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琳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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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順從他的意旨,所以不被賞識。

    逐步調任尚書左丞、揚州中從事史,所在之處都有顯著的政績。

     當時責成各級官吏獻計提出應該辦理的事情。

    有人提議應該修繕地方學校,減緩國家刑法,審察官員表現,明确升降标準,舉薦隐逸,提拔人才,加強農業,減輕稅收。

    孔琳之在衆人的議論之外,另有提議說: “印玺,是用來辨别官爵,提一供憑信依據的。

    官職沒有大于皇帝的,爵位沒有高于公侯的,而傳國的印玺,曆代順次使用,世襲封号的印章,代代相傳。

    可貴處在于保持舊貌,不另外改作。

    現在世上隻有尉這一官職各自單獨使用一種印章,以至朝内外的衆官吏們,每次調任都要改換,追尋其中的含義,自己還沒有弄懂。

    如果說是因為官吏各自姓氏不一,與傳玺不同,則這還不如不同的時代差别更大;如果論物品有名,它雖然有公卿的尊貴,卻沒有帝王的重大;如果是因為有的居此職位的大臣受過誅殺,忌諱它的不吉利和晦氣,那麼漢朝用了秦國的印玺,傳位四百年,沒有聽說因為子嬰自身被殺國家滅亡而抛棄不佩。

    以帝王公侯的尊貴,并不懷疑傳玺,而以大臣衆官的卑下,為什麼卻要嫌棄印章呢?書籍記載中沒有聽到過這種說法,引用例證自己違背了準則,而終年不斷地在刻鑄,費工費料,金銀銅炭的消耗,不去說它,關鍵在于這并不是遵循舊軌、力求簡易的做法。

    在下請求衆位官員都用同一枚印章,不要再費事去改制。

    如果是新設置的官員,而又官多印少,或者有的文字損毀,然後再鑄,那麼這對于皇家府庫,将補益不小。

    ”他又說: “喪事牌樓,并不出自關于禮的典籍,而是起自衰亡的末代,習慣積累,産生常規,于是成為舊的風俗,起自天子直到百姓。

    如果的确這樣實行很有道理,突然改掉必然引起震驚;然而如果是與人情無關,而又違背禮度,保存它也沒有什麼好處,去掉它也沒有什麼損失,當然就應該遵守從前的典籍,革除後世的謬誤,況且又有許多虛浮的花費,實在是成為人們的一種憂患啊!凡是人們的喪葬儀式,大多出在民間,經常都有這種需要,常常要花十幾萬,損耗人們的财力,而在意義上并無什麼可取。

    至于貧寒的平民人家,則人人都想竭盡自己的能力,即使是房室好像倒懸的鐘磬一樣空空,也無不傾盡自己的家産和微薄的錢财,所謂“按禮埋葬”,難道就是像這樣的嗎?我認為應該完全罷免喪事牌樓的儀式。

    ” 後來調他擔任尚書吏部郎。

    義熙十一年(415),任命他為宋武帝平北、征西長史,調任侍中。

    宋台剛剛建立的時候,任命他為宋國侍中。

    永初二年(421),擔任禦史中丞,光明正直維護法令,絕不屈從任何壓力,曾奏表彈劾尚書令徐羨之違背法典。

    當時徐羨之兼任揚州刺史,孔琳之的弟弟孔璩之為中從事,徐羨之讓孔璩之勸解孔琳之,讓他放棄彈劾此事。

    孔琳之不答應,說:“我觸犯了宰相,應當是僅隻我一人獲罪。

    你必定不應該跟着連坐,哪裡需要這樣辛勤遊說呢?”從這件事百官受到了震驚,沒人再敢違犯禁令。

    武帝非常稱贊他,路過蘭台時,親自去看望他。

    後來調任祠部尚書,不營辦财産,家中特别貧寒。

    景平元年(423)逝世,追贈為太常。

     他的兒子孔邈具有他父親的風格,官職升至揚州中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