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回 吳起殺妻求将驺忌鼓琴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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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以自晦其名。
妾奈何恤一身之死,忍使吾弟終泯沒于人世乎?”市吏曰:“死者既是汝弟,必知作賊之故。
何人主使?汝若明言,吾請于主上,貸汝一死。
”罂曰:“妾如一愛一死,不至此矣。
吾弟不惜身軀,誅千乘之國相,代人報仇,妾不言其名,是沒吾弟之名也;妾複洩其故,是又沒吾弟之義也。
”遂觸市中井亭石柱而死。
市吏報知韓烈侯,烈侯歎息,令收葬之。
以韓山堅為相國,代俠累之任。
烈侯傳子文侯,文侯傳哀侯。
韓山堅素與哀侯不睦,乘間弑哀侯。
諸大臣共誅殺山堅,而立哀侯子若山,是為懿侯。
懿侯子昭侯,用申不害為相。
不害一精一于刑名之學,國以大治。
此是後話。
再說周安王十五年,魏文侯斯病笃,召太子擊于中山。
趙聞魏太子離了中山,乃引兵襲而取之。
自此魏與趙有隙。
太子擊歸,魏文侯已薨,乃主喪嗣位,是為武侯。
拜田文為相國。
吳起自西河入朝,自以功大,滿望拜相,及聞已相田文,忿然不悅。
朝退,遇田文于門,迎而謂曰:“子知起之功乎?今日請與子論之。
”田文拱手曰:“願聞。
”起曰:“将三軍之衆,使士卒聞鼓而忘死,為國立功,子孰與起?”文曰:“不如。
”起曰:“治百官,親①萬民,使府庫充實,子孰與起?”文曰:“不如。
”起又曰:“守西河而秦兵不敢東犯,韓、趙賓服,子孰與起?”文又曰:“不如。
”起曰:“此三者,子皆出我之下,而位加吾上,何也?”文曰:“某叨竊上一位,誠然可愧。
然今日新君嗣統,主少國疑,百姓不親,大臣未附,某特以先世勳舊,承乏肺腑,或者非論功之日也。
”吳起俯首沉思,良久曰:“子言亦是。
然此位終當屬我。
”有内侍聞二人論功之語,傳報武侯。
武侯疑吳起有怨望之心,遂留起不遣,欲另擇人為西河守。
吳起懼見誅于武侯,出奔楚國。
楚悼王熊疑,素聞吳起之才,一見即以相印授之。
起感恩無已,慨然以富國強兵自任。
乃請于悼王曰:“楚國地方數千裡,帶甲百餘萬,固宜雄壓諸侯,世為盟主;所以不能加于列國者,養兵之道失也。
夫養兵之道,先阜其财,後用其力。
今不急之官①,布滿朝署;疏遠之族,糜費公廪②。
而戰士僅食升鬥之餘,欲使捐軀殉國,不亦難乎?大王誠聽臣計,汰冗官,斥疏族,盡儲廪祿,以待敢戰之士。
如是而國威不振,則臣請伏妄言之誅!”悼王從其計。
群臣多謂起言不可用,悼王不聽。
于是使吳起詳定官制,凡削去冗官數百員,大臣子弟,不得夤緣竅祿。
又公族五世以上者,令自食其力,比于編氓③,五世以下,酌其遠近,以次裁之,所省一柄一賦數萬。
選一柄一中一精一銳之士,朝夕訓練,閱其材器,以上下其廪食,有加厚至數倍者。
士卒莫不竟勸,楚遂以兵強,雄視天下。
三晉、齊、秦鹹畏之,終悼王之世,不敢加兵。
及悼王薨,未及殡斂,楚貴戚大臣子弟失祿者,乘喪作亂,欲殺吳起。
起奔入宮寝,衆持弓矢追之。
起知力不能敵,抱王一屍一而伏。
