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書卷六 帝紀第六武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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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四年春正月戊辰,以柱國枹罕公辛威為甯州總管,太原公王康為襄州總管。
初置營軍器監。
壬申,诏曰:“今一陽一和布氣,品物資始,敬授民時,義兼敦勸。
詩不雲乎:“弗躬弗親,庶民弗信。
”刺史守令,宜親勸農,百司分番,躬自率導。
事非機要,并停至秋。
鳏寡孤獨不能自存者,所在量加赈恤。
逋租懸調,兵役殘功,并宜蠲免。
”癸酉,行幸同州。
二月丙戌朔,日有蝕之。
辛卯,改置宿衛官員。
己酉,柱國、廣德公李意有罪免。
三月丙辰,遣小司寇淮南公元(衛)〔偉〕、納言伊婁謙使于齊。
郡縣各省主簿一人。
丙寅,至自同州。
甲戌,以柱國、趙王招為雍州牧。
夏四月甲午,柱國、燕國公于寔有罪免。
丁酉,初令上書者并為表,于皇太子以下稱啟。
六月,诏東南道四總管内,自去年以來新附之戶,給複三年。
秋七月丙辰,行幸雲一陽一宮。
己未,禁五行大布錢不得出入關,布泉錢聽入而不聽出。
丁卯,至自雲一陽一宮。
甲戌,陳遣使來聘。
丙子,召大将軍以上于大德殿,帝曰:“太祖神武膺運,創造王基,兵威所臨,有征無戰。
唯彼僞齊,猶懷跋扈。
雖複戎車屢駕,而大勳未集。
朕以寡昧,纂承鴻緒,往以政出權宰,無所措懷。
自親覽萬機,便圖東讨。
惡衣菲食,繕甲治兵,數年已來,戰備稍足。
而僞主昏虐,恣行無道,伐暴除亂,斯實其時。
今欲數道出兵,水陸兼進,北拒太行之路,東扼黎一陽一之險。
若攻拔河一陰一,兖、豫則馳檄可定。
然後養銳享士,以待其至。
但得一戰,則破之必矣。
王公以為何如?”群臣鹹稱善。
丁醜,诏曰:高氏因時放命,據有汾、漳,擅假名一器,曆年永久。
朕以亭毒為心,遵養時晦,遂敦聘好,務息黎元。
而彼懷惡不悛,尋事侵轶,背言負信,竊邑藏一奸一。
往者軍下宜一陽一,釁由彼始;兵興汾曲,事非我先。
此獲俘囚,禮送相繼;彼所拘執,曾無一反。
加以一婬一刑妄逞,毒賦繁興,齊、魯轸殄悴之哀,幽、并啟來蘇之望。
既禍盈惡稔,衆叛親離,不有一戎,何以大定。
今白藏在辰,涼風戒節,厲兵诘暴,時事惟宜。
朕當親禦六師,龔行天罰。
庶憑祖宗之靈,潛資将士之力,風馳九有,電掃八纮。
可分命衆軍,指期進發。
以柱國陳王純為前一軍總管,荥一陽一公司馬消難為前二軍總管,鄭國公達奚震為前三軍總管,越王盛為後一軍總管,周昌公侯莫陳瓊為後二軍總管,趙王招為後三軍總管,齊王憲率衆二萬趣黎一陽一,随國公楊堅、廣甯侯薛回舟師三萬自渭入河,柱國梁國公侯莫陳芮率衆一萬守太行道,申國公李穆帥衆三萬守河一陽一道,常山公于翼帥衆二萬出陳、汝。
壬午,上親率六軍,衆六萬,直指河一陰一。
八月癸卯,入于齊境。
禁伐樹踐苗稼,犯者以軍法從事。
