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書卷三十七 列傳第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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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易失,誠願使君圖之。
”太祖納焉。
太祖為丞相,引褒為錄事參軍,賜姓侯呂陵氏。
大統初,遷行台左丞,賜爵三水縣伯。
尋轉丞相府屬,加中軍将軍、銀青光祿大夫。
二年,梁人北寇商洛,東魏複侵樊鄧,于是以褒為鎮南将軍、丞相府從事中郎,出鎮淅郦。
居二年,征拜丞相府司馬,進爵為侯。
出為北雍州刺史,加衛大将軍。
州帶北山,多有盜賊。
褒密訪之,并豪右所為也,而一陽一不之知,厚加禮遇。
謂之曰:“刺史起自書生,安知督盜,所賴卿等共分其憂耳。
”乃悉诏桀黠少年素為鄉裡患者,署為主帥,分其地界。
有盜發而不獲者,以故縱論。
于是諸被署者,莫不惶懼。
皆首伏曰:“前盜發者,并某等為之。
”所有徒侶,皆列其姓名。
或亡命隐匿者,亦悉言其所在。
褒乃取盜名簿藏之。
因大牓州門曰:“自知行盜者,可急來首,即除其罪。
盡今月不首者,顯戮其身,籍沒妻子,以賞前首者。
”旬日之間,諸盜鹹悉首荊褒取名簿勘之,一無差異。
并原其罪,許以自新。
由是群盜屏息。
入為給事黃門侍郎。
九年,遷侍中。
十二年,除都督、西涼州刺史。
羌胡之俗,輕貧弱,尚豪富。
豪富之家,侵漁小民,同于仆隸。
故貧者日削,豪者益富。
褒乃悉募貧人,以充兵士,優複其家,蠲免徭賦。
又調富人财物以振給之。
每西域商貨至,又先盡貧者市之。
于是貧富漸均,戶口殷實。
十六年,加大都督、涼州諸軍事。
魏廢帝元年,轉會州刺史。
二年,進位車騎大将軍、儀同三司。
尋加骠騎大将軍、開府儀同三司,進爵為公。
武成三年,征拜禦伯中大夫。
保定二年,轉司會。
三年,出為汾州刺史。
州界北接太原,當千裡徑。
先是齊寇數入,民廢耕桑,前後刺史,莫能防扞。
褒至,适會寇來,褒乃不下屬縣。
人既不及設備,以故多被抄掠。
齊人喜相謂曰:“汾州不覺吾至,先未集兵。
今者之還,必莫能追蹑我矣。
”由是益懈,不為營壘。
褒已先勒一精一銳,伏北山中,分據險阻,邀其歸路。
乘其衆怠,縱伏擊之,盡獲其衆。
故事,獲生口者,并囚送京師。
褒因是奏曰:“所獲賊衆,不足為多。
俘而辱之,但益其忿耳。
請一切放還,以德報怨。
”有诏許焉。
自此抄兵頗息。
四年,遷河洮封三州諸軍事、河州總管。
天和三年,轉鳳州刺史。
尋以年老請緻仕,诏許之。
五年,拜少保。
褒曆事三帝,以忠厚見知。
高祖深相敬重,常以師道處之。
每入朝見,必有诏令坐,然後始與論政事。
七年,卒。
贈泾岐燕三州刺史。
谥曰貞。
子繼伯嗣。
趙肅字慶雍,河南洛一陽一人也。
世居河西。
及沮渠氏滅,曾祖武始歸于魏,賜爵金城侯。
祖興,中書博士。
父申侯,舉秀才,後軍府主簿。
肅早有一操一行,知名于時。
魏正光五年,郦元為河南尹,辟肅為主簿。
