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九 下 王莽傳 第六十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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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 【原文】 四年五月,莽曰:“保成師友祭酒唐林、故谏議祭酒琅邪紀逡,孝弟忠恕,敬上一愛一下,博通舊聞,德行醇備,至于黃發,一靡一有愆失。

    其封林為建德侯,逡為封德侯,位皆特進,見禮如三公。

    賜弟一區,錢三百萬,授幾杖焉。

    ” 六月,更授諸侯茅土于明堂,曰:“予制作地理,建封五等,考之經藝,合之傳記,通于義理,論之思之,至于再三,自始建國之元以來九年于茲,乃今定矣。

    予親設文石之平,陳菁茅四色之土,欽告于岱宗泰社後土、先祖先妣,以班授之。

    各就厥國,養牧民人,用成功業。

    其在緣邊,若江南,非诏所召,遣侍于帝城者,納言掌貨大夫且調都内故錢,予其祿,公歲八十萬,侯、伯四十萬,子、男二十萬。

    ”然複不能盡得。

    莽好空言,慕古法,多封爵人,一性一實遴啬,托以地理未定,故且先賦茅土,用慰喜封者。

     是歲,複明六管之令。

    每一管下,為設科條防禁,犯者罪至死,吏民抵罪者浸衆。

    又一切調上公以下諸有奴婢者,率一口出錢三千六百,天下愈愁,盜賊起。

    納言馮常以六管谏,莽大怒,免常官。

    置執法左右刺一奸一。

    選用能吏侯霸等分督六尉、六隊,如漢刺史,與三公士郡一人從事。

     臨淮瓜田儀等為盜賊,依阻會稽長州,琅邪女子呂母亦起。

    初,呂母子為縣吏,為宰所冤殺。

    母散家财,以酤酒買兵一弩一,陰厚貧窮少年,得百餘人,遂攻海曲縣,殺其宰以祭子墓。

    引兵入海,其衆浸多,後皆萬數。

    莽遣使者即赦盜賊,還言:“盜賊解,辄複合。

    問其故,皆曰愁法禁煩苛,不得舉手。

    力作所得,不足以給貢稅。

    閉門自守,又坐鄰伍鑄錢挾銅,一奸一吏因以愁民。

    民窮,悉起為盜賊。

    ”莽大怒,免之。

    其或順指,言“民驕黠當誅”。

    及言“時運适然,且滅不久”,莽說,辄遷之。

     是歲八月,莽親之南郊,鑄作威鬥。

    威鬥者,以五石銅為之,若北鬥,長二尺五寸,欲以厭勝衆兵。

    既成,令司命負之,莽出在前,入在禦旁。

    鑄鬥日,大寒,百官人馬有凍死者。

     五年正月朔,北軍南門災。

     以大司馬司允費興為荊州牧,見,問到部方略,興對曰:“荊、揚之民率依阻山澤,以漁采為業。

    間者,國張六管,稅山澤,妨奪民之利,連年久旱,百姓饑窮,故為盜賊。

    興到部,欲令明曉告盜賊歸田裡,假貸犁牛種食,闊其租賦,幾可以解釋安集。

    ”莽怒,免興官。

     天下吏以不得奉祿,并為一奸一利,郡尹縣宰家累千金。

    莽下诏曰:“詳考始建國二年胡虜猾夏以來,諸軍吏及緣邊吏大夫以上為一奸一利增産緻富者,收其家所有财産五分之四,以助邊急。

    ”公府士馳傳天下,考覆貪饕,開吏告其将,奴婢告其主,幾以禁一奸一,一奸一愈甚。

     皇孫功崇公宗坐自畫容貌,被服天子衣冠,刻印三:一曰“維祉冠存己夏處南山臧薄冰”,二曰“肅聖寶繼”,三曰“德封昌圖”。

    又宗舅呂寬家前徙合浦,私與宗通,發覺按驗,宗自一殺。

