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弘光朝廷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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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合這些地方的官紳武裝,擴大自己的管轄區,自然不失為一着高棋。
史可法未必看不到這一點。
問題是,高傑、黃得功、劉良佐、劉澤清已因“定策”有功,備受弘光帝和馬士英的一寵一信,志驕氣盈,一心追求的是在江北争奪繁華之地,既可過太平日子,又可就近要挾朝廷。
史可法出任督師時已是“失勢憫墨”之人,他根本指揮不了“四鎮”,隻好奔走調停于四鎮之間,如奉驕子,一籌莫展。
下面對四鎮的來曆作一簡單介紹。
黃得功,字虎山,開原衛人①,出身行伍。
崇祯年間長期在南直隸江北、河南一帶同張獻忠、革左五營等部義軍作戰,升至廬州總兵。
明亡前夕随馬士英平定河南永城叛将劉超,論功封為靖南伯。
劉良佐,字明輔,北直隸人,因常騎一匹雜色馬,人稱花馬劉。
崇祯年間統兵在宿松、廬州、六安一帶同義軍作戰,升任總兵官。
北都覆亡時他帶的軍隊駐在河南正一陽一地區,甲申四月應鳳一陽一總督馬士英邀請率部進入南直隸,“沿途一婬一劫,臨淮民聞其将至,嚴兵固守。
良佐怒,攻之,不下”②。
馬士英讓他移駐壽縣一帶。
關于劉良佐有一點需要特别注意,他的弟弟劉良臣早在1631年(明崇祯四年)大淩河之役時任遊擊,就已随總兵祖大壽投降清廷。
①後來清軍南下時,他不戰而降當與此有關。
高傑,字英吾,陝西米脂人,原為李自成部将,綽号翻山鹞,投降明政一府後多次參加對農民軍的追剿,升任總兵。
甲申初大順軍渡河東征,明朝武将大批歸附,高傑因為同李自成有宿怨,不敢投降,率部由陝西經山西、河南懷慶一直逃到山東。
高部進入山東時,見地方百姓對明朝廷已失去信心,盼望大順軍早日到來。
為了順利通過各州縣并取得糧饷,高部将領竟然冒充為大順軍。
康熙年間金鄉知縣沈淵記載了當地的一件掌故:“猶憶聞之老者,謂當崇祯甲申三月(當為二月,見注)有号翻天鹞子者,高傑麾下将也。
挾逃兵數千人假名‘闖王安民’,兵薄金鄉城。
方是時,寇賊充斥,金鄉官民守城,城門晝夜閉,而見賊言如此,喜其安民,方謀牛酒迎勞,且遙問安民何如?賊且作宣诏狀,有‘禁擄、禁殺,敢違者斬無赦’諸語,彼軍士則狂走如骛,洶洶不可遏,守者方疑之。
”②高傑在奪路狂奔之際,派使者到壽州同鳳一陽一總督馬士英聯系。
士英得知他部下有兵三萬、馬騾九千,立即回信讓高傑部屯駐徐州,聽從自己節制。
①高傑赴壽州谒見馬士英後回鎮徐州,不久就由于太監盧九德的穿針引線,成了“定策”元勳。
劉澤清,字鶴洲,山東曹縣人,出身行伍,崇祯末年升至山東總兵。
大順軍迫近北京時,崇祯帝命他率部火速入衛京師,他謊稱墜馬受傷,拒不奉诏。
不久大順軍進入山東,他帶領主力向南逃至淮安。
在南京諸臣商議立君的問題上,他起初迎一合東林一黨一人錢謙益、呂大器等主張擁立潞王朱常淓,後來得知黃得功、高傑、劉良佐和馬士英已經決策擁立福王朱由崧,他自知兵力不敵,立即搖身一變,加入了擁福的行列。
② 四鎮中高傑、黃得功兵力較強。
高傑、劉澤清是望風而逃的敗将,本應受到朝廷的懲罰;黃得功、劉良佐在甲申年間也無“功”可錄,隻是由于他們以兵力作後盾使朱由崧得以如願以償登上皇帝的寶座,都成了定策功臣。
五月十七日,黃得功進封為靖南侯、高傑為興平伯、劉澤清東平伯、劉良佐廣昌伯;世守武昌的左良玉雖然沒有參加定策,但他兵多将廣,也進封為甯南侯。
