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準書第八·《史記》白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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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說:“貢,功也;享,獻也。

    緻其歲終之功于王,謂之獻也。

    ”(11)白金:指銀。

    (12)赤金:銅。

    《集解》引《漢書音義》說:“白金,銀也。

    赤金,丹陽銅也”。

    丹陽在陝西宜川縣西,《水經注》說:俗謂之丹陽城,城之下,猶有遺銅。

    又《本草綱目》說:“《寶藏論》雲:赤金十一種:丹陽銅、武昌白慢銅”等(略)。

    又說:紅銅,一名赤金。

    紅銅就是鈍銅,所以赤金就是指純銅。

    丹陽銅當是丹陽城所産的純銅。

    (13)鋊(yù,浴):《集解》引徐廣語說:“音容”。

    又引呂靜說:“冶法器謂之鋊”,這是把鋊解釋成了“镕”,誤。

    《漢書·食貨志》臣瓒引《說文》注說:“鋊,銅屑也。

    如淳解釋全句說:“錢一面有文,一面幕,幕為質。

    民盜摩漫面而取其鋊,以更鑄作錢也。

    ”此為正解。

    (14)意思是以繡文為飾。

    緣,緣飾;藻,古人以水草有文者為藻(參見《尚書·益稷》孔傳),借以喻文、文采。

    如閑藻、藻井等都有此意。

    同樣,藻缋就是缋之有文者;缋(huì,繪),顔師古注:“繡也,繪五彩而為之。

    ”《周禮·畫缋》說:“五彩備謂之繡”,缋既釋為繡,就可以釋缋為五采一花紋。

    (15)朝觐:君臣相見禮儀中的一種。

    《禮記·曲禮下》說:“天子當依(按:置于戶牖之間的屏風稱為依,或作衣、扆等)而立,諸侯北面見天子,曰觐;天子當甯(按:甯讀為伫。

    門屏之間為甯)而立,諸公東面,諸侯西面,曰朝”。

    與本段注⑩相參可知朝觐聘享都是下對上的禮儀:公侯列兩廂見天子為朝北面見天子為觐;遣大夫見天子(或其他諸侯)為聘;臣貢物與天子為享。

    (16)薦璧:鋪墊在璧之下,作為璧之薦。

    《說文》:“薦,薦席也”。

    即薦,原意是一種草席。

    又薦釋為進,亦通。

     又造銀錫為白金。

    以為天用莫如龍①,地用莫如馬,人用莫如龜,故白金三品:其一曰重八兩,圜之,其文龍,名曰“白選”,直三千;二曰以重差小②,方之,其文馬,直五百;三曰複小,橢之,其文龜,直三百。

