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成帝紀 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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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成帝劉骜)
【原文】
孝成皇帝,元帝太子也。
母曰王皇後。
元帝在太子一宮生甲觀畫堂,為世嫡皇孫。
宣帝一愛一之,字曰太孫,常置左右。
年三歲而宣帝崩,元帝即位,帝為太子。
壯好經書,寬博謹慎。
初居桂宮,上嘗急召,太子出龍樓門,不敢絕馳道,西至直城門,得絕乃度,還入作室門。
上遲之,問其故,以狀對。
上大說,乃著令,令太子得絕馳道雲。
其後幸酒,樂燕樂,上不以為能。
而定陶恭王有材藝,母傅昭儀又一愛一幸,上以故常有意欲以恭王為嗣。
賴侍中史丹護太子家,輔助有力,上亦以先帝尤一愛一太子,故得無廢。
竟甯元年五月,元帝崩。
六月已未,太子即皇帝位,谒高廟。
尊皇太後曰太皇太後,皇後曰皇太後。
以元舅侍中衛尉陽平侯王鳳為大司馬大将軍,領尚書事。
乙未,有司言:“乘輿車、牛、馬、禽一獸皆非禮,不宜以葬。
”奏可。
七月,大赦天下。
建始元年春正月乙醜,皇曾祖悼考廟災。
立故河間王弟上郡庫令良為王。
有星勃于營室。
罷上林诏獄。
二月,右将軍長史姚尹等使匈奴還,去塞百餘裡,暴風火發,燒殺尹等七人。
官吏千石以下至二百石及宗室子有屬籍者、三老、孝弟、力田、鳏、寡、孤、獨錢、帛,各有差,吏民五十戶牛、酒。
诏曰:“乃者火災降于祖廟,有星孛于東方,始正而虧,咎孰大焉!《書》雲:‘惟先假王正厥事。
’群公孜孜,帥先百寮,輔朕不逮。
崇寬大,長和睦,凡事怒己,毋行苛刻。
其大赦天下,使得自新。
” 封舅諸吏光祿大夫關内侯王崇為安成侯。
賜舅王譚、商、立、根、逢時爵關内侯。
夏四月,黃霧四塞,博問公卿大夫,無有所諱。
六月,有青蠅無萬數集未央宮殿中朝者坐。
秋,罷上林宮、館希禦幸者二十五所。
八月,有兩月相承,晨見東方。
九月戊子,流星光燭地,長四五丈,委曲蛇形,貫紫宮。
十二月,作長安南北郊,罷甘泉、汾陰祠。
是日大風,拔甘泉-中大木十韋以上。
郡國被災什四以上,毋收田租。
二年春正月,罷雍五。
辛已,上始郊祀長安南郊。
诏曰:“乃者徙泰-、後士于南郊、北郊,朕親饬躬,郊祀上帝。
皇天報應,神光并見。
三輔長無共張徭役之勞,赦奉郊縣長安、長陵及中都官耐罪徒。
減天下賦錢,算四十。
” 閏月,以渭城延陵亭部為初陵。
二月,诏三輔内郡舉賢良方正各一人。
三月,北宮井水溢出。
辛醜,上始祠後土于北郊。
丙午,立皇後許氏。
罷六廄、技巧官。
夏,大旱。
東平王宇有罪,削樊、亢父縣。
秋,罷太子博望苑,以賜宗室朝請者。
減乘輿廄馬。
三年春三月,赦天下徒。
賜孝弟、力田爵二級。
諸逋租賦所振貸勿收。
秋,關内大水。
七月,B055上小女陳持弓聞大水至,走入橫城門,闌入尚方掖門,至未央宮鈎盾中。
吏民驚上城。
九月,诏曰:“乃者郡國被水災,流殺人民,多至千數。
京師無故訛言大水至,吏民驚恐,奔走乘城。
殆苛暴深刻之吏未息,元元冤失職者衆。
遣谏大夫林等循行天下。
” 冬十二月戊申朔,日有蝕之。
夜,地震未央宮殿中。