正因為四鎮的形成本不是在為明室收複“失地”中作出過什麼貢獻,而是在策立上對朱由崧個人有功。
就弘光、馬士英而言,需要憑借他們的兵力懾服江南士紳;四鎮也自恃有功,“天子乃我輩所立”,從此驕悍跋扈,一味麕集于南直隸江北地區争奪“善地”以自肥,進而挾制朝廷。
關于四鎮封爵的問題,種根于迎立新君上的分歧。
具體情節各書記載不完全相同。
應延吉記甲申十一月史可法對他說:“天下事已不可為。
先帝變日,予待罪南樞,分固應死,轉念天下國家之重,庶幾主器得人,希紹一成一旅之烈,不意決裂至此!揆厥所由,職由四鎮尾大不掉。
為今之計,惟斬四臣頭懸之國門,以為任事不忠之戒,或其有濟。
昔之建議而封四鎮者,高弘圖也;從中主張贊成其事者,姜曰廣、馬士英也;依違其間,無所救正者,餘也。
”①黃宗羲的說法是:“馬士英既借四鎮以迎立,四鎮遂為士英所結。
史可法亦恐四鎮之不悅己也,急封爵以慰之。
君子知其無能為矣。
”②姜曰廣記:“先是,封事起倉卒,諸将條上事宜,上許焉。
一切誅戮、署置、鹽課、商稅以及正供之賦,俱得便宜從事,俨然藩鎮矣。
”姜曰廣和北大司寇(刑部尚書)解學龍等上言若不改變,“深釀地方憂”。
馬士英回答道:“史送之,令吾奪之,不能!”③弘光帝即位不久,江西總督袁繼鹹朝見時面奏:“封爵以勸有功。
無功而伯,則有功者不勸;跋扈而伯,則跋扈者愈多。
”朱由崧表面上贊成袁繼鹹的意見,歎氣說:“事已成,奈何?”④實際上正如六月二十日國子監典籍李模疏中所言:“今日擁立之事,皇上不以得位為利,諸臣何敢以定策為名?甚至定策之名加之鎮将。
鎮将事先帝,未聞效桑榆之收;事皇上,未聞彰汗馬之績。
案其實亦在戴罪之科。
予之定策,其何敢安?”①這話說到了問題的實質。
南明的幾個朝廷都是由武将擁立和一操一縱,從來駕馭不了武将。
武将既不以是否為國出力受賞罰,而是靠挾制朝廷加官晉爵,一旦形勢不利,倒戈相向,保全富貴,自在意料當中。
總而言之,南明立國之初,底子就沒有打好,作為關鍵人物的史可法沒有斷然決策迎立福王朱由崧,利用皇權穩住大局,收拾殘疆,是重大的失策;朱由崧眼看有當不上皇帝的危險,急忙派人召鎮将擁立,授以“定策”之名。
從此太阿倒持,軍人專一政,國已不國。
軍閥之間又矛盾重重,勇于私鬥,怯于公戰;文臣或依附某一軍閥為靠山,或束手無策,放言高論者有之,引避遠遁者有之,坐看江河日下,國土淪喪。
南明之未能比拟于東晉、南宋,其源全出于此。
後來在贛州殉難的隆武朝大學士楊廷麟曾賦詩寄慨雲:“帝京何日複,請将近承恩”,“王室猶多難,書生且論功”②,對弘光至隆武朝事作了簡要的概括。
四鎮既以定策功封爵,“人人有門生天子心”,桀骜不馴。
督師大學士史可法在講話時常引用“聖旨”,高傑大不以為然,當面頂撞道:“旨、旨,何旨也!爾曾見皇極殿中有人走馬耶!”黃得功有一次跪着聽使者宣讀诏書,覺得不合自己的意思,不待讀完就爬起來,“攘袂掀案,大詈曰:去!速去!吾不知是何诏也!”①在極其重視君臣之份的中國封建社會裡,這種場面是很罕見的。
他們對廷臣有所不滿時,就上疏雲“乞付軍前正法”。
劉澤清在陛見弘光帝時大言無忌地說:“祖宗天下,為白面書生壞盡,此曹宜束之高閣。
俟臣殺賊後,取而拂拭用之,以聽其受享可也!今請罷制科勿設便。
”②史可法在軍中寫信給大學士高弘圖,“盛言‘鎮鋒惡,盍謹避之!’”③。
四鎮的氣焰如此嚣張,皇帝和廷臣也無可奈何,馬士英雖然投機附和鎮将得以位居首輔,但他同樣受制于四鎮和左良玉,毫無作為。
④ 四鎮的駐地為:黃得功駐真州(儀征)、劉良佐駐壽州(今壽縣)、劉澤清駐淮安,高傑原受命安頓家口于揚州城外然後統兵北征。
可是,高傑貪圖揚州富庶,要求将家口安置于城内。
