陳貞慧這批公子哥兒看得老大不順眼,心想秦淮歌一妓一、莺歌燕舞乃我輩專利,阮胡子來湊什麼熱鬧。
崇祯十一年(1638)八月,他們寫了一篇《留都防亂公揭》廣泛征集簽名,對阮大铖鳴鼓而攻之,文中充滿了危言聳聽的不實之詞。
阮大铖挂名“欽定逆案”,有口難辯,一敗塗地;陳貞慧等人自以為痛打落水狗,功德無量。
崇祯十四年(1641),東林—複社人士以不光彩的手段,重賄司禮監太監,使周延儒再次出任首輔。
阮大铖為了東山再起,一面參與拼湊賄金,一面向“東林諸君子”苦苦哀求:“所不改心以相事者,有如茲水。
”一些東林人士表示諒解,又遭到周镳等人的堅決反對。
周延儒既然得到阮大铖的資助。
又礙于東林骨幹的要挾,采取折衷辦法,接受阮大铖的推薦,起用其同年好友、革職遣戍的原宣府巡撫馬士英為鳳一陽一總督。
馬士英自然對阮大铖有懷恩必報之念。
他出任弘光朝廷首席大學士以後,就以定策和邊才為名竭力推薦阮大铖,上疏說:“臣至浦口,與諸臣面商定策。
大铖從山中緻書于臣及一操一臣劉孔昭,戒以力掃邪謀,堅持倫序。
臣甚韪之。
但本官天啟年間曾任吏科都,同官魏大中争缺,本官雖近讓,與當時諸臣嫌隙遂開,因牽入魏忠賢逆案。
其實本官既未建祠,未稱功誦德,徑坐以一陰一行贊導。
夫謂之贊導,已無實迹,且曰一陰一行,甯有确據?故臣謂其才可用,罪可宥也。
”馬士英的上疏立即遭到東林—複社人士的強烈反對。
他不顧其他閣臣異議,親自票拟,六月間取得弘光帝同意:“召逆案為民阮大铖冠帶來京陛見。
”①阮大铖出仕已成定局;八月,弘光帝又依從安遠侯柳祚昌的提議,不經朝臣會議,直接任命他為兵部添設右侍郎。
② 第二,馬士英建議起用阮大铖原意隻是報知遇之恩,并沒有掀翻“逆案”的意思,比起史可法開“逆案”之禁要保守得多。
這點從他在奏疏中為阮大铖開脫“一陰一行贊導”的逆迹可以得到證明。
陳子龍記載他曾勸告馬士英不要“犯天下之怒”起用逆案人物阮大铖,馬士英回答說:“逆案本不可翻也,止以懷甯一人才,不可廢耳。
”③馬士英本是傾向東林的人物,他沒有很深的門戶之見,爬上首席大學士之後,頗想聯絡各方面人士,特别是東林—複社的頭面人物,造成衆望所歸、和衷共濟的局面。
阮大铖廢置多年,不甘寂寞,安排适當官職,任才器使,對弘光政權并不會造成多少損害。
相形之下,東林骨幹的迂腐偏狹令人驚異。
他們當中的許多人出仕以來從來沒有什麼實際業績,而是以講學結社,放言高論,犯顔敢谏,“直聲名震天下”,然後就自封為治世之良臣,似乎隻要他們在位,即可立見太平。
實際上根本不是這麼回事。
甲申夏初,明朝南方官紳處于國難當頭之時,東林—複社的主要人物關心的焦點不是如何共赴國難,而是在殘存的半壁江山内争奪最高統治權力。
排除福王繼統的一陰一謀破産後,他們又出于防微杜漸的考慮惟恐阮大铖起用導緻整個“逆案”掀翻。
于是,抓住馬士英推薦阮大铖一事大鬧朝堂。
名望甚高的劉宗周九月初三日上疏說:“大铖進退,關江左興衰。
”①人們議論明末以來的一黨一争時,往往受東林骨幹人士的影響,偏頗特甚。
黃宗羲起的作用最為惡劣。
他因為反清義士夏允彜的遺著《幸存錄》持論比較公允,竟然大動肝火,專門寫了一篇《汰存錄》痛加駁斥,指責夏允彜“是非倒置”,所著《幸存錄》是“不幸存錄”。