    莽曰:“宗屬為皇孫,爵為上公,知寬等叛逆族類,而與交通;刻銅印三,文意甚害,不知厭足,窺欲非望。

    《春秋》之義,‘君親毋将,将而誅焉。

    ’迷惑失道,自取此事,烏呼哀哉!宗本名會宗,以制作去二名,今複名會宗。

    貶厥爵,改厥号,賜谥為功崇缪伯,以諸伯之禮葬于故同谷城郡。

    ”宗姊妨為衛将軍王興夫人,祝詛姑,殺婢以絕口。

    事發覺,莽使中常侍惲{帶足}責問妨,并以責興,皆自一殺。

    事連及司命孔仁妻,亦自一殺。

    仁見莽免冠謝,莽使尚書劾仁:“乘‘乾’車,駕‘神’馬,左蒼龍,右白虎,前朱雀,後玄武,右杖威節,左負威鬥,号曰赤星,非以驕仁,乃以尊新室之威命也。

    仁擅免天文冠,大不敬。

    ”有诏勿劾,更易新冠。

    其好怪如此。

     以真道侯王涉為衛将軍。

    涉者,曲陽侯根子也。

    根,成帝世為大司馬,薦莽自代,莽恩之,以為曲陽非令稱,乃追谥根曰直道讓公,涉嗣其爵。

     是歲,赤眉力子都、樊崇等以饑馑相聚,起于琅邪,轉抄掠,衆皆萬數。

    遺使者發郡國兵擊之,不能克。

     六年春,莽見盜賊多,乃令太史推三萬六千歲曆紀,六歲一改元,布天下。

    下書曰:“《紫閣圖》曰‘太一、黃帝皆仙上天,張樂昆侖虔山之上。

    後世聖主得瑞者,當張樂秦終南山之上。

    ’予之不敏,奉行未明,乃今谕矣。

    複以甯始将軍為更始将軍,以順符命。

    《易》不雲乎?‘日新之謂盛德,生生之謂易。

    ’予其飨哉!”欲以诳耀百姓,銷解益賊。

    衆皆笑之。

     初獻《新樂》于明堂、太廟。

    群臣始冠麟韋之弁。

    或聞其樂聲,曰:“清厲而哀,非興國之一聲也。

    ” 是時,關東饑旱數年,力子都等一黨一衆浸多,更始将軍廉丹擊益州不能克,征還。

    更遣複位後大司馬護軍郭興、庸部牧李晔擊蠻夷若豆等,太傅犧叔士孫喜清潔江湖之益賊。

    而匈奴寇邊甚。

    莽乃大募天下丁男及死罪囚、吏民奴,名曰“豬突豨勇”,以為銳卒。

    一切稅天下吏民,訾三十取一,缣帛皆輸長安。

    令公卿以下至郡縣黃绶皆保養軍馬,多少各以秩為差。

    又博募有奇技術可以攻匈奴者,将待以不次之位。

    言便宜者以萬數:或言能度水不用舟楫,連馬接騎,濟百萬師;或言不持鬥糧,服食藥物,三軍不饑;或言能飛,一日千裡,可窺匈奴。

    莽辄試之,取大一鳥翮為兩翼,頭與身皆著一毛一,通引環紐,飛數百步堕。

    莽知其不可用,苟欲獲其名,皆拜為理軍,賜以車馬,待發。

     初,匈奴右骨都侯須蔔當,其妻王昭君女也,嘗内附。

    莽遣昭君兄子和親侯王歙誘呼當至塞下,脅将詣長安,強立以為須蔔善于後安公。

    始欲誘迎當,大司馬嚴尤谏曰:“當在匈奴右部,兵不侵邊,單于動靜,辄語中國,此方面之大助也。

    于今迎當置長安槁街,一胡人耳,不如在匈奴有益。

    ”莽不聽。

    即得當,欲遣尤與廉丹擊匈奴,皆賜姓徵氏,号二徵将軍,當誅單于輿而立當代之。

    出車城西橫廄,未發。

    尤素有智略,非莽攻伐四夷,數谏不從,著古名将樂毅、白起不用之意及言邊事凡三篇,奏以風谏莽。

    及當出廷議,尤固言匈奴可且以為後,先憂山東盜賊。

    莽大怒,乃策尤曰:“視事四年,蠻夷猾夏不能遏絕,寇賊一奸一宄不能殄滅,不畏天威,不用诏命,貌很自臧,持必不移,懷執異心,非沮軍議。

    未忍緻于理,其上大司馬武建伯印韨,歸故郡。

    ”以降符伯董忠為大司馬。

     翼平連率田況奏郡縣訾民不實,莽複三十稅一。

    以況忠言憂國,進爵為伯,賜錢二百萬。