揚州的百姓見高傑部下士卒在附近村莊到處搶掠焚殺,“煙火蔽日”、“僵一屍一遍野”,紛紛罷市登陴,不讓高軍入城。
高傑惱羞成怒,于六月初七日下令攻城。
揚州進士鄭元勳從中調停,同高傑面議隻讓官兵家眷安置城内,不在城内駐軍。
不料揚州百姓群情激憤,當場擊殺鄭元勳。
督師大學士史可法親自來到揚州城外的高傑軍營裡,婉轉勸說,一味姑息牽就。
“閣部之行也,以川兵三百自随,傑疑之,可法即分與二百人,然傑疑如故。
……傑防可法甚嚴,一切出入文移必呈傑始達可法。
……可法留傑營月餘,不得要領”⑤。
經過反複磋商,最後決定把揚州附近的瓜州作為高軍安頓之地。
江北四鎮是這樣跋扈自雄,世鎮武昌的甯南侯左良玉在崇祯年間就已尾大不掉,自行其是。
弘光監國和即位的诏書頒到武昌,他一度拒絕開讀,在湖廣巡撫何騰蛟、部下監紀副總兵盧鼎等人的勸說下,才勉強開讀成禮。
南明其他将領如鄭芝龍、方國安等人見大将如此,也各自盤算自身利益,不以國事為念。
①史可法的這件啟本各書詳略不一,系時也不一緻。
這裡是依據《史可法集》卷一、計六奇《明季南略》卷一所載校補而成。
啟本中提及馬士英事,在《史可法集》中作“至督臣頻年讨賊,望重勞深,今既總統諸軍,似應特行優異,此又自有睿裁,不俟臣言之贅矣”,文字雖與《明季南略》稍異,但史可法的意圖是給馬士英加官進爵,仍舊“總統諸軍”,不讓他真正入閣辦事是很明顯的。
②姜曰廣《過江七事》。
③《史可法集》卷一《啟為遵旨速議等事》。
按,史可法初八日、十一日兩件啟本,在李清《南渡錄》卷一中被合并為一,牽連書于五月甲辰(十七日)下,顯然不妥,朱由崧在十五日即帝位,官員上言當用奏疏,史可法所上為啟本當在其監國之時,馬士英初九日到南京入内閣辦事在可法第二件啟本中也有明确反映。
①溫睿臨《南疆逸史》卷四十九。
②李清《南渡錄》卷一。
③張岱《石匮書後集》卷三十八。
④《鹿樵紀聞》卷上。
①《鹿樵紀聞》卷上。
《南疆逸史》卷四十九本傳作合肥人,從軍遂隸遼一陽一籍。
②李清《南渡錄》卷一。
①《清史列傳》卷七十八《劉良臣傳》。
②乾隆三十三年《金鄉縣志》卷二十,藝文,沈淵《馬義烈女祠碑一陰一記》;同書卷七,宦績,《段可舉傳》記:“甲申三月十六日,妖賊翻天鹞托闖官安民,計在賺城。
”按,順治十三年《新修豐縣志》卷九《災祥》記:“十七年二月十六日,高傑兵數萬由豐适徐,城門晝閉,民大恐。
”金鄉、豐縣接境相鄰,兩縣志所記均為十六日,但一作三月,一作二月,從當時形勢看應為二月。
①談遷《國榷》卷一百。
②李清《三垣筆記》下《弘光》。
①應延吉《青燐屑》卷上。
②黃宗羲《弘光實錄鈔》卷一。
林時對在《閣部史忠靖公以四藩防江記》一文中也說“議立四藩,畫地而封”是史可法的主意。
貴池諸生劉城上書指出用人不妥,“公得書果悔,而事已無及”。
見《留補堂文集選》。
③姜曰廣《過江七事》。
④李清《三垣筆記》下《弘光》。
①《弘光實錄鈔》卷一。
②楊廷麟《楊忠節公遺集》卷四《山中聞鳴鳥凄然噫之》。
①姜曰廣《過江七事》。
②姜曰廣《過江七事》。
③姜曰廣《過江七事》。
④劉獻廷《廣一陽一雜記》卷一記弘光時馬士英打算任用王重掌選事,“為高傑所參而止。
疏中目重為狡童。
藩鎮驕橫至此,從來所未有也”。
⑤李清《南渡錄》卷一。
祁彪佳在日記中也說:“史道鄰出淮一陽一視師,所攜親兵為總鎮高傑所分,不能受約束。
乃以南都随征将官于永绶、劉肇基、陳可立等家眷及親丁暫住于京口。
”見《祁忠敏公日記》《甲申日曆》六月十三日條。
第四節弘光朝廷内部一黨一争的激化 明後期的一黨一争是統治集一團一内部矛盾激化的表現,它貫串于萬曆以後整個政治生活中,一直延續到南明。
崇祯在位的十七年間一黨一争基本上限于在朝、在野的官紳當中;弘光以後軍閥勢力介入,朝中文臣往往以武将為靠山,使一黨一争變得更加複雜尖銳。
