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準書第八·《史記》白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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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太守。

    相:國相。

    其間原無标點,據中華書局本《通鑒》改。

    ⑦《漢書·食貨志》此處不分段,《史記》此句入下段,今改。

    ⑧《漢書·食貨志》顔師古注說:“蓋非之。

    ”非是難的意思。

    客語令不便,顔不置可否,因而客反唇相譏,以其不敢直言而見責的意思。

    ⑨《漢書·食貨志》作非,非難,不以為然。

    《史記》為诽,诽謗。

    似不同而實同,對政令的非難則被視為诽謗。

    腹诽,心中诽謗,未形于外。

     天子既下缗錢令而尊蔔式①,百姓終莫分财佐縣官,于是(楊可)告缗錢縱矣②。

     郡國多一奸一鑄錢,錢多輕,而公卿請令京師鑄鐘官赤側③,一當五,賦官用非赤側不得行。

    白金稍賤,民不寶用,縣官以令禁之,無益。

    歲餘,白金終廢不行。

     是歲也,張湯死而民不思。

     其後二歲,赤側錢賤,民巧法用之,不便,又廢。

    于是悉禁郡國無鑄鑄,專令上林三官鑄④。

    錢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錢不得行,諸郡國所前鑄錢皆廢銷之,輸其銅三官。

    而民之鑄錢益少,計其費不能相當,唯真工大一奸一乃盜為之。

     蔔式相齊,而楊可告缗遍天下⑤,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

    杜周治之,獄少反者。

    乃分遣禦史廷尉正監分曹往,即治郡國缗錢,得民财物以億計,奴婢以千萬數,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宅亦如之。

    于是商賈中家以上大率破,民偷甘食好衣⑥,不事畜藏之産業⑦,而縣官有鹽鐵缗錢之故,用益饒矣。

     益廣關⑧,置左右輔⑨。

     ①缗錢令:即算缗錢的命令。

    ②《漢書·食貨志》顔師古注說:“縱,放也。

    放令相告言也”。

    就是慫恿、鼓動人們告發隐瞞家産以圖逃稅的人。

    ③鐘官赤側:鐘官所鑄帶有紅邊(赤銅所鑄錢邊)的錢。

    鐘官:漢代掌管釜鐘鬥斛等量器的官府。

    餘見注④。

    ④上林三官:《集解》說:“《漢書·百官表》:‘水衡都尉,武帝元鼎二年初置,掌上林苑,屬官有上林均輸、鐘官、辨銅令。

    ’然則上林三官,其是此三令乎?”⑤《索隐》解釋說:“姓楊,名可。

    如淳雲:‘告缗者,令楊可占缗之不盡者也’。

    ”《漢書·食貨志》顔師古注說:“楊可據(告缗)令而發動之,故天下皆被害。

    ”⑥偷:苟且。

    《左傳·昭公十三年》:貮偷之不暇。

    ”杜預注:“偷,苟且”。

    ⑦畜:同蓄。

    ⑧《集解》說:“徐廣曰:‘元鼎三年(前114)丁卯歲,徙函谷關于新安東界’。

    ”按:《漢書·武帝紀》:元鼎三年,“徙函谷于新安,以故關為弘農縣”。

    顔師古注說:“應劭曰:‘時樓船将軍楊仆數有大功,恥為關外民,上書乞徙東關,以家财給其用度,武帝意亦好廣闊,于是徙關于新安,去弘農三百裡’。

    ”⑨左右輔:指京兆尹和左馮翊,時名為左、右内史。

    日·泷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說:“《百官表》元鼎四年,更置二輔都尉、丞各一人。

    ”按:自漢景帝二年(前155)把内史分為左右内史,與主爵中尉(中六年即前144年改為主爵都尉),共治長安京畿(今陝西中部)地區,合稱三輔。

    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右内史為京兆尹,左内史為左馮翊(píngyì,平易),主爵都尉為右扶風。