诏曰:“蓋聞天生衆民,不能相治,為之立君以統理之。
君道得,則草木、昆蟲鹹得其所;人君不德,谪見天地,災異婁發,以告不治。
朕涉道日寡,舉錯不中,乃戊申日蝕、地震,朕甚懼焉。
公卿其各思朕過失,明白陳之。
‘女無面從,退有後言。
’丞相、禦史與将軍、列侯、中二千石及内郡國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之士,詣公車,朕将覽焉。
” 越-山崩。
四年春,罷中書宦官,初置尚書員五人。
夏四月,雨雪。
五月,中谒者丞陳臨殺司隸校尉轅豐于殿中。
秋,桃、李實。
大水,河決東郡金堤。
冬十月,禦史大夫尹忠以河決不憂職,自一殺。
河平元年春三月,诏曰:“河決東郡,流漂二州,校尉王延世堤塞辄平,其改元為河平。
賜天下吏民爵,各有差。
” 夏四月己亥晦,日有蝕之,既。
诏曰:“朕獲保宗廟,戰戰栗栗,未能奉稱。
傳曰:‘男教不修,陽事不得,則日為之蝕。
’天著厥異,辜在朕躬。
公卿大夫其勉,悉心以輔不逮。
百寮各修其職,B129任仁人,退遠殘賊。
陳朕過失,無有所諱。
”大赦天下。
六月,罷典屬國并大鴻胪。
秋九月,複太上皇寝廟園。
二年春正月,沛郡鐵官治鐵飛,語在《五行志》。
夏六月,封舅譚、商、立、根、逢時皆為列侯。
三年春二月丙戌,犍為地震、山崩、雍江水,水逆流。
秋八月乙卯晦,日有蝕之。
光祿大夫劉向校中秘書。
谒者陳農使,使求遺書于天下。
四年春正月,匈奴單于來朝。
赦天下徒,賜孝弟、力田爵二級,諸逋租賦所振貸勿收。
二月,單于罷歸國。
三月癸醜朔,日有蝕之。
遣光祿大夫博士嘉等十一人行舉瀕河之郡水所毀傷困乏不能自存者,财振貸。
其為水所流壓死,不能自葬,令郡國給D976椟葬埋。
已葬者與錢,人二千。
避水它郡國,在所冗食之,謹遇以文理,無令失職。
舉B129厚有行、能直言之士。
壬申,長陵臨泾岸崩,雍泾水。
夏六月庚戌,楚王嚣薨。
山陽火生石中,改元為陽朔。
陽朔元年春二月丁未晦,日有蝕之。
三月,赦天下徒。
冬,京兆尹王章有罪,下獄死。
二年春,寒。
诏曰:“昔在帝堯,立羲、和之官,命以四時之事,令不失其序。
故《書》雲‘黎民于蕃時雍’,明以陰陽為本也。
今公卿大夫或不信陰陽,薄而小之,所奏請多違時政。
傳以不知,周行天下,而欲一望陰陽和調,豈不謬哉!其務順四時月令。
” 三月,大赦天下。
夏五月,除吏八百石、五百石秩。
秋,關東大水,流民欲入函谷、天井、壺口、五阮關者,勿苛留。
遣谏大夫博士分行視。
八月甲申,定陶王康薨。
九月,奉使者不稱。
诏曰:“古之立太學,将以傳先王之業,流化于天下也。
儒林之官,四海淵原,宜皆明于古今,溫故知新,通達國體,故謂之博士。
否則學者無述焉,為下所輕,非所以尊道德也。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丞相、禦史其與中二千石、二千石雜舉可充博士位者,使卓然可觀。
” 是歲,禦史大夫張忠卒。
三年春三月壬戌,隕石東郡,八。
夏六月,颍川鐵官徒申屠聖等百八十人殺長吏,盜庫兵,自稱将軍,經曆九郡。
遣丞相長史、禦史中丞逐捕,以軍興從事,皆伏辜。
秋八月丁已,大司馬、大将軍王鳳薨。
四年春正月,诏曰:“夫《洪範》八政,以食為首,斯誠家給刑錯之本也。
先帝劭農,薄其租稅,一寵一其強力,令與孝弟同科。