孝昌中,起家殿中侍禦史,加威烈将軍、奉朝請、員外散騎侍郎。
尋除直後,轉直寝。
永安初,授廷尉(天)平,二年,轉監。
後以母憂去職,起為廷尉正。
以疾免。
久之,授征虜将軍、中散大夫,遷左将軍、太中大夫。
東魏天平初,除新安郡守。
秩滿,還洛。
大統三年,獨孤信東讨,肅率宗人為鄉導。
授司州治中,轉别駕。
監督糧儲,軍用不匮。
太祖聞之,謂人曰:“趙肅可謂洛一陽一主人也。
”七年,加鎮南将軍、金紫光祿大夫、都督,仍别駕。
領所部義徒,據守大塢。
又兼行台左丞,東道慰勞。
九年,行華山郡事。
十三年,除廷尉少卿。
明年元日,當行朝禮,非有封爵者,不得預焉。
肅時未有茅土。
左仆射長孫儉白太祖請之。
太祖乃召肅謂曰:“歲初行禮,豈得使卿不預,然何為不早言也?”于是令肅自選封名。
肅曰:“河清乃太平之應,竊所願也。
”于是封清河縣子,邑三百戶。
十六年,除廷尉卿,加征東将軍。
肅久在理官,執心平允。
凡所處斷,鹹得其情。
廉慎自居,不營産業。
時人以此稱之。
十七年,進位車騎大将軍、儀同三司、散騎常侍,賜姓乙弗氏。
先是,太祖命肅撰定法律。
肅積思累年,遂感心疾。
去職,卒于家。
子正禮,齊王憲府屬、大都督、新安郡守。
時有高平徐招少好法律。
發言措筆,常欲辨析秋毫。
曆職内外,有當官之譽。
從魏孝武入關,為給事黃門侍郎、尚書右丞。
時朝廷播遷,典章有阙,至于台閣軌儀,多招所參定。
論者稱之。
尋遷侍中、度支尚書。
大統初,卒。
張軌字符軌,濟北臨邑人也。
父崇,高平令。
軌少好學,志識開朗。
初在洛一陽一,家貧,與樂安孫樹仁為莫逆之友,每易衣而出。
以此見稱。
永安中,随爾朱榮擊元颢,除讨寇将軍、奉朝請。
軌常謂所親曰:“秦雍之間,必有王者。
”爾朱氏敗後,遂杖策入關。
賀拔嶽以軌為記室參軍,典機務
”太祖納焉。
太祖為丞相,引褒為錄事參軍,賜姓侯呂陵氏。
大統初,遷行台左丞,賜爵三水縣伯。
尋轉丞相府屬,加中軍将軍、銀青光祿大夫。
二年,梁人北寇商洛,東魏複侵樊鄧,于是以褒為鎮南将軍、丞相府從事中郎,出鎮淅郦。
居二年,征拜丞相府司馬,進爵為侯。
出為北雍州刺史,加衛大将軍。
州帶北山,多有盜賊。
褒密訪之,并豪右所為也,而一陽一不之知,厚加禮遇。
謂之曰:“刺史起自書生,安知督盜,所賴卿等共分其憂耳。
”乃悉诏桀黠少年素為鄉裡患者,署為主帥,分其地界。
有盜發而不獲者,以故縱論。
于是諸被署者,莫不惶懼。
皆首伏曰:“前盜發者,并某等為之。
”所有徒侶,皆列其姓名。
或亡命隐匿者,亦悉言其所在。
褒乃取盜名簿藏之。
因大牓州門曰:“自知行盜者,可急來首,即除其罪。
盡今月不首者,顯戮其身,籍沒妻子,以賞前首者。
”旬日之間,諸盜鹹悉首荊褒取名簿勘之,一無差異。
并原其罪,許以自新。
由是群盜屏息。
入為給事黃門侍郎。
九年,遷侍中。
十二年,除都督、西涼州刺史。
羌胡之俗,輕貧弱,尚豪富。
豪富之家,侵漁小民,同于仆隸。
故貧者日削,豪者益富。
褒乃悉募貧人,以充兵士,優複其家,蠲免徭賦。
又調富人财物以振給之。
每西域商貨至,又先盡貧者市之。
于是貧富漸均,戶口殷實。
十六年,加大都督、涼州諸軍事。
魏廢帝元年,轉會州刺史。