黃宗羲的基本論點隻是一句話,東林人士是“君子”,與東林異調者為“小人”。
夏允彜書中說:“東林之持論高,而于籌邊制寇,卒無實着。
”黃宗羲真不愧是劉宗周的弟子,反駁道:“夫籌邊制寇之實着,在親君子遠小人而已。
”這無異是說,東林—複社人士孜孜以求的正是一派掌權,達不到目的就破口大罵。
被東林—複社人士奉為圭臬的劉宗周就是抱着這種态度行一事的,他的兒子劉汋記載:“有朝紳為馬士英解于先生曰:樞輔甚向慕先生;先生不吝一見,無有不歸命者。
所貴大君子以其能化小人為君子,今日國事為重,不宜拒絕太深。
先生不答。
後士英所親再四言之,先生亦不答。
”① 李清等人記載:“馬輔士英初亦有意為君子,實廷臣激之走險。
當其出劉入阮時,賦詩曰:‘蘇蕙才名千古絕,一陽一台歌舞世無多。
若使同房不相妬,也應快殺窦連波。
’蓋以若蘭喻劉、一陽一台喻阮也。
”②可見,馬士英并沒有排擠東林—複社人士的意思。
直到弘光元年二月,誠意伯劉孔昭上言:“珰案昭雪,專為一陰一行贊導原無實迹者言之耳,若獻媚有據,豈應翻案?”弘光朝廷接受了這一意見,下令“逆案無得濫雪”③。
這又說明,整個弘光在位時期,并沒有“掀翻逆案”。
東林—複社人士的記載中常見一種說法:馬士英、阮大铖針鋒相對地提出:“彼攻逆案,吾作順案相對耳。
”實際上大量材料證明,朝野人士中對在北京投降大順政權的官員大加撻伐和主持分等定案的主要是以氣節自命的東林—複社人士。
馬士英曾經上疏要求懲辦從“賊”諸臣,其中一段雲:“更有大逆之尤如庶吉士周鐘勸進未已,上書于賊,勸其早定江南。
昨日病中,東鎮劉澤清來見,誦其勸進表一聯雲:‘比堯舜而多武功,邁湯武而無慚德。
’臣聞之不勝發指。
其伯父周應秋、周維持皆為魏忠賢走狗,本犯複為闖賊之臣,枭狡萃于一門,宜加赤族。
而其胞兄周铨,尚廁衣冠之列;其親堂弟周镳,俨然寅清之署,均當從坐,以清逆一黨一。
”①這份奏疏斥責周應秋等“為魏忠賢走狗”,顯然沒有掀翻逆案的意思。
弘光一朝誅殺“從賊僞官”僅光時亨、周鐘、武愫三人,周镳的被牽連勒令自一殺,另有原因,這裡不能細說。
總之,把弘光一朝的一黨一争說成是馬、阮Yan一黨一同東林—複社“正人君子”的較量并不正确。
核心問題始終是圍繞着“定策”而展開的。
李清記載了八月間在弘光帝面前的一場争論:“時閣臣士英與曰廣同诋上前,曰廣曰:皇上以親以序合立,何功?士英厲聲曰:臣無功,以爾輩欲立疏藩,絕意奉迎,故成臣功耳。
”②阮大铖的起用雖出于馬士英的推薦,但他的受到重用,由削職為民被任為兵部侍郎、兵部尚書巡視江防,原因是他力主擁立福王,從而得到朱由崧的信任。
弘光即位之後,原先主張立潞王朱常淓或持保留态度的大臣内心明白自己已經失勢,朝廷大權實際上落入了“定策”武臣和迎一合四鎮的馬士英等人手中,而這種局面又是他們一手造成的。
他們像啞子吃黃連一樣有苦難言,一部分人借攻阮大铖、攻四鎮,想穩定自己的地位,結果敗下陣來,自行引退,如兵部侍郎呂大器、大學士高弘圖、姜曰廣、吏部尚書張慎言;另一部分則委曲求全,如史可法被迫交出首席大學士的職務,“自請督師”。
弘光元年(1645)三月史可法在一篇奏疏中痛切陳詞:“臣草疏甫畢,哀痛不勝,溯流窮源,因緻追恨諸臣誤國之事非一,而門戶二字實為禍首。
從門戶生畛域,從畛域生恩怨,從恩怨生攻擊。
