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元帝紀 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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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元帝劉奭)
【原文】
孝元皇帝,宣帝太子也。
母曰共哀許皇後,宣帝微時生民間。
年二歲,宣帝即位。
八歲,立為太子。
壯大,柔仁好儒。
見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繩下,大臣楊恽、蓋寬饒等坐刺譏辭語為罪而誅,嘗侍燕從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
”宣帝作色曰:“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達時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實,不知所守,何足委任?”乃歎曰:“亂我家者,太子也!”由是疏太子而一愛一淮陽王,曰:“淮陽王明察好法,宜為吾子。
”而王母張婕妤尤幸。
上有意欲用淮陽王代太子,然以少依許氏,俱從微起,故終不背焉。
黃龍元年十二月,宣帝崩。
癸巳,太子即皇帝位,谒高廟。
尊皇太後曰太皇太後,皇後曰皇太後。
初元元年春正月辛醜,孝宣皇帝葬杜陵。
賜諸侯王、公主、列侯黃金,吏二千石以下錢、帛,各有差。
大赦天下。
三月,封皇太後兄侍中中郎将王舜為安平侯。
丙午,立皇後王氏。
以三輔、太常、郡國公田及苑可省者振業貧民,訾不滿千錢者賦貸種、食。
封外祖父平恩戴侯同産弟子中常侍許嘉為平恩侯,奉戴侯後。
夏四月,诏曰:“朕承先帝之聖緒,獲奉宗宙,戰戰兢兢。
間者地數動而未靜,懼于天地之戒,不知所由。
方田作時,朕憂蒸庶之失業,臨遣光祿大夫褒等十二人循行天下,存問耆老、鳏、寡、孤、獨、困乏、失職之民,延登賢俊,招顯側陋,因覽風俗之化。
相、守二千石誠能正躬勞力,宣明教化,以親萬姓,則六一合之内和親,庶幾-無憂矣。
《書》不雲乎?‘股肱良哉,庶事康哉!’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又曰:“關東今年谷不登,民多困乏。
其令郡國被災害甚者毋出租賦。
江、海、陂、湖、園、池屬少府者以假貧民,勿租賦。
賜宗室有屬籍者馬一匹至二驷,三老、孝者帛五匹,弟者、力田三匹、鳏、寡、孤、獨二匹,吏民五十戶牛、酒。
” 六月,以民疾疫,令大官損膳,減樂府員,省苑馬,以振困乏。
秋八月,上郡屬國降胡萬餘人亡入匈奴。
九月,關東郡國十一大水,饑,或人相食,轉旁郡錢、谷以相救。
诏曰:“間者,陰陽不調,黎民饑寒,無以保治,惟德淺薄,不足以充入舊貫之居。
其令諸宮、館希禦幸者勿繕治,太仆減谷食馬,水衡省肉食獸。
” 二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
賜雲陽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
立弟竟為清河王。
三月,立廣陵厲王太子霸為王。
诏罷黃門乘輿狗馬,水衡禁囿、宜春下苑、少府-飛外池、嚴B054池田假與貧民。
诏曰:“蓋聞賢聖在位,陰陽和,風雨時,日月光,星辰靜,黎庶康甯,考終厥命。
今朕恭承天地,托于公侯之上,明不能燭,德不能綏,災異并臻,連年不息。
乃二月戊午,地震于隴西郡,毀落太上皇廟殿壁木飾,壞敗E56C道縣城郭官寺及民室屋,壓殺人衆。
山崩地裂,水泉一湧一出。
天惟降災,震驚朕師。
治有大虧,咎至于斯。
夙夜兢兢,不通大變,深惟郁悼,未知其序。
間者歲數不登,元元困乏,不勝饑寒,以陷刑辟,朕甚闵之。
郡國被地動災甚者,無出租賦。
赦天下。
有可蠲除、減省以便萬姓者,條秦,毋有所諱。
丞相、禦史、中二千石舉茂材異等、直言極谏之士,朕将親覽焉。
” 夏四月丁巳,立皇太子。
賜禦史大夫爵關内侯,中二千石右庶長,天下當為父後者爵一級,列侯錢各二十萬,五大夫十萬。
六月,關東饑,齊地人相食。
秋七月,诏曰:“歲比災害,民有菜色,慘怛于心。
