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書卷十一 列傳第三 晉蕩公護 叱羅協 馮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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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裡,涪水北,置栅以應之。
同一逼一州城。
城中糧少,軍人乏食。
協撫安内外,鹹無異心。
遣儀同伊婁訓、大都督司馬裔等将步騎千餘人,夜渡涪水擊雄傑,一戰破之。
令公以雄傑敗,亦棄栅走還本郡。
複與鄧朏等更率萬餘人,于郡東南隔水置栅,斷絕驿路。
協遣儀同楊長樂,與司馬裔等率師讨之;複遣大都督裴孟嘗領百姓繼進,為其聲勢。
孟嘗既至梓潼,值水漲不得即渡。
而王令公、鄧朏見孟嘗騎少,乃将三千餘人圍之數重。
孟嘗以衆寡不敵,各棄馬短兵接戰。
從辰至午,于陣斬令公及朏等。
賊徒既失渠帥,遂即散走。
其徒一黨一仍據舊栅。
而孟嘗方得渡水與長樂合。
即勒兵攻栅,經三日,賊乃請降。
此後數有反叛,協辄遣兵讨平之。
魏恭帝三年,太祖征協入朝,論蜀中事,乃賜姓宇文氏,增邑通前一千五百戶。
晉公護既殺孫恒、李植等,欲委腹心于司會柳慶、司憲令狐整等。
慶、整并辭不堪,俱薦協。
語在慶、整傳。
護遂征協入朝。
既至,護引與同宿,深寄托之。
協欣然承奉,誓以軀命自效。
護大悅,以為得協之晚。
即授軍司馬,委以兵事。
尋轉治禦正,又授護府長史,進爵為公,增邑一千戶。
常在護側,陳說時事,多被納用。
世宗知其材識庸淺,每折之。
數謂之曰:“汝何知也!”猶以護所親任,難即屏黜,每含容之。
及世宗崩,便授協司會中大夫、中外府長史。
協形貌瘦小,舉措褊急。
既以得志,每自矜高。
朝士有來請事者,辄雲“汝不解,吾今教汝”,及其所言,多乖事衷。
當時莫不笑之。
保定二年,追論平蜀功,别封一子縣侯。
又于蜀中食邑一千戶,入其租賦之半。
晉公護以協竭忠于己,每提獎之,頻考上中,賞以粟帛。
遷少保,轉少傅,進位大将軍,爵南一陽一郡公,兼營作副監。
宮室既成,以功賜爵洛邑縣公,回授一子。
協既受護重委,冀得婚連帝室,乃求複舊姓叱羅氏。
護為奏請,高祖許之。
又進位柱國。
護以協年老,許其緻仕,而協貪榮,未肯告退。
護誅,協除名。
建德三年,高祖以協宿齒,授儀同三司,賜爵南一陽一郡公,時與論說舊事。
是歲卒,年七十六。
子金嗣。
馮遷字羽化。
父漳,州從事。
及遷官達,追贈儀同三司、陝州刺史。
遷少修謹,有幹能,州辟從事。
魏神龜中,刺史楊鈞引為中兵參軍事,轉定襄令,尋為并州水曹參軍。
所曆之職,鹹以勤恪著稱。
及魏孝武西遷,乃棄官,與直合将軍馮靈豫入關。
即從魏孝武複潼關,定回洛,除給事中。
後從太祖擒窦泰,複弘農,戰沙苑,皆有功。
授都督、龍骧将軍、羽林監,封獨顯縣伯,邑六百戶。
及洛一陽一之戰,遷先登陷陣,遂中重瘡,僅得不死。
以功加輔國将軍、軍師都督,進爵為侯。
久之,出為廣漢郡守。
時蜀土初平,人情擾動,遷政存簡恕,夷俗頗安之。
