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書卷十一 列傳第三 晉蕩公護 叱羅協 馮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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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六佾之舞。
” 護一性一甚寬和,然暗于大體。
自恃建立之功,久當權軸。
凡所委任,皆非其人。
兼諸子貪殘,僚屬縱逸,恃護威勢,莫不蠹政害民。
上下相蒙,曾無疑慮。
高祖以其暴慢,密與衛王直圖之。
七年三月十八日,護自同州還。
帝禦文安殿,見護訖,引護入含仁殿朝皇太後。
先是帝于禁中見護,常行家人之禮。
護谒太後,太後必賜之坐,帝立侍焉。
至是護将入,帝謂之曰:“太後春秋既尊,頗好飲酒。
不親朝谒,或廢引進。
喜怒之間,時有乖爽。
比雖犯顔屢谏,未蒙垂納。
兄今既朝拜,願更啟請。
”因出懷中酒诰以授護曰:“以此谏太後。
”護既入,如帝所戒,讀示太後。
未訖,帝以玉珽自後擊之,護踣于地。
又令宦者何泉以禦刀斫之。
泉惶懼,斫不能傷。
時衛王直先匿于戶内,乃出斬之。
初,帝欲圖護,王軌、宇文神舉、宇文孝伯頗豫其謀。
是日,軌等并在外,更無知者。
殺護訖,乃召宮伯長孫覽等告之,即令收護子柱國譚國公會、大将軍莒國公至、崇業公靜、正平公幹嘉,及幹基、幹光、幹蔚、幹祖、幹威等,并柱國侯伏侯龍恩、龍恩弟大将軍萬壽、大将軍劉勇、中外府司錄尹公正、袁傑、膳部下大夫李安等,于殿中殺之。
齊王憲白帝曰:“李安出自皂隸,所典唯庖廚而已。
既不預時政,未足加戮。
”高祖曰:“公不知耳,世宗之崩,安所為也。
”十九日,诏曰:君親無将,将而必誅。
太師、大冢宰、晉公護,地寔宗親,義兼家國。
爰初草創,同濟艱難,遂任總朝權,寄深國命。
不能竭其誠效,罄以心力,盡事君之節,申送往之情。
朕兄故略一陽一公,英風秀遠,神機穎悟,地居聖胤,禮歸當璧。
遺訓在耳,忍害先加。
永尋摧割,貫切骨髓。
世宗明皇帝聰明神武,〔惟幾〕藏智。
護内懷兇悖,外托尊崇。
凡厥臣民,誰亡怨憤。
朕纂承洪基,十有三載,委政師輔,責成宰司。
護志在無君,義違臣節。
懷茲虿毒,逞彼狼心,任情誅暴,肆行威福,朋一黨一相扇,賄貨公行,所好加羽一毛一,所惡生瘡痏。
朕約己菲躬,情存庶政。
每思施寬惠下,辄抑而不行。
遂使戶口凋殘,征賦勞劇,家無日給,民不聊生。
且三方未定,邊隅尚阻,疆埸待戎旗之備,武夫資扞城之力。
侯伏〔侯〕龍恩、萬壽、劉勇等,未效庸勳,先居上将,高門峻宇,甲第雕牆,寔繁有徒,同惡相濟。
民不見德,唯利是視。
百姓嗷嗷,道路以目;含生業業,相顧鉗口。
常恐七百之基,忽焉颠墜,億兆之命,一旦阽危,上累祖宗之靈,下負蒼生之責。
今肅正典刑,護已即罪,其餘兇一黨一,鹹亦伏誅。
氛霧既清,遐迩同慶。
朝政惟新,兆民更始。
可大赦天下,改天和七年為建德元年。
護世子訓為蒲州刺史。
其夜,遣柱國、越國公盛乘傳往蒲州,征訓赴京師,至同州賜死。
護長史代郡叱羅協、司錄弘農馮遷及所親任者,皆除名。