    主爵中尉既已于景帝時改為都尉,武帝所立二輔都尉當是指左右内史官,即太初以後的京兆尹和左馮翊官。

    按《漢書·地理志》京兆尹轄長安、新豐等十二縣,左馮翊轄高陵、栎陽等二十四縣。

    這就是《平淮書》所說的左右輔。

     初,大農管鹽鐵官布多①,置水衡,欲以主鹽鐵。

    及楊可告缗錢,上林财物衆,乃令水衡主上林。

    上林既充滿,益廣。

    是時越欲與漢用船戰逐,乃大修昆明池,列觀環之。

    治樓船,高十餘丈,旗幟加其上,甚壯。

    于是天子感之,乃作柏梁台②,高數十丈。

    宮殿之修,由此日麗。

     乃分缗錢諸官,而水衡、少府、大農、太仆各置農官,往往即郡縣比沒入田田之③。

    其沒入奴婢,分諸苑養狗馬禽一獸,及與諸官。

    諸官益雜置多④,徒奴婢衆,而下河漕度四百萬石,及官自籴乃足。

     所忠言:“世家子弟富人或鬥雞走狗馬,弋獵博戲⑤,亂齊民。

    ”乃征諸犯,令相引數千人,命曰“株送徒”。

    入财者得補郎,郎選衰矣。

     ①布:《索隐》說:“布謂泉布”。

    就是實物貨币。

    按《漢書·食貨志下》:太公為周立九府圓法,規定使用的貨币有金、錢(刀和泉)、布、帛(布帛幅二尺二寸,長四丈為匹)等。

    此處所說的“鹽鐵官布”,是鹽鐵官所有之布,不是泉(亦有以錢為布者,見末段注),但可用于交換(民以布換鹽鐵),所以是實物貨币。

    ②柏梁台:台名。

    《漢書·武帝紀》顔師古注說:“服虔曰:‘用百頭梁用台,因名焉。

    ’師古曰:‘《三輔舊事》雲以香柏為之。

    今書字皆作柏。

    服說非’。

    ”③比沒入田:《索隐》解釋為“比皆所沒入之田”。

    比,釋為昔,不妥。

    比同庀,讀pǐ,音匹。

    義為治理、具備等。

    比沒入田就是整治沒收入官的耕地。

    ④沒入奴婢分諸苑者隻“養狗馬禽一獸”,諸官得奴婢後,使做各種勞作,即設置各種用途的奴婢,故稱:“益雜置多”。

    《集解》解釋說:“如淳曰:‘水衡、少府、太仆、司農皆有農官,是為多。

    ”多釋為農官多,而不是奴婢多,與上句“各置農官”重複,而且“益”字不可解,故不取。

    ⑤弋:《玉篇》釋為“繳射也”。

    《周禮·夏官·司弓矢》條疏賈公彥說:“繳,則繩也”結繳于矢而射之,稱為繳射。

    主要用以射飛鳥。

    獵:捕殺禽一獸的總稱。

    博戲:賭一博遊戲。

    如古有六博局戲。

    是一種以棋賭輸赢的遊戲。

     是時山東被河災,及歲不登數年,人或相食,方一二千裡。

    天子憐之,诏曰:“江南火耕水耨①,令饑民得流就食江淮間,欲留,留處。

    ”遣使冠蓋相屬于道②,護之,下巴蜀粟以振之。

     其明年,天子始巡郡國。

    東渡河,河東守,不意行至,不辨③,自一殺。

    行西逾隴,隴西守以行往卒④,天子從官不得食,隴西守自一殺。

    于是上北出蕭關,從數萬騎,獵新秦中,以勒邊兵而歸。

    新秦中或千裡無亭徼⑤,于是誅北地太守以下,而令民得畜牧邊縣,官假馬母,三歲而歸,及息什一⑥,以除告缗,用充仞新秦中⑦。

     既得寶鼎,立後土、太一祠⑧,公卿議封禅事,而天下郡國皆豫治道橋⑨,繕故宮,及當馳道縣,縣治官儲,設供具,而望以待幸⑩。

     ①火耕水耨(nòu,同鋠):《集解》釋為:“應劭曰:‘燒草,下水種稻,草與稻并生,高七八寸,因悉芟去,複下水灌之,草死,獨稻長,所謂火耕水耨也。

    ”耨,鋤草。

    ②冠蓋相屬:衣冠與車蓋相連屬,極言來往的頻繁。

    ③胡三省解釋說:“不意天子行幸至郡,供具不能備也。

    ”辨,《通鑒》作辦,是;行,釋為行幸。

    天子車駕所至,民以為幸事,故稱行幸。

    然而此段一連有三個行字(“行西逾隴”、“行往卒”),相參看來,釋為“行在”更合适些。

    天子出遊,車駕所處,稱為行在。

    ④卒:《集解》引《漢書音義》說:“卒,倉卒也。

    ”卒同猝。

    行:行在,天子車駕。