二年,進位車騎大将軍、儀同三司。
尋加骠騎大将軍、開府儀同三司,進爵為公。
武成三年,征拜禦伯中大夫。
保定二年,轉司會。
三年,出為汾州刺史。
州界北接太原,當千裡徑。
先是齊寇數入,民廢耕桑,前後刺史,莫能防扞。
褒至,适會寇來,褒乃不下屬縣。
人既不及設備,以故多被抄掠。
齊人喜相謂曰:“汾州不覺吾至,先未集兵。
今者之還,必莫能追蹑我矣。
”由是益懈,不為營壘。
褒已先勒一精一銳,伏北山中,分據險阻,邀其歸路。
乘其衆怠,縱伏擊之,盡獲其衆。
故事,獲生口者,并囚送京師。
褒因是奏曰:“所獲賊衆,不足為多。
俘而辱之,但益其忿耳。
請一切放還,以德報怨。
”有诏許焉。
自此抄兵頗息。
四年,遷河洮封三州諸軍事、河州總管。
天和三年,轉鳳州刺史。
尋以年老請緻仕,诏許之。
五年,拜少保。
褒曆事三帝,以忠厚見知。
高祖深相敬重,常以師道處之。
每入朝見,必有诏令坐,然後始與論政事。
七年,卒。
贈泾岐燕三州刺史。
谥曰貞。
子繼伯嗣。
趙肅字慶雍,河南洛一陽一人也。
世居河西。
及沮渠氏滅,曾祖武始歸于魏,賜爵金城侯。
祖興,中書博士。
父申侯,舉秀才,後軍府主簿。
肅早有一操一行,知名于時。
魏正光五年,郦元為河南尹,辟肅為主簿。
孝昌中,起家殿中侍禦史,加威烈将軍、奉朝請、員外散騎侍郎。
尋除直後,轉直寝。
永安初,授廷尉(天)平,二年,轉監。
後以母憂去職,起為廷尉正。
以疾免。
久之,授征虜将軍、中散大夫,遷左将軍、太中大夫。
東魏天平初,除新安郡守。
秩滿,還洛。
大統三年,獨孤信東讨,肅率宗人為鄉導。
授司州治中,轉别駕。
監督糧儲,軍用不匮。
太祖聞之,謂人曰:“趙肅可謂洛一陽一主人也。
”七年,加鎮南将軍、金紫光祿大夫、都督,仍别駕。
領所部義徒,據守大塢。
又兼行台左丞,東道慰勞。
九年,行華山郡事。
十三年,除廷尉少卿。
明年元日,當行朝禮,非有封爵者,不得預焉。
肅時未有茅土。
左仆射長孫儉白太祖請之。
太祖乃召肅謂曰:“歲初行禮,豈得使卿不預,然何為不早言也?”于是令肅自選封名。
肅曰:“河清乃太平之應,竊所願也。
”于是封清河縣子,邑三百戶。
十六年,除廷尉卿,加征東将軍。
肅久在理官,執心平允。
凡所處斷,鹹得其情。
廉慎自居,不營産業。
時人以此稱之。
十七年,進位車騎大将軍、儀同三司、散騎常侍,賜姓乙弗氏。
先是,太祖命肅撰定法律。
肅積思累年,遂感心疾。
去職,卒于家。
子正禮,齊王憲府屬、大都督、新安郡守。
時有高平徐招少好法律。
發言措筆,常欲辨析秋毫。
曆職内外,有當官之譽。
從魏孝武入關,為給事黃門侍郎、尚書右丞。
時朝廷播遷,典章有阙,至于台閣軌儀,多招所參定。
論者稱之。
尋遷侍中、度支尚書。
大統初,卒。
張軌字符軌,濟北臨邑人也。
父崇,高平令。
軌少好學,志識開朗。
初在洛一陽一,家貧,與樂安孫樹仁為莫逆之友,每易衣而出。
以此見稱。
永安中,随爾朱榮擊元颢,除讨寇将軍、奉朝請。
軌常謂所親曰:“秦雍之間,必有王者。
”爾朱氏敗後,遂杖策入關。
賀拔嶽以軌為記室參軍,典機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