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書卷四十 列傳第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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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于社稷,為群小媒孽,加之以罪。
臣以言必不用,所以不言。
且先帝付囑微臣,唯令輔導陛下,今谏而不從,寔負顧托。
以此為罪,是所甘心。
”帝大慚,俛首不語。
乃命将出,賜死于家。
時年三十六。
及隋文帝踐極,以孝伯及王軌忠而獲罪,并令收葬,複其官爵。
又嘗謂高颎曰:“宇文孝伯寔有周之良臣,若使此人在朝,我輩無措手處也。
”子歆嗣。
顔之儀字子升,琅邪臨沂人也,晉侍中含九世孫。
祖見遠,齊禦史治書。
正色立朝,有當官之稱。
及梁武帝執政,遂以疾辭。
尋而齊和帝暴崩,見遠恸哭而絕。
梁武帝深恨之,謂朝臣曰:“我自應天從人,何預天下人事,而顔見遠乃至于此。
”當時嘉其忠烈,鹹稱歎之。
父協,以見遠蹈義忤時,遂不仕進。
梁元帝為湘東王,引協為其府記室參軍。
協不得已,乃應命。
梁元帝後着懷舊志及詩,并稱贊其美。
之儀幼穎悟,三歲能讀孝經。
及長,博涉群書,好為詞賦。
嘗獻神州頌,辭緻雅贍。
梁元帝手敕報曰:“枚乘二葉,俱得遊梁;應貞兩世,并稱文學。
我求才子,鲠慰良深。
” 江陵平,之儀随例遷長安。
世宗以為麟趾學士,稍遷司書上士。
高祖初建儲宮,盛選師傅,以之儀為侍讀。
太子後征吐谷渾,在軍有過行,鄭譯等并以不能匡弼坐譴,唯之儀以累谏獲賞。
即拜小爆尹,封平一陽一縣男,邑二百戶。
宣帝即位,遷上儀同大将軍、禦正中大夫,進爵為公,增邑一千戶。
帝後刑政乖僻,昏縱日甚,之儀犯顔驟谏,雖不見納,終亦不止。
深為帝所忌。
然以恩舊,每優容之。
及帝殺王軌,之儀固谏。
帝怒,欲并緻之于法。
後以其諒直無私,乃舍之。
宣帝崩,劉昉、鄭譯等矯遺诏,以隋文帝為丞相,輔少主。
之儀知非帝旨,拒而弗從。
昉等草诏署記,一逼一之儀連署。
之儀厲聲謂昉等曰:“主上升遐,嗣子沖幼,阿衡之任,宜在宗英。
方今賢戚之内,趙王最長,以親以德,合膺重寄。
公等備受朝恩,當思盡忠報國,奈何一旦欲以神器假人!之儀有死而已,不能誣罔先帝。
”于是昉等知不可屈,乃代之儀署而行之。
隋文帝後索符玺,之儀又正色曰:“此天子之物,自有主者,宰相何故索之?”于是隋文帝大怒,命引出,将戮之,然以其民之望也,乃止。
出為西疆郡守。
隋文帝踐極,诏征還京師,進爵新野郡公。
開皇五年,拜集州刺史。
在州清靜,夷夏悅之。
明年代還,遂優遊不仕。
十年正月,之儀随例入朝。
隋文帝望而識之,命引至禦坐,謂之曰:“見危授命,臨大節而不可奪,古人所難,何以加卿。
”乃賜錢十萬、米一百石。
十一年冬,卒,年六十九。
有文集十卷行于世。
時京兆郡丞樂運亦以直言數谏于帝。
運字承業,南一陽一淯一陽一人,晉尚書令廣之八世孫。
祖文素,齊南郡守。
父均,梁義一陽一郡守。
運少好學,涉獵經史,而不持章句。
年十五而江陵滅,運随例遷長安。
其親屬等多被籍,而運積年為人傭保,皆贖免之。
又事母及寡嫂甚謹。
由是以孝義聞。
梁故都官郎琅邪王澄美之,為次其行一事,為孝義傳。
一性一方直,未嘗求媚于人。
天和初,起家夏州總管府倉曹參軍,轉柱國府記室參軍。
尋而臨淄公唐瑾薦為露門學士。
前後犯顔屢谏高祖,多被納用。
建德二年,除萬年縣丞。
抑挫豪右,号稱強直。
高祖嘉之,特許通籍,事有不便于時者,令巨細奏聞。
高祖嘗幸同州,召運赴行在所。
既至,高祖謂運曰:“卿來日見太子不?”運曰:“臣來日奉辭。
”高祖曰:“卿言太子何如人?”運曰:“中人也。
”時齊王憲以下,并在帝側。
高祖顧謂憲等曰:“百官佞我,皆雲太子聰明睿知,唯運獨雲中人,方驗運之忠直耳。
”于是因問運中人之狀。
運對曰:“班固以齊桓公為中人,管仲相之則霸,豎貂輔之則亂。
謂可與為善,亦可與為惡也。
”高祖曰:“我知之矣。
”遂妙選爆官,以匡弼之。
仍超拜運京兆郡丞。
太子聞之,意甚不悅。
及高祖崩,宣帝嗣位。
葬訖,诏天下公除。
帝及六宮,便議即吉。
運上疏曰:“三年之喪,自天子達于庶人。
先王制禮,安可誣之。
禮,天子七月而葬,以俟天下畢至。