    往:來往,往還。

    ⑤亭繳:守邊兵卒。

    《集解》引如淳說:“徼,亦卒,求盜之屬也。

    ”又引臣瓒說:“既無亭侯,又不徼循,無衛邊之備也。

    ”⑥利息十取其一。

    ⑦充仞:充滿。

    ⑧後土、太一祠:祭祠後土和太一的祠廟。

    後土,地神。

    《通鑒》載:元鼎四年下诏說:“朕親郊,而後土無祀,則禮不答也”。

    顔師古注說:“阙地祇之祀,不為神所答應。

    “地祇,即地神;太一,天神。

    《通鑒》元光二年載:“亳人謬忌奏祀太”。

    顔師古注說:“太一者,天之尊神。

    ”⑨豫:同預。

    ⑩盼望、并等待着天子車駕臨幸(行幸)。

     其明年,南越反,西羌侵邊為桀①。

    于是天子為山東不贍,赦天下[囚],因南方樓船卒二十餘萬人擊南越,數萬人發三河以西騎擊西羌,又數萬人度河築令居。

    初置張掖、酒泉郡,而上郡、朔方、西河、河西開田官②,斥塞卒六十萬人戍田之③。

    中國繕道饋糧,遠者三千,近者千餘裡,皆仰給大農。

    邊兵不足④,乃發武庫工官兵器以贍之。

    車騎馬乏絕,縣官錢少,買馬難得,乃著令,令封君以下至三百石以上吏,以差出一牝一馬天下亭⑤,亭有畜牸馬,歲課息⑥。

     齊相蔔式上書曰:“臣聞主憂臣辱。

    南越反,臣願父子齊習船者往死之。

    ”天子下诏曰:“蔔式雖躬耕牧,不以為利,有餘辄助縣官之用,今天子不幸有急,而式奮願父子死之,雖未戰,可謂義形于内。

    賜爵關内侯,金六十斤,田十頃。

    ”布告天下,天下莫應。

    列侯以百數,皆莫求從軍擊羌、越。

    至酎⑦,少府省金,而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餘人。

    乃拜式為禦史大夫。

     式既在位,見郡國多不便縣官作鹽鐵,鐵品苦惡⑧,賈貴⑨,或強令民賣買之。

    而船有算,商者少,物貴,乃因孔僅言船算事。

    上由是不悅蔔式。

     漢連兵三歲,誅羌,滅南越,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且以其故俗治,毋賦稅。

    南陽、漢中以往郡,各以地比給初郡吏卒奉食币物,傳車馬被具。

    而初郡時時小反,殺吏,漢發南方吏卒往誅之,間歲萬餘人,費皆仰給大農。

    大農以均輸調鹽鐵助賦,故能贍之。

    然兵所過縣,為以訾給無乏而已,不敢言擅賦法矣⑩。

     ①桀:兇暴,桀骜不馴。

    ②開:開設,設置。

    ③斥塞卒:《集解》說:“如淳曰:‘塞候斥卒’。

    ”就是邊塞負責偵候、巡邏的士卒。

    戍田:戍守、耕種。

    ④兵:指兵器。

    ⑤亭:漢制:十裡一亭,十亭一鄉。

    ⑥歲:每年。

    課:考課。

    就是考核、查考。

    息:生息、繁殖的情況。

    全句意思是,每年都要考察牸馬繁育、生息的情況。

    ⑦酎:(zhòu,宙):重釀酒,即淳酒。

    此處指漢代嘗酎之禮。

    《漢書·武帝紀》元鼎五年紀事:“九月,列侯坐獻黃金酎祭宗廟不如法奪爵者百六人,丞相趙周下獄死。

    ”顔師古注引如淳的話說:“《漢儀注》諸侯王歲以戶口酎黃金于漢廟,皇帝臨受獻金,金少不如斤兩,色惡,王削縣,侯免國。

    ”又“師古曰:‘酎,三重釀淳酒也’。

    ”⑧苦:按《索隐》有兩種解釋:一為厭苦,百姓以其不便而厭苦。

    二為質量壞。

    均通。

    ⑨賈:通價。

    ⑩擅賦法:擅守賦稅法則。

    全句意思是,需視所過兵卒數量多少,臨時決定征收數目,不敢自專,以賦法為辭,按常例征收,不然就難以給足了。

     其明年,元封元年①,蔔式貶秩為太子太傅②。

    而桑弘羊為治粟都尉,領大農,盡代僅管天下鹽鐵。

    弘羊以諸官各自市,相與争,物故騰躍,而天下賦輸或不償其僦費③,乃請置大農部丞數十人,分部主郡國,各往往縣置均輸鹽鐵官,令遠方各以其物貴時商賈所轉販者為賦④,而相灌輸。

