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回 弑齊光崔慶專權納衛衎甯喜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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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必當相引。

    ”王何曰:“請立誓!”誓成,王何遂出奔莒國。

    盧蒲癸将行,謂其弟盧蒲嫳曰:“君之立勇爵,以自衛也。

    與君同死,何益于君?我去,子必求事崔慶而歸我,我因以為君報仇,如此,則雖死不虛矣!”嫳許之。

    癸乃出奔晉國。

    盧蒲嫳遂求事①慶封,慶封用為家臣。

    申鮮虞出奔楚,後仕楚為右尹。

    時齊國諸大夫聞崔氏作亂,皆閉門待信,無敢至者。

    惟晏嬰直造崔氏,入其室,枕莊公之股,放聲大哭。

    既起,又踴躍三度,然後趨出。

    棠無咎曰:“必殺晏嬰,方免衆謗。

    ”崔杼曰:“此人有賢名,殺之恐失人心。

    ”晏嬰遂歸,告于陳須無曰:“盍議立君乎?”須無曰:“守有高國,權有崔慶,須無何能為?”嬰退,須無曰:“亂賊在朝,不可與共事也。

    ”駕而奔宋。

    晏嬰複往見高止國夏,皆言:“崔氏将至,且慶氏在,非吾所能張主②也。

    ”嬰乃歎息而去。

     未幾,慶封使其子慶舍,搜捕莊公餘一黨一,殺逐殆盡。

    以車迎崔杼入朝,然後使召高國,共議立君之事。

    高國讓于崔慶,慶封複讓于崔杼。

    崔杼曰:“靈公之子杵臼,年已長,其母為魯大夫叔孫僑如之女,立之可結魯好。

    ”衆人皆唯唯。

    于是迎公子杵臼為君,是為景公。

    時景公年幼,崔杼自立為右相,立慶封為左相。

    盟群臣于太公之廟,刑牲歃血,誓其衆曰:“諸君有不與崔慶同心者,有如日!”慶封繼之,高國亦從其誓。

    輪及晏嬰,嬰仰天歎曰:“諸君能忠于君,利于社稷,而嬰不與同心者,有如上帝!”崔慶俱色變。

    高國曰:“二相今日之舉,正忠君利社稷之事也。

    ”崔慶乃悅。

    時莒黎比公尚在齊國,崔慶奉景公與黎比公為盟,黎比公乃歸莒。

    崔杼命棠無咎斂州綽、賈舉等之一屍一,與莊公同葬于北郭。

    減其禮數,不用兵甲,曰:“恐其逞勇于地下也。

    ”命太史①伯以瘧疾書莊公之死,太史伯不從,書于簡曰:“夏五月乙亥,崔杼弑其君光。

    ”杼見之大怒,殺太史。

    太史有弟三人,曰仲、叔、季。

    仲複書如前,杼又殺之;叔亦如之,杼複殺之;季又書,杼執其簡謂季曰:“汝三兄皆死,汝獨不一愛一性一命乎?若更其語,當免汝。

    ”季對曰:“據事直書,史氏之職也。

    失職而生,不如死!昔趙穿弑晉靈公,太史董狐,以趙盾位為正卿,不能讨賊,書曰:‘趙盾弑其君夷臯。

    ’盾不為怪,知史職不可廢也。

    某即不書,天下必有書之者。

    不書不足以蓋相國之醜,而徒贻識者之笑,某是以不一愛一其死,惟相國裁之!”崔杼歎曰:“吾懼社稷之隕,不得已而為此。

    雖直書,人必諒我。

    ”乃擲簡還季。

    季捧簡而出,将至史館,遇南史氏方來,季問其故。

    南史氏曰:“聞汝兄弟俱死,恐遂沒夏五月乙亥之事,吾是以執簡而來也。

    ”季以所書簡示之,南史氏乃辭去。

    髯翁讀史至此,有贊雲: 朝綱紐解,亂臣接迹;斧钺不加,誅之以筆。

    不畏身死,而畏溺職;南史同心,有遂無格。

    皎日青天,一奸一雄奪魄;彼哉谀語,羞此史冊! 崔杼愧太史之筆,乃委罪賈豎而殺之。

    是月,晉平公以水勢既退,複大合諸侯于夷儀,将為伐齊之舉。

    崔杼使左相慶封以莊公之死,告于晉師,言:“群臣懼大國之誅,社稷不保,已代大國行讨矣。

    新君杵臼,出自魯姬,願改事上國,勿替舊好。

    所攘朝歌之地,仍歸上國,更以宗器若幹,樂器若幹為獻。

    ”諸侯亦皆有賂。

    平公大悅,班師而歸,諸侯皆散。

    自此晉、齊複合。

    時殖綽在衛,聞州綽、邢蒯皆死,複歸齊國。

    衛獻公衎出奔在齊,素聞其勇,使公孫丁以厚币招之;綽遂留事獻公。

    此事擱過一邊。

     是年吳王諸樊伐楚,過巢,攻其門。

    巢将牛臣隐身于短牆而射之,諸樊中矢而死。

    群臣守壽夢臨終之戒,立其弟餘祭為王。

    餘祭曰:“吾兄非死于巢也,以先王之言,國當次及,欲速死以傳季弟,故輕生耳。

    ”乃夜禱于天,亦求速死。

    左右曰:“人所欲者,壽也。

    王乃自祈早死,不亦遠于人情乎?”餘祭曰:“昔我先人太一王,廢長立幼,竟成大業。

    今吾兄弟四人,以次相承,若俱考終命,劄且老矣。

    吾是以求速也。

    ”此段話且擱過一邊。

     卻說衛大夫孫林父、甯殖既逐其君衎,奉其弟剩為君。

    後甯殖病笃,召其子甯喜謂曰:“甯氏自莊武以來,世笃忠貞。

    出君之事,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