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書卷五 帝紀第五 武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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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六府員外諸官,皆為丞。
甲辰,月犯心中星。
壬子,皇孫衍生,文武官普加一階。
大選諸軍将帥。
丙辰,帝禦露寝,集諸軍将,勖以戎事。
庚申,诏諸軍旌旗皆畫以猛獸、鸷鳥之象。
秋七月己巳,祠太廟。
自春末不雨,至于是月。
壬申,集百寮于大德殿,帝責躬罪己,問以治政得失。
戊子,雨。
八月丙午,改三夫人為三妃。
關内大蝗。
九月乙醜,陳遣使來聘。
癸酉,太白犯右執法。
戊寅,以柱國、鄭國公達奚震為金州總管。
诏曰:“政在節财,禮唯甯儉。
而頃者婚嫁競為奢一靡一,牢羞之費,罄竭資财,甚乖典訓之理。
有司宜加宣勒,使鹹遵禮制。
”壬午,納皇太子妃楊氏。
冬十月癸卯,齊遣使來聘。
甲辰,六代樂成,帝禦崇信殿,集百官以觀之。
十一月辛巳,帝親率(大)軍講武于城東。
癸未,集諸軍都督以上五十人于道會苑大射,帝親臨射宮,大備軍容。
十二月癸巳,集群臣及沙門、道士等,帝升高座,辨釋三教先後,以儒教為先,道教為次,佛教為後。
以大将軍、樂川公赫連達為柱國。
诏曰:“尊年尚齒,列代弘規,序舊酬勞,哲王明範。
朕嗣承弘業,君臨萬邦,驅此兆庶,寘諸仁壽。
軍民之間,年多耆耋,眷言衰暮,宜有優崇。
可頒授老職,使榮沾邑裡。
”戊午,聽訟于正武殿,自旦及夜,繼之以燭。
三年春正月壬戌,朝群臣于露門。
冊柱國齊國公憲、衛國公直、趙國公招、谯國公儉、陳國公純、越國公盛、代國公達、滕國公逌并進爵為王。
己巳,祠太廟。
庚午,突厥遣使獻馬。
癸酉,诏:“自今已後,男年十五,女年十三已上,爰及鳏寡,所在軍民,以時嫁娶,務從節儉,勿為财币稽留。
”乙亥,親耕籍田。
丙子,初服短衣,享二十四軍督将以下,試以軍旅之法,縱酒盡歡。
诏以往歲年谷不登,民多乏絕,令公私道俗,凡有貯積粟麥者,皆準口聽留,以外盡粜。
二月壬辰朔,日有食之。
丁酉,紀國公康、畢國公賢、酆國公貞、宋國公實、漢國公贊、秦國公贽、曹國公允并進爵為王。
丙午,令六府各舉賢良清正之人。
癸醜,柱國、許國公宇文善有罪免。
乙卯,行幸雲一陽一宮。
丙辰,诏曰:“民生而靜,純懿之一性一本均;感物而遷,嗜欲之情斯起。
雖複雲鳥殊世,文質異時,莫不限以堤防,示之禁令。
朕君臨萬宇,覆養黎元,思振頹綱,納之軌式。
比因人有犯,與衆棄之,所在群官有愆過者,鹹聽首露,莫不輕重畢陳,纖毫無隐。
斯則風行草偃,從化無違,導德齊禮,庶幾可緻。
但上失其道,有自來矣,淩夷之弊,反本無由,宜加蕩滌,與民更始。
可大赦天下。
”庚申,皇太後不豫。
三月辛酉,至自雲一陽一宮。
癸酉,皇太後叱奴氏崩。
帝居倚廬,朝夕共一溢米。
群臣表請,累旬乃止。
诏皇太子赟總厘庶政。
夏四月乙卯,齊遣使吊贈會葬。
丁巳,有星孛于東北紫宮垣,長七尺。
五月庚申,葬文宣皇後于永固陵,帝袒跣至陵所。
辛酉,诏曰:“齊斬之情,經籍彜訓,近代沿革,遂亡斯禮。
伏奉遺令,既葬便除,攀慕幾筵,情實未忍。
三年之喪,達于天子,古今無易之道,王者之所常行。
但時有未諧,不得全制。
軍國務重,庶自聽朝。
缞麻之節,苫廬之禮,率遵前典,以申罔極。
百寮以下,宜依遺令。
”公卿上表,固請俯就權制,過葬即吉。