    置平準于京師,都受天下委輸⑤。

    召工官治車諸器,皆仰給大農。

    大農之諸官盡籠天下之貨物,貴即賣之,賤則買之。

    如此富商大賈無所牟大利,則反本,而萬物不得騰踴。

    故抑天下物,名曰“平準”。

    天子以為然,許之。

    于是天子北至朔方,東到泰山,巡海上,并北邊以歸。

    所過賞賜,用帛百餘萬匹,錢金以巨萬計⑥,皆取足大農。

     弘羊又請令吏得入粟補官,及罪人贖罪。

    令民能入粟甘泉各有差,以複終身,不告缗。

    他郡各輸急處,而諸農各緻粟,山東漕益歲六百萬石。

    一歲之中,太倉、甘泉倉滿。

    邊餘谷諸物均輸帛五百萬匹⑦,民不益賦而天下用饒。

    于是弘羊賜爵左庶長,黃金再百斤焉。

     是歲小旱,上令官求雨。

    蔔式言曰:“縣官當食租衣稅而已,今弘羊令吏坐市列肆⑧,販物求利。

    亨弘羊⑨,天乃雨。

    ” ①公元前110年。

    ②貶秩:降職。

    秩,官吏的職位和品級。

    ③僦(jiù,就)費:腳力費。

    《索隐》解釋說:“服虔雲:‘雇載雲僦,言所輸物不足償其雇載之費也。

    ”雇載就是雇人(車)運載。

    ④這句話的意思是,甲郡某物貴時,商賈常從乙郡販某物至甲郡,那末,乙郡使以某物為賦。

    即各地都以本地土特産為賦。

    ⑤都:總共、彙聚。

    曹丕《與吳質書》:“頃撰遺文,都為一集”。

    ⑥巨萬:萬萬。

    《通鑒·漢紀七》胡三省注:“巨萬,萬萬也。

    ”⑦意思是:邊境地區剩餘的糧食及其他物品,由均輸法折為帛合五百萬匹。

    《漢書·食貨志》無“物”字,中華書局标點本《漢書》于“谷”下有逗号。

    ⑧市:買賣。

    《爾雅·釋言》:“貿、賈、市也”。

    邢解釋說:“謂市,買賣物也。

    ”肆:陳列商品而賣之的處所稱為肆。

    《古今注》:“肆,所以陳貨鬻之物也”。

    “坐市列肆”的意思就是坐于肆中買賣貨物。

    言其專職于此。

    ⑨亨:同烹。

    在鼎中把人煮死。

    酷刑。

     太史公曰:農工商交易路通,而龜貝金錢刀布之币興焉①。

    所從來久遠,自高辛氏之前尚矣②,一靡一得而記雲。

    故《書》道唐虞之際,《詩》述殷周之世,安甯則長庠序③,先本绌末,以禮義防于利;事變多故而亦反是。

    是以物盛則衰,時極而轉,一質一文,終始之變也。

    《禹貢》九州,各因其土地所宜,人民所多少而納職焉。

    湯武承弊易變④,使民不倦,各兢兢所以為治⑤,而稍陵遲衰微。

    齊桓公用管仲之謀,通輕重之權⑥,徼山海之業⑦,以朝諸侯,用區區之齊顯成霸名。

    魏用李克,盡地力,為強君。

    自是之後,天下争于戰國,貴詐力而賤仁義,先富有而後推讓。