已诏吏虛倉廪,開府庫振救,賜寒者衣。
今秋禾麥頗傷。
一年中地再動。
北海水溢,流殺人民。
陰陽不和,其咎安在?公卿将何以憂之?其悉意陳朕過,一靡一有所諱。
” 冬,诏曰:“國之将興,尊師而重傅。
故前将軍望之傅朕八年,道以經書,厥功茂焉。
其賜爵關内侯,食邑八百戶,朝朔、望。
” 十二月,中書令弘恭、石顯等谮望之,令自一殺。
三年春,令諸侯相位在郡守下。
珠-郡山南縣反,博謀群臣。
待诏賈捐之以為宜棄珠-,救民饑馑。
乃罷珠。
夏四月乙未晦,茂陵白鶴館災。
”诏曰:“乃者火災降于孝武園館,朕戰栗恐懼。
不燭變異,咎在朕躬。
群司又未肯極言朕過,以至于斯,将何以寤焉!百姓仍遭兇厄,無以相振,加以煩擾-苛吏,拘牽乎微文,不得永終一性一命,朕甚闵焉。
其赦天下。
” 夏,旱。
立長沙炀王弟宗為王。
封故海昏侯賀子代宗為侯。
六月,诏曰:“蓋聞安民之道,本由陰陽。
間者陰陽錯謬,風雨不時。
朕之不德,庶幾群公有敢言朕之過者,今則不然。
偷合苟從,未肯極言,朕甚闵焉。
惟C02C庶之饑寒,遠離父母、妻子,勞于非業之作,衛于不居之宮,恐非所以佐陰陽之道也。
其罷甘泉、建章宮衛,令就農。
百官各省費。
條奏毋有所諱。
有司勉之,毋犯四時之禁。
丞相、禦史舉天下明陰陽災異者各三人。
”于是言事者衆,或進擢召見,人人自以得上意。
四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
三月,行幸河東,祠後土。
赦汾陰徒。
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鳏、寡、高年帛。
行所過無出租賦。
五年春正月,以周子南君為周承休侯,位次諸侯王。
三月,行幸雍,祠五。
夏四月,有星孛于參。
诏曰:“朕之不逮,序位不明,衆僚久曠,未得其人。
元元失望,上感皇天,陰陽為變,咎流萬民,朕甚懼之。
乃者關東連遭災害。
饑寒疾疫,夭不終命。
《詩》不雲乎,‘凡民有喪,匍匐救之。
’其令太官毋日殺,所具各減半。
乘輿秣馬,無乏正事而已。
罷角抵、上林宮、館希禦幸者、齊三服官、北假田官、鹽鐵官、常平倉。
博士弟子毋置員,以廣學者。
賜宗室子有屬籍者馬一匹至二驷,三老、孝者帛,人五匹,弟者、力田三匹,鳏、寡、孤、獨二匹,吏民五十戶牛、酒。
”省刑罰七十餘事。
除光祿大夫以下至郎中保父母同産之令。
令從官給事宮司馬中者,得為大父母、父母、兄弟通籍。
冬十
母曰共哀許皇後,宣帝微時生民間。
年二歲,宣帝即位。
八歲,立為太子。
壯大,柔仁好儒。
見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繩下,大臣楊恽、蓋寬饒等坐刺譏辭語為罪而誅,嘗侍燕從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
”宣帝作色曰:“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達時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實,不知所守,何足委任?”乃歎曰:“亂我家者,太子也!”由是疏太子而一愛一淮陽王,曰:“淮陽王明察好法,宜為吾子。
”而王母張婕妤尤幸。
上有意欲用淮陽王代太子,然以少依許氏,俱從微起,故終不背焉。
黃龍元年十二月,宣帝崩。
癸巳,太子即皇帝位,谒高廟。
尊皇太後曰太皇太後,皇後曰皇太後。
初元元年春正月辛醜,孝宣皇帝葬杜陵。
賜諸侯王、公主、列侯黃金,吏二千石以下錢、帛,各有差。
大赦天下。
三月,封皇太後兄侍中中郎将王舜為安平侯。
丙午,立皇後王氏。
以三輔、太常、郡國公田及苑可省者振業貧民,訾不滿千錢者賦貸種、食。
封外祖父平恩戴侯同産弟子中常侍許嘉為平恩侯,奉戴侯後。
夏四月,诏曰:“朕承先帝之聖緒,獲奉宗宙,戰戰兢兢。
間者地數動而未靜,懼于天地之戒,不知所由。
方田作時,朕憂蒸庶之失業,臨遣光祿大夫褒等十二人循行天下,存問耆老、鳏、寡、孤、獨、困乏、失職之民,延登賢俊,招顯側陋,因覽風俗之化。
相、守二千石誠能正躬勞力,宣明教化,以親萬姓,則六一合之内和親,庶幾-無憂矣。
《書》不雲乎?‘股肱良哉,庶事康哉!’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又曰:“關東今年谷不登,民多困乏。