護子昌城公深使突厥,遣開府宇文德赍玺書就殺之。
三年,诏複護及諸子先封,谥護曰蕩,并改葬之。
叱羅協本名與高祖諱同,後改焉。
少寒微,嘗為州小吏,以恭謹見知。
恒州刺史楊鈞擢為從事。
及魏末,六鎮搔擾,客于冀州。
冀州為葛榮所圍,刺史以協為統軍,委以守禦。
俄而城陷,協沒于榮。
榮敗,事汾州刺史爾朱兆,頗被親遇,補錄事參軍。
兆為天柱大将軍,轉司馬。
兆與齊神武初戰不利,還上一黨一,令協在建州督軍糧。
後使協至洛一陽一,與其諸叔計事,謀讨齊神武。
兆等軍敗,還并州,令協治肆州刺史。
兆死,遂事窦泰,泰甚禮之。
泰為禦史中尉,以協為治書侍禦史。
泰向潼關,協為監軍。
泰死,協亦見獲。
太祖以其在關歲久,授大丞相府東合祭酒、撫軍将軍、銀青光祿大夫,轉錄事參軍,遷主簿,加通直散騎常侍,攝大行台郎中,累遷相府屬從事中郎。
協曆仕二京,詳練故事。
又深自克勵,太祖頗委任之。
然猶以其家屬在東,疑其有戀本之望。
及河橋戰不利,協随軍而還。
太祖知協不貳,封冠軍縣男,邑二百戶。
尋加車騎将軍、左光祿大夫。
九年,除直合将軍、恒州大中正,加都督,進爵為伯,增邑八百戶。
尋遷大都督、儀同三司。
初,太祖欲經略漢中,令協行南岐州刺史,并節度東益州戎馬事。
魏廢帝元年,即授南岐州刺史。
時東益州刺史楊辟邪據州反。
二年,協率所部兵讨之,軍次涪水。
會有氐賊一千人斷道破橋。
協遣儀同仇買等行前擊之,賊開路,協乃領所部漸進。
又有氐賊一千人邀協,協乃将兵四百人守硖道,與賊短兵接戰,賊乃退避。
辟邪棄城走,協追斬之,群氐皆伏。
以功授開府。
仍為大将軍尉遲迥長史,率兵伐蜀。
既入劍閣,迥令協行潼州事。
時有五城郡氐酋趙雄傑等扇動新、潼、始三州民反叛,聚結二萬餘人,在州南三裡,隔涪水,據槐林山,置栅拒守。
梓潼郡民鄧朏、王令公等招誘鄉邑萬餘人,複在州東
” 護一性一甚寬和,然暗于大體。
自恃建立之功,久當權軸。
凡所委任,皆非其人。
兼諸子貪殘,僚屬縱逸,恃護威勢,莫不蠹政害民。
上下相蒙,曾無疑慮。
高祖以其暴慢,密與衛王直圖之。
七年三月十八日,護自同州還。
帝禦文安殿,見護訖,引護入含仁殿朝皇太後。
先是帝于禁中見護,常行家人之禮。
護谒太後,太後必賜之坐,帝立侍焉。
至是護将入,帝謂之曰:“太後春秋既尊,頗好飲酒。
不親朝谒,或廢引進。
喜怒之間,時有乖爽。
比雖犯顔屢谏,未蒙垂納。
兄今既朝拜,願更啟請。
”因出懷中酒诰以授護曰:“以此谏太後。
”護既入,如帝所戒,讀示太後。
未訖,帝以玉珽自後擊之,護踣于地。
又令宦者何泉以禦刀斫之。
泉惶懼,斫不能傷。
時衛王直先匿于戶内,乃出斬之。
初,帝欲圖護,王軌、宇文神舉、宇文孝伯頗豫其謀。
是日,軌等并在外,更無知者。
殺護訖,乃召宮伯長孫覽等告之,即令收護子柱國譚國公會、大将軍莒國公至、崇業公靜、正平公幹嘉,及幹基、幹光、幹蔚、幹祖、幹威等,并柱國侯伏侯龍恩、龍恩弟大将軍萬壽、大将軍劉勇、中外府司錄尹公正、袁傑、膳部下大夫李安等,于殿中殺之。
齊王憲白帝曰:“李安出自皂隸,所典唯庖廚而已。
既不預時政,未足加戮。
”高祖曰:“公不知耳,世宗之崩,安所為也。
”十九日,诏曰:君親無将,将而必誅。
太師、大冢宰、晉公護,地寔宗親,義兼家國。