魏恭帝二年,就加車騎将軍、大都督、通直散騎常侍,鎮樊城。
尋拜漢東郡守。
孝闵帝踐阼,入為晉公護府掾,加車騎大将軍、儀同三司,進爵臨高縣公。
尋遷護府司錄,進授骠騎大将軍、開府儀同三司。
遷一性一質直,小心畏慎,雖居樞要,不以勢位加人。
兼明練時事,善于斷決。
每校閱文簿,孜孜不倦,從辰逮夕,未嘗休止。
以此甚為護所委任。
後以其朝之舊齒,欲以衣錦榮之,乃授陝州刺史,進爵隆山郡公,增邑并前二千戶。
遷本寒微,不為時輩所重,一旦刺舉本州,唯以謙恭接待鄉邑,人無怨者。
複入為司錄,轉工部中大夫,曆軍司馬,遷小司空。
自天和已後,遷以年老,委任稍衰。
及護誅,猶除名。
建德末,卒于家,時年七十八。
子恕,位至儀同三司、伏夷鎮将、平寇縣伯。
護所委信者,又有朔方邊平,位至大将軍、軍司馬、護府司馬。
護敗,亦除名。
史臣曰:仲尼有言:“可與适道,未可與權。
”夫道者,率禮之謂也;權者,反經之謂也。
率禮由乎正理,易以成佐世之功;反經系乎非常,難以定匡時之業。
故得其人則治,伊尹放太甲,周旦相孺子是也;不得其人則亂,新都遷漢鼎,晉氏傾魏族是也。
是以先王明上下之序,聖人重君臣之分。
委質同于股肱,受爵均其休戚。
當其親受顧托,位居宰衡,雖複承利劍,臨沸鼎,不足以詟其慮;據帝圖,君海内,不足以回其心。
若斯人者,固以功與山嶽争其高,名與穹壤齊其久矣。
有周受命之始,宇文護寔預艱難。
及太祖崩殂,諸子沖幼,群公懷等夷之志,天下有去就之心。
卒能變魏為周,俾危獲乂者,護之力也。
向使加之以禮讓,繼之以忠貞,桐宮有悔過之期,未央終天年之數,則前史所載,焉足以道哉。
然護寡于學術,昵近群小,威福在己,征伐自出。
有人臣無君之心,為人主不堪之事。
忠孝大節也,違之而不疑;廢弒至逆也,行之而無悔。
終于身首橫分,妻孥為戮,不亦宜乎。
同一逼一州城。
城中糧少,軍人乏食。
協撫安内外,鹹無異心。
遣儀同伊婁訓、大都督司馬裔等将步騎千餘人,夜渡涪水擊雄傑,一戰破之。
令公以雄傑敗,亦棄栅走還本郡。
複與鄧朏等更率萬餘人,于郡東南隔水置栅,斷絕驿路。
協遣儀同楊長樂,與司馬裔等率師讨之;複遣大都督裴孟嘗領百姓繼進,為其聲勢。
孟嘗既至梓潼,值水漲不得即渡。
而王令公、鄧朏見孟嘗騎少,乃将三千餘人圍之數重。
孟嘗以衆寡不敵,各棄馬短兵接戰。
從辰至午,于陣斬令公及朏等。
賊徒既失渠帥,遂即散走。
其徒一黨一仍據舊栅。
而孟嘗方得渡水與長樂合。
即勒兵攻栅,經三日,賊乃請降。
此後數有反叛,協辄遣兵讨平之。
魏恭帝三年,太祖征協入朝,論蜀中事,乃賜姓宇文氏,增邑通前一千五百戶。
晉公護既殺孫恒、李植等,欲委腹心于司會柳慶、司憲令狐整等。
慶、整并辭不堪,俱薦協。
語在慶、整傳。
護遂征協入朝。
既至,護引與同宿,深寄托之。
協欣然承奉,誓以軀命自效。
護大悅,以為得協之晚。
即授軍司馬,委以兵事。
尋轉治禦正,又授護府長史,進爵為公,增邑一千戶。
常在護側,陳說時事,多被納用。
世宗知其材識庸淺,每折之。
數謂之曰:“汝何知也!”猶以護所親任,難即屏黜,每含容之。
及世宗崩,便授協司會中大夫、中外府長史。
協形貌瘦小,舉措褊急。
既以得志,每自矜高。
