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書卷三十 列傳第二十二
關燈
小
中
大
诏翼定其班次,于是有等差矣。
世宗崩,翼與晉公護同受遺诏,立高祖。
保定元年,徙軍司馬。
三年,改封常山(縣)〔郡〕公,邑二千九百戶。
天和初,遷司會中大夫,增邑通前三千七百戶。
三年,皇後阿史那氏至自突厥,高祖行親迎之禮,命翼總司儀制。
狄人雖蹲踞無節,然鹹憚翼之禮法,莫敢違犯。
遭父憂去職,居喪過禮,為時輩所稱。
尋有诏,起令視事。
高祖又以翼有人倫之鑒,皇太子及諸王等相傅以下,并委翼選置。
其所擢用,皆民譽也,時論佥謂得人。
遷大将軍,總中外宿衛兵事。
晉公護以帝委翼腹心,内懷猜忌。
轉為小司徒,加拜柱國。
雖外示崇重,實疏斥之。
及誅護,帝召翼,遣往河東取護子中山公訓,仍代鎮蒲州。
翼曰:“冢宰無君陵上,自取誅夷。
元惡既除,餘孽宜殄。
然皆陛下骨肉,猶謂疏不間親。
陛下不使諸王而使臣異姓,非直物有橫議,愚臣亦所未安。
”帝然之,乃遣越王盛代翼。
先是,與齊陳二境,各修邊防,雖通聘好,而每歲交兵。
然一彼一此,不能有所克獲。
高祖既親萬機,将圖東讨,诏邊城鎮,并益儲偫,加戍卒。
二國聞之,亦增修守禦。
翼谏曰:“宇文護專制之日,興兵至洛,不戰而敗,所喪實多。
數十年委積,一朝麋散。
雖為護無制勝之策,亦由敵人之有備故也。
且疆埸相侵,互有勝敗,徒損兵儲,非策之上者。
不若解邊嚴,減戎防,繼好息民,敬待來者。
彼必(善)〔喜〕于通和,懈而少備,然後出其不意,一舉而山東可圖。
若猶習前蹤,恐非蕩定之計。
”帝納之。
建德二年,出為安随等六州五防諸軍事、安州總管。
時屬大旱,涢水絕流。
舊俗,每逢亢一陽一,禱白兆山祈雨。
高祖先禁群祀,山廟已除。
翼遣主簿祭之,即日澍雨沾洽,歲遂有年。
民庶感之,聚會歌舞,頌翼之德。
四年,高祖将東伐,朝臣未有知者,遣納言盧韫等前後乘驿,三詣翼問策焉。
翼贊成之。
及軍出,诏翼率荊、楚兵二萬,自宛、葉趣襄城,大将軍張光洛、鄭恪等并隸焉。
旬日下齊一十九城。
所部都督,辄入民村,即斬以徇。
由是百姓欣悅,赴者如歸。
屬高祖有疾,班師,翼亦旋鎮。
五年,轉陝熊等七州十六防諸軍事、宜一陽一總管。
翼以宜一陽一地非襟帶,請移鎮于陝。
诏從之,仍除陝州刺史,總管如舊。
其年,大軍複東讨,翼自陝入九曲,攻拔造澗等諸城,徑到洛一陽一。
齊洛州刺史獨孤永業開門出降,河南九州三十鎮,一時俱下。
襄城民庶等喜複見翼,并壺漿塞道。
尋即除洛懷等九州諸軍事、河一陽一總管。
尋徙豫州總管,給兵五千人、馬千疋以之鎮,并配開府及儀同等二十人。
仍敕河一陽一、襄州、安州、荊州(泗)州總管内有武幹者,任翼征牒,不限多少。
儀同以下官爵,承制先授後聞。
陳将魯天念久圍光州,聞翼到汝南,望風退散。