在一定意義上可以說,一黨一争是導緻明朝滅亡的一個重要原因。
南明第一個朝廷——南京政權從醞釀建立開始,就發生立福、立潞的争議,所謂“立賢”、“立親”不過是表面文章,實質上是不同利益集一團一為争奪新政權壟斷地位的一場争鬥。
弘光即位的時候,全國已處于四分五裂的狀态,清朝、大順、以至張獻忠的大西政權都面臨一個争取人才為己所用的問題,弘光政權也不例外。
在争取人才方面,史可法是比較清醒的,當五月初起草監國诏書時,原稿起用廢臣一款内有“除封疆(指任職期間所管地方失守)、逆案、計典、贓私不準起用”一語,他認為“國事之敗壞非常,人才之彙征宜廣,未可仍執往時之例”,把這句話删去。
一兩天後正式發布時,連史可法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仍照原本發出。
①後來史可法上言又引馬士英奏曰:“監國诏書,據閣臣史可法疏謂,逆案等事俱抹去,而呂大器添入之。
是以戎臣而增減诏書也。
”②總之,集中于南京附近江浙人文荟萃之地的一批官僚(他們大多是東林—複社人士)有一個如意盤算,一方面趁北都陷沒,朝臣除極少數“死節”以外幾乎都投降了大順政權成為“從賊僞官”;一方面又以不準起用“逆案”等舊例為理由阻擋另一批在野官紳入仕,這樣可以為自己控制從中央到地方的全部要津鋪平道路。
由于曆史的原因,他們擔心福王朱由崧即位可能掀翻逆案,使自己在政治上失勢。
朱由崧不得不憑借四鎮武将的支持登上帝位,由此形成武将無功封爵、跋扈自雄的局面。
四鎮的遙控朝政,使東林—複社一黨一人壟斷朝政的圖謀遭到重大挫折,這本來是他們自己種下的苦果。
然而,一貫以清流自命的東林—複社骨幹從來不肯承認自己私心自用,而是集中火力攻擊投機取巧的馬士英和他援引的阮大铖,似乎事情全壞在馬阮亂政,掀翻逆案,正人君子連袂而去,衆小翩翩入朝,終于導緻南京弘光政權的覆亡。
這種觀點由黃宗羲創立的浙東史派發揚光大,流傳三百多年,至今尚未廓清。
弘光初立的時候,大臣多是東林—複社人士心目中的正人君子。
這種局面沒有維持多久,姜曰廣、高弘圖、張慎言、劉宗周等人相繼被排擠出朝。
然而,這并不是掀翻逆案的結果,直到弘光朝廷覆亡,列名魏忠賢逆案中的人物極少起用。
何況,弘光朝廷面對的是“大順”和清方,起用不起用逆案官紳無關大局。
清兵進入北京後留用大批降闖官員、禮聘逆案首魁馮铨,是其成功之策,而不是失敗之著。
弘光朝廷内部矛盾醞釀和激化始終是圍繞“定策”問題展開的。
就東林—複社骨幹人士而言,本意是從幫派利益出發反對迎立福王,福王既立,“天位已定”,東林—複社骨幹人士希望破産。
四鎮和及時轉舵的馬士英以定策之功自诩,洋洋得意。
東林—複社人士妬意倍增,他們既不敢把矛頭指向“當今皇帝”,隻好把馬士英作為攻擊的靶子。
馬士英固然不是救時之相,但把他打入另冊,列入《明史》一奸一臣傳是毫無道理的。
至于把他同阮大铖挂在一起稱之為“Yan禍”更是無中生有。
馬士英熱衷于權勢,這在明末官一場上是一種極為普遍的現象。
在政治态度上,他原來傾向于東林—複社,陳子龍自撰年譜雲:“貴一陽一(指馬士英),先君同籍也,遇予亦厚。
其人傥蕩不羁,久曆封疆。
于門戶之學,非素所深研也。
”①杜登春《社事始末》說:“南中建國,貴一陽一馬士英為婁東(指複社首領張溥)好友,一時擁戴竊一柄一,甚引重東林,起用錢(謙益)、徐(■)、陳(子龍)、夏(允彜)諸君子。
……複社中失節者(指在北京投降大順政權)貴一陽陽一加歎恨,一陰一為矜憐,悉欲置末減。
及福藩恣用私人,搜羅珰孽,而阮大铖輩盡起而謀國是,外則附貴一陽一以招權納賄,内則實為珰人翻局之計。
”①東林—複社人士抨擊馬士英最激烈的是他起用阮大铖。