    令縣官銷半兩錢,更鑄三铢錢,文如其重。

    盜鑄諸金錢罪皆死,而吏民之盜鑄白金者不可勝數。

     于是東郭鹹陽、孔僅為大農丞,領鹽鐵事;桑弘羊以計算用事,侍中。

    鹹陽,齊之大煮鹽,孔僅,南陽大冶,皆緻生累千金,故鄭當時進言之。

    弘羊,雒陽賈人子,以心計,年十三侍中。

    故三人言利事析秋毫矣③。

     法既益嚴,吏多廢免。

    兵革數動,民多買複及五大夫④,征發之士益鮮。

    于是除千夫五大夫為吏⑤,不欲者出馬;故吏皆(通)适令伐棘上林⑥,作昆明池⑦。

     其明年,大将軍、骠騎大出擊胡⑧,得首虜八九萬級,賞賜五十萬金,漢軍馬死者十餘萬匹,轉漕車甲之費不與焉。

    是時财匮,戰士頗不得祿矣。

     有司言三铢錢輕,易一奸一詐,乃更請諸郡國鑄五铢錢,周郭其下⑨,令不可磨取鋊焉。

     大農上鹽鐵丞孔僅、鹹陽言:“山海,天地之藏也,皆宜屬少府⑩,陛下不私,以屬大農佐賦。

    願募民自給費,因官器作煮鹽,官與牢盆(11)。

    浮食奇民擅管山海之貨(12),以至富羨(13),役利細民。

    其沮事之議,不可勝聽。

    敢私鑄鐵器煮鹽者,钛左趾(14),沒入其器物。

    郡不出鐵者,置小鐵官(15),便屬在所縣。

    ”使孔僅、東郭鹹陽乘傳舉行天下鹽鐵(16),作官府,除故鹽鐵家富者為吏。

    吏道益雜,不選,而多賈人矣。

     ①《索隐》解釋說“《易》雲行天莫如龍”。

    按:于下句“地用莫如馬”又釋為“行地莫如馬”。

    然而于第三句“人用莫如龜”就不能照此式解釋下去了。

    三句文式相同,解釋格式也應相同。

    為使三句都能通達,另立新釋:“天用莫如龍”者,就是“天的用物(古人以為天地都是有意志的)以龍最重要(龍可代天行雲行雨)”。

    以下“地用”、“人用”句如式解釋。

    ②以重差小:按重量比較略小。

    差,略。

    ③利事:财利之事。

    析秋毫:辨析秋毫。

    秋毫,秋日鳥獸身上新生的毫一毛一。

    極言其細微。

    ④買複:以錢物買得免除役賦的權利。

    複,複其身。

    指解除其身所受役賦的負擔。

    五大夫:漢代二十等爵中的第九等。

    由于百姓多買複其身,zheng府不斷提高納稅服役者的身分等級,如今已提高到五大夫一級,百姓若想免除賦役,必須買得五大夫以上爵位才有可能。

    ⑤吏:吏胥,職役。

    公門中負責文書、檔案、抄寫、計算等雜事務的人員。

    ⑥適(zhé,折):通谪。

    貶谪。

    因罪降職。

    上林:上林苑,漢代禁苑,址在今陝西西安以西到周至、戶縣間,始建于秦,漢代重修而成,為皇帝射獵所。

    ⑦昆明池:漢武帝欲讨昆明,以昆明有滇池方三百裡,于是作昆明池以習水戰。

    胡三省說:“昆明池在長安西南,周回四十裡。

    《三輔舊事》,昆明池蓋地三百二十頃”。

    ⑧事在元狩四年(前119),大将軍衛青軍至窴顔山(一作窴顔山,在今外蒙境内,為杭一愛一山南向支脈)趙信城,焚其城而歸;骠騎将軍霍去病率軍出代、右北平以北二千餘裡,封狼居胥山(一名狼山,在今内蒙古五原縣西北,黃河北岸,陰山支脈),禅于姑衍,兵至瀚海(蘇聯境内貝加爾湖)而還。