    衆庶皆詈之。

    青、徐民多棄鄉裡流亡,老弱死道路,壯者入賊中。

     夙夜連率韓博上言:“有奇士,長丈,大十圍,來至臣府,曰欲奮擊胡虜。

    自謂巨毋霸,出于蓬萊東南,五城西北昭如海瀕,轺車不能載,三馬不能勝。

    即日以大車四馬,建虎旗,載霸詣阙。

    霸卧則枕鼓,以鐵箸食,此皇天所以輔新室也。

    願陛下作大甲高車,贲、育之衣,遣大将一人與虎贲百人迎之于道。

    京師門戶不容者,開高大之,以視百蠻,鎮安天下。

    ”博意欲以風莽。

    莽聞惡之,留霸在所新豐,更其姓曰巨母氏,謂因文母太後而霸王符也。

    征博下獄,以非所宜言,棄市。

     明年改元曰:地皇”,從三萬六千歲曆号也。

     地皇元年正月乙未,赦天下。

    下書曰:“方出軍行師,敢有趨讠襄犯法者,辄論斬,毋須時,盡歲止。

    ”于是春夏斬人都市,百姓震懼,道路以目。

     二月壬申,日正黑。

    莽惡之,下書曰:“乃者日中見昧,陰薄陽,黑氣為變,百姓莫不驚怪。

    兆域大将軍王匡遣吏考問上變事者,欲蔽上之明,是以適見于天,以正于理,塞大異焉。

    ” 莽見四方盜賊多,複欲厭之,又下書曰:“予之皇初祖考黃帝定天下,将兵為上将軍,建華蓋,立鬥獻,内設大将,外置大司馬五人,大将軍二十五人,偏将軍百二十五人,裨将軍千二百五十人,校尉萬二千五百人,司馬三萬七千五百人,候十一萬二千五百人,當百二十二萬五千人,士吏四十五萬人,士千三百五十萬人,應協于《易》‘孤矢之利,以威天下’。

    予受符命之文,稽前人,将條備焉。

    ”于是置前後左右中大司馬之位,賜諸州牧号為大将軍,郡卒正、連帥、大尹為偏将軍,屬令長裨将軍,縣宰為校尉。

    乘傳使者經曆郡國,日且十輩,倉無見谷以給,傳車馬不能足,賦取道中車馬,取辦于民。

     七月,大風毀王路堂。

    複下書曰:“乃壬午餔時,有列風雷雨發屋折木之變,予甚弁焉,予甚栗焉,予甚恐焉。

    伏念一旬,迷乃解矣。

    昔符命文立安為新遷王,臨國雒陽,為統義陽王。

    是時予在攝假,謙不敢當,而以為公。

    其後金匮文至,議老皆曰:‘臨國雒陽為統,謂據土中為新室統也,宜為皇太子。

    ’自此後,臨久病,雖瘳不平,朝見挈茵輿行。

    見王路堂者,張于西廂及後閣更衣中,又以皇後被疾,臨且去本就舍,妃妾在東永巷。

    壬午,烈風毀王路西廂及後閣更衣中室。

    昭甯堂池東南榆樹大十圍,東僵,擊東閣,閣即東永巷之西垣也。

    皆破折瓦壞,發屋拔木,予甚驚焉。

    又侯官奏月犯心前星,厥有占,予甚憂之。

    優念《紫閣圖》文,太一、黃帝皆得瑞以仙,後世褒主當登終南山。

    所謂新遷王者,乃太一新遷之後也。

    統義陽王乃用五統以禮義登陽上千之後也。

    臨有兄而稱太子,名不正。

    宣尼公曰:‘名不正,則言不順,至于刑罰不中,民無錯手足。

    ’惟即位以來,陰陽未和,風雨不時,數遇枯旱蝗螟為災,谷稼鮮耗,百姓苦饑,蠻夷猾夏,寇賊一奸一宄,人民正營,無所錯手足。

    深惟厥咎,在名不正焉。

    其立安為新遷王,臨為統義陽正,幾以保全二子,子孫千億,外攘四夷,内安中國焉。

    ” 是月,杜陵便殿乘輿虎文衣廢臧在室匣中者出,自樹立外堂上,良久乃委地。

    吏卒見者以聞,莽惡之,下書曰:“寶黃厮亦,其令郎從官皆衣绛。

     望氣為數者多言有士功象,莽又見四方盜賊多,欲視為自安能建萬世之基者,乃下書曰:“予受命遭陽九之厄,百六之會,府帑空虛,百姓匮乏,宗廟未修,且袷祭于明堂太廟,夙夜永念,非敢甯息。