所以《春秋》之始,首嚴朋一黨一之誅。
而門戶之名,竟結燕都之局!”①可見,他也意識到自己深受“門戶”牽制之害。
另一位東林钜子錢謙益的表現更具特色。
他在南京立國前竭力鼓吹立潞;馬士英、阮大铖得勢後,又搖身一變,為馬、阮唱贊歌。
在奏疏中說:“臣觀三十年來,文臣出鎮,克奏膚功者,孫承宗後馬士英一人耳。
”又說:“先帝欽定逆案,一時握筆之臣,未免輕重有心,故出故入。
……逆案之故入者,阮大铖當周宗建攻逆Yan時實贊其議,安有引人攻Yan而身反贊導者?”②由于他轉變得快,由禮部侍郎升任尚書。
弘光立國僅僅一年時間,大臣聯袂而去,給人們一種印象似乎是馬、阮一奸一臣當道,驅逐群賢。
實際上是因為參預定策者多為大臣,在定策中持異議者自必不安其位。
另一個原因是那些緻仕回家的大臣并沒有料到清兵南下,弘光政權迅速瓦解,他們原以為可以雍容有度地在家鄉或借寓之地(如張慎言)過鄉紳日子,等待朝廷局面改觀時東山再起。
自然,他們又一次失算了。
事實證明,弘光一朝的大臣當中沒有一個安邦定國之材。
朝廷大臣矛盾激化,曠日持久的唇槍舌戰,置國事于不顧。
一些有識之士也感到國難當頭,應當捐棄門戶之見。
七月,戶科給事中熊汝霖上言:“臣觀目前大勢,無論恢複未能,即偏安尚未穩。
孜孜讨究,止應有兵饷戰守四字,今改為異同恩怨四字。
”①“徐谕德■裡居,感憤時事,贻同事書曰:今日賢邪之辨,不可不明,而異同之見,不可不化。
以君民為心,則和一之至,不必合一黨一同群,而自無不同。
以職掌為務,則猷念各分,不必破一黨一渙群,而自無不異。
用人者執此為衡,其忠君一愛一民,一精一白乃心者為君子,否則小人;修職就業,竭節在公者為君子,否則小人。
”②可是,弘光政權一直是在大臣和軍閥的鈎心鬥角中苟且偷安,在内讧中粉墨登場,在内讧中分崩離析。
①史可法《請尊主權化諸臣水火疏》,見《史可法集》卷一。
②黃宗羲《弘光實錄鈔》。
按,當時南京六部官員有缺,呂大器以南京兵部侍郎兼署禮部事,頒诏為禮部職掌。
呂大器一性一格剛強,删改監國诏書稿文大概是事實,但說他以“戎臣”增減則不妥。
見陳鼎《東林列傳》卷二十三《呂大器傳》。
①《陳子龍詩集》附錄二。
①杜登春《社事始末》,見《昭代叢書》續編卷十六。
②《歸莊集》卷十,雜著,随筆二十四則。
①《王季重十種》,浙江古籍出版社排印本,第七十七頁,《十錯認春燈謎記序》。
①李清《南渡錄》卷一。
②李清《南渡錄》卷二。
③《陳子龍自撰年譜》,見《陳子龍詩集》附錄二。
①劉宗周《劉子全書》卷十八《糾逆案邪臣疏》。
①劉宗周《劉子全書》卷四十,劉汋《劉子年譜錄遺》。
②李清《三垣筆記》卷下《弘光》。
姜曰廣《過江七事》雲:士英已而時錄一小詞示曰廣:“若使同官不相妬,也應快殺窦連波。
”夏完淳《續幸存錄》所記“一陽一台歌舞世無多”作“一陽一台歡舞世間無”。
《鹿樵紀聞》所引字句與夏基本相同,但“快殺”作“樂殺”。
姜曰廣為當事人,所記可證确有此事。
③李清《南渡錄》卷四。
①李清《南渡錄》卷一。
②《南渡錄》卷二。
①李清《南渡錄》卷五。
②《南渡錄》卷三。
①李清《南渡錄》卷二。
②李清《三垣筆記》下《弘光·補遺》。