帝不許,引古禮答之,群臣乃止。
于是遂申三年之制,五服之内,亦令依禮。
初置太子谏議員四人,文學十人;皇弟、皇子友員各二人,學士六人。
丁卯,荊州獻白烏。
戊辰,诏故晉國公護及諸子,并追複先封,改葬加谥。
丙子,初斷佛、道二教,經像悉毀,罷沙門、道士,并令還民。
并禁諸一婬一祀,禮典所不載者,盡除之。
六月丁未,集諸軍将,教以戰陣之法。
壬子,更鑄五行大布錢,以一當十,與布泉錢并行。
戊午,诏曰:“至道弘深,混成無際,體包空有,理極幽玄。
但岐路既分,派源逾遠,淳離樸散,形氣斯乖。
遂使三墨八儒,朱紫交競;九流七略,異說相騰。
道隐小成,其來舊矣。
不有會歸,争驅一靡一息。
今可立信道觀,聖哲微言,先賢典訓,金科玉篆,秘迹玄文,所以濟養黎元,扶成教義者,并宜弘闡,一以貫之。
俾夫翫培塿者,識嵩岱之崇崛;守碛礫者,悟渤澥之泓澄,不亦可乎。
”秋七月庚申,行幸雲一陽一宮。
乙酉,衛王直在京師舉兵反,欲突入肅章門。
司武尉遲運等拒守。
直敗,率百餘騎遁走。
京師連雨三旬,是日霁。
戊子,至自雲一陽一宮。
八月辛卯,擒直于荊州,免為庶人。
乙未,诏自建德元年八月以前犯罪,未被推糾,于後事發失官爵者,并聽複舊。
丙申,行幸雲一陽一宮。
九月庚申,幸同州。
戊辰,以柱國、大宗伯、周昌公侯莫陳瓊為秦州總管。
冬十月丙申,禦正楊尚希、禮部盧恺使于陳。
戊戌,雍州獻蒼烏。
庚子,诏蒲州民遭饑乏絕者,令向郿城以西,及荊州管内就食。
甲寅,行幸蒲州。
乙卯,曲赦蒲州見囚大辟以下。
丙辰,行幸同州。
始州民王鞅擁衆反,大将軍鄭恪讨平之。
十一月戊午,以柱國、大司空、上庸公陸騰為泾州總管。
于阗遣使獻名馬。
己巳,大閱于城東。
甲戌,至自同州。
十二月戊子,大會衛官及軍人以上,賜錢帛各有差。
辛卯,月掩太白。
诏荊、襄、安、延、夏五州總管内,有能率其從軍者,授官各有差。
其貧下戶,給複三年。
丙申,改諸軍軍士并為侍官。
丁酉,利州上言驺虞見。
癸卯,集諸軍講武于臨臯澤。
涼州比年地震,壞城郭,地裂,湧一泉出。
甲辰,月犯心中星。
壬子,皇孫衍生,文武官普加一階。
大選諸軍将帥。
丙辰,帝禦露寝,集諸軍将,勖以戎事。
庚申,诏諸軍旌旗皆畫以猛獸、鸷鳥之象。
秋七月己巳,祠太廟。
自春末不雨,至于是月。
壬申,集百寮于大德殿,帝責躬罪己,問以治政得失。
戊子,雨。
八月丙午,改三夫人為三妃。
關内大蝗。
九月乙醜,陳遣使來聘。
癸酉,太白犯右執法。
戊寅,以柱國、鄭國公達奚震為金州總管。
诏曰:“政在節财,禮唯甯儉。
而頃者婚嫁競為奢一靡一,牢羞之費,罄竭資财,甚乖典訓之理。
有司宜加宣勒,使鹹遵禮制。
”壬午,納皇太子妃楊氏。
冬十月癸卯,齊遣使來聘。
甲辰,六代樂成,帝禦崇信殿,集百官以觀之。
十一月辛巳,帝親率(大)軍講武于城東。
癸未,集諸軍都督以上五十人于道會苑大射,帝親臨射宮,大備軍容。
十二月癸巳,集群臣及沙門、道士等,帝升高座,辨釋三教先後,以儒教為先,道教為次,佛教為後。
以大将軍、樂川公赫連達為柱國。
诏曰:“尊年尚齒,列代弘規,序舊酬勞,哲王明範。
朕嗣承弘業,君臨萬邦,驅此兆庶,寘諸仁壽。
軍民之間,年多耆耋,眷言衰暮,宜有優崇。
可頒授老職,使榮沾邑裡。
”戊午,聽訟于正武殿,自旦及夜,繼之以燭。
三年春正月壬戌,朝群臣于露門。
冊柱國齊國公憲、衛國公直、趙國公招、谯國公儉、陳國公純、越國公盛、代國公達、滕國公逌并進爵為王。
己巳,祠太廟。
庚午,突厥遣使獻馬。
癸酉,诏:“自今已後,男年十五,女年十三已上,爰及鳏寡,所在軍民,以時嫁娶,務從節儉,勿為财币稽留。
”乙亥,親耕籍田。