丁未,上親率諸軍攻河一陰一大城,拔之。
進攻子城,未克。
上有疾。
九月辛酉夜,班師,水軍焚舟而退。
齊王憲及于翼、李穆等所在克捷,降拔三十餘城,皆棄而不守。
唯以王藥城要害,令儀同三司韓正守之。
正尋以城降齊。
戊寅,至自東伐。
己卯,以華州刺史、畢王賢為荊州總管。
冬十月戊子,初置上柱國、上大将軍官,改開府儀同三司為開府儀同大将軍,儀同三司為儀同大将軍,又置上開府、上儀同官。
甲午,行幸同州。
閏月,齊将尉相貴寇大甯,延州總管王慶擊走之。
以柱國齊王憲、蜀國公尉遲迥為上柱國,柱國代王達為益州總管,大司寇荥一陽一公司馬消難為梁州總管。
诏諸畿郡各舉賢良。
十一月己亥,改置司内官員。
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庚午,至自同州。
丙子,陳遣使來聘。
是歲,岐、甯二州民饑,開倉赈給。
五年春正月癸未,行幸同州。
辛卯,行幸河東涑川,集關中、河東諸軍校獵。
甲午,還同州。
丁酉,诏曰:“朕克己思治,而風化未弘。
永言前古,載懷夕惕。
可分遣大使,周省四方,察訟聽謠,問民恤隐。
其獄犴無章,侵漁黎庶,随事究驗,條錄以聞。
若政績有施,治綱克舉;及行宣圭荜,道着丘園:并須撿審,依名騰奏。
其鳏寡孤獨,寔可哀矜,亦宜赈給,務使周贍。
”廢布泉錢。
戊申,初令鑄錢者絞,其從者遠配為民。
二月辛酉,遣皇太子赟巡撫西土,仍讨吐谷渾,戎事節度,并宜随機專決。
三月庚子,月犯東井第一星。
壬寅,至自同州。
文宣皇後服再期,戊申,祥。
夏四月乙卯,行幸同州。
開府、清河公宇文神舉攻拔齊陸渾等五城。
五月壬辰,至自同州。
六月戊申朔,日有食之。
辛亥,祠太廟。
丙辰,利州總管、紀王康有罪,賜死。
丁巳,行幸雲一陽一宮。
月
初置營軍器監。
壬申,诏曰:“今一陽一和布氣,品物資始,敬授民時,義兼敦勸。
詩不雲乎:“弗躬弗親,庶民弗信。
”刺史守令,宜親勸農,百司分番,躬自率導。
事非機要,并停至秋。
鳏寡孤獨不能自存者,所在量加赈恤。
逋租懸調,兵役殘功,并宜蠲免。
”癸酉,行幸同州。
二月丙戌朔,日有蝕之。
辛卯,改置宿衛官員。
己酉,柱國、廣德公李意有罪免。
三月丙辰,遣小司寇淮南公元(衛)〔偉〕、納言伊婁謙使于齊。
郡縣各省主簿一人。
丙寅,至自同州。
甲戌,以柱國、趙王招為雍州牧。
夏四月甲午,柱國、燕國公于寔有罪免。
丁酉,初令上書者并為表,于皇太子以下稱啟。
六月,诏東南道四總管内,自去年以來新附之戶,給複三年。
秋七月丙辰,行幸雲一陽一宮。
己未,禁五行大布錢不得出入關,布泉錢聽入而不聽出。
丁卯,至自雲一陽一宮。
甲戌,陳遣使來聘。
丙子,召大将軍以上于大德殿,帝曰:“太祖神武膺運,創造王基,兵威所臨,有征無戰。
唯彼僞齊,猶懷跋扈。
雖複戎車屢駕,而大勳未集。
朕以寡昧,纂承鴻緒,往以政出權宰,無所措懷。
自親覽萬機,便圖東讨。
惡衣菲食,繕甲治兵,數年已來,戰備稍足。
而僞主昏虐,恣行無道,伐暴除亂,斯實其時。
今欲數道出兵,水陸兼進,北拒太行之路,東扼黎一陽一之險。
若攻拔河一陰一,兖、豫則馳檄可定。