衆攢箭射起,連王一屍一也中了數箭。
起大叫曰:“某死不足惜,諸臣銜恨于王,僇及其一屍一,大逆不道,豈能逃楚國之法哉!”言畢而絕。
衆聞吳起之言,懼而散走。
太子熊臧嗣位,是為肅王。
月餘,追理射一屍一之罪,使其弟熊良夫率兵,收為亂者,次第誅之,凡滅七十餘家。
髯翁有詩歎雲: 滿望終身作大臣,殺妻叛母絕人倫。
誰知魯魏成流水,到底身軀喪楚人。
又有一詩,說吳起伏王一屍一以求報其仇,死尚有餘智也。
詩雲: 為國忘身死不辭,巧将賊矢集王一屍一。
雖然王法應誅滅,不報公仇卻報私。
話分兩頭。
卻說田和自為齊侯,凡二年而薨。
和傳子午,午傳子因齊。
當因齊之立,乃周安王之二十三年也。
因齊自恃國富兵強,見吳、越俱稱王,使命往來,俱用王号,不甘為下,僭稱齊王,是為齊威王。
魏侯罂聞齊稱王,曰:“魏何以不如齊?”于是亦稱魏王,即孟子所見梁惠王也。
再說齊威王既立,日事酒色,聽音樂,不修國政。
九年之間,韓、魏、魯、趙悉起兵來伐,邊将屢敗。
忽一日,有一士人,叩阍求見,自稱“姓驺名忌,本國人,知琴。
聞王好音,特來求見。
”威王召而見之,賜之坐,使左右置幾,進琴于前。
忌撫弦而不彈。
威王問曰:“聞先生善琴,寡人願聞至音。
今撫弦而不彈,豈琴不佳乎?抑有不足于寡人耶?”驺忌舍琴,正容而對曰:“臣所知者,琴理也。
若夫絲桐之一聲,樂工之事,臣雖知之,不足以辱王之聽也。
”威王曰:“琴理如何,可得聞乎?”驺忌對曰:“琴者,禁也。
所以禁止一婬一邪,使歸于正。
昔伏羲作琴,長三尺六寸六分,象三百六十六日也;廣六寸,象六一合也;前廣後狹,象尊卑也;上圓下方,法天地也;五弦,象五行也。
大弦為君,小弦為臣。
其音以緩急為清濁,濁者寬而不弛,君道也;清者廉而不亂,臣道也。
一弦為宮,次弦為商,次為角,次為微,次為羽。
文下、武王各加一弦,文弦為少宮,武弦為少商,以合君臣之恩也。
君臣相得,政令和
妾奈何恤一身之死,忍使吾弟終泯沒于人世乎?”市吏曰:“死者既是汝弟,必知作賊之故。
何人主使?汝若明言,吾請于主上,貸汝一死。
”罂曰:“妾如一愛一死,不至此矣。
吾弟不惜身軀,誅千乘之國相,代人報仇,妾不言其名,是沒吾弟之名也;妾複洩其故,是又沒吾弟之義也。
”遂觸市中井亭石柱而死。
市吏報知韓烈侯,烈侯歎息,令收葬之。
以韓山堅為相國,代俠累之任。
烈侯傳子文侯,文侯傳哀侯。
韓山堅素與哀侯不睦,乘間弑哀侯。
諸大臣共誅殺山堅,而立哀侯子若山,是為懿侯。
懿侯子昭侯,用申不害為相。
不害一精一于刑名之學,國以大治。
此是後話。
再說周安王十五年,魏文侯斯病笃,召太子擊于中山。
趙聞魏太子離了中山,乃引兵襲而取之。
自此魏與趙有隙。
太子擊歸,魏文侯已薨,乃主喪嗣位,是為武侯。
拜田文為相國。
吳起自西河入朝,自以功大,滿望拜相,及聞已相田文,忿然不悅。
朝退,遇田文于門,迎而謂曰:“子知起之功乎?今日請與子論之。
”田文拱手曰:“願聞。
”起曰:“将三軍之衆,使士卒聞鼓而忘死,為國立功,子孰與起?”文曰:“不如。
”起曰:“治百官,親①萬民,使府庫充實,子孰與起?”文曰:“不如。
”起又曰:“守西河而秦兵不敢東犯,韓、趙賓服,子孰與起?”文又曰:“不如。
”起曰:“此三者,子皆出我之下,而位加吾上,何也?”文曰:“某叨竊上一位,誠然可愧。