    ⑨在錢背面,将周圍加厚為郭,錢無郭不行,則難以”磨取其鋊”了。

    ⑩《索隐》解釋說:“天子私所給賜經用也,公用屬大司農也。

    ”?(11)牢盆:《漢書·食貨志》顔師古注:“蘇林曰:牢,價直也。

    今世人言顧手牢。

    ”又引如淳說:“牢,廪食也。

    古者名廪為牢。

    盆,煮鹽盆也”。

    以文意審之,如淳說為是。

    (12)浮食:遊蕩而食,指不附着于土地的無根之民,如商人,城市貧民等。

    奇民:奇零之民,指在戶籍之外的百姓。

    擅管:指獨自據有。

    (13)富羨:富而有餘。

    羨亦羨,剩餘為羨。

    《索隐》讀為yǎn,衍。

    解釋說:“羨,饒也,與衍同義”。

    (14)釱(dì,弟):韋昭曰:“釱,以鐵為之,著左趾以代刖也。

    ”按:釱字《唐韻》讀涕,而宋元韻書如《廣韻》、《集韻》、《韻會》等讀弟,又讀大、太等。

    解釋是如鐐铐之類,古稱為鉗(在頸為鉗,在足為釱),有的說釱是加于足,有的說是加于趾。

    從《史記》此句意思看是不僅僅加于趾為釱。

    似乎可加于足上的任何部位。

    (15)出鐵之郡所置鐵官屬大農,不出鐵者置小鐵官,職鑄廢鐵(《集解》說是“故鐵”),屬所在縣。

    (16)乘傳:乘坐傳舍的車子。

    舉行:顔師古注說:“舉,皆也,普天之下皆行之也”。

     商賈以币之變,多積貨逐利。

    于是公卿言:“郡國頗被災害,貧民無産業者,募徙廣饒之地。

    陛下損膳省用①,出禁錢以振元元②,寬貸賦,而民不齊出于南畝③,商賈滋衆。

    貧者畜積無有,皆仰給縣官。

    異時算轺車賈人缗錢皆有差④,請逄如故。

    諸賈人末作贳貸賣買⑤,居邑稽諸物,及商以取利者,雖無市籍⑥,各以其物自占⑦,率缗錢二千而一算⑧。

    諸作有租及鑄,率缗錢四千一算。

    非吏比者三老、北邊騎士,轺車以一算;商賈人轺車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

    匿不自占,占不悉,戍邊一歲,沒入缗錢。

    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⑨。

    賈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屬,皆無得籍名田⑩,以便農。

    敢犯令,沒入田僮(11)”。

     ①陛下:對天子敬稱。

    陛,即階。

    不敢直呼天子,轉呼其堂階下的職事人,故稱陛下。

    ②禁錢:禁中(宮禁之中)所藏之錢。

    振:同赈。

    赈濟。

    元元:百姓。

    《史記·文帝紀》“以全天下元元之民”。

    《索隐》解釋說:“……高誘注雲:‘元元,善也’。

    又按:姚察雲‘古者謂人雲善,言善人也。

    因善為元,故雲黎元。

    其言元元者,非一人也”。

    顧野王又雲‘元元猶喁喁,可憐一愛一貌’。

    未安其說,聊記異也。

    ”按,因所釋為“元元之民”,故元元釋為善、為喁喁,均通。

    此句中隻有元元二字,以上二義均不能通。

    元隻能以其中所說黎元之元解釋為民字,元元猶言衆民,即百姓。

    至于黎之元元為何釋為民,可以高、姚二氏的話解釋。

    ③南畝:泛指農田。

    ④轺(yáo,搖)車:《索隐》解釋說:“《說文》雲:‘轺,小車也。

    ’《傅子》雲:‘漢代賤乘轺,今則貴之。

    ’言算轺車者,有轺車使出稅一算二算也。

    ”缗錢:錢以千文為貫,又稱為缗,以缗為單位的錢稱缗錢。

    ⑤末作:古人以農為本,商為末,商業活動為末作,如同農業活動為農作一樣。

    此處是将末作名詞化,解為末作行業中的人。

    贳(shì,世)貸:借貸。

    ⑥市籍:集市的納稅籍赈。

    明代洪武年間方有戶貼,也就有了戶籍。

    在此以前的戶籍都與賦稅相連,納稅的稅籍就是戶籍,無賦稅者無籍。

    所以,市籍實際也是市集商人的戶口冊。

    無市籍指無商稅的商人。

    ⑦自占:自度。

    自度納稅等級。

    全句意思是,各以自己的财産,認定自己的納稅等級。

    ⑧率(shuài,帥)大抵,通常。

    缗錢二千而一算:即二千缗(二百萬錢)為一算。