第五節清廷接管畿南、山東等地和山東百姓的抗清鬥争 1644年五月,大順軍西撤以後,山東、河北等地的大順地方政權被明朝官紳颠覆;清軍占領了北京附近地區,由于強制推行剃頭等政策,京師附近的居民惶懼不甯,許多地方揭竿而起反對清朝的統治。
三河縣、昌平州、良鄉、宛平、大興、霸州、東安、武清、漷縣、天津等地“盜賊”“千百成群”③,以至“辇毂近地,幾同化外”①,連京師所用的西山煤炭也因為道路阻隔無法運入城内。
京師内外百姓流言四起,盛傳清軍将有屠民之舉。
②多爾衮等清廷統治者一再辟謠,安定民心,同時派兵遣将進行掃蕩,“辇毂之下,盜賊竊發,及至捕獲,少長盡置于法”,連“老稚不能彎弓一操一刃者”也濫加屠戮。
③在這種情況下,清廷需要一段穩定自己在京畿地區的統治和養兵蓄銳的時間。
何況大順軍尚扼守山西,清廷有所顧忌,不敢輕易以主力南下。
因此,畿南、山東和豫東地區在兩三個月裡處于近似權力真空的局面。
弘光朝廷的按兵不動,給清廷以可乘之機。
早在五月十二日,清都察院參政祖可法、張存仁就上言:“山東乃糧運之道,山西乃商賈之途,急宜招撫。
若二省兵民歸我版圖,則财賦有出,國用不匮矣。
”④同月二十五日,清廷派明降臣方大猷為監軍副使招撫山東。
六月初四日,又派明降臣王鳌永以戶、工二部侍郎名義招撫山東、河南。
⑤同月初十日,多爾衮派固山額真覺羅巴哈納、石廷柱統兵收取山東⑥,十四日派固山額真葉臣領兵收取山西⑦。
覺羅巴哈納、石廷柱先聲奪人發出檄文說:“奉攝政王令旨,各調兵馬前往山東等處。
所過地方官民出郭迎接,違者以抗師治罪。
”同時又以平西王吳三桂名義大張文告,雲為安一撫殘黎事稱“攝政王簡選虎贲數十萬南下,牌仰山東等處速速投降”①。
二十一日,巴哈納等帶領的清軍進抵德州。
朱帥■和參預反叛大順政權的明朝官紳“仍欲拒命”,不願歸附清朝。
②隻是由于“濟王”部下都是些烏合之衆,又得不到龜縮于江淮一帶南明閣部史可法等人的支援,德州知州張有芳惟恐贻禍地方,到處遊說,朱帥■等被迫解散部衆,拜表歸順清廷。
③畿南、山東大批州縣就這樣拱手讓給了清朝。
值得注意的是,奉命收取山東的清軍不僅兵力有限,而且由于清廷也看出自己真正的對手是大順軍,所以二十九日覺羅巴哈納、石廷柱報告已平定了霸州、滄州、德州、臨清之後,多爾衮并沒有叫他們繼續南下,而是在七月初三日下令将覺羅巴哈納、石廷柱部調往山西,會同葉臣部合攻太原等地的大順軍。
④這兩部清軍調走以後,王鳌永、方大猷臨時拼湊了一些散兵遊勇,不僅戰鬥力單薄,數額也隻有幾千人。
順治元年七月初三日清兵部右侍郎金之俊報告:“山東全區,并無一賊”,“但目下雖幸無賊,獨苦無官”。
奉硃批:“□(東)省并無一賊,撫臣亟當推用。
這事情吏、兵二部确議速複。
”①弘光君臣一味偏安江左,毫無進取之意,王鳌永、方大猷僅憑清朝的聲威到處接管山東未附各州縣。
七月十二日王鳌永啟本中說:“臣于六月二十九日在德州拜疏後,七月初一日行至平原,值恩縣土賊猖獗,恩、平兩縣相距二十餘裡,臣因留駐平原二日,遣官安一撫。
旋以省城(濟南)土賊告急,人心洶洶,曆城縣知縣朱廷翰絡繹遣人催臣入省。
臣随于初四日至禹城,初五日至濟南,土賊聞臣至,各望風解散。
臣亦分頭遣官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