丙子,初服短衣,享二十四軍督将以下,試以軍旅之法,縱酒盡歡。
诏以往歲年谷不登,民多乏絕,令公私道俗,凡有貯積粟麥者,皆準口聽留,以外盡粜。
二月壬辰朔,日有食之。
丁酉,紀國公康、畢國公賢、酆國公貞、宋國公實、漢國公贊、秦國公贽、曹國公允并進爵為王。
丙午,令六府各舉賢良清正之人。
癸醜,柱國、許國公宇文善有罪免。
乙卯,行幸雲一陽一宮。
丙辰,诏曰:“民生而靜,純懿之一性一本均;感物而遷,嗜欲之情斯起。
雖複雲鳥殊世,文質異時,莫不限以堤防,示之禁令。
朕君臨萬宇,覆養黎元,思振頹綱,納之軌式。
比因人有犯,與衆棄之,所在群官有愆過者,鹹聽首露,莫不輕重畢陳,纖毫無隐。
斯則風行草偃,從化無違,導德齊禮,庶幾可緻。
但上失其道,有自來矣,淩夷之弊,反本無由,宜加蕩滌,與民更始。
可大赦天下。
”庚申,皇太後不豫。
三月辛酉,至自雲一陽一宮。
癸酉,皇太後叱奴氏崩。
帝居倚廬,朝夕共一溢米。
群臣表請,累旬乃止。
诏皇太子赟總厘庶政。
夏四月乙卯,齊遣使吊贈會葬。
丁巳,有星孛于東北紫宮垣,長七尺。
五月庚申,葬文宣皇後于永固陵,帝袒跣至陵所。
辛酉,诏曰:“齊斬之情,經籍彜訓,近代沿革,遂亡斯禮。
伏奉遺令,既葬便除,攀慕幾筵,情實未忍。
三年之喪,達于天子,古今無易之道,王者之所常行。
但時有未諧,不得全制。
軍國務重,庶自聽朝。
缞麻之節,苫廬之禮,率遵前典,以申罔極。
百寮以下,宜依遺令。
”公卿上表,固請俯就權制,過葬即吉。
帝不許,引古禮答之,群臣乃止。
于是遂申三年之制,五服之内,亦令依禮。
初置太子谏議員四人,文學十人;皇弟、皇子友員各二人,學士六人。
丁卯,荊州獻白烏。
戊辰,诏故晉國公護及諸子,并追複先封,改葬加谥。
丙子,初斷佛、道二教,經像悉毀,罷沙門、道士,并令還民。
并禁諸一婬一祀,禮典所不載者,盡除之。
六月丁未,集諸軍将,教以戰陣之法。
壬子,更鑄五行大布錢,以一當十,與布泉錢并行。
戊午,诏曰:“至道弘深,混成無際,體包空有,理極幽玄。
但岐路既分,派源逾遠,淳離樸散,形氣斯乖。
遂使三墨八儒,朱紫交競;九流七略,異說相騰。
道隐小成,其來舊矣。
不有會歸,争驅一靡一息。
今可立信道觀,聖哲微言,先賢典訓,金科玉篆,秘迹玄文,所以濟養黎元,扶成教義者,并宜弘闡,一以貫之。
俾夫翫培塿者,識嵩岱之崇崛;守碛礫者,悟渤澥之泓澄,不亦可乎。
”秋七月庚申,行幸雲一陽一宮。
乙酉,衛王直在京師舉兵反,欲突入肅章門。
司武尉遲運等拒守。
直敗,率百餘騎遁走。
京師連雨三旬,是日霁。
戊子,至自雲一陽一宮。
八月辛卯,擒直于荊州,免為庶人。
乙未,诏自建德元年八月以前犯罪,未被推糾,于後事發失官爵者,并聽複舊。
丙申,行幸雲一陽一宮。
九月庚申,幸同州。
戊辰,以柱國、大宗伯、周昌公侯莫陳瓊為秦州總管。
冬十月丙申,禦正楊尚希、禮部盧恺使于陳。
戊戌,雍州獻蒼烏。
庚子,诏蒲州民遭饑乏絕者,令向郿城以西,及荊州管内就食。
甲寅,行幸蒲州。
乙卯,曲赦蒲州見囚大辟以下。
丙辰,行幸同州。
始州民王鞅擁衆反,大将軍鄭恪讨平之。
十一月戊午,以柱國、大司空、上庸公陸騰為泾州總管。
于阗遣使獻名馬。
己巳,大閱于城東。
甲戌,至自同州。
十二月戊子,大會衛官及軍人以上,賜錢帛各有差。
辛卯,月掩太白。
诏荊、襄、安、延、夏五州總管内,有能率其從軍者,授官各有差。
其貧下戶,給複三年。
丙申,改諸軍軍士并為侍官。
丁酉,利州上言驺虞見。
癸卯,集諸軍講武于臨臯澤。
涼州比年地震,壞城郭,地裂,湧一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