由于阮大铖名列崇祯初魏忠賢逆案,于是把掀翻逆案作為馬士英的一條主要罪狀,全線出擊。
然而,這條罪名能否成立很值得研究。
第一,阮大铖為人小有才,本非志節之士,這是一回事;他的列名魏忠賢逆案是否恰當
史可法未必看不到這一點。
問題是,高傑、黃得功、劉良佐、劉澤清已因“定策”有功,備受弘光帝和馬士英的一寵一信,志驕氣盈,一心追求的是在江北争奪繁華之地,既可過太平日子,又可就近要挾朝廷。
史可法出任督師時已是“失勢憫墨”之人,他根本指揮不了“四鎮”,隻好奔走調停于四鎮之間,如奉驕子,一籌莫展。
下面對四鎮的來曆作一簡單介紹。
黃得功,字虎山,開原衛人①,出身行伍。
崇祯年間長期在南直隸江北、河南一帶同張獻忠、革左五營等部義軍作戰,升至廬州總兵。
明亡前夕随馬士英平定河南永城叛将劉超,論功封為靖南伯。
劉良佐,字明輔,北直隸人,因常騎一匹雜色馬,人稱花馬劉。
崇祯年間統兵在宿松、廬州、六安一帶同義軍作戰,升任總兵官。
北都覆亡時他帶的軍隊駐在河南正一陽一地區,甲申四月應鳳一陽一總督馬士英邀請率部進入南直隸,“沿途一婬一劫,臨淮民聞其将至,嚴兵固守。
良佐怒,攻之,不下”②。
馬士英讓他移駐壽縣一帶。
關于劉良佐有一點需要特别注意,他的弟弟劉良臣早在1631年(明崇祯四年)大淩河之役時任遊擊,就已随總兵祖大壽投降清廷。
①後來清軍南下時,他不戰而降當與此有關。
高傑,字英吾,陝西米脂人,原為李自成部将,綽号翻山鹞,投降明政一府後多次參加對農民軍的追剿,升任總兵。
甲申初大順軍渡河東征,明朝武将大批歸附,高傑因為同李自成有宿怨,不敢投降,率部由陝西經山西、河南懷慶一直逃到山東。
高部進入山東時,見地方百姓對明朝廷已失去信心,盼望大順軍早日到來。
為了順利通過各州縣并取得糧饷,高部将領竟然冒充為大順軍。
康熙年間金鄉知縣沈淵記載了當地的一件掌故:“猶憶聞之老者,謂當崇祯甲申三月(當為二月,見注)有号翻天鹞子者,高傑麾下将也。
挾逃兵數千人假名‘闖王安民’,兵薄金鄉城。
方是時,寇賊充斥,金鄉官民守城,城門晝夜閉,而見賊言如此,喜其安民,方謀牛酒迎勞,且遙問安民何如?賊且作宣诏狀,有‘禁擄、禁殺,敢違者斬無赦’諸語,彼軍士則狂走如骛,洶洶不可遏,守者方疑之。
”②高傑在奪路狂奔之際,派使者到壽州同鳳一陽一總督馬士英聯系。
士英得知他部下有兵三萬、馬騾九千,立即回信讓高傑部屯駐徐州,聽從自己節制。
①高傑赴壽州谒見馬士英後回鎮徐州,不久就由于太監盧九德的穿針引線,成了“定策”元勳。
劉澤清,字鶴洲,山東曹縣人,出身行伍,崇祯末年升至山東總兵。
大順軍迫近北京時,崇祯帝命他率部火速入衛京師,他謊稱墜馬受傷,拒不奉诏。
不久大順軍進入山東,他帶領主力向南逃至淮安。
在南京諸臣商議立君的問題上,他起初迎一合東林一黨一人錢謙益、呂大器等主張擁立潞王朱常淓,後來得知黃得功、高傑、劉良佐和馬士英已經決策擁立福王朱由崧,他自知兵力不敵,立即搖身一變,加入了擁福的行列。
② 四鎮中高傑、黃得功兵力較強。
高傑、劉澤清是望風而逃的敗将,本應受到朝廷的懲罰;黃得功、劉良佐在甲申年間也無“功”可錄,隻是由于他們以兵力作後盾使朱由崧得以如願以償登上皇帝的寶座,都成了定策功臣。
五月十七日,黃得功進封為靖南侯、高傑為興平伯、劉澤清東平伯、劉良佐廣昌伯;世守武昌的左良玉雖然沒有參加定策,但他兵多将廣,也進封為甯南侯。
正因為四鎮的形成本不是在為明室收複“失地”中作出過什麼貢獻,而是在策立上對朱由崧個人有功。
就弘光、馬士英而言,需要憑借他們的兵力懾服江南士紳;四鎮也自恃有功,“天子乃我輩所立”,從此驕悍跋扈,一味麕集于南直隸江北地區争奪“善地”以自肥,進而挾制朝廷。
關于四鎮封爵的問題,種根于迎立新君上的分歧。