然後養銳享士,以待其至。
但得一戰,則破之必矣。
王公以為何如?”群臣鹹稱善。
丁醜,诏曰:高氏因時放命,據有汾、漳,擅假名一器,曆年永久。
朕以亭毒為心,遵養時晦,遂敦聘好,務息黎元。
而彼懷惡不悛,尋事侵轶,背言負信,竊邑藏一奸一。
往者軍下宜一陽一,釁由彼始;兵興汾曲,事非我先。
此獲俘囚,禮送相繼;彼所拘執,曾無一反。
加以一婬一刑妄逞,毒賦繁興,齊、魯轸殄悴之哀,幽、并啟來蘇之望。
既禍盈惡稔,衆叛親離,不有一戎,何以大定。
今白藏在辰,涼風戒節,厲兵诘暴,時事惟宜。
朕當親禦六師,龔行天罰。
庶憑祖宗之靈,潛資将士之力,風馳九有,電掃八纮。
可分命衆軍,指期進發。
以柱國陳王純為前一軍總管,荥一陽一公司馬消難為前二軍總管,鄭國公達奚震為前三軍總管,越王盛為後一軍總管,周昌公侯莫陳瓊為後二軍總管,趙王招為後三軍總管,齊王憲率衆二萬趣黎一陽一,随國公楊堅、廣甯侯薛回舟師三萬自渭入河,柱國梁國公侯莫陳芮率衆一萬守太行道,申國公李穆帥衆三萬守河一陽一道,常山公于翼帥衆二萬出陳、汝。
壬午,上親率六軍,衆六萬,直指河一陰一。
八月癸卯,入于齊境。
禁伐樹踐苗稼,犯者以軍法從事。
丁未,上親率諸軍攻河一陰一大城,拔之。
進攻子城,未克。
上有疾。
九月辛酉夜,班師,水軍焚舟而退。
齊王憲及于翼、李穆等所在克捷,降拔三十餘城,皆棄而不守。
唯以王藥城要害,令儀同三司韓正守之。
正尋以城降齊。
戊寅,至自東伐。
己卯,以華州刺史、畢王賢為荊州總管。
冬十月戊子,初置上柱國、上大将軍官,改開府儀同三司為開府儀同大将軍,儀同三司為儀同大将軍,又置上開府、上儀同官。
甲午,行幸同州。
閏月,齊将尉相貴寇大甯,延州總管王慶擊走之。
以柱國齊王憲、蜀國公尉遲迥為上柱國,柱國代王達為益州總管,大司寇荥一陽一公司馬消難為梁州總管。
诏諸畿郡各舉賢良。
十一月己亥,改置司内官員。
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庚午,至自同州。
丙子,陳遣使來聘。
是歲,岐、甯二州民饑,開倉赈給。
五年春正月癸未,行幸同州。
辛卯,行幸河東涑川,集關中、河東諸軍校獵。
甲午,還同州。
丁酉,诏曰:“朕克己思治,而風化未弘。
永言前古,載懷夕惕。
可分遣大使,周省四方,察訟聽謠,問民恤隐。
其獄犴無章,侵漁黎庶,随事究驗,條錄以聞。
若政績有施,治綱克舉;及行宣圭荜,道着丘園:并須撿審,依名騰奏。
其鳏寡孤獨,寔可哀矜,亦宜赈給,務使周贍。
”廢布泉錢。
戊申,初令鑄錢者絞,其從者遠配為民。
二月辛酉,遣皇太子赟巡撫西土,仍讨吐谷渾,戎事節度,并宜随機專決。
三月庚子,月犯東井第一星。
壬寅,至自同州。
文宣皇後服再期,戊申,祥。
夏四月乙卯,行幸同州。
開府、清河公宇文神舉攻拔齊陸渾等五城。
五月壬辰,至自同州。
六月戊申朔,日有食之。
辛亥,祠太廟。
丙辰,利州總管、紀王康有罪,賜死。
丁巳,行幸雲一陽一宮。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