    ⑨畀(bì,閉):給予。

    ⑩籍名田:在文獻中多數情況下解釋為:把有名(即有主)之田統計入籍賬。

    此處依文意可解釋為:入名于田籍之中,即成為田主。

    (11)将其種田的仆人沒收入官。

    田僮,即田仆。

    為主人種田的奴仆。

     天子乃思蔔式之言,召拜式為中郎,爵左庶長,賜田十頃,布告天下,使明知之。

     初,蔔式者,河南人也,以田畜為事。

    親死,式有少弟。

    弟壯,式脫身出分,獨取畜羊百餘,田宅财物盡予弟。

    式入山牧十餘歲,羊緻千餘頭,買田宅。

    而其弟盡破其業,式辄複分予弟者數矣。

    是時漢方數使将擊匈奴,蔔式上書,願輸家之半縣官助邊。

    天子使使問式:“欲官乎?”式曰:“臣少牧,不習仕宦,不願也。

    ”使問曰:“家豈有冤,欲言事乎?”式曰:“臣生與人無分争。

    式邑人貧者貸之,不善者教順之,所居人皆從式,式何故見冤于人!無所欲言也。

    ”使者曰:“苟如此,子何欲而然?”式曰:“天子誅匈奴,愚以為賢者宜死節于邊,有财者宜輸委①,如此而匈奴可滅也。

    ”使者具其言以入聞。

    天子以語丞相弘。

    弘曰:“此非人情。

    不軌之臣②,不可以為化而亂法,願陛下勿許。

    ”于是上久不報式③,數歲,乃罷式。

    式歸,複田牧。

    歲餘,會軍數出,渾邪王等降,縣官費重,倉府空。

    其明年,貧民大徙,皆仰給縣官,無以盡贍。

    蔔式持錢二十萬予河南守,以給徙民。

    河南上富人助貧人者籍,天子見蔔式名,識之,曰“是固前而欲輸其家半助邊”,乃賜式外繇四百人④。

    式又盡按予縣官。

    是時富豪皆争匿财,唯式尤欲輸之助費。

    天子于是以式終長者,故尊顯以風百姓⑤。

     初,式不願為郎。

    上曰:“吾有羊上林中,欲令子牧之。

    ”式乃拜為郎,布衣?而牧羊⑥。

    歲餘,羊肥息。

    上過見其羊,善之。

    式曰:“非獨羊也,治民亦猶是也。

    以時起居;惡者辄斥去,毋令敗群。

    ”上以式為奇,拜為缑氏令試之,缑氏便之。

    遷為成臯令,将漕最⑦。

    上以為式樸忠,拜為齊王太傅。

     而孔僅之使天下鑄作器,三年中拜為大農,列于九卿⑧。

    而桑弘羊為大農丞,管諸會計事,稍稍置均輸以通貨物矣。

     始令吏得入谷補官,郎至六百石。

     ①輸委:繳納錢物給官府。

    輸,輸納;委,屬、給。

    輸納與委錢物于人為輸委,此處是給官府。

    ②不軌之臣:不遵法紀、不行正道的官員。

    軌:法度。

    《漢書·賈山傳》“軌,事之大者也”。

    師古注:“軌謂法度,故民不循法度謂之不軌。

    ③不服:指君上對上書未予答複。

    ④外繇:《集解》引《漢書音義》說:“外繇謂戍邊也。

    一人出三百錢,謂之過更。

    式歲得十二萬錢也。

    一說,在繇役之外得複除四百人”。

    二說其實相同,天子賜給蔔式的是對在外服繇役的四百人的處理權。

    蔔式有權免除他們的繇役(“得複除四百人”)常然是有代價的,即需交納過更錢,每人三百,共十二萬錢。

    ⑤風:教化。

    ⑥?(jué,決):《集解》說:“?,草屝”。

    ?(Fèi,費),草鞋、麻鞋都稱屝。

    草屝單指草鞋。

    ⑦古時對官吏的考核方式,每隔一定時間,由主管官做出評語,好的為最,不好的為殿,一般的為中。

    将漕最,将為動詞,本是帶領的意思,可引伸為辦理。

    全句意思是辦理漕運事宜辦得好,評語為最。

    ⑧《集解》說是在元鼎二年。

    元鼎二年孔僅為大農令,為正九卿,不當說“列于九卿”,漢官以太常、郎中令。

    中大夫令、太仆、大理、大行令、宗正、大司農、少府為正九卿,大司農就是大農令。

    又有列于九卿者,如中尉、主爵都尉、内史等等。

    《史記》誤。

     自造白金五铢錢後五歲①,赦吏民之坐盜鑄金錢死者數十萬人②。

    其不發覺相殺者③,不可勝計。

    赦自出者百餘萬人④。

    然不能半自出,天下大抵無慮皆鑄金錢矣。

    犯者衆,吏不能盡誅取,于是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分曹循行郡國⑤,舉兼并之徒、守、相為(吏)、[利]者⑥。