其令郡國被災害甚者毋出租賦。
江、海、陂、湖、園、池屬少府者以假貧民,勿租賦。
賜宗室有屬籍者馬一匹至二驷,三老、孝者帛五匹,弟者、力田三匹、鳏、寡、孤、獨二匹,吏民五十戶牛、酒。
” 六月,以民疾疫,令大官損膳,減樂府員,省苑馬,以振困乏。
秋八月,上郡屬國降胡萬餘人亡入匈奴。
九月,關東郡國十一大水,饑,或人相食,轉旁郡錢、谷以相救。
诏曰:“間者,陰陽不調,黎民饑寒,無以保治,惟德淺薄,不足以充入舊貫之居。
其令諸宮、館希禦幸者勿繕治,太仆減谷食馬,水衡省肉食獸。
” 二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
賜雲陽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
立弟竟為清河王。
三月,立廣陵厲王太子霸為王。
诏罷黃門乘輿狗馬,水衡禁囿、宜春下苑、少府-飛外池、嚴B054池田假與貧民。
诏曰:“蓋聞賢聖在位,陰陽和,風雨時,日月光,星辰靜,黎庶康甯,考終厥命。
今朕恭承天地,托于公侯之上,明不能燭,德不能綏,災異并臻,連年不息。
乃二月戊午,地震于隴西郡,毀落太上皇廟殿壁木飾,壞敗E56C道縣城郭官寺及民室屋,壓殺人衆。
山崩地裂,水泉一湧一出。
天惟降災,震驚朕師。
治有大虧,咎至于斯。
夙夜兢兢,不通大變,深惟郁悼,未知其序。
間者歲數不登,元元困乏,不勝饑寒,以陷刑辟,朕甚闵之。
郡國被地動災甚者,無出租賦。
赦天下。
有可蠲除、減省以便萬姓者,條秦,毋有所諱。
丞相、禦史、中二千石舉茂材異等、直言極谏之士,朕将親覽焉。
” 夏四月丁巳,立皇太子。
賜禦史大夫爵關内侯,中二千石右庶長,天下當為父後者爵一級,列侯錢各二十萬,五大夫十萬。
六月,關東饑,齊地人相食。
秋七月,诏曰:“歲比災害,民有菜色,慘怛于心。
已诏吏虛倉廪,開府庫振救,賜寒者衣。
今秋禾麥頗傷。
一年中地再動。
北海水溢,流殺人民。
陰陽不和,其咎安在?公卿将何以憂之?其悉意陳朕過,一靡一有所諱。
” 冬,诏曰:“國之将興,尊師而重傅。
故前将軍望之傅朕八年,道以經書,厥功茂焉。
其賜爵關内侯,食邑八百戶,朝朔、望。
” 十二月,中書令弘恭、石顯等谮望之,令自一殺。
三年春,令諸侯相位在郡守下。
珠-郡山南縣反,博謀群臣。
待诏賈捐之以為宜棄珠-,救民饑馑。
乃罷珠。
夏四月乙未晦,茂陵白鶴館災。
”诏曰:“乃者火災降于孝武園館,朕戰栗恐懼。
不燭變異,咎在朕躬。
群司又未肯極言朕過,以至于斯,将何以寤焉!百姓仍遭兇厄,無以相振,加以煩擾-苛吏,拘牽乎微文,不得永終一性一命,朕甚闵焉。
其赦天下。
” 夏,旱。
立長沙炀王弟宗為王。
封故海昏侯賀子代宗為侯。
六月,诏曰:“蓋聞安民之道,本由陰陽。
間者陰陽錯謬,風雨不時。
朕之不德,庶幾群公有敢言朕之過者,今則不然。
偷合苟從,未肯極言,朕甚闵焉。
惟C02C庶之饑寒,遠離父母、妻子,勞于非業之作,衛于不居之宮,恐非所以佐陰陽之道也。
其罷甘泉、建章宮衛,令就農。
百官各省費。
條奏毋有所諱。
有司勉之,毋犯四時之禁。
丞相、禦史舉天下明陰陽災異者各三人。
”于是言事者衆,或進擢召見,人人自以得上意。
四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
三月,行幸河東,祠後土。
赦汾陰徒。
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鳏、寡、高年帛。
行所過無出租賦。
五年春正月,以周子南君為周承休侯,位次諸侯王。
三月,行幸雍,祠五。
夏四月,有星孛于參。
诏曰:“朕之不逮,序位不明,衆僚久曠,未得其人。
元元失望,上感皇天,陰陽為變,咎流萬民,朕甚懼之。
乃者關東連遭災害。
饑寒疾疫,夭不終命。
《詩》不雲乎,‘凡民有喪,匍匐救之。
’其令太官毋日殺,所具各減半。
乘輿秣馬,無乏正事而已。
罷角抵、上林宮、館希禦幸者、齊三服官、北假田官、鹽鐵官、常平倉。
博士弟子毋置員,以廣學者。
賜宗室子有屬籍者馬一匹至二驷,三老、孝者帛,人五匹,弟者、力田三匹,鳏、寡、孤、獨二匹,吏民五十戶牛、酒。
”省刑罰七十餘事。
除光祿大夫以下至郎中保父母同産之令。
令從官給事宮司馬中者,得為大父母、父母、兄弟通籍。
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