朝士有來請事者,辄雲“汝不解,吾今教汝”,及其所言,多乖事衷。
當時莫不笑之。
保定二年,追論平蜀功,别封一子縣侯。
又于蜀中食邑一千戶,入其租賦之半。
晉公護以協竭忠于己,每提獎之,頻考上中,賞以粟帛。
遷少保,轉少傅,進位大将軍,爵南一陽一郡公,兼營作副監。
宮室既成,以功賜爵洛邑縣公,回授一子。
協既受護重委,冀得婚連帝室,乃求複舊姓叱羅氏。
護為奏請,高祖許之。
又進位柱國。
護以協年老,許其緻仕,而協貪榮,未肯告退。
護誅,協除名。
建德三年,高祖以協宿齒,授儀同三司,賜爵南一陽一郡公,時與論說舊事。
是歲卒,年七十六。
子金嗣。
馮遷字羽化。
父漳,州從事。
及遷官達,追贈儀同三司、陝州刺史。
遷少修謹,有幹能,州辟從事。
魏神龜中,刺史楊鈞引為中兵參軍事,轉定襄令,尋為并州水曹參軍。
所曆之職,鹹以勤恪著稱。
及魏孝武西遷,乃棄官,與直合将軍馮靈豫入關。
即從魏孝武複潼關,定回洛,除給事中。
後從太祖擒窦泰,複弘農,戰沙苑,皆有功。
授都督、龍骧将軍、羽林監,封獨顯縣伯,邑六百戶。
及洛一陽一之戰,遷先登陷陣,遂中重瘡,僅得不死。
以功加輔國将軍、軍師都督,進爵為侯。
久之,出為廣漢郡守。
時蜀土初平,人情擾動,遷政存簡恕,夷俗頗安之。
魏恭帝二年,就加車騎将軍、大都督、通直散騎常侍,鎮樊城。
尋拜漢東郡守。
孝闵帝踐阼,入為晉公護府掾,加車騎大将軍、儀同三司,進爵臨高縣公。
尋遷護府司錄,進授骠騎大将軍、開府儀同三司。
遷一性一質直,小心畏慎,雖居樞要,不以勢位加人。
兼明練時事,善于斷決。
每校閱文簿,孜孜不倦,從辰逮夕,未嘗休止。
以此甚為護所委任。
後以其朝之舊齒,欲以衣錦榮之,乃授陝州刺史,進爵隆山郡公,增邑并前二千戶。
遷本寒微,不為時輩所重,一旦刺舉本州,唯以謙恭接待鄉邑,人無怨者。
複入為司錄,轉工部中大夫,曆軍司馬,遷小司空。
自天和已後,遷以年老,委任稍衰。
及護誅,猶除名。
建德末,卒于家,時年七十八。
子恕,位至儀同三司、伏夷鎮将、平寇縣伯。
護所委信者,又有朔方邊平,位至大将軍、軍司馬、護府司馬。
護敗,亦除名。
史臣曰:仲尼有言:“可與适道,未可與權。
”夫道者,率禮之謂也;權者,
率禮由乎正理,易以成佐世之功;反經系乎非常,難以定匡時之業。
故得其人則治,伊尹放太甲,周旦相孺子是也;不得其人則亂,新都遷漢鼎,晉氏傾魏族是也。
是以先王明上下之序,聖人重君臣之分。
委質同于股肱,受爵均其休戚。
當其親受顧托,位居宰衡,雖複承利劍,臨沸鼎,不足以詟其慮;據帝圖,君海内,不足以回其心。
若斯人者,固以功與山嶽争其高,名與穹壤齊其久矣。
有周受命之始,宇文護寔預艱難。
及太祖崩殂,諸子沖幼,群公懷等夷之志,天下有去就之心。
卒能變魏為周,俾危獲乂者,護之力也。
向使加之以禮讓,繼之以忠貞,桐宮有悔過之期,未央終天年之數,則前史所載,焉足以道哉。
然護寡于學術,昵近群小,威福在己,征伐自出。
有人臣無君之心,為人主不堪之事。
忠孝大節也,違之而不疑;廢弒至逆也,行之而無悔。
終于身首橫分,妻孥為戮,不亦宜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