今葬期既促,事訖便除,文軌之内,奔赴未盡;鄰境遠聞,使猶未至。
若以喪服受吊,不可既吉更兇;如以玄冠對使,未知此出何禮。
進退無據,愚臣竊所未安。
”書奏,帝不納。
自是德政不修,數行赦宥。
運又上疏曰:“臣謹案
臣以言必不用,所以不言。
且先帝付囑微臣,唯令輔導陛下,今谏而不從,寔負顧托。
以此為罪,是所甘心。
”帝大慚,俛首不語。
乃命将出,賜死于家。
時年三十六。
及隋文帝踐極,以孝伯及王軌忠而獲罪,并令收葬,複其官爵。
又嘗謂高颎曰:“宇文孝伯寔有周之良臣,若使此人在朝,我輩無措手處也。
”子歆嗣。
顔之儀字子升,琅邪臨沂人也,晉侍中含九世孫。
祖見遠,齊禦史治書。
正色立朝,有當官之稱。
及梁武帝執政,遂以疾辭。
尋而齊和帝暴崩,見遠恸哭而絕。
梁武帝深恨之,謂朝臣曰:“我自應天從人,何預天下人事,而顔見遠乃至于此。
”當時嘉其忠烈,鹹稱歎之。
父協,以見遠蹈義忤時,遂不仕進。
梁元帝為湘東王,引協為其府記室參軍。
協不得已,乃應命。
梁元帝後着懷舊志及詩,并稱贊其美。
之儀幼穎悟,三歲能讀孝經。
及長,博涉群書,好為詞賦。
嘗獻神州頌,辭緻雅贍。
梁元帝手敕報曰:“枚乘二葉,俱得遊梁;應貞兩世,并稱文學。
我求才子,鲠慰良深。
” 江陵平,之儀随例遷長安。
世宗以為麟趾學士,稍遷司書上士。
高祖初建儲宮,盛選師傅,以之儀為侍讀。
太子後征吐谷渾,在軍有過行,鄭譯等并以不能匡弼坐譴,唯之儀以累谏獲賞。
即拜小爆尹,封平一陽一縣男,邑二百戶。
宣帝即位,遷上儀同大将軍、禦正中大夫,進爵為公,增邑一千戶。
帝後刑政乖僻,昏縱日甚,之儀犯顔驟谏,雖不見納,終亦不止。
深為帝所忌。
然以恩舊,每優容之。
及帝殺王軌,之儀固谏。
帝怒,欲并緻之于法。
後以其諒直無私,乃舍之。
宣帝崩,劉昉、鄭譯等矯遺诏,以隋文帝為丞相,輔少主。
之儀知非帝旨,拒而弗從。
昉等草诏署記,一逼一之儀連署。
之儀厲聲謂昉等曰:“主上升遐,嗣子沖幼,阿衡之任,宜在宗英。
方今賢戚之内,趙王最長,以親以德,合膺重寄。
公等備受朝恩,當思盡忠報國,奈何一旦欲以神器假人!之儀有死而已,不能誣罔先帝。
”于是昉等知不可屈,乃代之儀署而行之。
隋文帝後索符玺,之儀又正色曰:“此天子之物,自有主者,宰相何故索之?”于是隋文帝大怒,命引出,将戮之,然以其民之望也,乃止。
出為西疆郡守。
隋文帝踐極,诏征還京師,進爵新野郡公。
開皇五年,拜集州刺史。
在州清靜,夷夏悅之。
明年代還,遂優遊不仕。
十年正月,之儀随例入朝。
隋文帝望而識之,命引至禦坐,謂之曰:“見危授命,臨大節而不可奪,古人所難,何以加卿。
”乃賜錢十萬、米一百石。
十一年冬,卒,年六十九。
有文集十卷行于世。
時京兆郡丞樂運亦以直言數谏于帝。
運字承業,南一陽一淯一陽一人,晉
祖文素,齊南郡守。
父均,梁義一陽一郡守。
運少好學,涉獵經史,而不持章句。
年十五而江陵滅,運随例遷長安。
其親屬等多被籍,而運積年為人傭保,皆贖免之。
又事母及寡嫂甚謹。
由是以孝義聞。
梁故都官郎琅邪王澄美之,為次其行一事,為孝義傳。
一性一方直,未嘗求媚于人。
天和初,起家夏州總管府倉曹參軍,轉柱國府記室參軍。
尋而臨淄公唐瑾薦為露門學士。
前後犯顔屢谏高祖,多被納用。
建德二年,除萬年縣丞。
抑挫豪右,号稱強直。
高祖嘉之,特許通籍,事有不便于時者,令巨細奏聞。
高祖嘗幸同州,召運赴行在所。
既至,高祖謂運曰:“卿來日見太子不?”運曰:“臣來日奉辭。
”高祖曰:“卿言太子何如人?”運曰:“中人也。
”時齊王憲以下,并在帝側。
高祖顧謂憲等曰:“百官佞我,皆雲太子聰明睿知,唯運獨雲中人,方驗運之忠直耳。
”于是因問運中人之狀。
運對曰:“班固以齊桓公為中人,管仲相之則霸,豎貂輔之則亂。
謂可與為善,亦可與為惡也。
”高祖曰:“我知之矣。
”遂妙選爆官,以匡弼之。
仍超拜運京兆郡丞。
太子聞之,意甚不悅。
及高祖崩,宣帝嗣位。
葬訖,诏天下公除。
帝及六宮,便議即吉。
運上疏曰:“三年之喪,自天子達于庶人。
先王制禮,安可誣之。
禮,天子七月而葬,以俟天下畢至。
今葬期既促,事訖便除,文軌之内,奔赴未盡;鄰境遠聞,使猶未至。
若以喪服受吊,不可既吉更兇;如以玄冠對使,未知此出何禮。
進退無據,愚臣竊所未安。
”書奏,帝不納。
自是德政不修,數行赦宥。
運又上疏曰:“臣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