    深惟吉昌莫良于今年,予乃蔔波水之北,郎池之南,惟玉食。

    予又蔔金水之南,明堂之西,亦惟玉食。

    予将新築焉。

    ”于是遂營長安城南,提封百頃。

    九月甲申,莽立載行視,親舉築三下。

    司徒王尋、大司空王邑持節,及侍中常侍執法杜林等數十人将作。

    崔發、張邯說莽曰:“德盛者文缛,宜崇其制度,宣視海内,且令萬世之後無以複加也。

    ”莽乃博征天下工匠諸圖畫,以望法度算,乃吏民以義入錢、谷助作者,駱驿道路。

    壞徹城西苑中建章、承光、包陽、犬台、儲元宮及平樂、當路、陽祿館,凡十餘所,取其材瓦,以起九廟。

    是月,大雨六十餘日。

    令民入米六百斛為郎,其郎吏增秩賜爵至附城。

    九廟:一曰黃帝太初祖廟,二曰帝虞始祖昭廟,三曰陳胡王統祖穆廟,四曰齊敬王世祖昭廟,五曰濟北愍王王祖穆廟,凡五廟不堕雲;六曰濟南伯王尊祢昭廟,七曰元城孺王尊稱穆廟,八曰陽平頃王戚祢昭廟,九曰新都顯王戚祢穆廟。

    殿皆重屋。

    太初祖廟東西南北各四十丈,高十七丈,餘廟半之。

    為銅薄栌,飾以金銀雕文,窮極百工之巧。

    帶高增下,功費數百巨萬,卒徒死者萬數。

     巨鹿男子馬適求等謀舉燕、趙兵以誅莽,大司空士王丹發覺以聞。

    莽遣三公大夫逮治一黨一與,連及郡國豪傑數千人,皆誅死。

    封丹為輔國侯。

     自莽為不順時令,百姓怨恨,莽猶安之,又下書曰:“惟設此一切之法以來,常安六鄉巨邑之都,枹鼓稀鳴,盜賊衰少,百姓安土,歲以有年,此乃立權之力也。

    今胡虜未滅誅,蠻僰未絕焚,江湖海澤麻沸,盜賊未盡破殄,又興奉宗廟社稷之大作,民衆動搖。

    今夏一切行此令,盡二年止之,以全元元,救愚一奸一。

    ” 是歲,罷大小錢,更行貨布,長二寸五分,廣一寸,真貨錢二十五。

    貨錢徑一寸,重五铢,枚直一。

    兩品并行。

    敢盜鑄錢及偏行布貨,伍人知不發舉,皆沒入為官奴婢。

     太傅平晏死,以予虞唐尊為太傅。

    尊曰:“國虛民貧,咎在奢泰。

    ”乃身短衣小袖,乘一牝一馬柴車,藉槁,瓦器,又以曆遺公卿。

    出見男一女不異路者,尊自下車,以象刑赭幡污染其衣。

    莽聞而說之,下诏申敕公卿思與厥齊。

    封尊為平化侯。

     是時,南郡張霸、江夏羊牧、王匡等起雲杜綠林,号曰:下江兵”,衆皆萬餘人。

    武功中水鄉民三舍墊為池。

     二年正月,以州牧位三公,刺舉怠解,更置牧監副,秩元士,冠法冠,行一事如漢刺史。

     是月,莽候妻死,谥曰:“孝睦皇後”,莽渭陵長壽園西,令永侍文母,名陵曰“億年”。

    初莽妻以莽數殺其子,涕泣失明,莽令太子臨居中養焉。

    莽妻旁侍者原碧,莽幸之。

    後臨亦通焉,恐事洩,謀共殺莽。

    臨妻愔,國師公女,能為星,語臨宮中且有白衣會。

    臨喜,以為所謀且成。

    後貶為統義陽正,出在外第,愈憂恐。

    會莽妻病困,臨予書曰:“上于子孫至嚴,前長孫、中孫年俱三十而死。

    今臣臨複适三十,誠恐一旦不保中室,則不知死命所在!”莽妻疾,見其書,大怒,疑臨有惡意,不令得會喪。

    既莽,收原碧等考問,具服一奸一、謀殺狀。

    莽欲秘之,使殺案事使者司命從事,埋獄中,家不知所在。

    賜臨藥,臨不肯飲,自刺死。

    使侍中票騎将軍同說侯林賜魂衣玺韨,策書曰:“符命文立臨為統義陽王,此言新室即位三萬六千歲後,為臨之後者乃當龍陽而起。

    前過聽議者,以臨為太子,有烈風之變,辄順符命,立為統義陽正。

    在此之前,自此之後,不作信順,弗蒙厥佑,夭年隕命,嗚呼哀哉!迹行賜谥,谥曰:‘缪王’。

    ”又诏國師公:“臨本不知星,事從愔起。

    ”愔憶自一殺。

     是月,新遷王安病死。

    初,葬為侯就國實,幸侍者增秩、懷能、開明。

    懷能生男興,增秩生男匡、女晔,開明生女捷,皆留新都國,以其不明故也。

    及安疾甚,莽自病無子,為安作奏,使上言:“興等母雖微賤,屬猶皇子,不可以棄。

    ”章視群公,皆曰:“安友于兄弟,宜及春夏加封爵。

    ”于是以王車遣使者迎興等,封興為功脩任,匡為功建公,晔為睦脩任,捷為睦逮任。

    孫公明公壽病死,旬月四喪焉。

    莽壞漢孝武、孝昭廟,分葬子孫其中。

     魏成大尹李焉與蔔者王況謀,況謂焉曰:“新室即位以來,民田奴婢不得賣買,數改錢貨,征發煩數,軍旅騷動,四夷并侵,百姓怨恨,盜賊并起,漢家當複興。

    君姓李,李者徵,徵,火也,當為漢輔。

    ”因為焉作谶書言:“文帝發忿,居地下趣軍,北告匈奴,南告越人。

    江中劉信,執敵報怨,複續古先,四年當發軍。

    江湖有盜,自稱樊王,姓為劉氏,萬人成行,不受赦令,欲動秦、雒陽。

    十一年當相攻,太白楊光,歲星入東井,其号當行。

    ”又言莽大臣吉兇,各有日期。

    會合十餘萬言。

    焉令吏寫其書,吏亡告之。

    莽遣使者即捕焉,獄治皆死。

     三輔盜賊麻起,乃置捕盜都尉官,令執法谒者追擊長安中,建鳴鼓攻賊幡,而使者随其後。

    遣太師犧仲景尚、更始将軍護軍王一黨一将兵擊青、徐,國師和仲曹放助郭興擊句町。

    轉天下谷、币詣西河、五原、朔方、漁陽,每一郡以百萬數,欲以擊匈奴。

     秋,隕霜殺菽,關東大饑,蝗。

     民犯鑄錢,伍人相坐,沒入為官奴婢。

    其男子檻車,兒女子步,以鐵鎖琅當其頸,傳詣鐘官,以十萬數。

    到者易其夫婦,愁苦死者什六七。

    孫喜、景尚、曹放等擊賊不能克,軍師放縱,百姓重困。

     莽以王況谶言刑楚當興,李氏為輔,欲厭之。

