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回 弑齊光崔慶專權納衛衎甯喜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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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為之,非吾意也。

    而人皆稱曰‘孫、甯’。

    吾恨無以自明,即死,無顔見祖父于地下!子能使故君複位,蓋吾之愆,方是吾子。

    不然,吾不享汝之祀矣。

    ”喜泣拜曰:“敢不勉圖!”殖死,喜嗣為左相,自是日以複國為念。

    奈殇公剽屢會諸侯,四境無故;上卿孫林父又是獻公衎的嫡仇,無間可乘。

     周靈王二十四年,衛獻公襲夷儀據之,使公孫丁私入帝邱城,謂甯喜曰:“子能反父之意,複納寡人,衛國之政,盡遍于子,寡人但主祭祀而已。

    ”甯喜正有遺囑在心,今得此信,且有委政之言,不勝之喜。

    又思:“衛侯一時求複,故以甜言相哄,倘歸而悔之,奈何?公子鱄賢而有信,若得他為證明,他日定不相負。

    ”乃為複書,密付來使,書中大約言:“此乃國家大事,臣喜一人,豈能獨力承當?子鮮乃國人所信,必得他到此面訂,方有商量。

    ”——子鮮者,公子鱄之字也。

    獻公謂公子鱄曰:“寡人複國,全由甯氏,吾弟必須為我一行。

    ”子鱄口雖答應,全無去意。

    獻公屢屢促之,鱄對曰:“天下無無政之君。

    君曰‘政由甯氏”,異日必悔之。

    是使鱄失信于甯氏也,鱄所以不敢奉命。

    ”獻公曰:“寡人今竄身一隅,猶無政也。

    倘先人之祀,延及子孫,寡人之願足矣,豈敢食言,以累吾弟。

    ”鱄對曰:“君意既決,鱄何敢避事,以敗君之大功。

    ”乃私入帝邱城,來見甯喜,複申獻公之約。

    甯喜曰:“子鮮若能任其言,喜敢不任其事!”鱄向天誓曰:“鱄若負此言,不能食衛之粟。

    ”喜曰:“子鮮之誓,重于泰山矣。

    ”公子鱄回複獻公去了。

    甯喜以殖之遺命,告于蘧瑗。

    瑗掩耳而走曰:“瑗不與聞君之出,又敢與聞其入乎?”遂去衛适魯。

    喜複告于大夫石惡、北宮遺,二人皆贊成之。

     喜乃告于右宰谷,谷連聲曰:“不可,不可!新君之立,十二年矣,未有失德。

    今謀複故君,必廢新君,父子得罪于兩世,天下誰能容之?”喜曰:“吾受先人遺命,此事斷不可已。

    ”右宰谷曰:“吾請往見故君,觀其為人,視往日如何,而後商①之。

    ”喜曰:“善。

    ”右宰谷乃潛往夷儀,求見獻公。

    獻公方濯足,聞谷至,不及穿履,徒跣而出,喜形于面,謂谷曰:“子從左相處來,必有好音矣。

    ”谷對曰:“臣以便道奉候,喜不知也。

    ”獻公曰:“子第為寡人緻左相,速速為寡人圖成其事。

    左相縱不思複寡人,獨不思得衛政乎?”谷對曰:“所樂為君者,以政在也。

    政去,何以為君?”獻公曰:“不然。

    所謂君者,受尊号,享榮名;美衣玉食,崇階華宮;乘高車,駕上驷;府庫充盈,使令滿前;入有嫔禦姬侍之奉,出有田獵畢②戈之娛。

    豈必勞心政務,然後為樂哉?”谷嘿然而退。

    複見公子鱄,谷述獻公之言,鱄曰:“君淹恤日久,苦極望甘,故為此言。

    夫所謂君者,敬禮大臣,錄用賢能;節财而用之,恤民而使之;作事必寬,出言必信;然後能享榮名,而受尊号。

    此皆吾君之所熟聞也。

    ”右宰谷歸謂甯喜曰:“吾見故君,其言糞土耳!無改于舊。

    ”喜曰:“曾見子鮮否?”谷曰:“子鮮之言合道,然非君所能行也。

    ”喜曰:“吾恃子鮮矣。

    吾有先臣之遺命,雖知其無改,安能已乎?”谷曰:“必欲舉事,請俟其間。

    ” 時孫林父年老,同其庶長子孫蒯居戚,留二子孫嘉、孫襄在朝。

    周靈王二十五年,春二月,孫嘉奉殇公之命,出使聘齊,惟孫襄居守。

    适獻公又遣公孫丁來讨信,右宰谷謂甯喜曰:“子欲行一事,此其時矣。

    父兄不在,襄可取也。

    得襄,則子叔無能為矣。

    ”喜曰:“子言正合吾意。

    ”遂陰集家甲,使右宰谷同公孫丁帥之以伐孫襄。

     孫氏府第壯麗,亞于公宮,牆垣堅厚,家甲千人,有家将雍鉏、褚帶二人,輪班值日巡警。

    是日褚帶當班,右宰谷兵到,褚帶閉門登樓問故。

    谷曰:“欲見舍人,有事商議。

    ”褚帶曰:“議事何須用兵?”欲引弓射之。

    谷急退,帥卒攻門。

    孫襄親至門上,督視把守。

    褚帶使善射者,更番疊進,将弓持滿,臨樓牖而立,近者辄射之,死者數人。

    雍鉏聞府第有事,亦起軍丁來接應。

    兩下混戰,互有殺傷。

    右宰谷度不能取勝,引兵而回。

    孫襄命開門親自馳良馬追趕,遇右宰谷,以長饒挽其車。

    右宰谷大呼:“公孫為我速射!”公孫丁認得是孫襄,彎弓搭箭,一發正中其胸,卻得雍、褚二将齊上,救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