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弘光朝廷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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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有伏谒于道傍,人情歡豫”。

    次日,他在奏本中說:“昨者殿下駕入南都,士民歡一悅,夾道擁觀,即此人情,可蔔天意。

    ”見《祁忠敏公日記·甲申日曆》。

     ①《過江七事》是弘光初任大學士的姜曰廣被排斥後記叙自己在南京的親身經曆之作,史料價值很高。

    清代一些學者見到的傳抄本大概未署作者姓名,而陳定生(貞慧)著有《書事七則》,由于書名相似,誤挂于陳定生名下。

    謝國桢《晚明史籍考》、柳亞子《羿樓舊藏南明史料書目提要》(見《懷舊集》第一六八頁)承襲其訛;拙著《明末農民戰争史》第三四五頁亦寫作“陳貞慧:《過江七事》”。

    均誤。

    隻要仔細研究這部書,不難确定作者隻能是姜曰廣,其根據如下:一、陳定生一局外書生不可能知道其中委曲;二、書中所記過江七事全部以姜曰廣的言行為核心,不可能為陳定生或他人所作;三、最重要的證據是甲申十月從北京逃回南京的張鹿征(曾出任弘光朝錦衣衛指揮使,清初改名張怡)著《羿聞續筆》卷一記:“南都初建,着數多舛,見姜公曰廣所記七事。