    而禦史大夫張湯方隆斌用事,減宣、杜周等為中丞,義縱、尹齊、王溫舒等用慘急刻深為九卿,而直指夏蘭之屬始出矣。

    而大農顔異誅⑦。

     初,異為濟南亭長,以廉直稍遷至九卿。

    上與張湯既造白鹿皮币。

    問異,異曰:“今王侯朝賀以蒼璧,直數千,而其皮薦反四十萬,本末不相稱。

    ”天子不說。

    張湯又與異有郤,及有人告異以它議。

    事下張湯治異。

    異與客語,客語初令下有不便者,異不應,微反唇⑧。

    湯奏當異九卿見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诽⑨,論死。

    自是之後,有腹诽之法(以此)[比],而公卿大夫多谄谀取容矣。

     ①梁玉繩《史記志疑》說:“《漢書·武紀》元狩四年造白金,五年行五铢錢,元鼎元年赦天下,首尾才四年耳,‘五’當作‘三’。

    ”按:自元狩四年造白金到元鼎二年首尾五年,但《通鑒》記載,元鼎二年時天下專用上林三官錢,已很少有人盜鑄錢,不應該計算到這一年。

    梁說是。

    ②坐:獲罪。

    ③意思是天子知而赦其罪者數十萬人,不知而殺掉的不計其數。

    相殺,就是“将其殺死”。

    日·泷川資言《史記今注考證》說:“相殺二字不可解”。

    按《小爾雅》:“相”釋為“治”。

    “治”何事就是幹“什”麼、“作”什麼事。

    如相欺、相瞞,“相煎何太急?”等都是此意。

    相殺同樣可硬譯為”做了殺頭這件事”,若釋“相”為互相,那就“不可解”了。

    ④自出:有各種解釋:如清·郭嵩焘《史記紮記》釋“出”為“逃亡”,“自出”為“事發逃亡未抵罪者”;日·泷川資言釋為:“赦自出,蓋聞赦令自首也”等。

    按:下文是“然不能半自出”,若釋為“逃亡”,此句中的“不能”二字便有“恨其少”的意思;若釋為“自首”,其中應當包一皮一皮括本是死罪,因出首而獲赦的,這樣就與前句赦死者“數十萬人”有重複。

    注者以為可釋為“自出贖金而獲出罪”,出罪就是免罪的意思,古代官吏治獄有失出、失入之罪,文獻中屢見不鮮,與此句中的出同義。

    能夠自出的原因必是交納了贖金。

    另外,雖交了贖金,必得天子批複才能生效,對天子的批文仍稱為“赦”是感激“天恩”的意思,與上句赦死亡赦義實不同。

    下句中“不能半自出”中的“不能”可以解釋為無力出贖金,上下義均貼切。

    ⑤分曹:《集解》引服虔說:“分曹職案行”。

    義仍不甚明。

    按:曹為zheng府機構名,不同機構有不同職司。

    漢代曹相當于隋唐以後的部。

    《漢書·成帝紀》“初置尚書員五人”。

    顔師古注說:“《漢舊儀》雲,尚書四人為四曹:常侍尚書主丞相禦史事:二千石尚書主刺史二千石事,戶曹尚書主庶人上書事,主客上書主外國事。

    成帝置五人,有三公曹,主斷獄事。

    ”褚大等分曹循行郡國是按照尚書四曹的不同職務巡察郡國,文中透露了褚大等雖是天子指派,實是尚書屬員。

    ⑥兼并之徒:巨富豪強,恃權勢奪人資産者。

    守: