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回 孫武子演陣斬美姬蔡昭侯納質乞吳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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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慶忌臨死,誡左右勿殺要離,以成其名。

    左右欲釋放要離。

    要離不肯行,謂左右曰:“吾有三不容于世,雖公子有命,吾敢偷生乎?”衆問曰:“何謂三不容于世?”要離曰:“殺吾妻子而求事吾君,非仁也;為新君而殺故君之子,非義也;欲成一人之事,而不免于殘身滅家,非智也。

    有此三惡,何面目立于世哉!”言訖,遂投身于江。

    舟人撈救出一水,要離曰:“汝撈我何意?”舟人曰:“君返國,必有爵祿,何不俟之?”要離笑曰:“吾不一愛一室家一性一命,況于爵祿?汝等以吾一屍一歸,可取重賞。

    ”于是奪從人佩劍,自斷其足,複刎喉而死。

    史臣有贊雲: 古人一死,其輕如羽;不惟自輕,并輕妻子。

    阖門畢命,以殉一人;一人既死,吾志已伸。

    專諸雖死,尚存其胤①;傷哉要離,死無形影!豈不自一愛一?遂人之功;功遂名立,雖死猶榮!擊劍死俠,釀成風俗;至今吳人,趨義如鹄。

     又有詩單道慶忌力敵萬人,死于殘疾匹夫之手,世人以勇力恃者可戒矣,詩雲: 慶忌骁雄天下少,匹夫一臂須臾了。

     世人休得逞強梁①,牛角傷殘鼷鼠飽。

     衆人收要離肢一體,并載慶忌之一屍一,來投吳王阖闾。

    阖闾大悅,重賞降卒,收于行伍。

    以上卿之禮,葬要離于阊門城下,曰:“藉子之勇,為吾守門。

    ”追贈其妻子。

    與專諸同立廟,歲時祭祀。

    以公子之禮,葬慶忌于王僚之墓側。

    大宴群臣。

    伍員泣奏曰:“王之禍患皆除,但臣之仇何日可複?”伯嚭亦垂淚請兵伐楚。

    阖闾曰:“俟明旦當謀之。

    ” 次早,伍員同伯嚭複見阖闾于宮中。

    阖闾曰:“寡人欲為二卿出兵,誰人為将?”員、嚭齊聲曰:“惟王所用,敢不效命!”阖闾心念:“二子皆楚人,但報己仇,未必為吳盡力。

    ”乃嘿然不言,向南風而嘯②,頃之,複長歎。

    伍員已窺其意,複進曰:“王慮楚之兵多将廣乎?”阖闾曰:“然。

    ”員曰:“臣舉一人,可保必勝。

    ”阖闾欣然問曰:“卿所舉何人?其能若何?”員對曰:“姓孫名武,吳人也。

    ”阖闾聞說是吳人,便有喜色。

    員複奏曰:“此人一精一通韬略,有鬼神不測之機,天地包藏之妙。

    自著《兵法》十三篇,世人莫知其能。

    隐于羅浮山之東。

    誠得此人為軍師,雖天下莫敵,何論楚哉?”阖闾曰:“卿試為寡人召之。

    ”員對曰:“此人不輕仕進,非尋常之比,必須以禮聘之,方才肯就。

    ”阖闾從之。

    乃取黃金十镒,白璧一雙,使員駕驷馬,往羅浮山取聘孫武。

    員見武,備道吳王相慕之意。

    乃相随出山,同見阖闾。

    阖闾降階而迎,賜坐,問以兵法。

    孫武将所著十三篇,次第進上。

    阖闾令伍員從頭朗誦一遍,每終一篇,贊不容已①。

    那十三篇:一曰《始計》篇,二曰《作戰》篇,三曰《謀政》篇,四曰《軍形》篇,五曰《兵勢》篇,六曰《虛實》篇,七曰《軍争》篇,八曰《九變》篇,九曰《行軍》篇,十曰《地形》篇,十一曰《就地》篇,十二曰《火攻》篇,十三曰《用間》篇。

     阖闾顧伍員曰:“觀此《兵法》,真通天徹地之才也。

    但恨寡人國小兵微,如何而可?”孫武對曰:“臣之《兵法》,不但可施于卒伍,雖婦人女子,奉吾軍令,亦可驅而用之。

    ”阖闾鼓掌而笑曰:“先生之言,何迂闊②也!天下豈有婦人女子,可使其一操一戈習戰者?”孫武曰:“王如以臣言為迂,請将後宮女侍,與臣試之。

    令如不行,臣甘欺罔之罪。

    ”阖闾即召宮女三百,令孫武一操一演。

    孫武曰:“得大王一寵一姬二人,以為隊長,然後号令方有所統。

    ”阖闾又宣一寵一姬二人,名曰右姬、左姬至前,謂武曰:“此寡人所一愛一,可充隊長乎?”孫武曰:“可矣。

    然軍旅之事,先嚴号令,次行賞罰。

    雖小試,不可廢也。

    請立一人為執法,二人為軍吏,主傳谕之事;二人值鼓;力士數人,充為牙将,執斧鑕刀戟,列于壇上,以壯軍容。

    ”阖闾許于中軍選用。

    孫武吩咐宮女,分為左右二隊。

    右姬管轄右隊,左姬管轄左隊,各披挂持兵。

    示以軍法:一不許混亂行伍,二不許言語喧嘩,三不許故違約束。

    明日五鼓,皆集教場聽一操一。

    王登台而觀之。

     次日五鼓,宮女二隊,俱到教場。

    一個個身披甲胄,頭戴兜鍪,右手一操一劍,左手握盾。

    二姬頂盔束甲,充做将官,分立兩邊,伺候孫武升帳。

    武親自區畫繩墨,布成陣勢。

    使傳谕官将黃旗二面,分授二姬,令執之為前導;衆女跟随隊長之後,五人為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