    ”其下引“計迎立”、“持逆案”、“正糾參”、“裁鎮将”等均節取姜氏《過江七事》原文。

    以張怡當時的地位和他對明代史事的關心,不緻弄錯作者。

    确定《過江七事》的著者為參與迎立并出任大學士的姜曰廣,才不緻将該書視為僅據風聞的泛泛之作。

    參見張怡《白雲道者自述》。

     ②姜曰廣《過江七事》。

     ①順治二年十一月十九日朱常潤奏本,見《順治錄疏》。

     ②姜曰廣《過江七事》。

     ③李清《南渡錄》卷一。

     ①黃宗羲《弘光實錄鈔》卷一。

    談遷時為高弘圖幕客,在《棗林雜俎》仁集,《史相國督師》條記:“而史先柬士英,有福藩不忠不孝等語。

    士英意脅之。

    史求還故牍,終不相忘。

    ”又說:“嘉善吳進士亮中雲,見史相國手劄,福世子荒一婬一酗酒,不曾讀書,雲雲。

    ”彭士望曾在史可法幕中任職,也說:“史複馬書有不忠、不孝、不仁、不知之語。

    ”見《恥躬堂詩鈔》卷十六,《山居感逝》詩。

    陳鼎《東林列傳》卷二十三《呂大器傳》雲:呂大器時以兵部侍郎“兼署禮部,主潞議,不肯署,右都禦史張慎言、詹事姜曰廣皆然之,方列福王不孝、不弟等六事贻可法及士英。

    ”李清《南渡錄》卷一記:“南都諸臣……方列王不孝不弟等七款贻漕督史可法,轉贻士英為立潞王。

    ”同書卷四又記弘光元年二月行人司行人朱統漕攻擊姜曰廣語:“曰廣誣聖德有七不可。

    ”按,史可法時任南京兵部尚書,不應稱之為“漕督”;“七不可立”福王的條款無論是誰歸納出來的,史可法贊同并緻書馬士英當系事實。

     ②談遷《棗林雜俎》仁集,《異議》條。

    按,談遷曾任高弘圖幕客,所記當可信。

     ①南京兵部侍郎呂大器(史可法的副手)原來積極支持錢謙益擁立潞王,五月初三日福王朱由崧出任監國,他“心怵前議,欲請後日即登極”,借以換取朱由崧的好感。

    見李清《南渡錄》卷一。

     ①姜曰廣《過江七事》。

     ②姜曰廣《過江七事》。

     ③張怡《?聞續筆》卷四。

     ①姜曰廣《過江七事》。

     ②姜曰廣《過江七事》。

    祁彪佳時任蘇松巡按,在日記中記載,他四月二十九日“晤呂東川(兵部侍郎呂大器)于兵部火房。

    袖中出馬瑤草(士英字)書雲:已傳谕将士奉福藩為三軍主,而諸大帥且勒兵江上,以備非常矣”。

    見《祁忠敏公日記》,《甲申日曆》,可相參證。

     ①李清《三垣筆記》下《弘光》。

     ②夏完淳《續幸存錄》《南都大略》中說:“南樞史可法實司擁立事。

    ” ③關于南京立君的争執,各書記載頗有差異。

    如談遷記:四月十四日史可法、張慎言、高弘圖、姜曰廣、呂大器等集議監國,“高、張之意屬于雒一陽一(指福王,原封洛一陽一);史頗不然之,意在衛輝(指潞王,原封衛輝府)。

    恐北耗未确,逡巡未決”。

    至二十七日,“史尚書之手劄至,意專衛輝。

    尋又劄雲:雒一陽一、衛輝并南下,當拈阄孝陵之前,雲雲。

    亡何,總督鳳一陽一馬士英書來,奉福王發淮安,将及矣。

    即日守備南京太監韓贊周出迎。

    二十九日,王舟泊燕子矶,諸公馳候”(《棗林雜俎》仁集《定策本末》條)。

    李清《南渡錄》卷一記:“時北都失守,毅宗慘崩,以倫以序應屬福王,而迎立潞王之議起。

    ……時以廢籍少宗伯兩入留都倡議者,錢謙益也。

    于是,兵部侍郎呂大器主謙益議甚力,而右都禦史張慎言、詹事姜曰廣皆然之。

    丁憂山東佥事雷演祚、禮部郎中周镳亦往來遊說。

    獨逆案為民阮大铖與鳳一陽一總督馬士英密,且心冀燃灰,書言不可。

    ”黃道周在《興元紀略》中說史可法、張慎言等“鹹主清河(指潞王)”(見《黃漳浦集》卷三十二,雜著)。

     第二節朱由崧的監國和稱帝 四月二十九日,福王朱由崧在史可法陪同下,乘舟抵達南京城外燕子矶,南京官紳均往朝見。

    五月初一日,朱由崧登岸,先拜谒孝陵然後從朝一陽一門進城,駐于内守備府。

    談遷記載了他親眼目睹朱由崧進入南京的情況:“初,遷聞王谒陵,出朝一陽一門外,萬衆伏候。

    見王乘辇,角巾半污舊,手搖白竹扇,有隴畝風。

    竊心幸之。

    不料一婬一佚敗度,為懷愍之續也。

    ”①文武百官朝見後商議立福王為主究竟應當立即登極為帝還是暫用監國名義,這裡的區别是登極後就沒有改變的餘地,監國則尚有退步。

    有的大臣考慮到崇祯三子下落不明,而他們之中任何一人都是較各藩王更符合繼承帝位的人選,因此主張再等待一段時間。

    初三日,朱由崧在南京就任監國,用黃金鑄造監國寶,頒谕天下說: ……孤避亂江淮,驚聞兇訃,既痛社稷之墟,益激父母一之仇。

    矢不俱生,志圖必報。

    然度德量力,徘徊未堪。

    乃茲臣庶,敬爾來迎,謂倡義不可無主,神器不可久虛,因序謬推,連章勸進,固辭未獲,勉循輿情,于崇祯十七年五月初三日暫受監國之号,朝見臣民于南都,孤夙夜競競,惟思迅掃妖氛,廓清大難。