霍州蠻首田元顯,負險不賓,于是,送質請附。
陳将任蠻奴悉衆攻顯,顯立栅拒戰,莫有異心。
及翼還朝,元顯便叛。
其得殊俗物情,皆此類也。
大象初,征拜大司徒。
诏翼巡長城,立亭鄣。
西自鴈門,東至碣石,創新改舊,鹹得其要害雲。
仍除幽定七州六鎮諸軍事、幽州總管。
先是,突厥屢為寇掠,居民失業。
翼素有威武,兼明斥候,自是不敢犯塞,百姓安之。
及尉遲迥據相州舉兵,以書招翼。
翼執其使,并書送之。
于時隋文帝執政,賜翼雜缯一千五百段、粟麥一千五百石,并珍寶服玩等,進位上柱國,封任國公,增邑通前五千戶,别食任城縣一千戶,收其租賦。
翼又遣子讓通表勸進,并請入朝。
隋文帝許之。
開皇初,拜太尉。
或有告翼,雲往在幽州欲同尉遲迥者,隋文召緻(凊)〔清〕室,遣理官按驗。
尋以無實見原,仍複本位。
三年五月,薨。
贈本官、加蒲晉懷绛邵汾六州諸軍事、蒲州刺史,谥曰穆。
翼一性一恭儉,與物無競,常以滿盈自戒,故能以功名終。
子玺,官至上大将軍、軍司馬、黎一陽一郡公。
玺弟诠,上儀同三司、吏部下大夫、常山公。
诠弟讓,儀同三司。
尉遲迥之舉兵也,河西公李賢弟穆為并州總管,亦執迥子送之。
李穆字顯慶,少明敏,有度量。
太祖入關,便給事左右,深被親遇。
穆亦小心謹肅,未嘗懈擔太祖嘉之,遂處以腹心之任,出入卧内,當時莫與為比。
及侯莫陳悅害賀拔嶽,太祖自夏州赴難,而悅一黨一史歸據原州,猶為悅守。
太祖令侯莫陳崇輕騎襲之。
穆先在城中,與兄賢、遠等據城門應崇,遂擒歸
世宗崩,翼與晉公護同受遺诏,立高祖。
保定元年,徙軍司馬。
三年,改封常山(縣)〔郡〕公,邑二千九百戶。
天和初,遷司會中大夫,增邑通前三千七百戶。
三年,皇後阿史那氏至自突厥,高祖行親迎之禮,命翼總司儀制。
狄人雖蹲踞無節,然鹹憚翼之禮法,莫敢違犯。
遭父憂去職,居喪過禮,為時輩所稱。
尋有诏,起令視事。
高祖又以翼有人倫之鑒,皇太子及諸王等相傅以下,并委翼選置。
其所擢用,皆民譽也,時論佥謂得人。
遷大将軍,總中外宿衛兵事。
晉公護以帝委翼腹心,内懷猜忌。
轉為小司徒,加拜柱國。
雖外示崇重,實疏斥之。
及誅護,帝召翼,遣往河東取護子中山公訓,仍代鎮蒲州。
翼曰:“冢宰無君陵上,自取誅夷。
元惡既除,餘孽宜殄。
然皆陛下骨肉,猶謂疏不間親。
陛下不使諸王而使臣異姓,非直物有橫議,愚臣亦所未安。
”帝然之,乃遣越王盛代翼。
先是,與齊陳二境,各修邊防,雖通聘好,而每歲交兵。
然一彼一此,不能有所克獲。
高祖既親萬機,将圖東讨,诏邊城鎮,并益儲偫,加戍卒。
二國聞之,亦增修守禦。
翼谏曰:“宇文護專制之日,興兵至洛,不戰而敗,所喪實多。
數十年委積,一朝麋散。
雖為護無制勝之策,亦由敵人之有備故也。
且疆埸相侵,互有勝敗,徒損兵儲,非策之上者。
不若解邊嚴,減戎防,繼好息民,敬待來者。
彼必(善)〔喜〕于通和,懈而少備,然後出其不意,一舉而山東可圖。