爰初草創,同濟艱難,遂任總朝權,寄深國命。
不能竭其誠效,罄以心力,盡事君之節,申送往之情。
朕兄故略一陽一公,英風秀遠,神機穎悟,地居聖胤,禮歸當璧。
遺訓在耳,忍害先加。
永尋摧割,貫切骨髓。
世宗明皇帝聰明神武,〔惟幾〕藏智。
護内懷兇悖,外托尊崇。
凡厥臣民,誰亡怨憤。
朕纂承洪基,十有三載,委政師輔,責成宰司。
護志在無君,義違臣節。
懷茲虿毒,逞彼狼心,任情誅暴,肆行威福,朋一黨一相扇,賄貨公行,所好加羽一毛一,所惡生瘡痏。
朕約己菲躬,情存庶政。
每思施寬惠下,辄抑而不行。
遂使戶口凋殘,征賦勞劇,家無日給,民不聊生。
且三方未定,邊隅尚阻,疆埸待戎旗之備,武夫資扞城之力。
侯伏〔侯〕龍恩、萬壽、劉勇等,未效庸勳,先居上将,高門峻宇,甲第雕牆,寔繁有徒,同惡相濟。
民不見德,唯利是視。
百姓嗷嗷,道路以目;含生業業,相顧鉗口。
常恐七百之基,忽焉颠墜,億兆之命,一旦阽危,上累祖宗之靈,下負蒼生之責。
今肅正典刑,護已即罪,其餘兇一黨一,鹹亦伏誅。
氛霧既清,遐迩同慶。
朝政惟新,兆民更始。
可大赦天下,改天和七年為建德元年。
護世子訓為蒲州刺史。
其夜,遣柱國、越國公盛乘傳往蒲州,征訓赴京師,至同州賜死。
護長史代郡叱羅協、司錄弘農馮遷及所親任者,皆除名。
護子昌城公深使突厥,遣開府宇文德赍玺書就殺之。
三年,诏複護及諸子先封,谥護曰蕩,并改葬之。
叱羅協本名與高祖諱同,後改焉。
少寒微,嘗為州小吏,以恭謹見知。
恒州刺史楊鈞擢為從事。
及魏末,六鎮搔擾,客于冀州。
冀州為葛榮所圍,刺史以協為統軍,委以守禦。
俄而城陷,協沒于榮。
榮敗,事汾州刺史爾朱兆,頗被親遇,補錄事參軍。
兆為天柱大将軍,轉司馬。
兆與齊神武初戰不利,還上一黨一,令協在建州督軍糧。
後使協至洛一陽一,與其諸叔計事,謀讨齊神武。
兆等軍敗,還并州,令協治肆州刺史。
兆死,遂事窦泰,泰甚禮之。
泰為禦史中尉,以協為治書侍禦史。
泰向潼關,協為監軍。
泰死,協亦見獲。
太祖以其在關歲久,授大丞相府東合祭酒、撫軍将軍、銀青光祿大夫,轉錄事參軍,遷主簿,加通直散騎常侍,攝大行台郎中,累遷相府屬從事中郎。
協曆仕二京,詳練故事。
又深自克勵,太祖頗委任之。
然猶以其家屬在東,疑其有戀本之望。
及河橋戰不利,協随軍而還。
太祖知協不貳,封冠軍縣男,邑二百戶。
尋加車騎将軍、左光祿大夫。
九年,除直合将軍、恒州大中正,加都督,進爵為伯,增邑八百戶。
尋遷大都督、儀同三司。
初,太祖欲經略漢中,令協行南岐州刺史,并節度東益州戎馬事。
魏廢帝元年,即授南岐州刺史。
時東益州刺史楊辟邪據州反。
二年,協率所部兵讨之,軍次涪水。
會有氐賊一千人斷道破橋。
協遣儀同仇買等行前擊之,賊開路,協乃領所部漸進。
又有氐賊一千人邀協,協乃将兵四百人守硖道,與賊短兵接戰,賊乃退避。
辟邪棄城走,協追斬之,群氐皆伏。
以功授開府。
仍為大将軍尉遲迥長史,率兵伐蜀。
既入劍閣,迥令協行潼州事。
時有五城郡氐酋趙雄傑等扇動新、潼、始三州民反叛,聚結二萬餘人,在州南三裡,隔涪水,據槐林山,置栅拒守。
梓潼郡民鄧朏、王令公等招誘鄉邑萬餘人,複在州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