間者,民彌惰怠,鄉本者少,趨末者衆,将何以矯之?方東作時,其令二千石勉勸農桑,出入阡陌,緻勞來之。
《書》不雲乎?‘服田力啬,乃亦有秋。
’其B12E之哉!” 二月,赦天下。
秋九月壬申,東平王宇薨。
閏月壬戌,禦史大夫于永卒。
母曰王皇後。
元帝在太子一宮生甲觀畫堂,為世嫡皇孫。
宣帝一愛一之,字曰太孫,常置左右。
年三歲而宣帝崩,元帝即位,帝為太子。
壯好經書,寬博謹慎。
初居桂宮,上嘗急召,太子出龍樓門,不敢絕馳道,西至直城門,得絕乃度,還入作室門。
上遲之,問其故,以狀對。
上大說,乃著令,令太子得絕馳道雲。
其後幸酒,樂燕樂,上不以為能。
而定陶恭王有材藝,母傅昭儀又一愛一幸,上以故常有意欲以恭王為嗣。
賴侍中史丹護太子家,輔助有力,上亦以先帝尤一愛一太子,故得無廢。
竟甯元年五月,元帝崩。
六月已未,太子即皇帝位,谒高廟。
尊皇太後曰太皇太後,皇後曰皇太後。
以元舅侍中衛尉陽平侯王鳳為大司馬大将軍,領
乙未,有司言:“乘輿車、牛、馬、禽一獸皆非禮,不宜以葬。
”奏可。
七月,大赦天下。
建始元年春正月乙醜,皇曾祖悼考廟災。
立故河間王弟上郡庫令良為王。
有星勃于營室。
罷上林诏獄。
二月,右将軍長史姚尹等使匈奴還,去塞百餘裡,暴風火發,燒殺尹等七人。
官吏千石以下至二百石及宗室子有屬籍者、三老、孝弟、力田、鳏、寡、孤、獨錢、帛,各有差,吏民五十戶牛、酒。
诏曰:“乃者火災降于祖廟,有星孛于東方,始正而虧,咎孰大焉!《書》雲:‘惟先假王正厥事。
’群公孜孜,帥先百寮,輔朕不逮。
崇寬大,長和睦,凡事怒己,毋行苛刻。
其大赦天下,使得自新。
” 封舅諸吏光祿大夫關内侯王崇為安成侯。
賜舅王譚、商、立、根、逢時爵關内侯。
夏四月,黃霧四塞,博問公卿大夫,無有所諱。
六月,有青蠅無萬數集未央宮殿中朝者坐。
秋,罷上林宮、館希禦幸者二十五所。
八月,有兩月相承,晨見東方。
九月戊子,流星光燭地,長四五丈,委曲蛇形,貫紫宮。
十二月,作長安南北郊,罷甘泉、汾陰祠。
是日大風,拔甘泉-中大木十韋以上。
郡國被災什四以上,毋收田租。
二年春正月,罷雍五。
辛已,上始郊祀長安南郊。
诏曰:“乃者徙泰-、後士于南郊、北郊,朕親饬躬,郊祀上帝。
皇天報應,神光并見。
三輔長無共張徭役之勞,赦奉郊縣長安、長陵及中都官耐罪徒。
減天下賦錢,算四十。
” 閏月,以渭城延陵亭部為初陵。
二月,诏三輔内郡舉賢良方正各一人。
三月,北宮井水溢出。
辛醜,上始祠後土于北郊。
丙午,立皇後許氏。
罷六廄、技巧官。
夏,大旱。
東平王宇有罪,削樊、亢父縣。
秋,罷太子博望苑,以賜宗室朝請者。
減乘輿廄馬。
三年春三月,赦天下徒。
賜孝弟、力田爵二級。
諸逋租賦所振貸勿收。
秋,關内大水。
七月,B055上小女陳持弓聞大水至,走入橫城門,闌入尚方掖門,至未央宮鈎盾中。
吏民驚上城。
九月,诏曰:“乃者郡國被水災,流殺人民,多至千數。
京師無故訛言大水至,吏民驚恐,奔走乘城。
殆苛暴深刻之吏未息,元元冤失職者衆。
遣谏大夫林等循行天下。
” 冬十二月戊申朔,日有蝕之。
夜,地震未央宮殿中。
诏曰:“蓋聞天生衆民,不能相治,為之立君以統理之。
君道得,則草木、昆蟲鹹得其所;人君不德,谪見天地,災異婁發,以告不治。
朕涉道日寡,舉錯不中,乃戊申日蝕、地震,朕甚懼焉。
公卿其各思朕過失,明白陳之。
‘女無面從,退有後言。