    德涼任重,如墜谷淵,同仇是助,猶賴爾臣民。

    其與天下更始,可大赦天下。

    ② 就任監國之後,朱由崧依照廷臣會推,任命原南京兵部尚書史可法為東閣大學士兼禮部尚書,入閣辦事;馬士英加東閣大學士、兵部尚書、右副都禦史銜,仍任鳳一陽一總督。

    不久又以原詹事府詹事姜曰廣為禮部左侍郎,與原禮部尚書王铎,二人兼東閣大學士入閣辦事。

    以張慎言為吏部尚書,召劉宗周為都察院左都禦史,其他衙門官員也先後作了安排。

    按照史可法、高弘圖、張慎言等人的意向是盡量讓“正人”占據要津,使朝廷建立之始有一番新氣象。

    開初在安排朝廷重臣上,他們得以如願以償。

    然而,這種局面很快就改變了。

    争奪朝廷權力的較量先從首輔開始。

    按明代制度,南京兵部尚書位居留都百官之首,弘光朝廷初立,史可法就成為當然的首席大學士。

    在定策問題上史可法既被馬士英出賣,得不到朱由崧的信任,包括勳臣在内的一些小人立即随風轉舵。

    姜曰廣記載,魏國公徐弘基等原先頂奉史可法不啻天人,“權寄稍移,下石随起”,竟然倡言可法“勤王無功”“可殺”①。

    馬士英擁立福王本意就在攫取權力,他決不會滿足于加幾個空銜而官居原職。

    于是,他先利用誠意伯劉孔昭争入内閣,遭到其他官員以“我朝從無勳臣入閣之例”為理由堅決反對時,劉孔昭立即回答說:“即我不可,馬瑤草(士英字)何不可?”朱由崧與馬士英早有默契,當即決定召士英入閣輔政。

    史可法明知自己指斥福王的把一柄一落在馬士英手裡,現在馬士英既以“定策”首功備受朱由崧青睐,被召入閣輔政,江北不能沒有重臣督師,因此,他“自請督師淮揚”。

    五月十二日朱由崧批準史可法出任督師②。

     五月十五日,朱由崧正式即位為皇帝,改明年為弘光元年。

    第二天,馬士英入閣主持政務兼任兵部尚書。

    史可法于十八日陛辭①。

    二十日渡江往淮一陽一督師②。

    盡避在整個弘光時期,史可法的加銜都略高于馬士英,但在朱由崧監國僅半個月之後即被排擠出外,足以說明他的失勢。

    黃宗羲有以下一段議論:“士英之所以挾可法,與可法之所以受挾于士英者,皆為定策之異議也。

    當是時,可法不妨明言:始之所以異議者,社稷為重、君為輕之義;委質已定,君臣分明,何嫌何疑而交搆其間乎?城府洞一開,小人亦失其所秘,奈何有諱言之心,授士英以引而不發之矢乎?”他接着寫道:“臣嘗與劉宗周言之,宗周以為然。

    語之可法,不能用也。

    ”③這未免是書生之見。

    因為關鍵在于史可法在議迎立時列舉了福王“七不可”的理由,對朱由崧的人品作了全面的攻擊;弘光既立,作為人臣的史可法不可能無“諱言之心”,何況以“社稷為重”作解釋等于說朱由崧不适合肩任宗社之重擔。

    李清記馬士英曾密疏言:“上之得位,由臣及四鎮力,其餘諸臣皆意戴潞藩;今日彈臣去,明日且擁立潞藩矣。

    上信其言,為雨泣久之。

    以後一切朝事,俱委士英。

    ”④史出馬入,在許多史籍中認為是弘光朝廷夭折的一個重大關鍵。

    誠然,史可法遠較馬士英清廉正直,但如果認為他留在朝廷秉政,就可以保障江左,進而恢複中原,那就未免對史可法的政治眼光和魄力估計太高了,也不了解南明醞釀立國之時史可法受東林一黨一骨幹分子的牽制業已鑄下大錯。

    他本人不可能得到新天子的信任還在其次,真正的關鍵在于按倫序應繼承帝位的朱由崧眼看将被東林諸公排斥,為了登上大寶不得不求助于武将,這樣才造成了本來無功可錄的武将一個個以定策元勳自居。

