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回 智伯決水灌晉陽豫讓擊衣報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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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才退盡。
無恤安一撫居民已畢,謂韓、魏曰:“某賴二公之力,保全殘城,實出望外。
然智伯雖死,其族尚存,斬草留根,終為後患。
”韓、魏曰:“當盡滅其宗,以洩吾等之恨!”無恤即同韓、魏回至绛州,誣智氏以叛逆之罪,圍其家,無男一女少長,盡行屠戮,宗族俱盡。
惟智果已出姓為輔氏,得免于難,到此方知果之先見矣。
韓、魏所獻地,各自收回。
又将智氏食邑,三分均分,無一民尺土,入于公家。
此周貞定王十六年事也。
無恤論晉陽之功,左右皆推張孟談為首,無恤獨以高赫為第一。
孟談曰:“高赫在圍城之中,不聞畫一策,效一勞,而乃居首功,受上賞,臣竊不解。
”無恤曰:“吾在厄困中,衆俱慌錯,惟高赫舉動敬謹,不失君臣之禮。
夫功在一時,禮垂萬世,受上賞,不亦宜乎?”孟談愧服。
無恤感山神之靈,為之立祠于霍山,使原過世守其祀。
又憾智伯不已,漆其頭顱為溲便之器。
豫讓在石室山中,聞知其事,涕泣曰:“‘士為知己者死。
’吾受智氏厚恩,今國亡族滅,辱及遺骸,吾偷生于世,何以為人?”乃更姓名,詐為囚徒服役者,挾利匕首,潛入趙氏内廁之中,欲候無恤如廁,乘間刺之。
無恤到廁,忽然心動,使左右搜廁中,牽豫讓出見無恤。
無恤乃問曰:“子身藏利器,欲行刺于吾耶?”豫讓正色答曰:“吾智氏亡臣,欲為智伯報仇耳!”左右曰:“此人叛逆宜誅!”無恤止之曰:“智伯身死無後,而豫讓欲為之報也,真義士也!殺義士者不祥。
”令放豫讓還家。
臨去,複召問曰:“吾今縱子,能釋前仇否?”豫讓曰:“釋臣者,主之私恩;報仇者,臣之大義。
”左右曰:“此人無禮,縱之必為後患。
”無恤曰:“吾已許之,可失信乎?今後但謹避之可耳。
”即日歸治晉陽,以避豫讓之禍。
卻說豫讓回至家中,終日思報君報,未能就計。
其妻勸其再仕韓、魏,以求富貴。
豫讓怒,拂衣而出。
思欲再入晉陽,恐其識認不便,乃削須去眉,漆其身為癞子之狀,乞丐于市中。
妻往市跟尋,聞呼乞聲,驚曰:“此吾夫之一聲也!”趨視,見豫讓,曰:“其聲似而其人非。
”遂舍去。
豫讓嫌其聲音尚在,複吞炭變為啞喉,再乞于市。
妻雖聞聲,亦不複訝。
有友人素知豫讓之志,見乞者行動,心疑為讓,潛呼其名,果是也。
乃邀至家中進飲食,謂曰:“子報仇之志決矣!然未得報之術也。
以子之才,若詐投趙氏,必得重用。
此時乘隙行一事,唾手而得,何苦毀形滅一性一,以求濟其事乎?”豫讓謝曰:“吾既臣趙氏,而複行刺,是貳心也。
今吾漆身吞炭,為智伯報仇,正欲使人臣懷貳心者,聞吾風而知愧耳!請與子訣,勿複相見。
”遂奔晉陽城來,行乞如故,更無人識之者。
趙無恤在晉陽觀智伯新渠,已成之業,不可複廢,乃使人建橋于渠上,以便來往,名曰赤橋。
赤乃火色,火能克水,因晉水之患,故以赤橋厭①之。
橋既成,無恤駕車出觀。
豫讓預知無恤觀橋,複懷利刃,詐為死人,伏于橋梁之下。