然今日新君嗣統,主少國疑,百姓不親,大臣未附,某特以先世勳舊,承乏肺腑,或者非論功之日也。
”吳起俯首沉思,良久曰:“子言亦是。
然此位終當屬我。
”有内侍聞二人論功之語,傳報武侯。
武侯疑吳起有怨望之心,遂留起不遣,欲另擇人為西河守。
吳起懼見誅于武侯,出奔楚國。
楚悼王熊疑,素聞吳起之才,一見即以相印授之。
起感恩無已,慨然以富國強兵自任。
乃請于悼王曰:“楚國地方數千裡,帶甲百餘萬,固宜雄壓諸侯,世為盟主;所以不能加于列國者,養兵之道失也。
夫養兵之道,先阜其财,後用其力。
今不急之官①,布滿朝署;疏遠之族,糜費公廪②。
而戰士僅食升鬥之餘,欲使捐軀殉國,不亦難乎?大王誠聽臣計,汰冗官,斥疏族,盡儲廪祿,以待敢戰之士。
如是而國威不振,則臣請伏妄言之誅!”悼王從其計。
群臣多謂起言不可用,悼王不聽。
于是使吳起詳定官制,凡削去冗官數百員,大臣子弟,不得夤緣竅祿。
又公族五世以上者,令自食其力,比于編氓③,五世以下,酌其遠近,以次裁之,所省一柄一賦數萬。
選一柄一中一精一銳之士,朝夕訓練,閱其材器,以上下其廪食,有加厚至數倍者。
士卒莫不竟勸,楚遂以兵強,雄視天下。
三晉、齊、秦鹹畏之,終悼王之世,不敢加兵。
及悼王薨,未及殡斂,楚貴戚大臣子弟失祿者,乘喪作亂,欲殺吳起。
起奔入宮寝,衆持弓矢追之。
起知力不能敵,抱王一屍一而伏。
衆攢箭射起,連王一屍一也中了數箭。
起大叫曰:“某死不足惜,諸臣銜恨于王,僇及其一屍一,大逆不道,豈能逃楚國之法哉!”言畢而絕。
衆聞吳起之言,懼而散走。
太子熊臧嗣位,是為肅王。
月餘,追理射一屍一之罪,使其弟熊良夫率兵,收為亂者,次第誅之,凡滅七十餘家。
髯翁有詩歎雲: 滿望終身作大臣,殺妻叛母絕人倫。
誰知魯魏成流水,到底身軀喪楚人。
又有一詩,說吳起伏王一屍一以求報其仇,死尚有餘智也。
詩雲: 為國忘身死不辭,巧将賊矢集王一屍一。
雖然王法應誅滅,不報公仇卻報私。
話分兩頭。
卻說田和自為齊侯,凡二年而薨。
和傳子午,午傳子因齊。
當因齊之立,乃周安王之二十三年也。
因齊自恃國富兵強,見吳、越俱稱王,使命往來,俱用王号,不甘為下,僭稱齊王,是為齊威王。
魏侯罂聞齊稱王,曰:“魏何以不如齊?”于是亦稱魏王,即
再說齊威王既立,日事酒色,聽音樂,不修國政。
九年之間,韓、魏、魯、趙悉起兵來伐,邊将屢敗。
忽一日,有一士人,叩阍求見,自稱“姓驺名忌,本國人,知琴。
聞王好音,特來求見。
”威王召而見之,賜之坐,使左右置幾,進琴于前。
忌撫弦而不彈。
威王問曰:“聞先生善琴,寡人願聞至音。
今撫弦而不彈,豈琴不佳乎?抑有不足于寡人耶?”驺忌舍琴,正容而對曰:“臣所知者,琴理也。
若夫絲桐之一聲,樂工之事,臣雖知之,不足以辱王之聽也。
”威王曰:“琴理如何,可得聞乎?”驺忌對曰:“琴者,禁也。
所以禁止一婬一邪,使歸于正。
昔伏羲作琴,長三尺六寸六分,象三百六十六日也;廣六寸,象六一合也;前廣後狹,象尊卑也;上圓下方,法天地也;五弦,象五行也。
大弦為君,小弦為臣。
其音以緩急為清濁,濁者寬而不弛,君道也;清者廉而不亂,臣道也。
一弦為宮,次弦為商,次為角,次為微,次為羽。
文下、武王各加一弦,文弦為少宮,武弦為少商,以合君臣之恩也。
君臣相得,政令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