具體情節各書記載不完全相同。
應延吉記甲申十一月史可法對他說:“天下事已不可為。
先帝變日,予待罪南樞,分固應死,轉念天下國家之重,庶幾主器得人,希紹一成一旅之烈,不意決裂至此!揆厥所由,職由四鎮尾大不掉。
為今之計,惟斬四臣頭懸之國門,以為任事不忠之戒,或其有濟。
昔之建議而封四鎮者,高弘圖也;從中主張贊成其事者,姜曰廣、馬士英也;依違其間,無所救正者,餘也。
”①黃宗羲的說法是:“馬士英既借四鎮以迎立,四鎮遂為士英所結。
史可法亦恐四鎮之不悅己也,急封爵以慰之。
君子知其無能為矣。
”②姜曰廣記:“先是,封事起倉卒,諸将條上事宜,上許焉。
一切誅戮、署置、鹽課、商稅以及正供之賦,俱得便宜從事,俨然藩鎮矣。
”姜曰廣和北大司寇(刑部尚書)解學龍等上言若不改變,“深釀地方憂”。
馬士英回答道:“史送之,令吾奪之,不能!”③弘光帝即位不久,江西總督袁繼鹹朝見時面奏:“封爵以勸有功。
無功而伯,則有功者不勸;跋扈而伯,則跋扈者愈多。
”朱由崧表面上贊成袁繼鹹的意見,歎氣說:“事已成,奈何?”④實際上正如六月二十日國子監典籍李模疏中所言:“今日擁立之事,皇上不以得位為利,諸臣何敢以定策為名?甚至定策之名加之鎮将。
鎮将事先帝,未聞效桑榆之收;事皇上,未聞彰汗馬之績。
案其實亦在戴罪之科。
予之定策,其何敢安?”①這話說到了問題的實質。
南明的幾個朝廷都是由武将擁立和一操一縱,從來駕馭不了武将。
武将既不以是否為國出力受賞罰,而是靠挾制朝廷加官晉爵,一旦形勢不利,倒戈相向,保全富貴,自在意料當中。
總而言之,南明立國之初,底子就沒有打好,作為關鍵人物的史可法沒有斷然決策迎立福王朱由崧,利用皇權穩住大局,收拾殘疆,是重大的失策;朱由崧眼看有當不上皇帝的危險,急忙派人召鎮将擁立,授以“定策”之名。
從此太阿倒持,軍人專一政,國已不國。
軍閥之間又矛盾重重,勇于私鬥,怯于公戰;文臣或依附某一軍閥為靠山,或束手無策,放言高論者有之,引避遠遁者有之,坐看江河日下,國土淪喪。
南明之未能比拟于東晉、南宋,其源全出于此。
後來在贛州殉難的隆武朝大學士楊廷麟曾賦詩寄慨雲:“帝京何日複,請将近承恩”,“王室猶多難,書生且論功”②,對弘光至隆武朝事作了簡要的概括。
四鎮既以定策功封爵,“人人有門生天子心”,桀骜不馴。
督師大學士史可法在講話時常引用“聖旨”,高傑大不以為然,當面頂撞道:“旨、旨,何旨也!爾曾見皇極殿中有人走馬耶!”黃得功有一次跪着聽使者宣讀诏書,覺得不合自己的意思,不待讀完就爬起來,“攘袂掀案,大詈曰:去!速去!吾不知是何诏也!”①在極其重視君臣之份的中國封建社會裡,這種場面是很罕見的。
他們對廷臣有所不滿時,就上疏雲“乞付軍前正法”。
劉澤清在陛見弘光帝時大言無忌地說:“祖宗天下,為白面書生壞盡,此曹宜束之高閣。
俟臣殺賊後,取而拂拭用之,以聽其受享可也!今請罷制科勿設便。
”②史可法在軍中寫信給大學士高弘圖,“盛言‘鎮鋒惡,盍謹避之!’”③。
四鎮的氣焰如此嚣張,皇帝和廷臣也無可奈何,馬士英雖然投機附和鎮将得以位居首輔,但他同樣受制于四鎮和左良玉,毫無作為。
④ 四鎮的駐地為:黃得功駐真州(儀征)、劉良佐駐壽州(今壽縣)、劉澤清駐淮安,高傑原受命安頓家口于揚州城外然後統兵北征。
可是,高傑貪圖揚州富庶,要求将家口安置于城内。
揚州的百姓見高傑部下士卒在附近村莊到處搶掠焚殺,“煙火蔽日”、“僵一屍一遍野”,紛紛罷市登陴,不讓高軍入城。
高傑惱羞成怒,于六月初七日下令攻城。
揚州進士鄭元勳從中調停,同高傑面議隻讓官兵家眷安置城内,不在城内駐軍。
不料揚州百姓群情激憤,當場擊殺鄭元勳。
督師大學士史可法親自來到揚州城外的高傑軍營裡,婉轉勸說,一味姑息牽就。