無恤之車,将近赤橋,其馬忽悲嘶卻步。
禦者連鞭數策,亦不前進。
張孟談進曰:“臣聞‘良骥不陷其主。
’今此馬不渡赤橋,必有一奸一人藏伏,不可不察。
”無恤停車,命左右搜簡。
回報:“橋下并無一奸一細,隻有一死人僵卧。
”無恤曰:“新築橋梁,安得便有死一屍一?必豫讓也。
”命曳出視之,形容雖變,無恤尚能識認。
罵曰:“吾前已曲法②赦子,今又來謀刺,皇天豈佑汝哉!”命牽去斬之。
豫讓呼天而号,淚與血下。
左右曰:“子畏死耶?”讓曰:“某非畏死,痛某死之後,别無報仇之入耳!”無恤召回問曰:“子先事範氏,範氏為智伯所滅,子忍恥偷生,反事智伯,不為範氏報仇。
今智伯之死,子獨報之甚切,何也?”豫讓曰:“夫君臣以義合。
君待臣如手足,則臣待君如腹心;君待臣如犬馬,則臣待君如路人。
某向事範氏,止以衆人相待,吾亦以衆人報之。
及事智伯,蒙其解一衣推食,以國士相待,吾當以國士報之。
豈可一例而觀耶?”無恤曰:“子心如鐵石不轉,吾不複赦子矣!”遂解佩劍,責令自裁。
豫讓曰:“臣聞‘忠臣不憂身之死,明主不掩人之義。
’蒙君赦宥,于臣已足。
今日臣豈望再活?但兩計不成,憤無所洩。
請君脫一衣與臣擊之,以寓報仇之意,臣死亦瞑目矣!”無恤憐其志,脫一下錦袍,使左右遞與豫讓。
讓掣劍在手,怒目視袍,如對無恤之狀,三躍而三砍之,曰:“吾今可以報智伯于地下矣。
”遂伏劍而死。
至今此橋尚存,後人改名為豫讓橋。
無恤見豫讓自刎,心甚悲之,即命收葬其一屍一。
軍士提起錦袍,呈與無恤。
無恤視所砍之處,皆有鮮血點污。
此乃一精一誠之所感也。
無恤心中驚駭,自是染病。
不知一性一命何如,且看下回分解。
注解: ①荻、蒿:草名。
楛楚:樹木名,可作箭杆。
①版:木闆。
②茹:吃,咽。
①酹:灑酒于地。
②端目:審查的目光。
③讵:豈。
①厭:壓。
②曲法:不執法。
無恤安一撫居民已畢,謂韓、魏曰:“某賴二公之力,保全殘城,實出望外。
然智伯雖死,其族尚存,斬草留根,終為後患。
”韓、魏曰:“當盡滅其宗,以洩吾等之恨!”無恤即同韓、魏回至绛州,誣智氏以叛逆之罪,圍其家,無男一女少長,盡行屠戮,宗族俱盡。
惟智果已出姓為輔氏,得免于難,到此方知果之先見矣。
韓、魏所獻地,各自收回。
又将智氏食邑,三分均分,無一民尺土,入于公家。
此周貞定王十六年事也。
無恤論晉陽之功,左右皆推張孟談為首,無恤獨以高赫為第一。
孟談曰:“高赫在圍城之中,不聞畫一策,效一勞,而乃居首功,受上賞,臣竊不解。
”無恤曰:“吾在厄困中,衆俱慌錯,惟高赫舉動敬謹,不失君臣之禮。
夫功在一時,禮垂萬世,受上賞,不亦宜乎?”孟談愧服。
無恤感山神之靈,為之立祠于霍山,使原過世守其祀。
又憾智伯不已,漆其頭顱為溲便之器。
豫讓在石室山中,聞知其事,涕泣曰:“‘士為知己者死。
’吾受智氏厚恩,今國亡族滅,辱及遺骸,吾偷生于世,何以為人?”乃更姓名,詐為囚徒服役者,挾利匕首,潛入趙氏内廁之中,欲候無恤如廁,乘間刺之。
無恤到廁,忽然心動,使左右搜廁中,牽豫讓出見無恤。
無恤乃問曰:“子身藏利器,欲行刺于吾耶?”豫讓正色答曰:“吾智氏亡臣,欲為智伯報仇耳!”左右曰:“此人叛逆宜誅!”無恤止之曰:“智伯身死無後,而豫讓欲為之報也,真義士也!殺義士者不祥。
”令放豫讓還家。