    馬士英的政治投機雖然保證了他個人地位的上升,但是導緻弘光一朝武将跋扈局面的并不是他,而是史可法。

    一度掌握着擁立大權的史可法未能抓住這個稍縱即逝決定社稷安危大計的機會,定策之功落入軍閥之手,弘光既立,無論他在朝輔政,還是在外督師,都改變不了武将脅制朝廷、無意進取的局面。

    史可法自食苦果,被迫讓出首輔之位過江督師,隻是證明他決策錯誤,事機已失,無可挽回。

    一批傾向東林一黨一的士大夫大喊大嚷“秦桧在内,李綱在外”,國将不國,其實為時已晚。

    後來的史學家沒有弄清事情的因果關系,重複舊說,無助于總結曆史的經驗教訓。

    在曆史上,當權人物可以犯這樣、那樣的錯誤,但在關鍵時刻的關鍵問題上一步錯則步步錯,史可法的悲劇正是從這裡展開,弘光一朝的毫無作為以至于土崩瓦解主要原因也在這裡。

    有關南明的大量史籍衆說紛纭,大抵都沒有說到點子上,本書特三緻意焉。

     ①談遷《棗林雜俎》仁集《定策本末》條。

     ②李清《南渡錄》卷一。

     ①姜曰廣《過江七事》。

     ②《國榷》卷一百一。

     ①計六奇《明季南略》卷一《諸臣升遷推用》條。

    按,此條上文雲:五月初三日,“高、劉二帥書至,請可法渡江,欲其卸權于士英也。

    ”初九日,“馬士英自請入朝,拜疏即行。

    ”表明朱由崧、馬士英和高傑,劉良佐等事先就已經在首席大學士人選上達成協議。

     ②李清《南渡錄》卷一;黃宗羲《弘光實錄鈔》卷一載于十八日。

     ③黃宗羲《弘光實錄鈔》卷一。

     ④李清《三垣筆記》《弘光》。

     第三節四鎮的形成和跋扈自雄 任何一個國家政權要想有所作為,必須首先保持内部穩定。

    内部穩定又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朝廷威望和文武官員的齊心合力。

    縱觀明代史事,文臣、武将勢力雖有消長,朝廷的威信卻是至高無上的。

    大緻來說,明初重武輕文,公侯多為開國、靖難元勳。

    然而,太祖朱元璋、成祖朱棣都是雄才大略的禦将之材,勳臣地位雖高,不足對朝廷構成威脅。

    明中期以後,承平既久,重文輕武之風積重難返,即以用兵而言,出任統帥者均為文臣,直至崇祯年間沿襲未改,武将擁兵自重雖已顯露端倪,但迄于明朝北廷覆亡,除了崇祯帝有意包庇的左良玉以外,将領們還不敢違抗朝廷的調遣和朝廷所派重臣的節制,更談不上一操一縱朝廷軍國重務了。