“閣部之行也,以川兵三百自随,傑疑之,可法即分與二百人,然傑疑如故。
……傑防可法甚嚴,一切出入文移必呈傑始達可法。
……可法留傑營月餘,不得要領”⑤。
經過反複磋商,最後決定把揚州附近的瓜州作為高軍安頓之地。
江北四鎮是這樣跋扈自雄,世鎮武昌的甯南侯左良玉在崇祯年間就已尾大不掉,自行其是。
弘光監國和即位的诏書頒到武昌,他一度拒絕開讀,在湖廣巡撫何騰蛟、部下監紀副總兵盧鼎等人的勸說下,才勉強開讀成禮。
南明其他将領如鄭芝龍、方國安等人見大将如此,也各自盤算自身利益,不以國事為念。
①史可法的這件啟本各書詳略不一,系時也不一緻。
這裡是依據《史可法集》卷一、計六奇《明季南略》卷一所載校補而成。
啟本中提及馬士英事,在《史可法集》中作“至督臣頻年讨賊,望重勞深,今既總統諸軍,似應特行優異,此又自有睿裁,不俟臣言之贅矣”,文字雖與《明季南略》稍異,但史可法的意圖是給馬士英加官進爵,仍舊“總統諸軍”,不讓他真正入閣辦事是很明顯的。
②姜曰廣《過江七事》。
③《史可法集》卷一《啟為遵旨速議等事》。
按,史可法初八日、十一日兩件啟本,在李清《南渡錄》卷一中被合并為一,牽連書于五月甲辰(十七日)下,顯然不妥,朱由崧在十五日即帝位,官員上言當用奏疏,史可法所上為啟本當在其監國之時,馬士英初九日到南京入内閣辦事在可法第二件啟本中也有明确反映。
①溫睿臨《南疆逸史》卷四十九。
②李清《南渡錄》卷一。
③張岱《石匮書後集》卷三十八。
④《鹿樵紀聞》卷上。
①《鹿樵紀聞》卷上。
《南疆逸史》卷四十九本傳作合肥人,從軍遂隸遼一陽一籍。
②李清《南渡錄》卷一。
①《清史列傳》卷七十八《劉良臣傳》。
②乾隆三十三年《金鄉縣志》卷二十,藝文,沈淵《馬義烈女祠碑一陰一記》;同書卷七,宦績,《段可舉傳》記:“甲申三月十六日,妖賊翻天鹞托闖官安民,計在賺城。
”按,順治十三年《新修豐縣志》卷九《災祥》記:“十七年二月十六日,高傑兵數萬由豐适徐,城門晝閉,民大恐。
”金鄉、豐縣接境相鄰,兩縣志所記均為十六日,但一作三月,一作二月,從當時形勢看應為二月。
①談遷《國榷》卷一百。
②李清《三垣筆記》下《弘光》。
①應延吉《青燐屑》卷上。
②黃宗羲《弘光實錄鈔》卷一。
林時對在《閣部史忠靖公以四藩防江記》一文中也說“議立四藩,畫地而封”是史可法的主意。
貴池諸生劉城上書指出用人不妥,“公得書果悔,而事已無及”。
見《留補堂文集選》。
③姜曰廣《過江七事》。
④李清《三垣筆記》下《弘光》。
①《弘光實錄鈔》卷一。
②楊廷麟《楊忠節公遺集》卷四《山中聞鳴鳥凄然噫之》。
①姜曰廣《過江七事》。
②姜曰廣《過江七事》。
③姜曰廣《過江七事》。
④劉獻廷《廣一陽一雜記》卷一記弘光時馬士英打算任用王重掌選事,“為高傑所參而止。
疏中目重為狡童。
藩鎮驕橫至此,從來所未有也”。
⑤李清《南渡錄》卷一。
祁彪佳在日記中也說:“史道鄰出淮一陽一視師,所攜親兵為總鎮高傑所分,不能受約束。
乃以南都随征将官于永绶、劉肇基、陳可立等家眷及親丁暫住于京口。
”見《祁忠敏公日記》《甲申日曆》六月十三日條。
第四節弘光朝廷内部一黨一争的激化 明後期的一黨一争是統治集一團一内部矛盾激化的表現,它貫串于萬曆以後整個政治生活中,一直延續到南明。
崇祯在位的十七年間一黨一争基本上限于在朝、在野的官紳當中;弘光以後軍閥勢力介入,朝中文臣往往以武将為靠山,使一黨一争變得更加複雜尖銳。
在一定意義上可以說,一黨一争是導緻明朝滅亡的一個重要原因。
南明第一個朝廷——南京政權從醞釀建立開始,就發生立福、立潞的争議,所謂“立賢”、“立親”不過是表面文章,實質上是不同利益集一團一為争奪新政權壟斷地位的一場争鬥。