    故庶人之富者或累巨萬,而貧者或不厭糟糠⑧;有國強者或并群小以臣諸侯,而弱國或絕祀而滅世。

    以至于秦,卒并海内。

    虞夏之币,金為三品,或黃、或白,或赤;或錢,或布,或刀,或龜貝。

    及至秦中,一國之币分為(三)〔二〕等:黃金以溢名⑨,為上币;銅錢識曰半兩,重如其文,為下币。

    而珠玉、龜貝、銀錫之屬為器飾寶藏,不為币,然各随時而輕重無常。

    于是外攘夷狄,内興功業,海内之士力耕不足糧饷,女子紡績不足衣服。

    古者嘗竭天下之資财以奉其上,猶自以為不足也。

    無異故⑩,雲事勢之流,相激使然,曷足怪焉。

     ①龜、貝是以龜甲、貝殼為貨币;金指黃金、白銀、赤銅(金三品),都是以重量為單位(或镒、或斤),不大講究外形(雖然也鑄為一定形狀,隻要重量不變,破壞其原形狀,币值不減);錢、刀、布是形狀不同的銅質(一般雜有鉛、錫等雜質)貨币,“外圓内方”者為錢;形如刀者名刀;《索隐》引《食貨志》說:“貨币首長八分,足支八分”形如“”(此為方肩方足布,亦有圓肩圓足、尖肩尖足等不同形狀的布),與前文“鹽鐵官布”中的布不同。

    ②高辛氏:即帝喾(kù,庫)。

    傳說中的古帝王(五帝之一),堯的生父。

    ③長庠序:庠序之中以年長者為尊,不似廟堂之上以爵位、權勢為尊,所以長庠序是時世安甯、崇尚禮讓的表現。

    庠序,學校名。

    《孟子·滕文公上》:“設為庠序學校以教之。

    庠者,養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

    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學則三代共之。

    ”即三代的學校都名為學,但又各有專名,曰校、曰序、曰庠。

    學校除了教授生徒士子之外,還是鄉一黨一集會(宴享、較射)的處所,因而有長庠序的說法。

    ④承弊易變:承接前朝的破弊局面,因而不得不變易其制度政令。

    ⑤兢兢:兢兢業業。

    謹慎小心貌。

    《詩·大雅·雲漢》:“兢兢業業”。

    一毛一傳:“兢兢,恐也”。

    ⑥輕重之權:量度輕重的标準,實際就是指貨币的價值标準。

    輕重,即以輕易重,《管子》有《輕重》七篇,論管仲在齊國造貨币、通有無的方法和理論,所以輕重就是指貨币;權,量物重的秤錘、砝碼。

    引伸為标準。

    ⑦徼:同邀,求、取、截取。

    ⑧厭:通餍。

    飽、滿足。

    不厭糟糠就連糟糠之食也不得飽足的意思。

    ⑨溢:通镒。

    《集解》引孟康語說:“二十兩為溢。

    ”⑩沒有其他緣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