    乃拜侍中掌牧大夫李棽為大将軍、揚州牧,賜名聖,使将兵奮擊。

     上谷儲夏自請願說瓜田儀,莽以為中郎,使出儀。

    儀文降,未出而死。

    莽求其一屍一葬之,為起冢、詞室,谥曰“瓜甯殇男”,幾以招來其餘,然無肯降者。

     閏月丙辰,大赦天下,天下大服、民私一服在诏書前亦釋除。

     郎陽成脩獻符命,言繼立民母,又曰:“黃帝以百二十女緻神仙。

    ”葬于是遣中散大夫、谒者各四十五人分行天下,博采鄉裡所高有淑女者上名。

     莽夢長樂宮銅人五枚起立,莽惡之,念銅人銘有“皇帝初兼天下”之文,即使尚方工镌滅所夢銅人膺文。

    又感漢高廟神靈,遣虎贲武士入高廟,拔劍四面提擊,斧壞戶牖,桃湯赭鞭鞭灑屋壁,令輕車校尉居其中,又令中軍北壘居高寝。

     或言黃帝時建華蓋以登仙,莽乃造華蓋九重,高八丈一一屍一,金瑵羽葆,載以秘機四輪車,駕六馬,力士三百人黃衣帻,車上人擊鼓,挽者皆呼“登仙”。

    莽出,令在前。

    成官竊言:“此似軟車,非仙物也。

    ” 是歲,南郡秦豐衆且萬人。

    平原女子遲昭平能說博經以八投,亦聚數千人在河阻中。

    莽召問群臣禽賊方略,皆曰:“此天囚行一屍一,命在漏刻。

    ”故左将軍公孫祿征來與議,祿曰:“太史令宗宣典星曆,候氣變。

    以兇為吉,亂天文,誤朝廷。

    太傅平化侯飾虛僞以偷名位,‘賊夫人之子’。

    國師嘉信公颠倒《五經》,毀師法,令學士疑惑。

    明學男張邯、地理侯孫陽造井田,使民棄土業。

    犧和魯匡設六管,以窮工商。

    說符侯崔發阿谀取容,令下情不上通。

    宜誅此數子以慰天下!”又言:“匈奴不可攻,當與和親。

    臣恐新室憂不在匈奴,而在封域之中也。

    ”莽怒,使虎贲扶祿出。

    然頗采其言,左遷魯匡為五原卒正,以百姓怨非故。

    六管非匡所獨造,莽厭衆意而出之。

     初,四方皆以饑寒窮愁起為盜賊,稍稍群聚,常思歲熟得歸鄉裡。

    衆雖萬數,亶稱臣人、從事、三老、祭酒,不敢略有城邑,轉掠求食,日阕而已。

    諸長吏牧守皆自亂鬥中兵而死,賊非敢欲殺之也,而莽終不谕其故。

    是歲,大司馬士按章豫州,為賊所獲,賊送付縣。

    士還,上書具言狀。

    莽大怒,下獄以為誣罔。

    因下書責七公曰:“夫吏者,理也。

    宣德明恩,以牧養民,仁之道也。

    抑強督一奸一,捕誅盜賊,義之節也。

    今則不然。

    盜發不辄得,至成群一黨一,遮略乘傳宰士。

    士得脫者,又妄自言:我責數賊:‘何故為是?’賊曰:‘以貧窮故耳。

    ’賊護出我。

    今俗人議者率多若此。

    惟貧困饑寒,犯法為非,大者群盜,小者偷一穴一,不過二科,今乃結謀連常以千百數,是逆亂之大者,豈饑寒之謂邪?七公其嚴敕卿大夫、卒正、連率、庶尹,謹牧養善民,急捕殄盜賊。

    有不同心并力,疾惡黜賊,而妄曰饑寒所為,辄捕系,請其罪。

    ”于是群下愈恐,莫敢言賊情者,亦不得擅發兵,賊由是遂不制。

     唯翼平連率田況素果敢,發民年十八以上四萬餘人,授以庫兵,與刻石為約。

    赤糜聞之,不敢入界。

    況自劾奏,莽讓況:“未賜慮符而擅發兵,此弄兵也。

    厥罪乏興。

    以況自詭必禽滅賊,故且勿治。

    ”後況自請出界擊賊,所向皆破。

    莽以玺書令況領青、徐二州牧事。

    況上言:“盜賊始發,其原甚微,非部吏、伍人所能禽也。

    咎在長吏不為意,縣欺其郡,郡欺朝廷,實百言十,實千言百。

    朝廷忽略,不辄督責,遂至延曼連州,乃遣将率,多發使者,傳相監趣。

    郡縣力事上官,應寒诘對,共酒食,具資用,以救斷斬,不給複憂盜賊治官事。

    将率又不能躬率吏士,戰則為賊所破,吏氣浸傷,徒費百姓。

    前幸蒙赦令,賊欲解散,或反遮擊,恐入山谷轉相告語,故郡縣降賊,皆更驚駭,恐見詐滅,因饑馑易動,旬日之間更十餘萬人,此盜賊所以多之故也。

    今雒陽以東,米石二千。

    竊見诏書,欲遣太師、更始将軍,二人爪牙重臣,多從人衆,道上空竭,少則亡以威視遠方。

    宜急選牧、尹以下,明其賞罰。

    收合離鄉、小一柄一無城郭者,徙其老弱置大城中,積藏谷食,并力固守。

    賊來攻城,則不能下,所過無食,勢不得群聚。

    如此,招之必降,擊之則滅。

    今空複多出将率,郡縣苦之,反甚于賊。

    宜盡征還乘傳諸使者,以休息郡縣。

    委任臣況以二州盜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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