    南明幾個朝廷最大的特點和緻命的弱點正在于依附武将。

    武将既視皇帝為傀儡,朝廷徒擁虛名,文武交讧,将領紛争,内耗既烈,無暇他顧,根本談不上恢複進取。

    南明之不振種因于此,這種局面的始作俑者正是史可法。

     史可法在定策問題上猶豫不決,導緻朱由崧乞援于武将。

    弘光既立,高傑、黃得功、劉良佐、劉澤清以敗軍之将坐收“定策”之功,軍閥一操一縱朝廷的局面業已形成。

    史可法自知鑄下大錯,還想竭力挽回。

    五月初八日他呈上“敬陳第一緊急樞務事”的啟本中說: 從來守江南者,必于江北。

    即六朝之弱,猶争雄于徐、泗、颍、壽之間,其不宜畫江而守明矣。

    但此時賊鋒正銳,我兵氣一靡一,備分則力單,顧遠則遺近,不得不擇可守之地,立定根基,然後鼓銳而前,再圖進取。

    臣以為當酌地利,急設四藩。

    四藩者:其一淮、徐;其一揚、滁;其一鳳、泗;其一廬、六。

    以淮、揚、泗、廬自守,而以徐、滁、鳳、六為進取之基。

    凡各屬之兵馬錢糧,皆聽其自行征取。

    如恢一城、奪一邑,即屬其分界之内。

    ……而四藩即用靖南伯黃得功、總鎮高傑、劉澤清、劉良佐,優以禮數,為我藩屏,聽督臣(指馬士英)察酌,應駐地方,相機固守。

    江北之兵聲既振,則江南之人情自安。

    黃得功已封伯,似應進侯;傑、澤清、良佐似應封伯。

    左良玉恢複楚疆,應照黃得功進侯。

    馬士英合諸鎮之功,爵賞似難異同。

    盧九德事同一體,聽司禮監察叙。

    ① 姜曰廣記:“弘光禦極,群臣上言:‘皇上龍飛應運,實惟總兵官,至高傑、黃得功、劉良佐、劉澤清早決大計,擁立聖躬,功在社稷,宜錫五等爵,剖符延世。

    ’诏曰:‘可。

    ’”②這說明史可法、姜曰廣等人急于彌補自己在擁立問題上的失誤,盡量籠絡四鎮換取朱由崧和支持他上台的人的好感,實際上是步馬士英的後塵。

    然而,馬士英已占先著,五月初九日到達南京。

    次日,朱由崧召見史可法、高弘圖、姜曰廣、馬士英四人,讓他們迅速議定用人、守江、設兵、理饷的事宜。

    十一日,史可法再次上啟本除了重申設立四鎮外還談到了督師問題,他說:“有四鎮,不可無督師,應駐揚州,适中調遣。

    ”③弘光朝廷決定封高傑為興平伯,鎮守徐州、泗州地區;劉良佐封廣昌伯,鎮守鳳一陽一、壽州地區;劉澤清封東平伯,鎮守淮安、揚州地區;靖南伯黃得功加封侯爵,鎮守滁州、和州一帶。

    ①史可法提出的四鎮駐地和所謂進取之基都在南直隸境内,督師駐地更近在江北咫尺之地揚州。

    當時的一些人士都看出了史可法的毫無遠圖,意在保住江南。

    李清在采錄了這兩篇啟本後感慨地寫道:“然于青、兖、開、汝(指河南、山東一帶),似置之不講矣。

    ”②張岱說:“以史閣部之設四鎮,不設于山東、河南,乃設于南畿數百裡之内,此則閣部之第一失著。

    ”③曾任商邱知縣的梁以樟上書史可法說:“守江非策也。

    公今以河南、山東為江南屏一蔽,仿唐、宋節度、招讨使之制,于山東設一大藩,經理全省,以圖北直;于河南設一大藩,經理全省,以固山、陝,擇大臣才兼文武者任之,厚集兵饷,假以便宜。

    于濟甯、歸德設行在,以備巡幸,示天下不忘中原,如此克服可期。

    若棄二省而守江北,則形勢已屈,即欲偏安,不可得矣!又四鎮鹹跋扈,宜使分不宜使合,務别其忠順強梗之情以懋勸之,而閣部大樹兵以自強,乃可制也。

    ”“可法心然其言,然卒不能用。

    ”④ 從表面看,這些議論都很正确。

    但考察一下當時的各種因素,史可法有不得已的苦衷。

    甲申五、六月間,南方諸臣隻知道大順軍已占領整個黃河流域,前鋒直一逼一淮上,高傑、劉澤清率部南逃,在這種形勢下史可法為防止大順軍飲馬長江,作出守淮、守江的部署有其特定的背景。

    六月中旬以後,大順軍兵敗西撤,畿南、山東、河南等地官紳反叛大順政權,陷于一片混亂當中。

    就弘光朝廷而言,趁清軍尚未南下之時,出軍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