’丞相、禦史與将軍、列侯、中二千石及内郡國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之士,詣公車,朕将覽焉。
” 越-山崩。
四年春,罷中書宦官,初置尚書員五人。
夏四月,雨雪。
五月,中谒者丞陳臨殺司隸校尉轅豐于殿中。
秋,桃、李實。
大水,河決東郡金堤。
冬十月,禦史大夫尹忠以河決不憂職,自一殺。
河平元年春三月,诏曰:“河決東郡,流漂二州,校尉王延世堤塞辄平,其改元為河平。
賜天下吏民爵,各有差。
” 夏四月己亥晦,日有蝕之,既。
诏曰:“朕獲保宗廟,戰戰栗栗,未能奉稱。
傳曰:‘男教不修,陽事不得,則日為之蝕。
’天著厥異,辜在朕躬。
公卿大夫其勉,悉心以輔不逮。
百寮各修其職,B129任仁人,退遠殘賊。
陳朕過失,無有所諱。
”大赦天下。
六月,罷典屬國并大鴻胪。
秋九月,複太上皇寝廟園。
二年春正月,沛郡鐵官治鐵飛,語在《五行志》。
夏六月,封舅譚、商、立、根、逢時皆為列侯。
三年春二月丙戌,犍為地震、山崩、雍江水,水逆流。
秋八月乙卯晦,日有蝕之。
光祿大夫劉向校中秘書。
谒者陳農使,使求遺書于天下。
四年春正月,匈奴單于來朝。
赦天下徒,賜孝弟、力田爵二級,諸逋租賦所振貸勿收。
二月,單于罷歸國。
三月癸醜朔,日有蝕之。
遣光祿大夫博士嘉等十一人行舉瀕河之郡水所毀傷困乏不能自存者,财振貸。
其為水所流壓死,不能自葬,令郡國給D976椟葬埋。
已葬者與錢,人二千。
避水它郡國,在所冗食之,謹遇以文理,無令失職。
舉B129厚有行、能直言之士。
壬申,長陵臨泾岸崩,雍泾水。
夏六月庚戌,楚王嚣薨。
山陽火生石中,改元為陽朔。
陽朔元年春二月丁未晦,日有蝕之。
三月,赦天下徒。
冬,京兆尹王章有罪,下獄死。
二年春,寒。
诏曰:“昔在帝堯,立羲、和之官,命以四時之事,令不失其序。
故《書》雲‘黎民于蕃時雍’,明以陰陽為本也。
今公卿大夫或不信陰陽,薄而小之,所奏請多違時政。
傳以不知,周行天下,而欲一望陰陽和調,豈不謬哉!其務順四時月令。
” 三月,大赦天下。
夏五月,除吏八百石、五百石秩。
秋,關東大水,流民欲入函谷、天井、壺口、五阮關者,勿苛留。
遣谏大夫博士分行視。
八月甲申,定陶王康薨。
九月,奉使者不稱。
诏曰:“古之立太學,将以傳先王之業,流化于天下也。
儒林之官,四海淵原,宜皆明于古今,溫故知新,通達國體,故謂之博士。
否則學者無述焉,為下所輕,非所以尊道德也。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丞相、禦史其與中二千石、二千石雜舉可充博士位者,使卓然可觀。
” 是歲,禦史大夫張忠卒。
三年春三月壬戌,隕石東郡,八。
夏六月,颍川鐵官徒申屠聖等百八十人殺長吏,盜庫兵,自稱将軍,經曆九郡。
遣丞相長史、禦史中丞逐捕,以軍興從事,皆伏辜。
秋八月丁已,大司馬、大将軍王鳳薨。
四年春正月,诏曰:“夫《洪範》八政,以食為首,斯誠家給刑錯之本也。
先帝劭農,薄其租稅,一寵一其強力,令與孝弟同科。
間者,民彌惰怠,鄉本者少,趨末者衆,将何以矯之?方東作時,其令二千石勉勸農桑,出入阡陌,緻勞來之。
《書》不雲乎?‘服田力啬,乃亦有秋。
’其B12E之哉!” 二月,赦天下。
秋九月壬申,東平王宇薨。
閏月壬戌,禦史大夫于永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