臨去,複召問曰:“吾今縱子,能釋前仇否?”豫讓曰:“釋臣者,主之私恩;報仇者,臣之大義。
”左右曰:“此人無禮,縱之必為後患。
”無恤曰:“吾已許之,可失信乎?今後但謹避之可耳。
”即日歸治晉陽,以避豫讓之禍。
卻說豫讓回至家中,終日思報君報,未能就計。
其妻勸其再仕韓、魏,以求富貴。
豫讓怒,拂衣而出。
思欲再入晉陽,恐其識認不便,乃削須去眉,漆其身為癞子之狀,乞丐于市中。
妻往市跟尋,聞呼乞聲,驚曰:“此吾夫之一聲也!”趨視,見豫讓,曰:“其聲似而其人非。
”遂舍去。
豫讓嫌其聲音尚在,複吞炭變為啞喉,再乞于市。
妻雖聞聲,亦不複訝。
有友人素知豫讓之志,見乞者行動,心疑為讓,潛呼其名,果是也。
乃邀至家中進飲食,謂曰:“子報仇之志決矣!然未得報之術也。
以子之才,若詐投趙氏,必得重用。
此時乘隙行一事,唾手而得,何苦毀形滅一性一,以求濟其事乎?”豫讓謝曰:“吾既臣趙氏,而複行刺,是貳心也。
今吾漆身吞炭,為智伯報仇,正欲使人臣懷貳心者,聞吾風而知愧耳!請與子訣,勿複相見。
”遂奔晉陽城來,行乞如故,更無人識之者。
趙無恤在晉陽觀智伯新渠,已成之業,不可複廢,乃使人建橋于渠上,以便來往,名曰赤橋。
赤乃火色,火能克水,因晉水之患,故以赤橋厭①之。
橋既成,無恤駕車出觀。
豫讓預知無恤觀橋,複懷利刃,詐為死人,伏于橋梁之下。
無恤之車,将近赤橋,其馬忽悲嘶卻步。
禦者連鞭數策,亦不前進。
張孟談進曰:“臣聞‘良骥不陷其主。
’今此馬不渡赤橋,必有一奸一人藏伏,不可不察。
”無恤停車,命左右搜簡。
回報:“橋下并無一奸一細,隻有一死人僵卧。
”無恤曰:“新築橋梁,安得便有死一屍一?必豫讓也。
”命曳出視之,形容雖變,無恤尚能識認。
罵曰:“吾前已曲法②赦子,今又來謀刺,皇天豈佑汝哉!”命牽去斬之。
豫讓呼天而号,淚與血下。
左右曰:“子畏死耶?”讓曰:“某非畏死,痛某死之後,别無報仇之入耳!”無恤召回問曰:“子先事範氏,範氏為智伯所滅,子忍恥偷生,反事智伯,不為範氏報仇。
今智伯之死,子獨報之甚切,何也?”豫讓曰:“夫君臣以義合。
君待臣如手足,則臣待君如腹心;君待臣如犬馬,則臣待君如路人。
某向事範氏,止以衆人相待,吾亦以衆人報之。
及事智伯,蒙其解一衣推食,以國士相待,吾當以國士報之。
豈可一例而觀耶?”無恤曰:“子心如鐵石不轉,吾不複赦子矣!”遂解佩劍,責令自裁。
豫讓曰:“臣聞‘忠臣不憂身之死,明主不掩人之義。
’蒙君赦宥,于臣已足。
今日臣豈望再活?但兩計不成,憤無所洩。
請君脫一衣與臣擊之,以寓報仇之意,臣死亦瞑目矣!”無恤憐其志,脫一下錦袍,使左右遞與豫讓。
讓掣劍在手,怒目視袍,如對無恤之狀,三躍而三砍之,曰:“吾今可以報智伯于地下矣。
”遂伏劍而死。
至今此橋尚存,後人改名為豫讓橋。
無恤見豫讓自刎,心甚悲之,即命收葬其一屍一。
軍士提起錦袍,呈與無恤。
無恤視所砍之處,皆有鮮血點污。
此乃一精一誠之所感也。
無恤心中驚駭,自是染病。
不知一性一命何如,且看下回分解。
注解: ①荻、蒿:草名。
楛楚:樹木名,可作箭杆。
①版:木闆。
②茹:吃,咽。
①酹:灑酒于地。
②端目:審查的目光。
③讵:豈。
①厭:壓。
②曲法:不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