若猶習前蹤,恐非蕩定之計。
”帝納之。
建德二年,出為安随等六州五防諸軍事、安州總管。
時屬大旱,涢水絕流。
舊俗,每逢亢一陽一,禱白兆山祈雨。
高祖先禁群祀,山廟已除。
翼遣主簿祭之,即日澍雨沾洽,歲遂有年。
民庶感之,聚會歌舞,頌翼之德。
四年,高祖将東伐,朝臣未有知者,遣納言盧韫等前後乘驿,三詣翼問策焉。
翼贊成之。
及軍出,诏翼率荊、楚兵二萬,自宛、葉趣襄城,大将軍張光洛、鄭恪等并隸焉。
旬日下齊一十九城。
所部都督,辄入民村,即斬以徇。
由是百姓欣悅,赴者如歸。
屬高祖有疾,班師,翼亦旋鎮。
五年,轉陝熊等七州十六防諸軍事、宜一陽一總管。
翼以宜一陽一地非襟帶,請移鎮于陝。
诏從之,仍除陝州刺史,總管如舊。
其年,大軍複東讨,翼自陝入九曲,攻拔造澗等諸城,徑到洛一陽一。
齊洛州刺史獨孤永業開門出降,河南九州三十鎮,一時俱下。
襄城民庶等喜複見翼,并壺漿塞道。
尋即除洛懷等九州諸軍事、河一陽一總管。
尋徙豫州總管,給兵五千人、馬千疋以之鎮,并配開府及儀同等二十人。
仍敕河一陽一、襄州、安州、荊州(泗)州總管内有武幹者,任翼征牒,不限多少。
儀同以下官爵,承制先授後聞。
陳将魯天念久圍光州,聞翼到汝南,望風退散。
霍州蠻首田元顯,負險不賓,于是,送質請附。
陳将任蠻奴悉衆攻顯,顯立栅拒戰,莫有異心。
及翼還朝,元顯便叛。
其得殊俗物情,皆此類也。
大象初,征拜大司徒。
诏翼巡長城,立亭鄣。
西自鴈門,東至碣石,創新改舊,鹹得其要害雲。
仍除幽定七州六鎮諸軍事、幽州總管。
先是,突厥屢為寇掠,居民失業。
翼素有威武,兼明斥候,自是不敢犯塞,百姓安之。
及尉遲迥據相州舉兵,以書招翼。
翼執其使,并書送之。
于時隋文帝執政,賜翼雜缯一千五百段、粟麥一千五百石,并珍寶服玩等,進位上柱國,封任國公,增邑通前五千戶,别食任城縣一千戶,收其租賦。
翼又遣子讓通表勸進,并請入朝。
隋文帝許之。
開皇初,拜太尉。
或有告翼,雲往在幽州欲同尉遲迥者,隋文召緻(凊)〔清〕室,遣理官按驗。
尋以無實見原,仍複本位。
三年五月,薨。
贈本官、加蒲晉懷绛邵汾六州諸軍事、蒲州刺史,谥曰穆。
翼一性一恭儉,與物無競,常以滿盈自戒,故能以功名終。
子玺,官至上大将軍、軍司馬、黎一陽一郡公。
玺弟诠,上儀同三司、吏部下大夫、常山公。
诠弟讓,儀同三司。
尉遲迥之舉兵也,河西公李賢弟穆為并州總管,亦執迥子送之。
李穆字顯慶,少明敏,有度量。
太祖入關,便給事左右,深被親遇。
穆亦小心謹肅,未嘗懈擔太祖嘉之,遂處以腹心之任,出入卧内,當時莫與為比。
及侯莫陳悅害賀拔嶽,太祖自夏州赴難,而悅一黨一史歸據原州,猶為悅守。
太祖令侯莫陳崇輕騎襲之。
穆先在城中,與兄賢、遠等據城門應崇,遂擒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