弘光即位的時候,全國已處于四分五裂的狀态,清朝、大順、以至張獻忠的大西政權都面臨一個争取人才為己所用的問題,弘光政權也不例外。
在争取人才方面,史可法是比較清醒的,當五月初起草監國诏書時,原稿起用廢臣一款内有“除封疆(指任職期間所管地方失守)、逆案、計典、贓私不準起用”一語,他認為“國事之敗壞非常,人才之彙征宜廣,未可仍執往時之例”,把這句話删去。
一兩天後正式發布時,連史可法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仍照原本發出。
①後來史可法上言又引馬士英奏曰:“監國诏書,據閣臣史可法疏謂,逆案等事俱抹去,而呂大器添入之。
是以戎臣而增減诏書也。
”②總之,集中于南京附近江浙人文荟萃之地的一批官僚(他們大多是東林—複社人士)有一個如意盤算,一方面趁北都陷沒,朝臣除極少數“死節”以外幾乎都投降了大順政權成為“從賊僞官”;一方面又以不準起用“逆案”等舊例為理由阻擋另一批在野官紳入仕,這樣可以為自己控制從中央到地方的全部要津鋪平道路。
由于曆史的原因,他們擔心福王朱由崧即位可能掀翻逆案,使自己在政治上失勢。
朱由崧不得不憑借四鎮武将的支持登上帝位,由此形成武将無功封爵、跋扈自雄的局面。
四鎮的遙控朝政,使東林—複社一黨一人壟斷朝政的圖謀遭到重大挫折,這本來是他們自己種下的苦果。
然而,一貫以清流自命的東林—複社骨幹從來不肯承認自己私心自用,而是集中火力攻擊投機取巧的馬士英和他援引的阮大铖,似乎事情全壞在馬阮亂政,掀翻逆案,正人君子連袂而去,衆小翩翩入朝,終于導緻南京弘光政權的覆亡。
這種觀點由黃宗羲創立的浙東史派發揚光大,流傳三百多年,至今尚未廓清。
弘光初立的時候,大臣多是東林—複社人士心目中的正人君子。
這種局面沒有維持多久,姜曰廣、高弘圖、張慎言、劉宗周等人相繼被排擠出朝。
然而,這并不是掀翻逆案的結果,直到弘光朝廷覆亡,列名魏忠賢逆案中的人物極少起用。
何況,弘光朝廷面對的是“大順”和清方,起用不起用逆案官紳無關大局。
清兵進入北京後留用大批降闖官員、禮聘逆案首魁馮铨,是其成功之策,而不是失敗之著。
弘光朝廷内部矛盾醞釀和激化始終是圍繞“定策”問題展開的。
就東林—複社骨幹人士而言,本意是從幫派利益出發反對迎立福王,福王既立,“天位已定”,東林—複社骨幹人士希望破産。
四鎮和及時轉舵的馬士英以定策之功自诩,洋洋得意。
東林—複社人士妬意倍增,他們既不敢把矛頭指向“當今皇帝”,隻好把馬士英作為攻擊的靶子。
馬士英固然不是救時之相,但把他打入另冊,列入《明史》一奸一臣傳是毫無道理的。
至于把他同阮大铖挂在一起稱之為“Yan禍”更是無中生有。
馬士英熱衷于權勢,這在明末官一場上是一種極為普遍的現象。
在政治态度上,他原來傾向于東林—複社,陳子龍自撰年譜雲:“貴一陽一(指馬士英),先君同籍也,遇予亦厚。
其人傥蕩不羁,久曆封疆。
于門戶之學,非素所深研也。
”①杜登春《社事始末》說:“南中建國,貴一陽一馬士英為婁東(指複社首領張溥)好友,一時擁戴竊一柄一,甚引重東林,起用錢(謙益)、徐(■)、陳(子龍)、夏(允彜)諸君子。
……複社中失節者(指在北京投降大順政權)貴一陽陽一加歎恨,一陰一為矜憐,悉欲置末減。
及福藩恣用私人,搜羅珰孽,而阮大铖輩盡起而謀國是,外則附貴一陽一以招權納賄,内則實為珰人翻局之計。
”①東林—複社人士抨擊馬士英最激烈的是他起用阮大铖。
由于阮大铖名列崇祯初魏忠賢逆案,于是把掀翻逆案作為馬士英的一條主要罪狀,全線出擊。
然而,這條罪名能否成立很值得研究。
第一,阮大铖為人小有才,本非志節之士,這是一回事;他的列名魏忠賢逆案是否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